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6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锅炉拆除改造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锅炉拆除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 编制日期:2016 年 7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锅炉拆除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 法人代表 郭希震 通讯地址 辽宁 省(自治区、直辖市) 锦州 市(县)太和区 联系电话 18241620447 建设地点 联系人 传真 孙秀红 邮政编码 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产业区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占地面积 m2 200 绿化面积 m2 总投资(万元) 121010 66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59 热力生产和供应 443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89.4% 评价经费(万元) 项目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是一家民营股份制企业,成立于 1993 年,2002 年因企 业发展需要,由古塔区搬迁至太和区女儿河乡金厂堡村(简称“分厂”),主要 从事专业化生产汽车发电机轴、汽车起动机轴及各种爪极、车用皮带轮等产品生 产。装备有各种金属切削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大中型锻压设备、热处理设备 等 230 多台,年产爪极 230 万件。 2010 年,根据市场发展要求,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在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内 (简称“主厂”)投资 3830 万元,新建生产车间,库房以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 施、公用工程设施,年产锻钢爪极 1000 万件。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主厂区和分厂区各有一台燃煤锅炉,用于冬季供暖,吨 位分别为 4t/h、0.6 t/h,年总燃煤量为 260t/a,由于治理措施不完善,导致超标排 放,为满足排放标准及锦州市环境保护局对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要求,本项目 将以新带老对原有锅炉进行拆除改造,改造后燃料为生物质颗粒。 1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辽宁省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的规定,于 2017 年 2 月委托我公司编制《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锅炉拆除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2011 年本)》 (2013)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建设地点及平面布置 3.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主厂建在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产业区内,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121°00′30.0″,北纬 41°03′25.2″。其厂界西侧 6m 为重型住宅小区,南侧 500m 为 金厂堡村,中间为空地,东侧紧邻锦州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北侧紧邻锦汤公路和 锦南铁路,公路和铁路北侧为锦州重型股份有限公司。 分 厂 坐 落 在 女 儿 河 乡 金 厂 堡 村 , 地 理 位 置 坐 标 东 经 121°00′52.5″ , 北 纬 41°03′06.4″。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北侧、东侧为女儿河乡金厂堡村居民平房。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图见图 1,汤河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建议图见图 2,本 项目周围情况见图 3。 3.2 厂区平面布置 按平面布置紧凑、分区明确合理、工艺路线短捷顺畅,满足卫生、安全、消 防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布置。 锅炉房在厂区位置分别见总平面布置见图 4、5。 4 主要建设内容 主厂:原有锅炉(型号:DZL2.8-85/60-S)炉体改造,增加生物质燃烧设备 装置,改装成生物质专用锅炉(型号:R-4T,下文简称 4t/h)。 分厂: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型号:DL6000NY),新购置生物质环保锅炉(型 号:CWHG-1T,下文简称 1t/h)。 2 锅炉检测报告见附件。 5 项目投资 本项目为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燃料从燃煤改为燃烧清洁能源生物质颗粒,总 投资为 66 万元。 6 开工方案 锅炉每年工作 150d,每天工作 4.5h。 7 燃料用量 本项目燃料为生物质秸秆颗粒,采购来源为北镇市中安镇宝双玉米秸秆加工 厂。年用量 375 t/a(主厂 300 t/a、分厂 75 t/a)。详细检测报告见附件。 表1 燃料成分表 名称 灰分 C H S 水分 秸秆 8.16% 18.62% 3.98% 0.11% 9.71% 8 公用工程 给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锅炉用水,来源为厂内自备水井供给。 排水 锅炉排污水和中和池处理后的软化水制取废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 掏。 表2 本项目的能耗情况 序号 能耗名称 数量 1 水 358.65 t/a 锅炉用水 2 生物质颗粒 375 t/a 锅炉燃料 3 用 途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分厂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是一家民营股份制企业,成立于 1993 年,2002 年因企 业发展需要,由古塔区搬迁至太和区女儿河乡金厂堡村,位于主厂东南侧 650m, 投资 200 万元,主要从事专业化生产汽车发电机轴、汽车起动机轴及各种爪极、 车用皮带轮等产品生产。装备有各种金属切削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大中型锻 压设备、热处理设备等 230 多台,年产锻钢爪极 230 万件。劳动定员 80 人,每 天工作采用一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日 300 天,8:00—17:00。 根据《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06.11) 和该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见附件),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如 下: 1 废气 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锻压车间的锻件抛丸产生的粉尘,产生量约为 1t/a,该粉 尘由引风机引至一个密闭收尘箱内沉降,回收的铁屑卖给废品收购站。 2 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因子主要为 CODcr、SS。生活污水无排放条件, 由厂内旱厕收集,污水用于农用灌溉,污泥沤肥作农田肥料。 3 噪声 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包括剪切机、抛丸机、锻压机、车床等,单台噪 声源强在 80-95 dB(A)。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噪声昼间 55.6-59.1 dB(A)、夜间 44.3-49.1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 准。 4 废渣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料和生活垃圾。