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清单.xlsx
防城港市惠民惠农 序号 地区/部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项目名称(二 门 一级) 级) 寄宿生生活补助 1 防城港 市市本 级 义务教育阶段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活补助 非寄宿生活补助 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 通知》桂政发〔2016〕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 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00号 2 防城港 市市本 级 广西普通高中国 家助学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 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3 防城港 市市本 级 广西中等职业教 育国家助学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 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4 防城港 市市本 级 2020年(2019年 度)国内渔业油 价补助渔业油价 补助资金 油补资金 5 防城港 市市本 级 孤儿养育金 孤儿集中供养金 6 7 8 防城港 市市本 级 防城港 市市本 级 港口区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 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国内 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农办渔〔2019〕22号)、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5—2019年度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方案的通知 》(桂渔牧财〔2016〕1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办公室关 于印发广西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作业天数核算办法的通知》 (桂海渔办发〔2018〕6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 年度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1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 农〔2020〕64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渔业 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农厅办发〔2020 〕74号) 《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养育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防民发〔2020〕31号 本科及以上 关于做好2020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 作的通知防残发〔2020〕18号 专科 关于做好2020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 作的通知防残发〔2020〕18号 残疾人子女高等 教育资助项目 就业补助资金 残疾人生活和护 理补贴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业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0〕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区现行配套资金政策的意见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桂政办发〔2016〕94号)、关于提高全区残疾人两补标准和扩大重度 贴 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民发〔2018〕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区现行配套资金政策的意见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桂政办发〔2016〕94号)、关于提高全区残疾人两补标准和扩大重度 贴 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民发〔2018〕53号) 《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桂民发〔2011〕125号)、《关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 于提高我市孤儿养育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防民 生活保障支出 发〔2020〕31号) 9 港口区 儿童福利 《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桂民发〔2011〕125号)、《关 集中养育孤儿基本 于提高我市孤儿养育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防民 生活保障支出 发〔2020〕31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 防政发〔2017〕26号)、《关于提高我市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供养金 的通知》防民函〔2020〕24号) 10 港口区 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 防政发〔2017〕26号)、《关于提高我市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供养金 的通知》(防民函〔2020〕24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 防政发[2017]26号)、《关于提高我市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 费(全护理) 通知》(防民函〔2020〕24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 防政发〔2017〕26号)、《关于提高我市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费(半护理) 的通知》(防民函〔2020〕24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3〕82号)、《关于提高全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的 通知》(港区民发〔2020〕11号) 11 港口区 老年福利 高龄补贴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3〕82号);《关于提高全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的 通知》(港区民发〔2020〕11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3〕82号);《关于提高全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的 通知》(港区民发〔2020〕11号)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年全区城乡 资金 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发〔2020〕16号) 12 13 港口区 港口区 困难群众救助资 金 儿童福利 14 港口区 就业补助资金 15 港口区 农村危房改造补 助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年全区城乡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发〔2020〕16号) 、《关于提高我 资金 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防民发〔2020〕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019〕5号)、《 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养育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 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贴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31号) 农民工创业奖补资 金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 业补贴工作的通知(防人社发〔2018〕29号)、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港口区财政局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 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港区(人社发〔2020〕3号) 自治区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 障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住房战役〔2020〕5号)、防城港市住房安全保 障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防城港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实施方 案的通知(防住房战役办发〔2020〕5号)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 16 港口区 保障性住房租金 补贴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6年防城港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 廉租住房准入及保障补贴标准的通知》(防政办函〔2016〕56号)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7 港口区 义务教育阶段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活费补助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的通知》(桂政发〔2016〕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 非寄宿生生活费补 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00 助 号) 18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 2015-2019年度国 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水产 港口区 国内渔业油价补贴 内渔业油价补贴 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年度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 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渔牧财〔2016〕137号) 19 2015-2019年度海 港口区 洋捕捞渔民减船 转产项目 20 2015-2019年度标 海洋捕捞机动渔船 桂渔牧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5港口区 准化海洋捕捞机 更新改造项目 2019年度标准化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动渔船更新改造 项目 21 港口区 普通渔业船员培 训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5—2019年度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方案的通知 》(桂渔牧财〔2016〕137号) 22 港口区 农机购置补贴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防财 农〔2019〕79号) 23 港口区 养殖环节病死猪 无害化处理补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 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77号) 减船转产项目 桂海渔发〔2017〕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关于印发重新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年度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 知》(防财农〔2019〕74号)《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 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防财农〔2020〕53号)《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 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港区财农 〔2019〕54号)《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村级动物疫病防疫员工 作补助经费的通知》(防财农〔2020〕72号) 24 港口区 动物防治员(动 物强制免疫)工 作补助 25 港口区 秋冬种补贴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秋冬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农厅发〔2019〕219号) 26 港口区 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防财农 〔2019〕79号) 27 港口区 产业扶贫“以奖 代补”项目 港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2020年实施以奖代 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的通知(港区扶发〔2020〕3号) 28 港口区/ 港口区 扶贫办 雨露计划 29 30 31 农村部分计划生 港口区 育家庭(60岁以 上)国家奖励扶 助资金 农村部分计划生 港口区 育家庭(55-59) 自治区奖励扶助 资金 国家、自治区计 港口区 划生育家庭特别 扶助资金 港口区2021年学历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 教育补助项目 〕9号) 奖励扶助资金 《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标准的通知》(桂财教〔2012〕286号 ) 奖励扶助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发〔2007〕28 号)、《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 口发〔2011〕48号) 特别扶助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2018〕100号 ) 32 港口区 防城港市计划生 育家庭特别扶助 资金 33 港口区 城镇居民独生子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 桂人口发〔2013〕3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女父母年老奖励 奖励资金 年老奖励办法》的通知 34 港口区 计划生育家庭 关 爱保险项目 关爱保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社〔2017 〕54号) 35 港口区 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28号 <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 十二条》 本科及以上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桂残联字〔2020〕37号) 专科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桂残联字〔2020〕37号) 36 港口区 特别扶助资金 《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防政 办〔2014〕36号) 残疾人学生中高 等教育资助项目 普通中专、普通高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中(职业高中) 桂残联字〔2020〕37号) 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桂 视力、听力、言语 残联字〔2020〕37号) 残疾本专科 本科及以上 37 港口区 残疾人子女高等 教育资助项目 关于做好2020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 作的通知防残发〔2020〕18号 37 38 港口区 残疾人子女高等 教育资助项目 专科 关于做好2020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 作的通知防残发〔2020〕18号 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 施意见(桂残联字〔2020〕69号) 港口区 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补贴 村残疾人专职委员 