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pdf
茅院发„2022‟21 号 各单位(部门): 《茅台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茅台学院 2022 年 4 月 12 日第九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茅台学院 2022 年 4 月 15 日 - 1 -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事业 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茅台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 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学校为了满足日常教学、科 研活动、公共服务等,使用自有资金、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有 偿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学校采购的对象分为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等, 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货物类包括仪器设备、办公家具设备、音像设备、监 控设备、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照明设备、图书、教材、实验耗 材、教学用品、医疗器械、数字产品等。 (二)工程类包括基建工程、道路管网、土石方、维修改造、 装修装饰、园林绿化等。 (三)服务类包括印刷出版、数据库、绿化养护、物业管理、 咨询服务、软件系统、专利代理、检测检验、租赁业务、委托加 工业务等。 - 2 - 第四条 学校采购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纪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诚实、信用、质量原则; (四)规范有序、增强效益原则。 第二章 第五条 采购的组织与职责 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 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归口部门、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 计处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国有资金及事业单位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方针政策; (二)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子公司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研究、制订学校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及流程; (四)研究、处理学校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五)审核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成员; (六)向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汇报重大采购工作事项; (七)听取并审议学校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报告。 第六条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 产管理处,其职责如下: (一)接受集中采购项目申请,审核相关资料; (二)负责办理采购项目的备案审核手续; - 3 - (三)负责组织集中采购,推进相关评审; (四)负责组织集中采购项目合同的审签; (五)负责集中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六)负责组建、维护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组织采购 评审专家抽取工作; (七)负责组建学校“供应商信息库”,组织供应商评价, 统筹供应商管理相关工作; (八)完成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学校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采购、集中采购两 种。 自行采购主要为限额标准 10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归口 部门完成立项审批程序后,自行组织采购;集中采购指限额标准 10 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归口部门完成立项审批程序后, 送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将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 集中采购。 第八条 学校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 责”的管理体制。各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专业特点和部门职能, 落实采购工作各项职责。 (一)需求单位指采购项目的直接相关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提出采购需求申请和预算,阐 - 4 - 明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 2.拟订具体采购需求或技术参数,配合归口部门和采购办公 室完成采购工作; 3.参与本单位相关采购项目合同的商定和确认,负责采购合 同的执行; 4.参与本单位相关采购项目的验收,负责采购形成的相关资 产的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 (二)归口部门指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具体业务职能划分按 照《茅台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本部门归口经费项目的采购工作,编制年度采购 计划; 2.负责采购预算编制、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 3.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自行采购项目的实施; 4.负责采购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协助配合采购办公室完成本 部门相关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 5.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自行采购项目合同的商定、确认和审 签; 6.参与本部门相关集中采购项目合同的商定、确认和审签; 7.负责本部门相关采购项目动态跟踪,组织项目验收; 8.负责本部门相关采购项目的资金审批、结算及支付手续办 理等工作; 9.负责自行采购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 5 - (三)资产管理处为学校统一的资产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 1.审核、报送固定资产年度采购预算; 2.参与采购项目论证工作,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 3.参与采购形成的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组织资产的登记建 账,以便统筹管理。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采购预算资金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监 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审核学校采购预算; 2.负责向集团公司申报学校年度采购预算; 3.参与集中采购定点协议、单一来源采购决策谈判和自行采 购谈判; 4.参与采购项目的合同审查; 5.按本办法第七章要求参与采购项目验收; 6.负责督促采购预算执行及采购资金支付。 (五)审计处是学校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对采购项目价格进行审计,出具采购控制价(单价 5000 元及以上或项目总价 1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由归口部门 送审计处,出具采购控制价); 2.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包括自行采 购项目的价格合理性,采购方式和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等); 3.参与集中采购定点协议、单一来源采购决策谈判和自行采 购谈判; - 6 - 4.参与采购项目的合同审查; 5.负责办理采购项目结算; (六)法律咨询小组负责采购文件及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 查。 (七)采购项目的论证按照《茅台学院采购项目论证管理办 法(试行) 》执行。 第九条 学校设立采购监督小组,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 任,采购监督小组履行监督职能,成员主要由纪委监察室、工会 构成。 (一)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对涉及采购工作的相关单位和各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会负责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对采购业务开展 民主监督工作,并适时进行公开信息披露。 第三章 第十条 采购计划的编制及审批 各归口部门依据本部门年度预算,针对需集中采购 的项目,合理编制“年度集中采购计划” ,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 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部门公章,于每年 11 月 30 日前送采购办 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各归口部门在编制采购计划时,不得故意将可以 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拆分,不得将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拆分规 避招标。 - 7 - 第四章 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自行采购由归口部门自行选择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学校集中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 性比选、询比价、定点协议、单一来源等六种采购方式,学校或 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可满足采购需求时,优先选择库内竞争采购方 式。 第十四条 公开招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一)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服务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 元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 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 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且应当进入地方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二)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须公 - 8 - 开招标。 1.库内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 2.采购项目同时满足采购需求明确、采购标的具有竞争条 件、采购时间允许、采购成本合理四个条件,并且单体项目达到 以下规模: (1)新建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的; (2)扩改建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 的; (3)基建维修维护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100 万 元的; (4)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服务类采购预 算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的。 3.项目具有通用性,外部专家能够理解并科学评比的项目。 第十五条 邀请招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 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 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 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 9 - 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六)未达到本办法规定公开招标起点金额的。 第十六条 竞争性比选:根据采购需求,定向或公开发布竞 争性比选文件(定向比选的符合条件参比供应商不应少于两家, 公开比选的不应少于三家) ,供应商提交参比文件,比选小组分 别与参比供应商进行谈判、磋商,并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竞争性比选: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 要求的。 (二)采购标的存在紧迫需要,采用招标不能满足学校工作 需要,且该紧急需求非采购人拖延或可以预见所致。 (三)采购对象独特、复杂,具有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 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 果转化项目。 校内比选项目,比选小组由采购办公室与归口部门研究上报 比选小组成员名单,经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成立;公开 竞争性比选项目由代理机构按比选文件要求组建比选小组。 第十七条 询比价:根据采购需求,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相 应资格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比价采购文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 - 10 -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询比价采购: (一)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 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指向某单一品牌的。 第十八条 定点协议:为稳定产品质量与供应商签订长期供 货或服务合同,统一确定产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 诺等内容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定点协议采购: (一)为满足学校运行需要,长期、大量使用,规格或标准 相对统一的产品。 (二)为确保学校文化延续、管理高效、设备稳定,类型、 性质、内容相对单一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九条 单一来源采购:向单一供应商直接采购货物、工 程或服务。通常是所购产品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 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等特殊的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 谈判采购方式。包括: (一)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一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一供应商拥 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有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 1.同一产品、服务项目由于计划调整需要追加采购同种物资 的跟踪采购,或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的采购。 - 11 - 可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 2.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 或专有技术。 3.具有特殊要求,合作开发的科研项目。 4.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培训。 5.涉及国家秘密或学校机密不适宜进行竞争性采购的项目。 6.法律认可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 集团内部参控股公司可以提供的工程、货物和服 务等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同质、同价、同服务前提下 按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或学校已经完成了集中采购相关程 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采购时,预算金额等 于或小于原预算金额,且市场价格没有变化的,为提高采购效率, 可延续性采购。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采购的程序 自行采购由归口部门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预算金额 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的,需求单位提出 采购需求,送相应的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报其分管领导签批立 项后,自行组织采购,年度同类物资单项累计不超过 5 次(次数 由归口部门负责统计、控制)。 (二)预算金额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含 5 万元)的,需 - 12 - 求单位提出采购需求,报需求单位分管校领导确认后送相应的归 口部门,由分管归口部门的校领导签批立项,归口部门自行组织 采购,年度同类物资单项累计不超过 5 次(次数由归口部门负责 统计、控制)。 (三)预算金额在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求单 位提出采购需求,报其分管校领导确认后送相应的归口部门,由 分管归口部门的校领导和校长签批立项。归口部门根据项目具体 情况组织计划财务处、审计处与供应商进行采购谈判,年度同类 物资单项累计不超过 3 次(次数由归口部门负责统计、控制)。 第二十三条 采购金额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纳入集中 采购,由归口部门牵头,按照《茅台学院财务报销规定》和《茅 台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立项审核通过后,交 采购办公室组织进行相关评审并实施。 第二十四条 集中采购评审包括采购方案评审、采购控制价 审核、采购决策评审、采购文件评审、项目流标分析评审。评审 工作由采购办公室牵头,需求单位、归口部门等共同参与。 (一)采购方案评审: 1.采购办公室和归口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后 形成采购方案评审会议纪要,报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2.归口部门应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 资料、项目背景、前期论证情况、需求时限、技术参数、质量要 求、服务标准、资质条件、评分标准等,因“采购需求清单”不 - 13 - 全面、不准确等原因反复修改而耽误的时间计入立项准备时间。 