生产废料主要为锻压、抛丸、机加工 产生的铁皮、铁屑,产生量为 10t/a,统一收集起来,卖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 主要为食堂产生的果皮、菜叶、剩饭菜等,产生量为 1t/a,定期送往就近的垃圾 集中堆放地,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4 主厂 2010 年,根据市场发展要求,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在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内 投资 3830 万元,主体工程建设机加工车间、锻压车间、抛丸车间、预留车间等, 仓库等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和办公及生活设施等,年产锻钢爪极 1000 万件。 厂区占地面积约 16950m 2,建筑面积 10800m 2,绿化面积约 3390m 2。新增劳动定 员 120 人,每天工作拟采用两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日 300 天,8:00—17:00。 工艺流程: N 棒料切割 N S1 中频加热 N 锻压成型 N G(S1) 抛丸 N S1 机加工 S1S2 清洗 S3 检验合格 G 抛丸粉尘(沉降为 S1) N 噪声 S1 铁皮、铁屑 S2 废切液 S3 废清洗液 包装及发运 图6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5 根 据《 锦州长泽精 工机 械厂精密锻 压分厂建设 项 目环境影 响评价 报告表》 (2011.2),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气 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抛丸粉尘,约为 2t/a;主要成分为颗粒物(细小铁屑)。抛 丸在密闭仓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量很小,该粉尘由引风机引至一个密闭收尘箱内 沉降,回收的铁屑卖给废品收购站。 2 废水 生产用水为循环水池(120m 3)用水循环使用,为中频加热炉间接冷却水, 不需排放,只定期补水。 生活污水 4.8t/a、1440t/a,由厂内旱厕收集农用。 3 噪声 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 3 。 表3 主要设备噪声源强 设备名称 运行噪声(dBA) 设备名称 运行噪声(dBA) 剪切机 90~95 锻压压力机 80~90 螺旋压力机 90~95 钻床 80~90 自动抛丸机 90~95 液压压力机 80~85 数控机床 85~90 数控穿孔机 85~90 普通车床 85~90 吊车吊装 85~90 设备、厂房结构与分厂基本相同,经实测,总厂锻压生产车间厂房内噪声约 为 84.2 dB(A),厂房外噪声约为 62 .5dB(A),总厂机加工车间厂房内噪声约为 81.5dB(A),厂房外噪声约为 51.8 dB(A)。 此外,经过对分厂各生产车间厂房外 0.3m 处地面振动值进行实测,振动值 均不高于 63dB。 4 固体废物 (1)生产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铁皮、铁屑等,其损耗约占全年圆钢用 量的 0.5%,即 50t/a(含抛丸粉尘)。 (2)切削液使用量 3t/a,循环使用,1 年更换一次,更换时分离的废切削液 6 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 0.3t/a,收集密封保存,定期运往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清洗液使用量 2t/a,循环使用,2 年更换一次,清洗液为乳化油,主要 为成分为矿物油、表面离子活性剂、除锈剂、乳化剂、消泡剂等,更换时分离的 废清洗液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 0.1t/a,收集密封保存,定期运往有处理资质的 单位处理; (4)生活垃圾:主要有废纸、果皮残余食品、蔬菜的下脚料等。产生量 18t/a。 两厂区锅炉排污情况 1 废气 主厂区改造前设有一台 DZL2.8-85/60-S 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取暖,年燃煤量 210t/a。燃煤烟气通过旋风+湿法两级进行治理,之后通过 8m 高排气筒排放到大 气环境。分厂区改造前设有一台 DL6000NY 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取暖,年燃煤量 50t/a。燃煤烟气通过湿式除尘,之后通过 5m 高排气筒排放到大气环境。 两台取暖锅炉使用时间均为 150d/a、4.5h/d。 由于两次环评都没有对锅炉部分进行评价,且没有验收监测数据,因此根据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中燃煤锅炉相关 系数见表 4,改造前所产生的污染物见表 5-6。 表4 燃煤锅炉产排污系数表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 排污系数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原料 10,290.43 称 有末端治理 10,804.95 二氧化硫 千克/吨-原料 湿法除尘法 13.6S 烟尘 千克/吨-原料 1.25 A 湿法除尘法 0.16A 氮氧化物 千克/吨-原料 2.94 直排 2.94 16S (无炉内脱硫) 注: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烟尘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含灰量(A%)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 (S%)、含灰量(A%)是指燃煤收到基硫分、灰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 7 表5 项目 改造前分厂燃煤锅炉所产生的污染物 烟气量 m3/h SO2 800.4 烟尘 NOx 表6 项目 产生量 产生浓度 排放量 排放浓度 标准 kg/h t/a mg/m3 kg/h t/a mg/m3 mg/m3 1.19 0.8 1480.7 0.18 0.68 1258.6 400 2.31 1.56 2886.1 0.29 0.2 369.4 80 0.218 0.147 272.4 0.218 0.147 272.4 400 排放浓度 标准 改造前主厂燃煤锅炉所产生的污染物 烟气量 m3/h SO2 烟尘 NOx 3361.5 产生量 产生浓度 排放量 kg/h t/a mg/m3 kg/h t/a mg/m3 mg/m3 4.98 3.36 1480.8 4.23 2.86 1258.7 400 9.72 6.56 2891.6 1.24 0.84 370.1 80 0.915 0.618 272.2 0.915 0.618 272.2 400 由表 5-6 可见,改造前主厂、分厂燃煤锅炉所排放的污染物中,SO 2 、烟尘 排放浓度不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1 的要求。 此外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4 规定,4t/h 锅 炉烟囱最低允许高度应为 35m,0.6 t/h 锅炉烟囱最低允许高度应为 20m,锦州长 泽精工机械厂两厂区烟囱高度分别为 8m、5m,不符合标准要求。 2 废水 废水主要是锅炉排污水和中和池处理后的软化水制取废水排入化粪池,化粪 池定期由专人定期清掏。 3 固废 锅炉废渣为锅炉炉渣和除尘器的收灰,合称锅炉灰渣。根据《环境统计手册》 计算确定的经验系数,一般情况灰渣产生量约为燃煤量的 1/4-1/3。灰渣产生量 取决于煤质情况,根据企业采用的南票煤质情况,灰渣产生量按燃煤量的 30%计, 即灰渣的产生量约为 78t/a。综合利用或出售处理。 4 噪声 锅炉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引风机、电动机等,噪声源强为 80-90dB(A)。 8 噪声设备均位于锅炉间内。根据表 10 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对两厂区 厂界噪声的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监 测报告见附件。 现有环境问题 由于现有锅炉没有脱硫措施,除尘设施老化、不到位,导致锅炉烟气 SO 2、 烟尘超标,且烟囱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主厂生产过程会产生切削液、清洗液 5t/a,属于危险废物,目前一直堆放在 车间内,本项目将以新带老进行改造。 目前汤河子产业区无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所在地也无排污经管网,汤河子产 业区远期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后,两厂区污水应纳入产业区管理。 9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地理位置 锦州地区位于辽宁省西南部,东接辽河平原与盘锦市、沈阳市相连,南临渤 海辽东湾,西与葫芦岛市毗邻,北与朝阳市、阜新市接壤。全区东西长 143km, 南北宽 114km,总面积约 1.031 万 km 2。是辽西走廊的中心城市。 