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 施意见(桂残联字〔2020〕69号) 社区残疾人专职委 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 员 施意见(桂残联字〔2020〕69号) 39 港口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贫困重度残疾人 40 港口区 关于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补贴和“扶残维权工程”法律帮助案件 补贴工作的通知 桂残联字〔2011〕22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 工作的通知 残疾人驾驶汽车 培训补贴 个体工商户残疾人 41 42 港口区 港口区 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手册(2019年版) 》的通知(桂残联维权字〔2019〕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 2018〕120号) 残疾人自主就业 就业创业扶持 小型微型企业、集 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 单位、盲人按摩机 2018〕120号) 构 森林抚育补助(上 中央财政林业改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一轮到期退耕还生 革发展资金 知》(财资环〔2020〕36 号) 态林) 43 港口区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 中央财政林业改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商品林停伐管护补 革发展资金 知》(财资环〔2020〕36 号) 助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补助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金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44 港口区 优待抚恤金 优抚对象抚恤金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优抚对象抚恤金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优抚对象抚恤金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金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金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金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优抚对象抚恤金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 号) 45 防城区 乡村医生养老生 乡村医生生活养老 活补助 补助资金 《自治区卫计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 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 46 防城区 国家计划生育家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庭奖励扶助 资金 桂财教〔2012〕286号 47 防城区 国家计划生育特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 殊困难家庭特别 资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2018〕100号 ) 扶助 48 防城区 广西提标奖扶人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员〔55-59周岁〕 资金 桂人口发〔2011〕48号 49 防城区 城镇独生子女父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母年老奖励 资金 桂人口发〔2013〕30号 50 防城区 独生子女保健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51 防城区 计生家庭小额贴 息贷款补助 桂人口发〔2010〕47号 52 防城区 计生家庭爱心保 险补助 53 防城区 残疾人专职委员 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资金 防区办 【2010】25号 54 防城区 残疾人家庭无障 碍改造资金 无障碍补助资金 桂残联维权字 【2019】8号 55 防城区 残疾人子女高等 教育助学补贴 助学补贴 防残字 【2020】18号 56 防城区 残疾人学生高等 教育助学补贴 助学补贴 防残字 【2020】18号 57 防城区 残疾人自主就业 就业创业扶持资金 创业扶持 防残字 【2019】25号 58 防城区 个体工商户或灵 活就业残疾人基 本养老保险补贴 基本养老保险 补贴 桂残联字 【2018】99 59 防城区 残疾人城乡医 疗保险补贴 城乡医疗保险补贴 防区政办函 【2016】25号 桂卫发〔2016〕11号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 困难学生学生费补 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37号) 助 60 防城区 学生资助 60 防城区 学生资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金 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 城市低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 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0〕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发〔2020〕16号)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9号) 农村低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 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0〕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发〔2020〕16号)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9号) 关于提高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防民发〔2019〕55 号) 城市特困人员定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 》的通知(桂民发[2017]63号)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延长未成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桂 民函〔2020〕140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 见(桂政发(2016)79号)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9号) 农村特困人员定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 》的通知(桂民发[2017]63号)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延长未成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桂 民函〔2020〕140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 见(桂政发(2016)79号)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9号) 61 防城区 残疾两项补贴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转移支付预算指 标的通知(防财社〔2020〕193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 知(防财社〔2020〕200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 )的通知(防财社〔2020〕209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防财社 〔2021〕31号) 临时救助资金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转移支付预算指 标的通知(防财社〔2020〕193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 知(防财社〔2020〕200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 )的通知(防财社〔2020〕209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防财社 〔2021〕31号)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补助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转移支付预算指 标的通知(防财社〔2020〕193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 知(防财社〔2020〕200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 )的通知(防财社〔2020〕209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防财社 〔2021〕31号) 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转移支付预算指 标的通知(防财社〔2020〕193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 知(防财社〔2020〕200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 )的通知(防财社〔2020〕209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防财社 〔2021〕31号) 困难群众救助补 助资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补助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转移支付预算指 标的通知(防财社〔2020〕193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 知(防财社〔2020〕200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 )的通知(防财社〔2020〕209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防财社 〔2021〕31号) 精减退职生活救济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1 年 60 年代精减退职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民函〔2021〕511 号) 62 防城区 惠民殡葬补助资 免除居民基本殡葬 金 服务费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 法》的通知 (防政发【2015】6号) 63 防城区 中央福利彩票公 益金 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 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 64 陆地边境0-3公里 防城区 边民生活补助 65 防城区 老年福利 孤儿助学金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民规〔2018〕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提高我区边民生活补 助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9〕55号) 高龄老年人生活补 贴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防城区高龄老年人生 活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区政办发〔2013〕42号) 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资金 66 防城区 扶贫培训项目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 办发〔2020〕14 号) 《关于防城区雨露计划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的通知》(防区扶领办发〔 2019〕2 号) 66 防城区 扶贫培训项目 普通高校本科新生 扶贫助学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 办发〔2020〕14 号) 《关于防城区雨露计划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的通知》(防区扶领办发〔 2019〕2 号)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学员扶贫培训补助 短期就业技能培训 以奖代补 轮式拖拉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轮式拖拉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轮式拖拉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67 防城区 灌溉首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微灌设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采茶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旋耕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旋耕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旋耕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微耕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增氧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水稻插秧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农厅公告〔2019〕69 号 农机购置补贴资 金 68 防城区 耕地地力补贴 《2020年防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69 防城区 稻谷生产补贴 《防城港市防城区2020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70 防城区 打赢疫情防控阻 击战促进经济平 稳运行粮食生产 补贴 《防城港市防城区2020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71 防城区 早稻生产补助 《2020年早稻生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72 防城区 防城港市灭荒复 耕补贴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保粮稳产灭荒复耕工作方案》的 通知 73 防城区 防城区灭荒复耕 补贴 防城港市防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保粮稳产灭荒复耕工作方 案》的通知 74 防城区 防城港市蔬菜生 产增产保供补贴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20年蔬菜生产增产保供工作方 案》的通知 75 防城区 防城区蔬菜生产 增产保供补贴 防城港市防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20年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工作方案》的通知 76 防城区 渔业油价补助资 金 桂财农〔2016〕25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年度国内渔业捕 捞和养殖业油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77 防城区 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78 防城区 油茶“双千”计 划补助 79 防城区 退耕还林补助 80 防城区 海防林工程项目 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 意见(桂政发〔2018〕52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 市油茶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防政办发〔2018〕56 号)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林业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 治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防财农〔2007〕 164号)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0〕36号) 81 防城区 造林补贴试点政 策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1 〕97 号) 82 防城区 