秦岭文库(kunmingchi.com)你想要的内容这里独有!

海外監管公告-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pdf

Sunshinebaekhyun--阳光4 页 262.79 KB下载文档
海外監管公告-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pdf海外監管公告-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pdf海外監管公告-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pdf海外監管公告-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pdf
当前文档共4页 下载后继续阅读

海外監管公告-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pdf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CHALIECO 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Aluminum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碼:2068) 海外監管公告 本 公 告 乃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 13.10B 條 刊 登。 茲 載 列 該 公 告(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刊 登)如 下,僅 供 參 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張建 公司秘書 中 國 北 京,2023 年 2 月 28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非 執 行 董 事 為 胡 振 傑 先 生、周 新 哲 先 生 及 張 文 軍 先 生;執 行 董 事 為 李 宜 華 先 生、劉 敬 先 生 及 劉 瑞 平 先 生;以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桂 衛 華 先 生、蕭 志 雄 先 生 及 童 朋 方 先 生。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3-007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建设)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长城建设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请求被告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履约保证金及逾期退还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等人民币 157,805,388.38 元、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达成的调解协 议尚未履行完毕,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长城建设与海南船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长公司) 于 2017 年 3 月签订了案件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长城建设承 建施工,双方对工程范围、工程价款、计价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 后,长城建设按约施工交付,但船长公司未履行支付相应工程款等的 义务,长城建设向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 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1))。 二、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长城建设与船长公司达成和解,海南省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2)琼 01 民初 195 号),确认了双方自愿达成的如下协议: (一)长城建设及船长公司确认,长城建设承建船长公司的案涉 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并按约向船长公司提交了完整的竣 工结算书,结算金额为人民币 268,984,172.00 元,在合同约定期限 内船长公司未出具初审价视作认可上述结算金额。鉴于双方均有意通 过调解息讼止争,经协商双方同意在本调解书依约履行的前提下,按 人民币 208,500,000.00 元的金额作为诉争工程结算价款。 (二)长城建设及船长公司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时,船长公司 就案涉工程项目已付工程款人民币 126,621,201.00 元,另有履约保 证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尚未退还,船长公司合计应支付长城建 设 款 项 为 人 民 币 82,878,799.00 元 ( 其 中 欠 付 工 程 款 人 民 币 81,878,799.00 元、应退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 (三)本协议签订后,船长公司于被保全资产解除查封后 5 个工 作日内支付长城建设工程款人民币 6,000,000.00 元(包含第(七)项 所述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其后工程款自 2023 年 3 月开始,在每月 28 日前 支付人民币 5,000,000.00 元直至付清为止。 (四)以上工程款船长公司必须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支付,如其中 任何连续二期未按期支付,长城建设即有权要求船长公司一次性付清 剩余所有未付工程款,并要求船长公司承担月息 1%的延迟付款利息。 (五)本协议签订后,船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黎明及关联公司 海南维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投资)自愿对船长公司履行本 协议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维德投资另行出具担保函及公司董事会 决议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长城建设向法院提出对已保全财产的 解除查封申请。如船长公司未按本协议履行付款义务,长城建设有权 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付款义务。 (六)船长公司确认长城建设对案涉工程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 ( 七 ) 本 案 诉 讼 费 人 民 币 830,826.94 元 减 半 收 取 人 民 币 415,413.47 元、 保全费人民币 5,00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126,244.31 元、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00 元均由船长公司承担,并在第一次付 款时支付。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达成的调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 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 报备文件 《民事调解书》((2022)琼 01 民初 195 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