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pdf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甲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法定代表人: 何跃 联系人:张茂舒 联系电话: 0813-2404937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马宁 联系电话:021-62677777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署了《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 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 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现同意签署《自 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 ) ,具体约定如下: 一、将《补充协议一》 “第九章 费用 9.1.1 甲、乙双方约定:各理财产品 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008% ,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并于各单个理财产品结束时一 次性收取: 单个理财产品托管费=该理财产品初始规模*托管年费率*理财产品存 续天数/365”中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008%”变更为“托管费年费率为 0.004%” 。 二、本补充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已经进行托管的理财产品仍按之前约定的费率计 算、计提并支付托管费。 四、本补充协议与《托管协议》和《补充协议一》中不一致处,以本协议为 准。本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按照《托管协议》和《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执行。 五、本协议壹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签署日期:2019 年 04 月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 签署日期: 2019 年 0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