天然林停伐补助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资环〔2020〕36 号) 83 防城区 生态护林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 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 则的通知 84 防城区 政策性森林保险 保费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有关事 项的通知(桂财金〔2021〕45号) 85 86 防城区 防城区 改厕补助资金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城区农村“改厕、改厨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区政办发[2018]55号 改厨补助资金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城区农村“改厕、改厨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区政办发[2018]55号 农村改厨改厕补 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补 助资金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 方案的通知/防区政办发[2020]6号 87 防城区 优抚对象抚恤金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 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88 防城区 优抚对象生活补 助 关于建立我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越自卫还击参战 民兵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桂民发〔2014〕11号) 防城区人民政府五届第80期常务会议纪要 防城区人民政府六届第44期常务会议纪要 89 90 91 上思县 上思县 上思县 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范围的通知》(桂民发〔2018〕53号) 城市低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 操作流程的通知》(桂民规〔2020〕6号) 城市特困供养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防民函〔2020〕 24号) 困难群众救助资 金 孤儿生活保障补 困难群众孤儿生活 《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养育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贴 保障资金 防民发〔2020〕31号) 92 93 94 95 上思县 上思县 上思县 上思县 门诊住院救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 政厅 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桂医保规[2019]3号) 奖励扶助资金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开 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桂 政办发〔2005〕77号);2.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管理规范的通知(桂人口发〔2007〕6号);3.《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 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玟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子女死亡救助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 知》(桂政发〔2007〕28号) 广西城镇居民独生 子女父母年老奖励 资金 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的通知 》(桂人口发〔2013〕30号);2.《关于修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 奖励规定的通知》((桂人口发〔2014〕12号) 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补助资 无障碍改造 金 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手册(2019年版) 》的通知(桂残联维权字[2019]8号 医疗救助资金 全国农村部分计 划生育奖励扶助 广西农村计划生 育家庭奖励扶助 96 97 98 上思县 上思县 上思县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生活费补 助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 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37号 ) 高中国家助学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森林抚育补贴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补助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林业经营性产业发 展补助(油茶) 《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 [2018]52号) 学生资助 中央财政林业改 革发展资金 林业改革发展资 金 98 上思县 林业改革发展资 金 林业经营性产业发 展补助(油茶) ################ # 99 100 101 102 《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 [2018]52号) 《林业草原保护和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 上思县 中央财政林业草 新一轮退耕环林补 原生态保护恢复 助 资金 《林业草原保护和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 上思县 中央渔业成品油 渔业捕捞和养殖业 价格改革财政补 生产成本补贴资金 贴资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 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 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项目 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 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9号);2.《广 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3.上思县农 业农村局 上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上思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及补贴资金分配》的通知(上农财发〔2020〕2号 2020年“厕所革 命”补助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 命”整村推进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88号) ;2.《2020年防城港市脱贫攻坚厕所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农办发〔 2020〕8号)3.《上思县2020年“厕所革命”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项目实 施方案》、《2020年上思县脱贫攻坚厕所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上农办 发[2020]3号) 上思县 上思县 上思县 甘蔗生产全程机 械化作业补贴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2022年上思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 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上农发〔2021〕1号) 上思县 抗击疫情粮食补 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 知》(桂财建〔2020〕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员 会 农业农村厅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 印发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0〕112号) 105 上思县 上思县2021年巩固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 2021年特色产业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 以奖代补项目 产业扶持 ) 106 上思县 公共租赁住房租 赁补贴 上思县 糖料蔗良种良法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专项资金管 糖料蔗脱毒、健康 技术推广补助资 理办法的通知》(桂糖[2017]157号 2、《上思县2020年糖料蔗良种 种苗种植补贴资金 金 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政办发[2020]17号 103 104 10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 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综〔2020〕73号) 107 糖料蔗良种良法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专项资金管 糖料蔗脱毒、健康 上思县 技术推广补助资 理办法的通知》(桂糖[2017]157号 2、《上思县2020年糖料蔗良种 种苗种植补贴资金 金 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政办发[2020]17号 ################ ################################################################# 上思县 ############### # # 108 上思县 出租汽车经营者 成品油价格补贴 资金 109 上思县 水库移民粮差补 贴款 粮差补贴款 《关于下达2008年水库移民粮差补贴款的通知》防财预[2008]41号 110 上思县 雨露计划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 代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111 上思县 普通高校本科新 普通高校本科新生 生补助 补助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112 上思县 优抚对象定期定 量补助 《关于下达 2018 年度广西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 的通知》(防财工交﹝2020﹞10号)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 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 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113 上思县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 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优抚对象抚恤金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 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 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 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114 上思县 优抚对象生活补 助金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 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 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115 东兴市 国家创业担保贷 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款贴息资金 贴息资金 扩建房屋类 116 东兴市 住房保障专项补 贴资金 南宁银发〔2020〕286号 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兴市2016年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函〔2016〕43号) 116 117 东兴市 东兴市 住房保障专项补 贴资金 修缮房屋类 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兴市2016年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函〔2016〕43号) 中、高职学历教育 补助 关于做好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6〕20号 ) 本科学历教育补助 关于做好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6〕20号 ) 中、高职学历教育 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17〕43号) 本科学历教育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17〕43号)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17〕43号) 短期技能以奖代补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17〕43号) 春季学期雨露计划 学历教育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桂 开办发〔2018〕24号) 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学历教育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桂 开办发〔2018〕24号) 雨露计划 117 118 东兴市 东兴市 雨露计划 中央渔业成品油 价格改革财政补 贴资金 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中、高等职业学历 教育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19〕13号、关于印发《东兴市2019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东扶领办发〔2019〕8号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19〕13号、关于印发《东兴市2019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东扶领办发〔2019〕8号 春季学期雨露计划 学历教育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19〕13号、关于印发《东兴市2019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东扶领办发〔2019〕8号 本科学历教育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19〕13号、关于印发《东兴市2019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东扶领办发〔2019〕8号 春季学期职业学历 教育补助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2020〕14号、关于印发《2020年东兴市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和扶贫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扶办发〔2020〕3号 2016年度渔业作业 用油油价补贴 桂财农【2016】25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年度国内渔业 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年度渔业作业 用油油价补贴 桂财农【2016】25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年度国内渔业 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年度渔业作业 用油油价补贴 桂财农【2016】25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年度国内渔业 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年度渔业作业 用油油价补贴 桂财农【2016】25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2019年度国内渔业 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19 东兴市 2019年广西农村 农村“厕所革命” “厕所革命”整 户用厕所改造补助 村推进财政奖补 资金 资金项目 120 东兴市 脱贫攻坚厕所改 造补助资金 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村“ 