太和区属锦州市城郊,位于锦州市的城乡结合部(锦州西部及南北部外围, 地理位置在东经 120°56′04″~121°15′0″和北纬 41°04′54″~41°13′11″之间)。除西 南与葫芦岛市接壤外,其余部分与凌海市相毗邻,以近似椭圆形环绕着锦州市区。 地形地貌 太和区处于松岭山余脉的山前丘陵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周围有 紫荆山、平顶山、帽山、华子山、罕王殿山、架子山、大架子山等。全区被群山 环绕,形如盆地,中部为地势平坦、由西南向东北走向的狭长平原。 本地处于辽西走廊的平原地带,地势比较平坦,平均海拔高为 36.5m,周围 10km 范围内多为平底与河谷,北面是丘陵地区,由杂草和林木覆盖,丘陵下部和 平原地区为林地、农田和汤河子工业区,厂址南面是女儿河河谷,河谷宽一般为 300m 左右,多为荒地和卵石。 气候特征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中纬度地带,属于北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主要 特点是四季变化明显。春季风大雨少,气候干燥,回湿迅速;夏季高温,雨水集 中;秋季温和,雨量减少,气温下降;冬季干冷,降水稀少。常年温差较大,年 平均气温为 8~-9℃,最高气温一般发生在 7 月下旬至 8 月上旬,最低气温出现在 1 月份。年平均降水量为 654.8mm,主要集中在 6~9 月份,平均降水量占全年的 77%。年平均蒸发量为 1827.2mm。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60%。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2693~2865h。年平均 气压为 1008.3-1015.7hPa。 全年 主导风 向为南风 ,频 率为 14.57%;次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频率为 14.21%;常年平均风速 2.73m/s。 锦州地区经常出现逆温,大部分属于辐射逆温,在日落后逐渐形成,日出后 10 逐渐消失,夜间出现逆温的几率为 94%,一般逆温层高度在 340~350m 之间,冬 季逆温频率高于夏季。 水文特征 女儿河属于小型河流,为小凌河的一条支流。该河发源于兴城市药王庙乡莫 户山,全长 142.6km,集水面积 1490km2,平水期河宽 40~60m,水深 0.3~0.5m, 流速 0.3~0.5m/s,流量 3.78m 3/s 左右。丰水期平均流量 20.27m 3/s 左右,河道平 均比降为 1.49‰,在锦州市内流经 24.5km,于锦州市区南入小凌河。该河上游有 乌金塘水库进行流量调控。 土壤和植被 全区土壤共有棕壤、草甸土、盐土、沼泽地和水稻土五个类型,棕壤是全区 唯一的地带性土壤,共有 4797005 亩,分布于低山丘陵;草甸土共有 6243987 亩, 分布在平原和山间沟谷地带。盐土共 208504 亩,适于发展水田、盐业和海水养殖 业。沼泽土共 224005 亩。水稻土共有 15918 亩,由于种稻历史短,水稻土仍处于 初期发育阶段。 地质及地震烈度 全区属华北陆台的一部分,前震旦纪古老变质岩系及中性火山岩系,地形较 为平坦,地面标高界于 26.50-29.40m,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地层自上而下依次为 耕土、中砂、粗砂、砾砂、园砾、卵石、粘土和强风化安山岩。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 11 社会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锦州市是一座以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制造为主,包括煤炭、电力、纺织、 食品、医药等行业的综合性工业城市,也是辽西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卫生 和交通的中心。锦州市辖凌海、北宁、义县、黑山 4 个县,市辖太和区、古塔区、 凌河区、松山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共有 55 个乡,52 个镇,全地区总人 口约 307 万人,其中市区人口约 87 万人。 太和区辖四个乡(新民乡、营盘乡、女儿河乡、大薛乡)、五个街道办事处(太 和、凌西、汤河子、薛家和兴隆)。全区土地总面积为 349.74km 2,全区总人口 20.7 万人,其中城市人口为 8.6 万人,占总人口的 40%,人口密集度达 566 人/km 2。 太和区地处锦州市城乡结合部,京沈铁路,沈山公路横贯本区,锦郑、锦承、 锦南铁路,锦汤、锦义、锦朝等公路在此起始或汇合,素有关内外“咽喉”之称。 还有锦州机场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直接通航,交通十分方便。 汤河子街道位于锦州市太和区西南部,始建于 1963 年,1970 年改称汤河子 人民公社,1979 年恢复原名。街道北至女儿河乡西白村,西至女儿河乡腰汤村, 南至锦葫公路小马厂段,东至抚挖锦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厂区,辖区面积约 4.14 平方公里,总人口 9270 户、23929 人。街道下辖铁合金、重型、女纸、女纺、小 街五个社区,371 个居民小组。汤河子街道办事处坐落在锦州市太和区合金西里 81 号,地处汤河子产业园区中心地带,驻街有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锦州 集信实业有限公司、锦州钛业有限公司、抚挖锦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 业。 女儿河街道地处锦州市西部,距市中心 11 公里处,东面与新民街道相连,南 面和西面与葫芦岛市相邻,北面与凌海市相接。交通便利,锦朝高速,锦大、锦 汤、金香、腰砬线公路从境内穿过。自然资源丰富,东有小凌河,南有女儿河, 西有汤河子温泉。全街道有 16 个行政村,20 个自然屯,67 个村民小组,7541 户 农户,22492 口人。辖区面积 43.4 km 2,耕地 2.6 万亩。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两厂区分别位于汤河子街道和女儿河街道。分厂南侧 150m 为女儿河街道委员会。 12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 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环评期间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环境噪声进行了现状监测。 (1) 环境空气 监测单位: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监测时间及频率:2017.2.27 --- 2017.3.5,连续七天,监测 24 小时平均值。 具体监测点位见图 7。具体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 7。 表7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经纬度及监测项目 序号 点位名称 经纬度 监测项目 1# 重型居民区 N:41°03′30.78″,E:121°0′42.62″ 2# 前白庙子村 N:41°04′31.69″,E:121°0′27.32″ 3# 金厂堡村 N:41°03′6.55″,E:121°0′43.13″ 4# 主厂厂址 N:41°03′32.65″,E:121°0′49.57″ 5# 分厂厂址 N:41°03′13.18″,E:121°01′12.04″ SO2、NO2、PM10 具体监测结果与评价结果见表 8-10。 表8 SO2 监测数据统计结果 点位 单位:mg/m3(Ii 无量纲) 24 小时平均值 浓度范围 Ii 最大超标倍数 超标率(%) 1# 0.017-0.057 0.113-0.38 0 0 2# 0.018-0.059 0.12-0.393 0 0 3# 0.016-0.057 0.107-0.38 0 0 4# 0.021-0.064 0.14-0.427 0 0 5# 0.020-0.061 0.133-0.407 0 0 0.15 标准值 13 表9 NO2 监测数据统计结果 点位 单位:mg/m 3(Ii 无量纲) 24 小时平均值 浓度范围 Ii 最大超标倍数 超标率(%) 1# 0.014-0.061 0.175-0.763 0 0 2# 0.015-0.058 0.188-0.725 0 0 3# 0.017-0.058 0.213-0.725 0 0 4# 0.014-0.064 0.175-0.8 0 0 5# 0.013-0.062 0.163-0.775 0 0 0.08 标准值 表 10 PM10 监测数据统计结果 点位 单位:mg/m3(Ii 无量纲) 24 小时平均值 浓度范围 Ii 最大超标倍数 超标率(%) 1# 0.045-0.148 0.3-0.987 0 0 2# 0.049-0.142 0.327-0.947 0 0 3# 0.047-0.145 0.313-0.967 0 0 4# 0.047-0.149 0.313-0.993 0 0 5# 0.044-0.146 0.293-0.973 0 0 0.15 标准值 SO 2 : 24 小 时 平 均 值 监 测 浓 度 范 围 为 0.016-0.064mg/m 3 , 评 价 指 数 范 围 0.107-0.427,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NO 2 : 24 小 时 平 均 值 监 测 浓 度 范 围 为 0.013-0.064mg/m 3 , 评 价 指 数 范 围 0.163-0.8,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PM 10 : 24 小 时 平 均 值 监 测 浓 度 范 围 为 0.044-0.149mg/m 3 , 评 价 指 数 范 围 0.293-0.99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的评价结果显示:在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 SO 2、NO 2、PM 1024 小 时平均值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厂界环境噪声 根据环评期间对两厂址厂界四周监测结果,具体厂界噪声情况见表 11。 