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印发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制度 的通知》-呼伦贝尔市农牧局.doc
内农牧机发〔2012〕371 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 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 号)精神,结合我区 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公 开制度》。请各盟市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2 年 10 月 25 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2012 年 10 月 26 日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宣传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的重要内容。加强政策宣传、推进政策及各项工作信息公开, 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运行,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信息 公开,宣传政策成效,让广大农牧民、社会各界及政府认识 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作用,为提升农牧业技术装备、 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繁荣发展、保障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拉动农机工业、营销、维修行业稳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广泛开展政策信息宣传, 公开政策内容,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2 号,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依法行政、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 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 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1]99 号)精神的重要体现。各级农机主管部门、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到政策宣传、信息 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运 -1- 行,广泛开展政策实施和带动成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在推动农机化事业发展,农机在农牧业中的作用和成效发挥。 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规避风险防范等举措,开创农 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宣传主要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点多面广,主要面对基层农牧民, 关键在于是否组织,组织是否到位,行动是否迅速,另外关 键在于宣传内容是否全面。按照《条例》、自治区农牧业厅、 财政厅《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细则》和年度实施 方案等规定,能够公开的内容和事项,都应分类整理或专门 组织撰稿,及时进行公开和宣传报道。主要内容:一是农机 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 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 农机产品目录。二是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补贴资 金使用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补贴机具一览 表。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 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三是各 地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 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四是补贴产品销售价、经销产品代理商、企业办理补贴部门 职责等“上墙”内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 牧业机械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及补贴标准等 相关内容。五是各级补贴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投诉电话和质 -2- 量信息员名单,经销供货企业在供货范围旗县自建或与社会 维修企业联建售后服务网点及基本情况等。六是农机购置补 贴执行及结算报账情况。七是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建 设和工作开展信息,政策执行、监督检查和各级各部门农机 购置补贴政策督查等信息情况。八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供货 经销环节工作情况的宣传,特别是监管措施,违法违规处罚, 农牧民购机者违规违约的处置等信息宣传。九是农机购置补 贴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农机化发展、促进农机化事业中的导 向作用和农机在整个农牧业行业的促进带动作用等。政策宣 传要切中主题,观点明确,以维护政策运行、推动事业发展、 促进行业进步等为出发点,通过举实例、讲真话、摆事实、 数据为证等进行切合主题的论证宣传。 三、信息宣传渠道 信息资源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和挖掘 信息宣传资源,利用好各种信息宣传媒介,特别是通过主流 媒介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要把握和运用好信息主流 媒介作用,切实有效的开展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要充分发 挥各级政府主流报纸、电视台和政府网站这个主渠道作用。 各地应把购机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 务目录,运用好政务网站窗口,集中或不定期的在旗县政务 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补贴政策、操作程序、投诉电话、经 销商、经销价格、补贴额度、补贴受益户姓名及住址(不涉 及隐私部分)等有关公开宣传信息。要增强农机化行业网站 -3- 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 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要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 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 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 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等形式,充分发挥手机短信、手机 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 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在农民群众缺 乏上网条件的地区,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 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台、 政务大厅电子信息屏、村委会大喇叭广播、乡镇公告栏、流 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要不断增强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原则上应在文件 签发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相关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职责。自治区农牧业厅农 机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 农机主管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的第一责 任主体,各级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公室是具体执行部门, 以通过主流媒介、挖掘部门行业宣传平台和农机行业门户网 站为主要平台发布涉及全区的重要政策和信息,同时充分发 挥内蒙古日报、地方报纸和电视台作用。各盟市、旗县要做 好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 调。凡是在当地开展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道的,原则上都应在 -4- 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予以全面报道,凡在主流媒介开展政策 宣传和专题报道的,都应通过专门汇报或信息反馈至自治区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公室,并及时反馈自治区农机购置 补贴领导小组成员,视情况及时汇报农业部领导。各级农机 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政策宣传信息报道,开 展好宣传信息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 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 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补贴政策信 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明确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要领 导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把补贴政策信息 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 面予以充分保障,做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负 责,有专业人员管理,有专项经费支持。要抓紧制定完善辖 区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 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要加 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条例》、《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 的意见》(国办发[2008]36 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办[2009]84 号)以及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 件等,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5- (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在现 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社会 评议制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 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市、县贯彻落实本通知 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 作为考评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督促 和指导各地及时、认真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公室要每 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政策宣传活动,每月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 专题宣传报道活动,每周有一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信 息报道。凡开展了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道的盟市或旗县,均要 将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道的纸质、电子视频等材料报送至自治 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公室,办公室要作好记录和整理 工作,作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考评内容备查。请各 盟市农机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旗 县农机主管部门作为政策落实第一关口要切实配合盟市或各 自在当地开展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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