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股份定置标识牌招标文件.doc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置标识牌招标文件 1.报价须知 1.1 招标项目名称:定置标识牌(具体数量、材质、规格、 内容见附件)。 1.2 完成时间:2022 年 3 月 31 日前。 1.3 付款方式:经我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月内现汇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 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此注明: ,评标时作为参考。 1.4 开标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 14:00(北京时间) 。 1.5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6 报价须知:报价为含税价,税率为 3%(如有不同请注 明)。如遇国家进行税率调整,则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 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2.投标人资质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广告制作经营资质,在镇江市设 有常驻机构。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2 投标单位具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本地 有不少于 100 平米的工作场所,具有 3 名以上图文设计人员, 拥有大型企业或政府部门图文宣传资料的制作业绩证明(需要 第 1 页 共 4 页 提供不少于 3 份的业绩证明)。 2.3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行业处 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 2 年以上,能开具正规宣传服务专用发票,在镇江市设有常驻 机构。 2.4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 后 4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3.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3.1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 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3.2.1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 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2.2 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 人进行二次报价,价低者中标,如果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则 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人资质的具体内容来决定。 3.2.3 在 1.5 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 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 10 分钟内进行二次报 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 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 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3.2.4 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3.3 流标 第 2 页 共 4 页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 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 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4 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广告制作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 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设计图制作要求的,经招标人 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4.其他注意事项 4.1 中标人须事先跟招标方确定好制作内容,核实制作尺 寸,并保证制作的作品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否则应及时调换 或退货处理。 4.1.1 中标人须保证制作的作品一年内不发生退色、破损 锈等情况,如有发生中标人需无偿进行更换。 4.1.2 如果制作不合格,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 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 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 应保证招标人正常使用。 4.1.3 制作过程中对设计图样有调整的,双方及时协商解 决。 4.2 如因中标人原因,对招标人宣传制作造成影响的,招 标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3 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招标人《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 第 3 页 共 4 页 定》处理。 4.4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 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 邮 编:212006 联系人:徐 手 筠 机:13805281004 5.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 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所有。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附件:1.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2.定置标识牌制作要求 3.各部门定置标识牌清单 4.报价单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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