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 〕211号) 防农办发〔2020〕8号关于印发《2020年防城港市脱贫攻坚厕所改造工作方 案》的通知 东财报〔2016〕86号关于审定《东兴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送 审稿)的请示 东财报〔2017〕48号关于审定《东兴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送 审稿)的请示 121 东兴市 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 东农报〔2018〕82号关于审定东兴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发放方 案的请示 东农水报〔2019〕124号关于审定《东兴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发 放方案》)的请示 东农水报〔2020〕305号关于审定《东兴市2020年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 准发放方案》)的请示 122 123 东兴市 农机购置补贴 防城港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农机〔2018〕17号) 东兴市 糖料蔗良种推广 补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 广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0]79号);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东兴市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 [2020]14号) 东农水报〔2019〕303号关于审定2019年稻谷生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 124 东兴市 稻谷补贴 东农水报〔2020〕459号关于审定2020年稻谷种植生产补贴标准的请示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桂残联字〔2020〕37号)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桂残联字〔2020〕37号) 125 东兴市 残疾人教育专项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桂残联字〔2020〕37号)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桂 残联字〔2020〕37号) 关于做好2020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 作的通知防残发〔2020〕18号 126 东兴市 残疾人子女高等 教育资助项目 关于做好2020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 作的通知防残发〔2020〕18号 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 施意见(桂残联字〔2020〕69号) 127 东兴市 残疾人专职委员 岗位补贴 127 东兴市 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 施意见(桂残联字〔2020〕69号) 残疾人专职委员 岗位补贴 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 施意见(桂残联字〔2020〕69号) 128 东兴市 残疾人家庭无障 碍改造 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手册(2019年版) 》的通知(桂残联维权字〔2019〕8号) 129 东兴市 残疾人驾驶汽车 培训补贴 关于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补贴和“扶残维权工程”法律帮助案件 补贴工作的通知 东兴市 残疾人个体工商 户和灵活性就业 职工养老基本保 险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18〕99号) 1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 2018〕120号) 131 东兴市 残疾人自主就业 就业创业扶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 2018〕120号) 孤儿养育金 1、《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桂民发【2011】125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 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桂 民规〔2021〕3 号) 孤儿养育金 1、《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桂民发【2011】125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 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桂 民规〔2021〕3 号) 132 东兴市 困难群众救助补 助资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补贴 1、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桂民规〔2019〕5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 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桂 民规〔2021〕3 号)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资金 1、《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政府令133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年全区城 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发〔2020〕16号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资金 1、《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政府令133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年全区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发〔2020〕16号) 3、《关于提高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防民发〔 2020〕19号) 高龄老年人生活补 助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防政办发[2013]82号),东兴市人民政府 (东政函[2013]61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 合会文件(桂民规[20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桂民发[2018]53号)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 合会文件(桂民规[20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桂民发[2018]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 城市特困供养资金 程)的通知》(桂民发【2016】63号)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9号 农村特困供养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 程)的通知》(桂民发【2016】63号)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9号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 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制度的实 施意见》(桂政发【2016】79号)《关于调整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照 料护理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4号) 东兴市 助学金 134 东兴市 城乡特困人员燃 料补助 《关于申请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用燃料等生活用品所需经费的请示》【2016 】58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防政发【2011】28号) 135 东兴市 0-3公里边民生活 补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暂行办法》(桂民规〔2018〕1号) 东兴市 计划生育特殊困 难家庭 《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桂人口发 [2014]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 [2018]100号) 137 东兴市 防城港市计划生 育特殊家庭特别 扶助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办法 (试行)的通知》(防政办法[2014]36号) 138 东兴市 广西农村部分计 划生育55-59周岁 《关于统计上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有关事宜的通知》( 桂人口发电[2011]12号) 139 东兴市 广西农村部分计 划生育60周岁以 上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实 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口发[2005]25号) 140 东兴市 农村计划生育家 庭奖励扶助一次 性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 知》(桂政发[2007]28号) 141 东兴市 东兴市新型农村 养老保险 《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兴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父母参加新型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0]10号) 136 孤儿助学金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 放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函〔2019〕256号 133 142 东兴市 独生子父母保健 费 《中共东兴市委员会 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兴市农村独生子女和双 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东发[2005]29号) 143 东兴市 独生子女父母年 老奖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的通 知》(桂人口发[2013]30号) “老复员军人”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老复员军人”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老复员军人”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带病回乡"优抚对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144 东兴市 优抚金支出补助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60岁以上农村籍 或者城镇无工作单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位退役士兵”优抚 对象抚恤金 “部分烈士子女”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优抚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参战退役人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参试退役人员”优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抚对象抚恤金 “烈属”优抚对象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因公牺牲军人遗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属”优抚对象抚恤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金 “病故军人遗属" 优抚对象抚恤金 145 东兴市 生活补助支出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随军未就业家属"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9号 定期生活补助 ) “老复员军人”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老复员军人”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老复员军人”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带病回乡"优抚对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146 东兴市 优抚对象补助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伤残军人“优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60岁以上农村籍 或者城镇无工作单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位退役士兵”优抚 对象抚恤金 “部分烈士子女”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优抚对象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参战退役人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参试退役人员”优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抚对象抚恤金 “烈属”优抚对象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恤金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因公牺牲军人遗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属”优抚对象抚恤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金 “病故军人遗属" 优抚对象抚恤金 147 东兴市 随军未就业家属 定期生活补助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防民发〔2020〕9号 ) 寄宿生生活补助 148 东兴市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82号 义务教育阶段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活补助 非寄宿生活补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 通知》(桂政发〔2016〕19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 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发〔2017〕46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义 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9〕100号 149 东兴市 广西普通高中国 家助学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 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150 东兴市 广西中等职业教 育国家助学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 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151 东兴市 中央财政林业改 天然林停伐管护补 革发展资金 助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7】81号) 152 东兴市 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落实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与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林计发〔2019〕45号) 153 东兴市 油茶产业“双千 ”计划新造林项 目 1.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油茶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防政办发〔2018〕56号) 2. 