14 表 11 监测点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2017.02.27 E:121°00′53.80″ 2017.02.28 2#(分厂南界) 2017.02.27 N:41°03′08.39″ E:121°00′51.67″ 2017.02.28 3#(分厂西界) 2017.02.27 N:41°03′05.94″ E:121°00′48.17″ 2017.02.28 4#(分厂北界) N:41°03′05.27″ 2017.02.27 E:121°00′52.42″ 2017.02.28 5#(主厂东界) 2017.02.27 N:41°03′27.14″ E:121°00′29.54″ 2017.02.28 6#(主厂南界) 2017.02.27 N:41°03′25.73″ E:121°00′33.69″ 2017.02.28 7#(主厂西界) N:41°03′22.99″ 2017.02.27 E:121°00′30.81″ 2017.02.28 8#(主厂北界) 2017.02.27 N:41°03′23.66″ E:121°00′27.11″ Leq 标准 与标准的差值 是否达标 昼 57.3 60 -2.7 是 夜 49.9 50 -0.1 是 昼 56.1 60 -3.9 是 夜 49.1 50 -0.9 是 昼 58.8 60 -1.2 是 夜 47.9 50 -2.1 是 昼 56.4 60 -3.6 是 夜 47.7 50 -2.3 是 昼 57.0 60 -3 是 夜 46.2 50 -3.8 是 昼 53.0 60 -7 是 夜 48.1 50 -1.9 是 昼 58.3 60 -1.7 是 夜 49.6 50 -0.4 是 昼 54.3 60 -5.7 是 夜 49.3 50 -0.7 是 昼 56.6 65 -8.4 是 夜 50.7 55 -4.3 是 昼 54.7 65 -10.3 是 夜 52.9 55 -2.1 是 昼 53.9 65 -11.1 是 夜 54.5 55 -0.5 是 昼 54.7 65 -10.3 是 夜 51.6 55 -3.4 是 昼 54.8 65 -10.2 是 夜 51.4 55 -3.6 是 昼 52.9 65 -12.1 是 夜 52.5 55 -2.5 是 昼 55.2 70 -14.8 是 夜 54.1 55 -0.9 是 昼 54.5 70 -15.5 是 夜 53.6 55 -1.4 是 监测时间 1#(分厂东界) N:41°03′07.52″ 2017.02.28 单位:dB(A) 15 由 表 11 可 知 , 厂 界 噪 声 可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要求。 由表 8-11 可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环境噪声质量较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对本项目厂址所在地的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风景旅游区、森林及 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属于各类保护区。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本项目实施后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维持在现有环境功能区划水平,不改 变环境空气质量级别。 (2)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生活区声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受到影响。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见表 12 及图 3 周围情况示意图。 表 12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备注 保护级别 前白庙子村 居民区,700 人 后白庙子村 居民区,1300 人 大洼屯 居民区,1512 人 (GB3095-2012)二级 西白庙子 居民区,1100 人 (GB3096-2008)3 类 重型居民区 居民区,1576 人 女儿河乡 居民区,3500 人 金厂堡村 居民区,3000 人 GB3095-2012 二级 (GB3096-2008)2 类 注:根据汤河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重型小区及金厂堡村居民区位于工业区 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属于远期搬迁,临时保护。 16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空气 根 据 《 关 于 颁 发 锦 州 市 城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 锦 政 发 [2002]109 号)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3。 表 13 污染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浓度限值μg/m3(标准状态)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150 60 NO2 200 80 40 150 70 PM10 - 备注 GB3095-2012 二级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境噪声 根据《关于发布锦州市适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功能区划的通知》 (锦政 发[2006]27 号),本项目主厂位于汤河子产业区噪声为 3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厂区 北侧紧邻锦汤公路,是交道主干线,执行 4a 类标准,即昼间 70dB(A)、夜间 55dB(A)。分厂位于女儿河乡金厂堡村,属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即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17 废气 本项目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烟气中 SO 2、颗粒物、NO x 参照执行《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燃煤锅炉,见表 14。 表 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评价因子 标准来源 SO2 颗粒物 NOx 烟气黑度 mg/m3 mg/m3 mg/m3 林格曼黑度,级 300 50 300 ≤1 (GB13271-2014)表 2 本项目两个厂区两台生物质锅炉吨位分别为 4t/h、1 t/h,烟囱高度执行《锅 污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4 的数值,见表 14。新建锅炉房的 染 烟囱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 物 表 15 排 锅炉房装 MW <0.7 0.7-<1.4 1.4-<2.8 2.8-<7 7-<14 14-<28 放 机总容量 t/h <1 1-<2 2-<4 4-<10 10-<20 20-<40 m 20 25 30 35 40 45 标 烟囱最低 允许高度 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准 噪声 本项目主厂厂界东侧、南侧、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厂界北侧执行 4 类标准, 即昼间 70dB(A)、夜间 55dB(A)。分厂执 行 2 类 标 准 , 即 昼 间 60dB(A) 、 夜 间 50dB(A)。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其修改单。 18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环发【2015】17 号), 结合本项目排污特点,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 SO 2、NOx。 