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1-2022年度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申报书.doc
附件 广 东 省 2021-2022 年 度 重 点 支 持 大型骨干企业申报书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声明 本司自愿申报列入广东省 2021-2022 年度重点支持大型 骨干企业目录,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依法经营纳 税,信用良好,近 2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无重大安全环保事 故,并对本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被列入支持目录, 本司将按季度提供企业经营情况,并指定 号码 微信号 ,手机 报送信息联系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 一、申报表 01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3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05 联系人手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07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2 法人单位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04 企业申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06 传真 08 邮政编码 09 注册时间 11 外资比例 13 固定资产 10 注册资金 (万元) 12 资产总额 (万元) 14 行业类别: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行 业小类(四位码) (万元) 16 控股情况 □ 国有控股 □ 集体控股 □ 私人控股 □ 港澳台商控股 □ 外商控股 □ 其他 15 登记注册类型 □ 国有企业 □ 国有独资公司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企业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港澳台合资企业 □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17 上市情况 □上交所 □深交所 □海外 □整体上市 □尚未上市 项 18 企业主营业务范围 19 主导产品 20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21 研发机构数量 22 研究开发(R&D)人员 (人) 23 从业人员 (人) 2019 年 2020 年 目 2021 年(可预计) 24.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25.研究开发(R&D)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26.投资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27.利润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28.纳税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29.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30.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31.拥有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外方派驻技术机构 个 □国家级 □省级(含深圳市) 个 □市级 32.本企业是否为某个法人企业的子公司 如果是,该控股企业名称为 33.本企业是否集团公司 □是 □否 个 个 □其他 □是 □否 法人代码为 34.企业下属单位一览表(含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单位,可另附表填写) 序 号 公司名称 控股比 例(%) 注册地 办公地址 下属单位 行业 信用代码 代码 2021 年预 计主营业 务收入(万 元) 是否 上市 联系电话 35. 2021-2022 年企业做大做强计划和措施(500 字以内,包括新建、扩建、在建重大项目,兼并重组等情 况) 36.企业 2021-2022 年需要支持事项(500 字以内) 1 37.自评报告(对照申报条件企业进行自评,1000 字以内)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逐条填写。 1.近 2 年来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特别是当年的情况; 38.总裁办负责人(或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联系表(此项必填) 2.在我省依法经营纳税情况; 姓名 职务 3.在同行业中创新能力、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情况,本单位未来发展前景预测; 4.本单位主导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企业名称 5.信用情况,银行评定等级达 A 以上; 6.近两年内(2019 年至名单正式公布前)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联系方式 座机 手机号码 微信号码 QQ 号码 电子邮箱 39.填报数据信息员联系表(此项必填) 姓名 职务 座机 手机号码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2 40.推荐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3 填表说明 本申报书由首封、自我声明和 40 个填表项组成。第 1~39 填表项由申报企业填写, 第 40 项由推荐单位填写。每个表项不能为空,若无相关填写内容的,请填写“无”。 首封:申报单位——申报企业名称,须加盖企业公章。 自我声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 1.企业名称: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 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 批准具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他名称。 2.法人单位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3.法定代表人:指企业工商登记时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4.企业联系人:指企业公司负责对接联系的工作人员姓名。 5.手机/电话:指企业联系人在国内的联系手机。 6.传真:指联系人的传真号码。 7.企业地址:指邮电部门认可的企业所在地地址。应包括乡(镇、街道)、村名称和门 牌号码。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码。 8.邮政编码:指企业对外邮寄信函使用的邮政编码。 9.注册时间:企业登记注册的年月。 10.注册资金:到上年年末为止企业注册资金规模。 11.外资比例:指外资(含来自港、澳、台的资金)在注册资金中所占比例。 12.资产总额:到上年年末为止企业总资产规模。 13.固定资产:到上年年末为止企业固定资产规模,以固定资产的净值填报。 14.行业类别:指按企业主要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分类。要按照《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行业小类(四位码)填列。 15.登记注册类型: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类型。 (1)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 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 司。 (2)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 (3)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 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5)中外合资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 险的企业。 (6)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 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 4 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7)港澳台合资企业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 风险的企业。 (8)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 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 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 份有限公司。 (9)其他指除上述 8 类以外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16.控股情况: (1)国有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 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国有绝对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 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 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 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投资双方各占 50%,且未 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 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集体绝对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 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 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 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 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私人绝对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 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 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 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 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在 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 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 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 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外商绝对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 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 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 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其他是指不属于以上的控股类型。 17.上市情况:企业在国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情况,可多选。 18.企业主营业务范围:指企业经营的重点领域。如果企业经营范围跨领域的,则注 明最主要的一个或两个领域或分领域。 19.主导产品:企业主营业务领域主要产品的名称、型号(如果有)。 20.是否高新技术企业:填企业是否获得科技部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5 21.研发机构数量:指企业设立架构清晰、从事 R&D 的组织的数量。 22.研究开发(R&D)人员数:填企业目前在岗的专职从事 R&D 工作的员工人数。 23.从业人员:企业目前在册的全部员工人数。 24.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 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 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比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 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 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 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 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由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加之后填列。 25.研究开发(R&D)费用:指报告年度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 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的费用支出。不论何种 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上述三类项目的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具体计算办法:可将企 业全部科技项目中确定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的经费支出加总,再 加上按上述三类项目支出占全部科技项目经费支出比重计算分摊的科技管理和服务费用 取得。 26.投资总额: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①建筑工程投资,①安装工程投资, ①设备工器具购置,①应分摊计入固定资产的费用等。 27.利润总额:指企业实现的盈亏总额,反映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8.纳税总额:指企业累计纳税总额,指增值税 17%+销售税金及附加 12%+所得税 25% 的总和。 29.发明专利申请量:指企业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30.发明专利授权量:指企业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数量,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 31.本企业是否为某个法人企业的子公司:指本企业是否由某个法人企业控股,如果 是写明控股企业的名称和法人代码。 32.拥有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本企 业拥有的市级、省级、国家级或其他级别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或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情况,其中深圳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或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属省级。 33.本企业是否集团公司:指申报企业是否集团公司经营。 34.企业下属单位一览表:指企业(集团)公司控股(包括相对控股)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子公司,包括公司名称、控股比例、注册地、办公地址、法人单位代码、行业 代码、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上市和联系电话等情况。 35.2021-2022 年企业做大做强计划和措施:指企业 2021-2022 年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 计划和实施计划的措施,限半页纸 500 字以内。 36.企业 2021-2022 年需要支持事项:指企业今年需要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的 困难和问题,限半页纸 500 字以内。 37.自评报告:申报企业对照规定条件进行综述性自我评述,限一页纸 1000 字以内。 38.总裁办负责人(或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联系表:为更好地联系和服 6 务企业,需建立骨干企业负责人沟通联络机制,请各申报企业报送总裁办负责人(或董 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此项为必填定项。 39.填报数据信息员联系表:为及时了解企业季度经营情况,请填报信息员联系方式。 40.推荐单位意见:指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国资委,对企业申 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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