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兴市2020年油茶产业“双千”计划新造林项 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自然资发〔2020〕13号) 154 东兴市 廉租住房补贴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6年防城港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 廉租住房准入及保障补贴标准的通知》防政办函〔2016〕56号 155 东兴市 后期扶持直补资 金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防城港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补贴对象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 补贴标准 发放形 式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打卡 在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 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 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 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 卡贫困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 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 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 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全部 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一等为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 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 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 生每年30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 就读涉农以外专业的,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 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 本费用的学生。 打卡 打卡 按照船长和作业类型分档次每年1.6至23.07万元进行补贴,详细 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 见《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 使用机动渔船作业的渔业船舶所有人 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文件中补贴标准表 打卡 孤儿 1300元/人、月 打卡 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 疾人子女 3000元/人 打卡 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 疾人子女 2000元/人 打卡 在毕业学年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 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 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孤儿) 创业补贴(元/人) 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打卡 残疾人 80元/人/月 打卡 残疾人 80元/人/月 打卡 孤儿 900元/人/月 打卡 孤儿 1300元/人/月 打卡 城市特困人员 1015元/人/月 打卡 农村特困人员 596元/人/月 打卡 特困人员 1086元/人/月 打卡 特困人员 543元/人/月 打卡 80-89周岁老年人补助 120元/人 打卡 90-99周岁老年人补助 180元/人 打卡 百岁老人补助 1300元/人 打卡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不低于390元/人、月 打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不低于235元/人、月。A档360元/人、月;B档330元/人、月;C 档240元/人、月 打卡 900元/人/月 打卡 5000元/人 打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农民工 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2.65万元,其他 建房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 三类重点对象按照户均1.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市级按照防城区 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 、上思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0.5万元,东兴、港口建档立 卡贫困户户均补助0.3万元,低保户等其他3类对象户均补助0.15 参照市场基准租金标准,并综合考虑住房困难家庭的困难程度, 万元,县级原则上按照2000元进行配套。 获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保障标准15 平方米的补贴标准: 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 特困家庭的特困人员按10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 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 低保家庭按7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 低收入家庭按5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 打卡 打卡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打卡 在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 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 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 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 渔业船舶所有人 竹木排:4500元/年/艘;渔船:根据作业类型、船长和功率定额 补助 打卡 渔业船舶所有人 中央:5000元/千瓦 打卡 渔业船舶所有人 大中型渔船:不超过每档渔船平均造价的30%,且不超过分档定额 补助上限;小型渔船:不超过渔船平均造价的80%。 打卡 普通渔业船员 (一)初次申请普通渔业船员证书的基本安全培训:海洋船员 700元/人,内陆船员500元/人。 (二)持旧版有效《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或《渔业船员 基础训练合格证》的海洋渔业普通船员及小型海洋渔船驾驶员换 证进行补差培训:200元/人。 (三)未持旧版有效《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或《渔业船 员基础训练合格证》的海洋小型渔船驾驶员进行基本安全培训: 700元/人。 (四)普通渔业船员晋升小型渔船机驾长培训,海洋船员650元 /人,内陆船员500元/人。 打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家庭农场、规模种养大户 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按补贴额定额补贴 打卡 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的实施者 中央60元/头,自治区10元/头,县区10元/头 打卡 用于各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完成、人员防护、购 买动物防疫服务等工作支出 中央:82元/人/月,自治区:71元/人/月,市和县区:150元/人/ 月发 打卡 秋冬种种植面积超30亩以上合作社、农业公司 580元/亩 打卡 114.38元/亩 打卡 农户 未脱贫贫困户:产业项目奖补不超过10000元/户、年,新增补助 不超过5000元/户、年;脱贫继续扶持期内的贫困户:奖补不超 用于奖补港口区自主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贫困 过5000元/户、年,新增补助不超过2500元/户、年;2014、15年 户 度脱贫的贫困户:奖补不超过4500元/户、年,新增补助不超过 2250元/户、年。 我区脱贫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以及边缘 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 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接受中等、高等 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 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程序消除风险 后,不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病残父母 属于2016年以来脱贫户的学生和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 术培训的劳动力,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属于2014、2015年 退出户的,执行差异化补助。2014、2015年退出户中的脱贫不稳 定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学生和劳动力在按程 序消除风险前,雨露计划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不受差异化 政策限制。 1.职业学历教育补助。2016年以来脱贫户的中等、高等职业学历 1440元/户 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含顶岗实习期),按照1500元/人˙学期的 标准补助[就读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原“ 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按20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 2014年、2015年退出户的学生的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按 720元/户 照12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就读“文秀巾帼励志班”女学 生按15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 2.短期技能培训 (1)区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 失独父母11640元/人;独生子女病残父母11280元/人 ,16-60周岁的劳动力可参加区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分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培训 ,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区乡村振兴局按每 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 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 ,主要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 打卡 打卡 打卡 打卡 打卡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病残父母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失独父母12000元/人 打卡 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 打卡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 20元/人 打卡 符合条件的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 240元/户 打卡 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 考生 3000元/人 打卡 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 考生 2000元/人 打卡 全日制高中和中专、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在校残疾 学生 1500元/人 打卡 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专科 在校残疾学生 2000元/人 打卡 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 疾人子女 3000元/人 打卡 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 疾人子女 2000元/人 打卡 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200元/人/月 打卡 村残疾人专职委员 50元/人/月 打卡 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200元/人/月 打卡 平均4000元/户 打卡 1200元/人 打卡 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 一次性5000元/人 打卡 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集中安置残疾 人就业单位、盲人按摩机构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最低 工资标准确定 打卡 20元/亩 打卡 贫困重度残疾人 考取汽车驾驶的残疾人 农户 农户 16元/亩 打卡 在乡老复员军人解放战争1605元/月;建国后至1954年10月31日 1593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 830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烈属) 2565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烈士遗属) 2203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病故军人遗属) 2073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45元*兵龄 打卡 优抚对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675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部分烈士子女) 540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 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不同等级发放抚恤金:比如二级因公6928元/月;五级因公 3592元/月;六级 因公3037元/月 因病2565/月;七级因公2183 元/月;八级因战1540元/月 因公1410元/月;九级因公1028元/ 月;十级因战898/月 因公768元/月。 打卡 乡村医生 每执业服务满一年每月给予生活补助1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打卡 1440元/人、年 打卡 970元/人、月和940元/人、月 打卡 720元/人、年 打卡 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 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一)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享受职工退休奖励 待遇的; (二)具有本自治区城镇居民户籍,1933年1月0 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5%或10% 发放奖励金 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 五周岁; (三)实行计划生育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 子女。 打卡 符合条件的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 120元/年 打卡 (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双女结扎户家庭贴息80%,自 负20%。(二)履行诚信计生承诺的其它计划生育家庭的70%贴息 ,自负30%。 