本环评在实现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 保措施基础上、在实行清洁生产的基础上对本项目各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数 量进行计算、核实,在此基础上给出本项目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具体指标见 表 16。 表 16 污染物总量变化情况(“三本帐”) 项目 单位:t/a 主厂 分厂 SO2 NOx SO2 NOx 总 现有项目(燃煤) 2.86 0.618 0.68 0.147 量 本项目(燃生物质颗粒) 0.144 0.38 0.045 0.134 削减量 -2.716 -0.238 -0.635 -0.013 控 制 目 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后, 两厂区 SO 2、NOx 排放量分别为主厂:0.144t/a、 0.38 t/a,分厂:0.045t/a、0.134 t/a。建设单位应以此作为新的总量控制基础数 据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总量排放指标。 19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营运期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生物质颗粒 噪声 噪声 锅炉烟气 生物质燃烧机 锅 炉 除尘器 烟 囱 尘 灰渣 灰渣临时堆场 图8 本项目锅炉运行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锅炉排污和水处理系统排污。锅炉排污包括锅炉连续 排污和定期排污两部分;生产软化水所用树脂柱需定期再生,处理树脂过程产生 排污,一般需经定期处理一次,以上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盐类,均属于含盐废 水,可视为假定净水。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 4430 生物质锅 炉产污系数,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产生量为 0.356 吨/吨-原料,因 此主厂和分厂的新鲜水用量分别为 1.712 t/d、0.479 t/d,锅炉系统循环水量为 30 t/d。水平衡图见图 9-10。 20 损失 1 新鲜水 1.712 制软化水 1.518 锅炉用水 循环使用 20 0.518 锅炉排污水 0.194 0.712 中 和 池 化粪池 单位:t/d 图9 本项目主厂水平衡图 损失 0.3 新鲜水 0.479 制软化水 0.43 锅炉用水 0.13 锅炉排污水 0.049 循环使用 10 0.179 中 和 池 化粪池 单位:t/d 图 10 本项目分厂水平衡图 锅炉排污水和中和池处理后的软化水制取废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由专 人定期清掏。 废气 (1) 锅炉废气 改造后主厂、分厂燃料均为生物质燃料,化验单见附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 秸秆用量分别为 300t/a、75 t/a,锅炉使用时间 150d/a、每天 4.5h/d,年运行 675h/a。 21 本项目环评期间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主厂锅炉进行了现状监测 (见附件),监测期间锅炉正常运行。由于分厂没有改造完成,产排数据采用经验 系数法。主厂、分厂两台锅炉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 17。 表 17 主厂治理前 主厂治理后 分厂治理前 分厂治理后 本项目改造后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 SO2 NOx 烟尘 生物质 烟气量 用量 t/a m3/h mg/m 3 t/a mg/m 3 t/a mg/m 3 t/a 6380 29.4 0.127 2939.25 12.66 87.9 0.38 7250 29.4 0.144 29.37 0.144 88.0 0.43 2050 28.7 0.04 2980 1.272 85.6 0.118 2330 28.7 0.045 29.8 0.013 85.6 0.134 300 -- 50 -- 300 -- 300 75 GB13271-2014 表 2 由上表可知,主厂 SO 2、烟尘、NOx 排放浓度分别为 29.4 mg/m 3、29.37mg/m 3、 88.0mg/m 3,分厂 SO 2、烟尘、NOx 排放浓度为 28.7mg/m 3、29.8 mg/m 3、85.6 mg/m 3, 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的要求。 根据环境统计手册,林格曼浓度除了现场目测还可以参照表 18。 表 18 林格曼烟尘浓度表 级数 烟气特点 黑色小块占面积,% 烟尘排放浓度,mg/m3 0 全白 0 0 1 微灰 20 250 2 灰 40 700 3 深灰 60 1200 4 灰黑 80 2300 5 全黑 100 4000-5000 本项目主厂、分厂锅炉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分别为 88.0mg/m 3、85.6 mg/m 3, 因此根据表 18 可知在正常情况下,锅炉烟气的黑度均在 1 级(林格曼)以下,符 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的要求。 (2)扬尘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秸秆压块),堆放在锅炉房内的独立房间内,秸秆 22 经压块处理后,根据燃料检测报告干燥基水分 9.71%,因此在装卸过程中扬尘产 量较小。灰渣堆场通过设置半封闭储存场及洒水抑尘等措施,且本项目所排灰渣 为湿渣,不易产生扬尘,因此扬尘无组织排放量忽略不计。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引风机、电动机、锅炉及除尘器等,噪声值在 80-90dB(A) 之间。此外还有交通运输噪声(本项目采用汽车运输生物质燃料及灰渣,因此主 要是汽车所产生的噪声)。 选择低噪音型的设备和风机,声源均位于锅炉房室内,安装橡胶减震垫、厂 房隔声、距离衰减、定期检修机械设备等措施经布置在厂房内、加消音器、基础 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削减 15-25dB(A)。 表 19 主要设备噪声情况 数量 单机噪声 (台) 值,dB(A) 锅炉 1 85 2 引风机 1 85 3 鼓风机 1 90 4 除尘器 2 80 序号 设备名称 1 减噪措施 减少噪声 值,dB(A) 消音器、单独基础、减振 措施、进出接口采用软接 15-25 头 消音器、单独基础、隔振 5 电动机 2 85 措施、进出接口采用软接 15-25 头,放置独立房间内 固废 生物质燃料秸秆相对于燃煤来说灰渣产生量很少,经验系数为 5%,本项目 秸秆颗粒用量为 375 t/a,因此灰渣产生量约为 18.75t/a(主厂 15 t/a、分厂 3.75 t/a)。 综合利用或出售处理。 本项目建成后总量变化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燃煤改燃生物质,废气污染物和锅炉灰渣随之减少。污染物 总量变化情况见下表。 23 表 20 类别 废气 固废 污染物总量变化情况(三本帐) 单位:t/a 现有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后 本项目实施 排放量 排放量 总排放量 后变化情况 SO2 3.54 0.189 0.189 -3.351 烟尘 1.04 0.157 0.157 -0.883 NOx 0.765 0.564 0.564 -0.201 炉灰渣 78 18.75 18.75 -59.25 污染物 由表 20 可见,本项目改造后,SO 2 、烟尘、NOx、炉灰渣分别削减 3.351 t/a、 0.883 t/a、0.201 t/a、59.25 t/a。 24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放源 (编号) 主厂锅炉 分厂锅炉 水 污 锅炉污水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处理前产生浓度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及产生量(单位) (单位) SO2 29.4 mg/m3(0.127t/a) 29.4 mg/m3(0.144t/a) NOx 87.9mg/m3(0.38t/a) 88.0mg/m3(0.43t/a) 烟尘 2939.25mg/m3(12.66t/a) 29.37mg/m3(0.144t/a) SO2 28.7 mg/m3(0.04t/a) 28.7 mg/m3(0.045t/a) NOx 85.6mg/m3(0.118t/a) 85.6mg/m3(0.134t/a) 烟尘 2980mg/m3(1.272t/a) 29.8mg/m3(0.013t/a) 不外排 不外排 污染物名称 CODcr 氨氮 主厂锅炉 炉灰渣 15 t/a 0 分厂锅炉 炉灰渣 3.75 t/a 0 噪声 80-90dB(A) 削减 15-25dB(A) 引风机、电动 机、锅炉及 除尘器等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25 环境影响分析 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烟气除尘措施 主厂原有锅炉改造,增加生物质燃烧设备装置,改装成专用生物质锅炉;分 厂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新购置生物质环保锅炉,均由辽宁合百意生物质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生产。