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株洲市属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实施方案》.doc
附件 2 株洲市属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作价 出资(入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湖南省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住经济大盘“金十条” 有关精神,以及我市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处置闲置资产若干措施 要求,按照《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 管理办法(试行)》(湘自资规〔2021〕7 号)、《湖南省省属 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 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工 作,现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服 务稳增长,抢抓省“金十条”政策窗口期,将省属国有企业划 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政策转化并落实到我市国有企业,建立相 关工作机制,打通工作环节,完善制度措施,确保政策有效落 地,达到盘活企业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产结构,提升土地资 产效益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促发展和提效益为核心,切实用好政策,确 保执行过程不走样; (二)坚持统筹推进和依法有序开展,强化规范管理,确 保运行稳定性和延续性; 1 (三)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和严格资产监管,在资产保值增 值上下功夫,确保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益。 三、工作内容 对适用范围的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进行摸查,根据省级政 策精神,结合国企改革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工作方案和 指导意见;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各自环节的审查、 办理工作机制;在窗口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地块按照作价出资 (入股)方式进行供地,并通过工作探索和积累,逐步形成全 流程畅通、全环节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 任工作专班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专班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专门部 门、专门人员联络,于 11 月 日前将责任部门和人员名单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职责分工 专班组长负责工作总指挥、总协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拟定实施方案、 指导意见、工作流程等;负责土地权属确权、国土空间规划用 途确定、参与土地资产评估评审、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核、作 价出资(入股)供地方案拟订、作价出资(入股)合同签订、 不动产产权登记等工作。 2 市国资委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 市属国有企业拟作价出资(入股)的划拨土地清单、作价出资 (入股)处置方案进行前置审查,对作价出资(入股)后形成 的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以及需要协调的相关事项;牵头组织土 地资产评估评审。 市财政局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授权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 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拟作价出资(入股)的划拨土地清单、作价 出资(入股)处置方案进行前置审查,对作价出资(入股)后 形成的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以及需要协调的相关事项;参与土 地资产评估评审。 五、工作安排 (一)11 月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 案和供地流程;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对所辖的市属国有企业进 行资产摸底,形成年内拟纳入范围的划拨土地清单,并提交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11 月底之前,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地块前 置审查、条件审查、价格评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 处置方案呈报市规委会专题会议审议。 (三)12 月底之前,按程序进入供地流程,同时总结工作 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效组织。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以作价 (出资)入股方式使用是我省首次给予市县级国有企业的重大 支持性政策,窗口期时间短,务必高度重视,以最快的速度、 3 最有力的组织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攻坚克难,敢于创新。该项工作为创新工作,各有 关单位要深刻掌握政策,结合我市实情,大胆改革创新,形成 有效突破,有力支持我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配合,抢抓时机。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有 关单位要紧密配合,按照专班专人原则落实到位;实现信息共 享,问题共解,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打通政策落地“最 后一公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