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2022年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doc
2021 年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 2022 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 施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新政发〔2008〕90 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管理办法》(新财企〔2014〕53 号)规定,2022 年自治区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已编制完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13.4 亿 元,为年初预算 9.5 亿元的 141.1%,其中:利润收入 10.9 亿元、 股利股息收入 0.5 亿元、产权转让收入 0.3 亿元、清算收入 0.2 亿 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5 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 因:一是自治区本级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清缴力度,收缴 历年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1.8 亿元;二是部分国有企业利润好 于预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超收 2.1 亿元。2021 年收入完成 数比 2020 年减少 4.1 亿元,下降 23.4%,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受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收入下降。 (二)支出情况。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 9.8 亿 元,为年初预算的 102.1%,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 本支出 0.6 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7.3 亿元、国有企业政策 性补贴 1.6 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3 亿元。2021 年 - 1 - 支出完成数比 2020 年增加 2.8 亿元,增长 40%,主要是各地 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安排支出增加。 (三)收支平衡情况。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 18.8 亿元,其中:本年收入 13.4 亿元、转移支付收入 1 亿元、上 年结转 4.4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4.9 亿元,其中:本年 支出 9.8 亿元、调出资金 5.1 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 3.9 亿元。 二、2021 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4.3 亿元,为年初预算 2 亿元的 215%,其中:利润收入 4.1 亿元、 股利股息收入 0.2 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缴历年 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1.8 亿元。2021 年收入完成数比 2020 年 增加 1.3 亿元,增长 43.3%,主要原因是清缴收入增加。 (二)支出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 1.4 亿元,为年初预算 1.6 亿元的 87.5%,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及改革成本支出 0.2 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1.2 亿元。未完 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执行中转移支付各地 0.1 亿元, 本级支出减少;二是按照财政部要求收回历年下达国有企业的“三 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 0.1 亿元,冲减当年支出。2021 年支 出完成数比 2020 年减少 1.9 亿元,下降 57.6%,主要是受新冠肺 炎疫情影响,国有企业效益下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少, 相应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 - 2 - 计 5.5 亿元,其中:本年收入 4.3 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 1 亿 元、上年结转 0.2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9 亿元,其中: 本年支出 1.4 亿元、对下转移支出 1.2 亿元、调出资金 1.3 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 1.6 亿元。 三、2022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2 年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 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 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 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 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 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 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 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积极财政 政策,不断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保障 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 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硬化预算 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进预决算信息全面公 开,更好服务和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2022 年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 3 - (一)收入情况。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12.1 亿 元,比 2021 年减少 1.3 亿元,下降 9.7%,其中:利润收入 10 亿 元、股利股息收入 0.7 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4 亿 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州、 市)国有企业经营收入下降、利润下滑;二是实施划转部分国有 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将原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部分收入 作为国有股权收益编入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用于 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二)支出情况。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13 亿 元,比 2021 年增加 3.2 亿元,增长 32.6%,其中:解决历史遗留 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2.6 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8.6 亿元、 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0.6 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2 亿元。增长主要:一是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大力支持能源、 交通、水利、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二是增加国有企业退 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实 行社会化管理。 (三)收支平衡情况。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12.1 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 3.9 亿元,中央转移收入 0.7 亿元, 收入总计 16.7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13 亿元,加调 出资金 3.7 亿元,总计 16.7 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五、2022 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5.8 - 4 - 亿元,比 2021 年增加 1.5 亿元,增长 34.9%,其中:利润收入 5.6 亿元、股利股息收入 0.2 亿元。主要是区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较上 年增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 (二)支出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5.7 亿元,比 2021 年增加 4.3 亿元,增长 307.1%,其中: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0.5 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4.6 亿 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6 亿元。增长主要:一是区本 级 2022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长,相应增加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二是 2022 年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区 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出增加。 (三)收支平衡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 排 5.8 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 1.6 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收入 0.7 亿元,收入总计 8.1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5.7 亿 元,加调出资金 1.7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 0.7 亿元,支出总计 8.1 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 5 - 六、名词解释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即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 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 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利润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比例应当上缴国家 的收益,其测算基数为上一年度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实际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剩余部分。2022 年收益收取比例为 25%。 (三)股利、股息收入。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 (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 (四)产权转让收入。即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得 的收入。 (五)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 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 入(扣除清算费用)。 (六)调出资金。即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的资金。2022 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为当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 30%。 (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根据中央和自治区 相关要求,将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国有股 权的 10%划转充实社保基金,股权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享有国有企 业分红,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 6 - (八)国有股权收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股 权承接主体,按照持股比例,应分享的国有股权分红。 (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为推进国有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各地实际接收中央和区属国有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给予的补助。 (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 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或供气和 物业管理)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维修改造和社会化管理移交发 生的费用给予的补助。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