根据锅炉监测报告,主厂 SO2 、烟尘、NOx 排放浓度分别为 29.4 mg/m 3 、29.37mg/m 3 、88.0mg/m 3 ;根据经验系数,分厂 SO 2 、烟尘、NOx 排放浓 度 为 28.7mg/m 3 、 29.8 mg/m 3 、 85.6 mg/m 3 , 符 合 《锅 炉 大 气污 染 物 排 放标 准 》 (GB13271-2014)中表 2 的要求。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达到 99%以上。 本项目取暖锅炉为临建锅炉,待汤河子产业区集中供热建成投产后,本项目 锅炉需无条件拆除。 (2)烟囱高度设置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 4 锅炉烟囱最低允许 高度的要求,1t/h、4t/h 锅炉烟囱最低允许高度分别应为 25m、35m,现有烟囱高 度为 5 m、8m,因此应做加高处理,分厂加高 20m,主厂加高 27m,以满足该标 准的要求。 (3)燃料要求 本项目燃料为生物质秸秆颗粒,采购来源为北镇市中安镇宝双玉米秸秆加工 厂。(监测报告见附件)。年用量 375 t/a(主厂 300 t/a、分厂 75 t/a)。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 发〔2017〕9 号,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配备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按规 定安装除尘设施。“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符合《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 (NY/T1878-2010)国家行业标准。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和控制生 物质秸秆颗粒的组分,必须选择清洁能源,以满足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需要,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标准的要求。 (4)燃料堆放及灰渣堆场环保措施 本项目燃料可堆放在锅炉房内摆放电动机的独立房间内,该房间建筑面积约 26 20 m2,可容纳临时存储 7 天的燃料用量。 锅炉灰渣可临时存放在锅炉房对面原煤堆场内。为减少扬尘对环境及居民的 影响,该堆场已进行半封闭处理,即上有顶棚、地面水泥硬化处理,本环评要求 堆场四周设置高度 2.5m 以上的硬质围档,用苫布覆盖处理,并对灰渣表面进行喷 湿抑尘(可采用锅炉排水)。 (5)机械噪声、运输噪声要求 在设备性能选型上,要选择高质量低噪声的设备;将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集 中布置,电动机放置独立房间内;鼓风机、引风机的吸入口处安装消声器,风道 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的方式;在电动机的进出口处与管道连接处设置避震措施,基 础设置橡胶减震垫,将噪声源强控制在 55-70dB(A)以下;此外,本环评要求锅炉 房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窗;禁止夜间(晚 20 时至次日 06 时)燃料及灰渣等车辆运 输作业。 (6)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 号文件规定,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 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作为落实环境保 护“三同时”制度的必要组成和项目验收内容之一。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 锅炉烟气排放口、除尘器进出口应设置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 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环境图形标志。 锅炉灰渣堆场也要设立明显的固废标志牌,标明固废的种类、主要成份等。 (7)环保投资估算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投产后会有废气、噪声及固废的产生及排放。因此, 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投入一定的经费进行环保治理,以改善员 工的工作环境和降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环保投资估算见表 21。 27 表 21 序号 环 保 设 施 表 项目名称 内 容 投资(万元) 锅炉改造及锅炉烟气治理设备(生物质环保锅炉、 锅炉除尘器检修改造、脱氮措施、生物质燃烧机、 鼓风机、引风机、除渣机、电动机,锅炉软化水设 1 40.0 施等) 废气治理 2 根烟囱加高 生物质颗粒及灰渣临时堆场设有顶棚、围墙, 用苫布覆盖处理,并及时进行喷湿处理 12.0 2.0 2 噪声治理 减振装置、消音器、隔声板等 3.0 3 绿化 种植花草树木 2.0 59 合计 综上,本项目环保投资总计为 59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89.4%。 (8)以新带老措施 切削液、清洗液等危险废物送至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或生产厂家回收。建设 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企业需设置专用的暂存堆放场所,并做好防渗、防水及防流失处理,其临时 堆放及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79-2001) (2013 年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进行,以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要采用专用的车辆,密闭运输,严 格禁止跑冒滴漏,杜绝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在危险废物的运输中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计和建设严格要求,标准参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01) (2013 年修订稿)中所要求内容进行。具体包括:①地面 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渗透系数小于 10 -10 cm/s),建筑材料必须与固 体废物相容;②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一起;③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 观察窗口;④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此外,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8 b.建立档案制度,详细记录入场的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长期保存,供随 时查阅; c.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d.禁止将不相溶(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e.装有不相溶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和隔离带; f.危险废物存放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注册登记, 作好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 入库日期、存放单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g.必须定期对存放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及存放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 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h.危险废物存放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i.