打卡 履行诚信计生承诺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 50元/户 直接投保 残疾人 2760元/乡镇社区900元/村级 打卡 残疾人 4000元/户 打卡 残疾人子女 本科3000元/人 大专2000元/人 打卡 残疾学生 本科3000元/人 大专2000元/人 打卡 残疾人 5000元/人 打卡 残疾人 5046.40/人 打卡 残疾人 280元/人 打卡 学生 寄宿生: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 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年/人,初中625元/年/人 打卡 学生 一等:3500元/年/人; 二等:1000元/年/人 打卡 城市低保对象 390元/人/月 打卡 农村低保对象 A类:360元/人/月 B类:330元/人/月 C类:240元/人/月 打卡 城市特困对象 1015元/人/月 打卡 农村特困对象 596元/人/月 打卡 残疾人 80元/月/人 打卡 特困人员 据实发放 打卡 流浪乞讨人员 据实发放 打卡 孤儿 950元/月/人 打卡 孤儿 810元/月/人 打卡 60 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 自治区配套每人每月 410 元,高于自治区确定补助标准部分所 需资金由各地筹措解决 打卡 城乡居民 据实发放 打卡 年满18周岁仍在读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每人每学年1万元 打卡 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 210元/人/月 打卡 80岁以上老人 80-89岁:50元/人/月 90-99岁:100元/人/月 100岁以上:300元/人/月 打卡 贫困户 1500元/学期/户 打卡 退出户 1050元/学期/户 打卡 贫困户 5000元/户 打卡 退出户 3500元/户 打卡 贫困户 2750元/学期/户 打卡 贫困户 800元/户 打卡 农户 24300元/户 打卡 农户 29200元/户 打卡 农户 18300元/户 打卡 农户 11600元/户 打卡 农户 5850元/户 打卡 农户 1000元/户 打卡 农户 1000元/户 打卡 农户 1600元/户 打卡 农户 1900元/户 打卡 农户 900元/户 打卡 农户 8300元/户 打卡 农户 740元/户 打卡 农户 400元/户 打卡 农户 12500元/户 打卡 农户 104.01元/亩 打卡 农户 39.26元/亩 打卡 农户 100—800元/亩 打卡 农户 100元/亩 打卡 农户 80元/亩 打卡 农户 120元/亩 打卡 农户 100元/亩 打卡 农户 50-100元/亩 打卡 农户 渔排,4500元/艘 打卡 农户 8米>船长,9000元/艘,老旧渔船4500元/艘 打卡 农户 8米≤船长<10米,功率<9KW,9000元/艘,老旧渔船4500元/艘 打卡 农户 8米≤船长<10米,功率≥9KW,12000元/艘,老旧渔船6000元/艘 打卡 农户 10米≤船长<12米,功率<11KW,12000元/艘,老旧渔船6000元/ 艘 打卡 农户 10米≤船长<12米,功率>11KW,15000元/艘,老旧渔船7500元/ 艘 打卡 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所有者 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16元,其中:兑现给公 益林所有者的管护补助15.75元/亩,支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共 管护0.25元/亩 打卡 自治区补贴1000元/亩(自治区补助项目要求相对集中连片20亩 当年有该项目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当年实施 以上);市本级按新造示范林(连片1000亩以上)补助500元/亩 该项目的造林主体 ,一般新造林(面上,必须连片15亩以上)300元/亩;县级财政 给予适当补助。 打卡 退耕农户 125/年.亩 打卡 当年有该项目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当年实施 该项目的造林主体 荒山造林补助500元/亩。 打卡 ①荒山造林:按不同树种给予相应补贴(其中:乔木和木本粮油 当年有该项目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各种造林 经济林200元/亩、灌木林 120 元/亩、水果和木本药材等其他经 主体,包括国有林场、公司企业、林农等业主 济林及新造竹林100元/亩);②迹地更新:补助100元/亩。 打卡 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天然林,每年每亩补助16元,其中:兑现给天 然林所有者的补助15.75元/亩,支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共管护 0.25元/亩 打卡 天然林所有者 选聘生态护林员的全年劳务补助标准最高为 10000 元/员,最低 为 3000 元/员。原则上,选聘生态护林员,4 人以上户(含4 人)劳务补助标准为 10000 元/员,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1000 亩;3 人户劳务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 为 7500 元/员,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 750 亩;2 人户劳务 补助标准为 5000 元/员,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 500 亩;1 人户劳务补助标准不得低于 3000 元/员,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 低于 400 亩;如未执行上述差异化补助标准,经县人民政府批 准同意,可结合实际执行统一补助标准。 经过国家批准的试点范围。投保人:在我区从事 公益林1000元/亩·年;商品林1250元/亩·年。保费补贴:公益 营造林的林农、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造林大 林财政全部承担;商品林财政承担80%,林农承担20%。 户和林业企事业单位。 打卡 打卡 农户 1200元/户 打卡 农户 700元/户 打卡 农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极端贫困户(40分以下35000元/户),特别贫 困户(41-45分34000元/户),中等贫困户(46-50中等贫困户( 46-50)分33000元/户),一般贫困户(51分以上32000元/户) ,无房户30000元/户),已脱贫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30000 元/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五保户)28000元/户;低保户20000元/户;贫困残疾家庭户 18500元/户;边缘户30000元/户 三级 因战 8412 打卡 打卡 因战 7255 打卡 因公 6743 打卡 因战 4108 打卡 因公 3592 打卡 因病 3336 打卡 因战 3210 打卡 因公 3037 打卡 因病 2565 打卡 因战 2440 打卡 四级 五级 六级 残疾军人(残疾警察、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残疾民兵民工) 七级 七级 因公 2184 打卡 因战 1540 打卡 因公 1410 打卡 因战 1280 打卡 因公 1028 打卡 因战 899 打卡 因公 769 打卡 烈属 2565 打卡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2204 打卡 八级 九级 十级 三属 三属 病故军人遗属 2073 打卡 解放战争时期 1606 打卡 建国后至1954年10月31日 1594 打卡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675 打卡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830 打卡 部分烈士子女 540 打卡 45 打卡 参战民兵 270 打卡 老游击队员 300 打卡 老复员军人 部分农村退役士兵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 二次入伍(重反福建前线) 635 打卡 残疾人 80元/人/月 打卡 城市居民 平均402元/人/月 打卡 特困人员 1015元/月.人 打卡 孤儿 分散900元/人 集中1300/人 打卡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 农户 按政策规定补贴 打卡 1440元/人/年 打卡 存折 农户 1200元/人.年 打卡 存折 城镇居民 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 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5%发放奖励金;符合生育第二个 子女,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10%计发奖励金。自治 区60%、县(市)40%。 打卡 存折 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家庭 4000元/户 打卡 学生 学生 农户 农户 农户 寄宿生: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 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 一等每生3500元/年;二等每生1000元/年。 100元/亩 15.75元/亩 1500元/亩 打卡 打卡 打卡 打卡 打卡 农户 1500元/亩 农户 农户 农户 农户 农户 打卡 打卡 400元/亩 1、船长<8米,4000元/年 2、8米≤船长<10米(且9千瓦以上),5000元/年 3、10米≤船长<12米(且11千瓦以上),6000元/年 4、船长≥12米(且15千瓦以上),8500元/年 57.74元/亩 1、农村公共卫生厕所改造建设10万元/座。 2、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卫生厕所的按6500元/户、改造的按3000 元/户,一般农户建设按1200/户。 打卡 打卡 打卡 打卡 农机服务组织和个人 农户 农户 城镇居民 农户 机械化深耕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开行10 元/亩,联合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行 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或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 亩,割铺机收60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或10元/吨), 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早稻单茬100元/亩 打卡 补贴标准见附表2 1.特困家庭按10元/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按5元/平方米 350元/亩 打卡 打卡 2.低保家庭按7元/平方米 打卡 打卡 农户 350元/亩 打卡 客渡船经营者 出租汽车经营者 水库移民 打卡 906.71元/月 打卡 25元/人 打卡 我区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 一次性奖励800元 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 的青壮年劳动力。 打卡 我区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 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 2021级新生 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打卡 优抚对象(在乡老复员) 1593元/月(建国后至1954年10月31日);1605元/月(解放战争 ) 打卡 优抚对象(病故军人遗属) 2073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烈属) 2565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 根据不同等级发放抚恤金:比如,因公五级3592元/月;因病五 级3336元/月;因战六级3209元/月;因公六级3037元/月;因病 六级2565元/月等 打卡 优抚对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45元x兵龄 打卡 优抚对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675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烈士子女) 540元/月 打卡 优抚对象(参战退役军人) 830元/月 打卡 重点就业群体 (本金x利率)÷360x贷款天数 打卡 建档立卡贫困户 6000元/户 打卡 建档立卡贫困户 6000元/户 打卡 2015年精准识别进入建档立卡数据库的538万扶贫 对象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1500元/人·学期 打卡 2016年全日制本科新生 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 打卡 2016年脱贫户、2015年退出户 2016年以来脱贫户1500元/人·学期;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按 2000元/人·学期;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 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中,接受本 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 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中,参加技 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50元/人·天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 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中,参加技 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800元/人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 内的2016、2017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 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1500元/人·学期;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 内的2016、2017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 业学历教育和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中、高职1500元/人·学期;本科5000元/人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 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 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2016年以来脱贫户1500元/人·学期;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按 2000元/人·学期;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1200/人·学期 打卡 我市建档立卡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未脱贫户和 2016年以来脱贫户50元/人·天;2014-2015年退出户40元/人· 2014、2015年退出户)中,有意愿参加培训的16-天 60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 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 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2016年以来脱贫户1500元/人·学期;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按 2000元/人·学期;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1200/人·学期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 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 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2016年以来脱贫户5000/人;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4000/人 打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 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 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普通高校本科 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2020级新生和 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2016年以来脱贫户1500元/人·学期;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按 2000元/人·学期;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1200/人·学期 打卡 登记在册298位渔民 4500元/位 打卡 登记在册298位渔民 4500元/位 打卡 登记在册298位渔民 4500元/位 打卡 登记在册298位渔民 4500元/位 打卡 农户 1900元/户 打卡 农户 6500元/户 打卡 农户 201.49元/亩 打卡 农户 173.9元/亩 打卡 农户 203.05元/亩 打卡 农户 144.13元/亩 打卡 农户 102.89元/亩 打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家庭农场、规模种养大户 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按照补贴机具类型在补贴系统自动生成补贴标准 打卡 农户 350元/亩 打卡 农户 58.95元/亩 打卡 农户 49.26元/亩 打卡 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本科及 以上残疾人考生 3000元/人/次,一次性 打卡 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残 疾人考生 2000元/人/次,一次性 