3.确定供应商建议名单: 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询比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应当 优先在供应商库中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当库内供应商不能 满足需求时,采取公开邀请形式择优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 (二)采购控制价审核:归口部门向审计处提交采购需求清 单、采购预(概)算,审计处对采购预算价格进行审核并出具采 购控制价,归口部门进行复核。如有异议,由归口部门补充资料 后商请审计处重新出具采购控制价,控制价的制定最终以审计处 意见为准。 (三)采购文件评审: 由采购办公室、归口部门、法律咨询小组、计划财务处、审 计处对采购文件进行评审,确认采购文件后,报分管归口部门的 学校领导批准加盖学校公章后发布。 (四)采购决策评审: 1.采购方式为定点协议、单一来源、延续性采购、应急采购 的,须计划财务处参与决策评审,与供方谈判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形成采购决策会议纪要,报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2.采购方式为招标、竞争性比选、询比价方式的,通过开标 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价格等,报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加 盖学校公章后发布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 14 - 项目流标分析: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 争性比选、询比价方式采购的项目流标后,须进行流标分析。流 标对应措施报分管归口部门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为提高采购效率,项目流标后,除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 项“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外,其他项目在发布第二次招标 公告时可明确:实际投标人不足三家,但投标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的,有两家投标人的,可以现场宣布流标后,转为竞争性比选, 对两家投标人进行评审。 第二十六条 国家专控物资要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获得专 控商品准购批复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二十七条 科研经费相关的采购按照《茅台学院科研项目 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 由茅台集团作为采购人的学校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在相关部门完成论证及校内决策程序后,由采购办公室牵 头,按照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推进采购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在采购活动中发生争议的,报分管采购工作和 归口部门的校领导共同商定。 第三十条 专家及专家库的管理,执行学校《采购评审专家 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 采购决策结果出来后,采购办公室以学校名义 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采购决策结 果交由归口部门执行,执行分为签订合同和执行合同两个环节。 归口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执行情况反馈采购办公室,以便对供 - 15 - 应商进行统筹管理。 本条关于合同执行情况反馈的规定适用于第二十二条自行 采购。 第三十二条 应急采购 指在救灾抢险、公共卫生事件、动 乱、设备设施应急抢修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生命或财产损失、 基础设施严重损坏等紧急意外事件中,学校急需必要的货物和服 务来应付紧急情况时,发生的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这种采购以迅 捷高效为原则,采购程序如下: (一)需求单位报告应急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经分管需求 单位校领导批准后报归口部门,5 万以下的由分管归口部门校领 导批准立项;5 万元至 20 万元的由校长批准;20 万元以上的由 校长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二)应急采购优先选择集团公司或学校供应商库内优质供 应商,5 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归口部门自行组织采购;5 万元及以 上的项目由采购办公室、需求单位、归口部门、计划财务处、审 计处、法律顾问组成采购工作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 (三)紧急情况消除后,归口部门补充完善采购签批、相关 会议纪要、合同等资料。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 采购合同的签订 学校所有采购合同均须以“茅台学院”名义与 供应商签订,学校下属各系部、各部门无权对外签订采购合同。 - 16 - 第三十四条 签订采购合同的起点金额为 3 万元,即成交金 额 3 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需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十五条 原则上在供应商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历日内,应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得拖延,合同的审签程序按照茅台学 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归口部门 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副本送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在采购合同履行中,出现学校需追加与合同标 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劳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如出现不平衡报价的子项,审计处 须重新审定价格。 第七章 第三十八条 采购项目的验收 采购项目验收,资产类采购项目由资产管理处 牵头组织实施,其他项目由归口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参与验收成 员在验收报告或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收成员的构成如下: (一)资产类验收 (1)金额<3 万元 验收成员由归口部门、资产管理处、使用单位构成。 (2)金额≧3 万元 - 17 - 验收成员由归口部门、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构成。 (3)大型贵重精密仪器采购项目,除第(2)项所列部门外, 还应邀请相关专家、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4)资产类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归口部门资产管理员需 将相关资产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 (二)非资产类验收 (1)金额<1 万元 验收成员由归口部门、使用单位构成。 (2)金额≧1 万元 验收成员由归口部门、使用单位、计划财务处构成。 (3)中长期服务类项目,如物业服务、消防维保等,由归 口部门按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监督考核。 第三十九条 验收是采购项目付款的必要条件,验收环节缺 失或验收不合格的采购项目,计划财务处有权拒绝付款。 第八章 第四十条 采购项目的付款 采购项目付款的条件及方式应在采购合同中约 定,由归口部门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十一条 采购付款时,需提交计划财务处审核的资料主 要包含立项材料、采购合同、发票、验收材料等内容。 - 18 - 第九章 第四十二条 采购文件资料的存档保管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采购立项审批资料、采购评 审资料及相关文件、合同文本、验收材料等。 第四十三条 采购文件资料的建档保管按照第六条第(五) 项及第八条第(二)项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 编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资料。 第四十四条 采购文件资料的保管期为 15 年。 第十章 第四十五条 采购监督及检查 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职能部门的监督检 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人员的从业规范情况。 第四十六条 公开采购项目,采购办公室应当在学校官网或 国家相关指定平台上发布采购信息,并公布采购结果。 第十一章 第四十七条 附 则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与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 准。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 - 19 -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采购流程图 2.立项审批表 - 20 - 茅台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5 日印发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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