装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做好防渗、防漏的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预测源强及参数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预测源强及排放参数见表 22。 表 22 污染源 主厂生物质锅炉 烟囱 分厂生物质锅炉 烟囱 本项目废气预测源强及排放参数 预测因子 废气量 污染物排放量 SO2 PM 10 0.213 kg/h 2.01m3/s 0.213kg/h NO2 0.573 kg/h SO2 0.067 kg/h PM 10 0.65m3/s 0.02 kg/h NO2 0.179 kg/h 排放参数 排气筒参数,H/D/℃ 35m/0.45m/80℃ 排气筒参数,H/D/℃ 25m/0.3m/80℃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在计算小时或日均平均质量浓度 时,可以假定 Q(NO2)/Q(NO X)=0.9,根据工程分析章节 NOX 排放量推出 NO2 预测源强。 29 (2)预测内容 以表格形式给出生物质锅炉排气筒排放的 SO2、NO 2、PM 10 在污染源下风向不 同距离的预测贡献值及占标率等参数。 (3)预测时段和范围 预测时段:项目生产运行期。 预测范围:同现状调查范围。 (4)预测模式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要求,采用估算模 式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5)预测结果及分析 锅炉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在污染源下风向不同距离预测浓度的贡献值及占标 率见表 23-24。 30 表23 距源中心下 风向距离 (m) 主厂锅炉烟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SO2 下风向预 测浓度 (mg/m3) PM10 浓度占 标率(%) NO2 下风向预 浓度占 下风向预测 浓度占 测浓度 标率 浓度 标率 (mg/m3) (%) (mg/m3) (%) 10 0.0020 0.4082 0.0021 0.4622 0.0049 2.4250 100 0.0034 0.6806 0.0035 0.7704 0.0081 4.0420 200 0.0031 0.6242 0.0032 0.7064 0.0074 3.7065 300 0.0026 0.5238 0.0027 0.5929 0.0062 3.1110 400 0.0021 0.4116 0.0021 0.4660 0.0049 2.4445 500 0.0016 0.3244 0.0017 0.3671 0.0039 1.9260 600 0.0016 0.3258 0.0017 0.3689 0.0039 1.9350 700 0.0016 0.3176 0.0016 0.3593 0.0038 1.8860 800 0.0015 0.3022 0.0015 0.3420 0.0036 1.7945 900 0.0014 0.2842 0.0014 0.3218 0.0034 1.6880 1000 0.0013 0.2658 0.0014 0.3009 0.0032 1.5790 1100 0.0012 0.2482 0.0013 0.2811 0.0029 1.4745 1200 0.0012 0.2318 0.0012 0.2624 0.0028 1.3765 1300 0.0011 0.2168 0.0011 0.2453 0.0026 1.2870 1400 0.0010 0.2030 0.0010 0.2298 0.0024 1.2055 1500 0.0010 0.1905 0.0010 0.2156 0.0023 1.1310 1600 0.0009 0.1791 0.0009 0.2028 0.0021 1.0640 1700 0.0008 0.1689 0.0009 0.1912 0.0020 1.0030 1800 0.0008 0.1595 0.0008 0.1806 0.0019 0.9475 1900 0.0008 0.1511 0.0008 0.1710 0.0018 0.8970 2000 0.0007 0.1433 0.0007 0.1622 0.0017 0.8510 2100 0.0007 0.1363 0.0007 0.1542 0.0016 0.8090 2200 0.0006 0.1298 0.0007 0.1469 0.0015 0.7705 2300 0.0006 0.1238 0.0006 0.1402 0.0015 0.7355 2400 0.0006 0.1183 0.0006 0.1340 0.0014 0.7030 2500 0.0020 0.4082 0.0021 0.4622 0.0049 2.4250 31 表24 距源中心下 风向距离 (m) 分厂锅炉烟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SO2 下风向预 测浓度 (mg/m3) PM10 浓度占 标率(%) NO2 下风向预 浓度占 下风向预测 浓度占 测浓度 标率 浓度 标率 (mg/m3) (%) (mg/m3) (%) 10 0 0 0 0 0 0 100 0.0027 0.5430 0.0008 0.1801 0.0073 3.6265 200 0.0026 0.5238 0.0008 0.1737 0.0070 3.4985 300 0.0018 0.3636 0.0005 0.1206 0.0049 2.4280 400 0.0012 0.2446 0.0004 0.0811 0.0033 1.6335 500 0.0012 0.2334 0.0003 0.0774 0.0031 1.5585 600 0.0011 0.2150 0.0003 0.0713 0.0029 1.4365 700 0.0010 0.1927 0.0003 0.0639 0.0026 1.2870 800 0.0009 0.1714 0.0003 0.0568 0.0023 1.1445 900 0.0008 0.1526 0.0002 0.0506 0.0020 1.0190 1000 0.0007 0.1365 0.0002 0.0453 0.0018 0.9115 1100 0.0006 0.1228 0.0002 0.0407 0.0016 0.8200 1200 0.0006 0.1111 0.0002 0.0369 0.0015 0.7425 1300 0.0005 0.1012 0.0002 0.0336 0.0014 0.6755 1400 0.0005 0.0926 0.0001 0.0307 0.0012 0.6185 1500 0.0004 0.0852 0.0001 0.0283 0.0011 0.5690 1600 0.0004 0.0788 0.0001 0.0261 0.0011 0.5265 1700 0.0004 0.0732 0.0001 0.0243 0.0010 0.4887 1800 0.0003 0.0682 0.0001 0.0226 0.0009 0.4556 1900 0.0003 0.0638 0.0001 0.0212 0.0009 0.4262 2000 0.0003 0.0599 0.0001 0.0199 0.0008 0.4001 2100 0.0003 0.0564 0.0001 0.0187 0.0008 0.3768 2200 0.0003 0.0533 0.0001 0.0177 0.0007 0.3557 2300 0.0003 0.0504 0.0001 0.0167 0.0007 0.3368 2400 0.0002 0.0478 0.0001 0.0159 0.0006 0.3195 2500 0.0002 0.0455 0.0001 0.0151 0.0006 0.3039 32 通过估算模式计算,由表23-24可知: 主厂:SO2 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34mg/m 3,占标率 0.682%,落地点距离源强 193m;PM 10 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35mg/m 3 ,占标率 0.772%,落地点距离源强 193m;NO 2 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81mg/m 3,占标率 4.52,落地点距离源强 193m。 分厂:SO2 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29mg/m 3,占标率 0.584%,落地点距离源强 120m;PM 10 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09mg/m 3 ,占标率 0.194%,落地点距离源强 120m;NO 2 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78mg/m 3,占标率 3.903%,落地点距离源强 120m。 本项目所排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均不超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本 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敏感点预测 由于本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因此敏感点的现状监测值即为预测值。 