打卡 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 校高中在校残疾学生 1500元/人/次,一次性 打卡 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专科 在校残疾学生 2000元/人/次,一次性 打卡 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本 科及以上残疾人子女 3000元/人/次,一次性 打卡 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专 科残疾人子女 2000元/人/次,一次性 打卡 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200元/人/月 打卡 村残疾人专职委员 350元/人/月 打卡 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500元/人/月 打卡 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重度残疾人 平均4000元/户 打卡 考取汽车驾驶的残疾人 1200元/人 打卡 按人社部门公布的缴费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的2/3( 购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性就 含)计算的缴费金额乘以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 业残疾人 社会经济发展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打卡 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 打卡 一次性5000元/人 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集中安置残疾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最低 人就业单位、盲人按摩机构 工资标准确定 打卡 集中供养孤儿 1350元/人/月 打卡 社会散居孤儿 950元/人/月 打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50元/人/月 打卡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A类:500元/人/月,B类:400元/人/月,C类:360元/人/月 打卡 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A类:360元/人/月,B类:330元/人/月,C类:240元/人/月 打卡 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80-89岁100元/月,90-99岁150元/月,100109岁1000元/月,110岁(含110岁)以上1500元/月 打卡 纳入低保的持证残疾人 80元/月 打卡 持证残疾程度为一级或二级的各类残疾人以及残 疾程度为三级或四级的精神残疾人 80元/月 打卡 城市特困救助对象 1015元/人/月 打卡 农村特困救助对象 596元/人/月 打卡 城乡特困照料护理对象 半自理/543元/人/月 全自理/1086元/人/月 打卡 孤儿 2500元/人/季度 打卡 城乡特困救助对象 100元/人/月 打卡 0-3公里范围的边民 210元/人/月 打卡 独生子死亡伤残家庭 独生子死亡类家庭、独生子伤残家庭类分别按970元/年、940元/ 年进行发放 打卡 独生子死亡家庭 每个家庭按12000元/年/人进行发放 打卡 农村55-59周岁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 每个家庭按720元/年进行发放 打卡 农村60周岁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 每个家庭按1440元/年进行发放 打卡 农村独生子女和放弃生育二孩对象家庭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分别按1000元、2000元进 行一次性发放 打卡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 父母 500元/人/年,累计补助15年 打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 120元每年每户;若父母一方死亡后,每户每年增发1000元 打卡 参加企业养老的城镇独生子女户家庭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 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5%发放;符合生育第 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 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10% 发放 打卡 抗日战争复员军人 20008元/年 打卡 解放战争复员军人 19264元/年 打卡 建国后至1954年10月31日复员军人 19120元/年 打卡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8100元/年 打卡 五级因战 49290元/年 打卡 五级因公 43100元/年 打卡 五级因病 40030元/年 打卡 六级因战 38510元/年 打卡 六级因公 36440元/年 打卡 六级因病 30780元/年 打卡 七级因战 29270元/年 打卡 七级因公 26200元/年 打卡 八级因战 18480元/年 打卡 八级因战 16920元/年 打卡 九级因战 15350元/年 打卡 九级因战 12330元/年 打卡 十级因战 10780元/年 打卡 十级因战 9220元/年 打卡 60岁以上农村籍或者城镇无工作单位退役士兵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540元/年 打卡 部分烈士子女 6480元/年 打卡 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 9960元/年 打卡 烈属 30780元/年 打卡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26440元/年 打卡 病故军人遗属 24870元/年 打卡 随军未就业家属 780元/月 打卡 抗日战争复员军人 20008元/年 打卡 解放战争复员军人 19264元/年 打卡 建国后至1954年10月31日复员军人 19120元/年 打卡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8100元/年 打卡 五级因战 49290元/年 打卡 五级因公 43100元/年 打卡 五级因病 40030元/年 打卡 六级因战 38510元/年 打卡 六级因公 36440元/年 打卡 六级因病 30780元/年 打卡 七级因战 29270元/年 打卡 七级因公 26200元/年 打卡 八级因战 18480元/年 打卡 八级因战 16920元/年 打卡 九级因战 15350元/年 打卡 九级因战 12330元/年 打卡 十级因战 10780元/年 打卡 十级因战 9220元/年 打卡 60岁以上农村籍或者城镇无工作单位退役士兵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540元/年 打卡 部分烈士子女 6480元/年 打卡 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 9960元/年 打卡 烈属 30780元/年 打卡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26440元/年 打卡 病故军人遗属 24870元/年 打卡 随军未就业家属 780元/月 打卡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打卡 在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 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 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 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 卡贫困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 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 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 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全部 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一等为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 打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 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 就读涉农以外专业的,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 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 本费用的学生。 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 生每年30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 打卡 农户 14.75元/亩·年 打卡 农户 15.75元/亩·年 打卡 农户 自治区:1000元/亩 市级:300元/亩 :500元/亩(贫困户)、200元/亩(其他造林户) 县级 打卡 城镇居民 1.特困10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2.低保7元/平方米.月进行补 贴;3.低收入5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 转帐 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 600元/人/年 打卡 补贴资金来源 同级主管部门 更新时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 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 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号精神 ,所需经费按以下比例分担:自治区所属学校,中 央、自治区按5:5比例分担;市所属学校,中央、自 治区、市按5:4:1比例分担;县所属学校,中央、自 治区、非贫困县按5:4:1比例分担,中央、自治区、 贫困县按5:4.5:0.5比例分担。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7年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9年秋 季学期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 2019〕3号精神,所需经费按比例分担:自治区所属 学校,中央、自治区按8:2比例分担;市所属学校, 中央、自治区、市按8:1:1比例分担;县所属学校, 中央、自治区、非贫困县按8:1:1比例分担,中央、 自治区、贫困县按8:1.5:0.5比例分担。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9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 2019〕3号精神,所需经费按比例分担:自治区所属 学校,中央、自治区按8:2比例分担;市所属学校, 中央、自治区、市按8:1:1比例分担;县所属学校, 中央、自治区、非贫困县按8:1:1比例分担,中央、 自治区、贫困县按8:1.5:0.5比例分担。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9年 中央油补项目资金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0.12 自治区60%元/人,市、县级3:7比例 防城港市民政局 2020.10 市级1500元、县级1500元 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 会 2020.7 市级1000元、县级1000元 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 会 2020.7 中央、自治区补助,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最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 低工资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社会保障局 元/人) 2020.4 4:6;自治区32元/人/月,市、县级48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18.12 4:6;自治区32元/人/月,市、县级48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18.12 6:4;自治区540元/人/月,市、县级360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20.90 6:4;自治区780元/人/月,市、县级520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20.90 市、县级各507.5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20.4 市、县级各298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20.4 市、县级各543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20.4 市、县级各271.5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20.4 市级财政25元/人,本级财政95元/人 港口区民政局 市级财政50元/人,本级财政130元/人 港口区民政局 市级财政150元/人,本级财政1150元/人 港口区民政局 2020.6 2020.6 2020.6 中央、自治区城市每人按390元配套,农村每人按 港口区民政局 235元配套,农村低保超过自治区配套部分,市、县 (市、区)两级配套资金按照各50%的比例配套,市 本级财政继续按城市低保每人每月5元补助城区,用 港口区民政局 于进一步提高城区的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 2020.1 6:4;自治区540元/人/月,市、县级360元/人/月 港口区民政局 2020.10 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2020.3 自治区 2020.1 中央和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65万元/户,其他 三类重点对象1.5万元/户。市级:防城区、上思县 港口区住房城乡建设 2020.4.8 局 建档立卡贫困户0.5万元/户,东兴、港口建档立卡 贫困户0.3万元/户,其他3类对象0.15万元/户,县 级原:2000元/户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港口区住房城乡建设 2017.1.2 局 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 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 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 2017年 术局 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号精神 ,所需经费按以下比例分担:自治区所属学校,中 央、自治区按5:5比例分担;市所属学校,中央、自 治区、市按5:4:1比例分担;县所属学校,中央、自 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 2019年秋 术局 季学期起 治区、非贫困县按5:4:1比例分担,中央、自治区、 贫困县按5:4.5:0.5比例分担。 