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文库(kunmingchi.com)你想要的内容这里独有!

2022年度低端劳保招标文件.doc

Heart Att3 页 35.5 KB下载文档
2022年度低端劳保招标文件.doc2022年度低端劳保招标文件.doc2022年度低端劳保招标文件.doc
当前文档共3页 下载后继续阅读

2022年度低端劳保招标文件.doc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招标文件 1.报价须知 1.1 招标货物名称:低端劳保用品。 1.2 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 交货时间:2022 年 1 月-12 月,每月根据实际供货单供货。 1.4 付款方式:货到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到次月现汇付款。如投标 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 1688 网站“交易信息”栏目中明确能够接 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或直接在此标书中注明: ,评标时作为参考。 1.5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招标中心。 1.7 如遇国家进行税率调整,则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 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结算。 2.投标人资质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 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产品销售代理资质证明、产品检验、 检测报告。 2.2 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要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2.3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 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 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 2.4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8 小时内必须给 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2.5 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 货物清单 见附件低端劳保 2022 年度采购清单,清单中数量为全年预估,实际以招标人 每月下达的采购计划为准。。 注:锁定含税单价与中标人签订全年合同。对于新供应商,合同前三个月为 试供期,累计出现两次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两种情况累计计算)的问题,则 招标人有权判定中标人无保供能力取消合同。 3.2 技术要求 3.2.1 投标人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及安全要求, 无强制标准要求的应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 3.2.2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清单中的型号及产品描述要求报价,也可以以招 第 1 页 共 3 页 标清单中的品牌型号同档次或提高档次的产品进行报价。投标人必须准备好样品 及检测报告,招标人将根据开标的具体情况,通知入围的投标人提供样品进行审 核,投标人需在 5 天日将样品及相关资质材料送至招标人处进行审核,否则视同 无效报价。 3.2.3 招标物品的要求详见附件清单 4、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 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4.2.1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 标候选人。 4.2.2 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 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4.2.3 在 1.5 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 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 1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 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 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 价为准。 4.2.4 中标价格因二次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应招标人的邀请在 1688 大 企业采购平台上按中标价格重新报价。 4.2.5 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4.3 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 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4.4 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 或不符合 3.2 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其他注意事项 5.1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招标人 技术要求,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招标人将对合同期内的供货产品不定期 抽样,送至第三方进行检测,发现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 5.1.1 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 则做退、换货处理,由于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长期合约的 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 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同时追究因供货原因造成招标人的损失。 5.1.2 不合格货品招标人会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 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第 2 页 共 3 页 5.2 如因中标人原因,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 相关责任。 5.3 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并 按招标人《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5.4 送货车辆必须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送货途中 注意安全,杜绝违章,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中标人全权负责。进入厂区送货车辆要 求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5.5 招标人将按《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 核(详见附件 1)。 5.6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详见附件 2)。 5.7 投 标 人 如 有 需 要 通 过 邮 箱 报 价 的 , 请 统 一 将 文 件 发 至 以 下 邮 箱 sopozhaotoubiao@163.com,文件名统一为“投标人单位名称(简称)+项目名 称”。 5.8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邮编:212006, 联系人:史桅,电话:13003430300, 传真:0511-88783599, 负责人:黄映,电话:13605283400,固话:0511-88786025。 6.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 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2021 年 11 月 22 日 第 3 页 共 3 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