由表8-10环境空气的监测结果可知,敏感点各点位重型居民区、前白庙子村、 金厂堡村SO 2、NO 2、PM 10 24小时平均值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本项目生产运行时,达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扩散 后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引风机、电动机、锅炉及除尘器等,此外还有交通运输 噪声。通过采取选择低噪音型的设备和风机,声源均位于锅炉房室内,安装橡胶 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定期检修机械设备等措施经布置在厂房内、加消 音器、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根据监测报告,两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改造后的 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锅炉产生的炉灰渣,综合利用或出售处理,不会对 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建设单位要对炉灰渣的临时堆场做好管理工作,做到 及时清理、尤其在春季风速较大的情况下,及时对灰渣表层进行喷湿处理,防止 扬尘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 33 (4)废水影响分析 锅炉排污水和中和池处理后的软化水制取废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由专 人定期清掏。 34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项 排放源 污染物 目 (编号) 名 称 防治措施 大 处理后锅炉烟气中污染物 SO 2 气 污 NOx 锅炉 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 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99% PM 10 染 环境影响较小。 水 染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对周围 物 污 预期治理效果 COD Cr 锅炉排污水和中和池处理后的 氨氮 软化水制取废水排入化粪池,化 氯化物 粪池定期由专人定期清掏。 锅炉灰渣 综合利用或出售 锅炉 物 不外排 固 体 废 锅炉 不会对周围环境 造成影响 物 选择低噪音型的设备和风机,声 噪 引风机、电动 声 机、除尘器等 噪声 源均位于锅炉房室内,安装橡胶 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定期检修机械设备等措施 其 它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35 厂界噪声达标 结论与建议 1 项目概况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主厂位于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产业区内,分厂位于女儿 河乡金厂堡村,位于主厂东南侧 650m。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锅炉拆除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主厂原有锅炉(型 号:DZL2.8-85/60-S)增加生物质燃烧设备装置,改装成生物质锅炉(型号:R-4T), 分厂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型号:DL6000NY),新购置生物质环保锅炉(型号: CWHG-1T)。燃料从燃煤改为燃烧清洁能源生物质秸秆颗粒。 总投资 66 万元。 2 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2011 年本)》 (2013)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周围空气质量良好。PM10、SO2、NO2 均符合《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4 本项目污染源、环保措施及影响分析 (1)废气 主厂原有锅炉改造,增加生物质燃烧设备装置,改装成专用生物质锅炉;分 厂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新购置生物质环保锅炉,均由辽宁合百意生物质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生产。本项目环评期间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对两台锅炉进行 了现状监测。根据锅炉监测报告,主厂 SO2 、烟尘、NOx 排放浓度分别为 29.4 mg/m 3、29.37mg/m 3、88.0mg/m 3;根据经验系数,分厂 SO2、烟尘、NOx 排放浓 度 为 28.7mg/m 3 、 29.8 mg/m 3 、 85.6 mg/m 3 , 符 合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 2 的要求。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达到 99%以上。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锅炉排污和水处理系统排污,锅炉排污水属于含盐废 水,可视为假定净水。软化水制取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进入化粪池, 36 化粪池定期由专人定期清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引风机、电动机、锅炉及除尘器等,噪声值在 80-90dB(A) 之间。此外还有交通运输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引风机、电动机、锅炉及除尘器等,此外还有交通运输 噪声。通过采取选择低噪音型的设备和风机,声源均位于锅炉房室内,安装橡胶 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定期检修机械设备等措施经布置在厂房内、加消 音器、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削减 15-25dB(A)。根据监测报告,两厂界 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 求。因此,改造后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锅炉产生的炉灰渣 18.75t/a,综合利用或出售处理,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建设单位要对炉灰渣的临时堆场做好管理工 作,做到及时清理、尤其在春季风速较大的情况下,及时对灰渣表层进行喷湿处 理,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 5 结论 综上所述,锦州长泽精工机械厂锅炉拆除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两厂 址选址在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产业区(工业用地)内,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燃料 从煤改为生物质,可以使大气、固废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减少,环境正效益显著。 建设单位只要按本环评所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加以落实实施,贯彻“三同时”制 度,确保环保设施主要是除尘设备正常运转,烟囱高度和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要 求,加强对灰渣临时堆场的运行管理,避免二次扬尘对环境及居民产生的不良影 响,将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那么,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 设是可行的。 37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38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39 月 日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图1 地理位置图 53 图2 汤河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图 54 图3 周围情况示意图 55 图 4-1 主厂平面布置图 56 图 4-2 分厂平面布置示意图 57 图5 锦州长泽精工机械主厂车间现状 图6 本项目主厂厂址现状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