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2016.06 局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2017.10 局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2万元、自治区一般性转移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2016.08 支付资金150.6万元 局 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2016.06 局 中央资金80万元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2019.12 局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县区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2017.10 局 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县区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局 2020.9 县区:580元/亩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2019.12 局 中央补贴113万元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2019.12 局 各级扶贫专项资金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 局 2020.3 自治区资金 港口区扶贫办 2021.6 国家、自治区1440元/户 港口区卫生健康局 2012年 国家、自治区720元/户 港口区卫生健康局 2011年 国家、自治区11640元/人,、11280/人 港口区卫生健康局 2018年 防城港市6000/人、港口区6000/人 港口区卫生健康局 2014年 自治区、市县6:4 港口区卫生健康局 2013年 区本级 港口区卫生健康局 2017年 区本级 港口区卫生健康局 2018 港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7 港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7 自治区3000元 自治区2000元 自治区1500元 自治区2000元 市级1500元、县级1500元 港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7 港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1 市级1000元、县级1000元 自治区2400元/年 自治区600元/年 自治区2400元/年 中央4000元/户或自治区4000元/户 港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 (自治区600元,市、县各300元) 港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 港口区本级资金 港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月 港口区本级资金 中央20元/亩 港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0.6 中央16元/亩 港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0.6 港口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自治区、区 中央、自治区、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自治区、 中央、自治区、 中央、自治区、 中央 自治区与设区市按6:4比例分担(防城区与市2:2分 担); 防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5年 中央、自治区 防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2年 中央、自治区 防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8年 自治区 防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1年 自治区 防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3年 县级 防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 月 自治区 防城区计生协会 2011年 自治区 防城区计生协会 2016年 自治区:乡镇社区2400元/人、村级600元/人,本级 360元/人 防城区残联 2010.03 自治区4000元/户 防城区残联 2019.11 市级本科1500元/人、专科1000元/人,本级本科 1500元/人、专科1000元/人 防城区残联 2020.07 自治区本科3000元/、大专2000元/人 防城区残联 2020.07 本级5000元/人 防城区残联 2019.11 本级5046.40/人 防城区残联 2018.11 本级280元/人 防城区残联 2016.10 按中央:自治区:县级比例为5:4:1 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 2019.8.1 术局 8 按中央:自治区:县级比例为8:1:1 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 2019.9.2 术局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 0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 0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0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0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0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0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0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0 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0 自治区、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 0 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15.3.2 6 中央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 0 自治区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0 市级、县级 防城区民政局 2021.6.11 自治区/县级 防城区扶贫开发办公 室 2019.4 自治区/县级 防城区扶贫开发办公 室 2019.4 自治区/县级 防城区扶贫开发办公 室 2019.4 自治区/县级 防城区扶贫开发办公 室 2019.4 自治区/县级 防城区扶贫开发办公 室 2019.4 自治区/县级 防城区扶贫开发办公 室 2019.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中央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自治区补贴使用资金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8.4 自治区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9 自治区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12 自治区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12 自治区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10 防城港市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02 防城区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02 防城港市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10 防城区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10 中央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中央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中央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6.12 中央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中央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中央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中央和自治区 防城区林业局 2010.4 自治区和市本级 防城区林业局 2018.11 中央 防城区林业局 2007.4 中央 防城区林业局 2020.4.6 中央 防城区林业局 2011.6 中央 防城区林业局 2020.6 中央和自治区 防城区林业局 2020.6.2 2 中央 防城区林业局 2021.5.1 3 自治区600元/户,市级300元/户,县级300元/户 防城区住房城乡建设 局 2018.8 自治区350元/户,市级200元/户、县级150元/户 防城区住房城乡建设 局 2018.8 贫困残疾人家庭(中央14000元/户,自治区1000元/ 户,市级1500元/户,县级2000元/户);建档立卡 防城区住房城乡建设 贫困户(对预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助标准按 局 精准识别分数为基准,新建房屋的按极端、特别、 中等、一般贫困户四个等级实行差异化补助:户均 补助30000元-35000元/户(其中:中央14000元/户, 自治区为12500元/户,市本级为5000元/户,区本级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中央 局 03500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央14000 元/户,自治区1000元/户,市级金1500元/户,县级 11500元/户);脱贫户(中央26500元/户,自治区 3500元/户);低保户(中央14000元/户,自治区 1000元/户,市级金1500元/户,县级3500元/户) 2020.4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1.1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中央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自治区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0.8 区级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2015.11 局 区级 防城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18.7 上级拨款 上思县民政局 2018.12 上级拨款 上思县民政局 2020.12 上级拨款 上思县民政局 2020.4 上级拨款 上思县民政局 2020.9 中央及自治区资金 上思县医保局 2019.11 国家标准 调整时间 2012年, 自治区提 国家标准 标时间 调整时间 2013年。 2018年, 自治区提 标时间 2017年。 国家补助标准为960元每人每年,中央财政负担80% ,自治区财政负担20%和提标部分。 上思县卫生健康局 县级1200元 上思县卫生健康局 2011年 自治区、县级 上思县卫生健康局 2014年 2019.11 自治区4000元/户 上思县残联 2020.7 2019.09. 18 按中央:自治区:县级比例为5:4.5:0.5标准分担 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 术局 2019.09. 02 2019.09. 02 按中央:自治区:县级比例为8:1.5:0.5标准分担 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 术局 2021.5 2020.06. 02 中央资金 上思县林业局 2020.06. 02 2020.06. 02 中央、自治区资金 上思县林业局 2021.02. 08 2021.02. 08 自治区1000元/亩.市级300元/亩.县级200元/亩 上思县林业局 自治区1000元/亩.市级300元/亩.县级200元/亩 上思县林业局 中央资金 上思县林业局 2020.04. 06 2020.04. 06 中央资金 上思县林业局 2020.12. 21 2015.11 中央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2017.01 2020.09 中央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2020.06 2020 中央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2021.01 2021.01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2020.06 2020.06 中央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2017.10 2021.06 中央、自治区、市、县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2020.02. 28 2020.12. 09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补贴 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2021.03. 10 2020.10 中央占50%,自治区占35%,县级占15% 上思县糖业生产发展 管理局 中央占50%,自治区占35%,县级占15% 上思县糖业生产发展 管理局 自治区186565.4元/市、县级 上思县交通运输局 2020.11. 20 2020.12. 1 自治区、市、县级 上思县交通运输局 2020.11. 20 2008.12. 11 自治区 上思县发展和改革 局 2021.06 2021.06 从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中安排 上思县乡村振兴局 2021.06 从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中安排 中央、自治区、县级 上思县乡村振兴局 2021.06 上思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08. 局 14 中央、自治区 上思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08. 局 14 中央、自治区 上思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08. 局 14 中央、自治区 上思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08. 局 14 中央、自治区 上思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08. 局 14 中央、自治区 上思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08. 局 14 中央、自治区 上思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08. 局 14 中央、自治区 上思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08. 局 14 中央、自治区以7:3比例进行贴息补助 东兴市财政局 县级 2020.09. 10 2016.9 东兴市扶贫开发办公 室 东兴市扶贫开发办公 室 县级 2016.9 自治区 2016.6 中央、自治区 2016.11 中央、自治区 2017.6 中央、自治区 2017.11 自治区 2017.7 中央、自治区 2017.11 中央 2018.4 东兴市扶贫开发办公 室 县级 2018.4 室 自治区 2019.6 自治区 2019.6 中央 2019.11 自治区 2019.11 县级 2020.6 中央 2016.12 中央 2016.12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 局 中央 2016.12 中央 2016.12 自治区、县级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 局 2019.9 市级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 局 2020.5 自治区 2016.10 自治区 2017.06 自治区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 2018.08 局 自治区 2019.06 自治区 2020.09 中央、自治区下拨的购机补贴专项资金 中央、自治区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 局 2018.5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 2020.08 局 自治区 2019.11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 局 自治区 2020.12 自治区 2020.7 自治区 2020.7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自治区 2020.7 自治区 2020.7 市级、县级 2020.7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级、县级 2020.7 自治区 2021.1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自治区、县级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自治区、县级 中央4000元/户或自治区4000元/户 2021.1 2021.1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11 自治区市、县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8 东兴市本级资金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1 东兴市本级资金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1 东兴市本级资金 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 合出台《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 桂民发〔2011〕125号)文件精神。除中央补助外, 差额部分按自治区负担60%、市县负担40%的方式 共同筹措解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 合出台《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 桂民发〔2011〕125号)文件精神。除中央补助外, 差额部分按自治区负担60%、市县负担40%的方式 共同筹措解决。 2021.6 东兴市民政局 2021.6 东兴市民政局 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标准为:与社会散居孤 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相一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 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并随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 最低养育标准调整而调整。 2021.6 自治区390元/人/月,高出部分由县(市、区)级承 担。 2021.5 自治区235元/人/月,高出部分由市级和县(市、区 )级各承担50%。 2021.5 市级:90-99岁50元/月,100-109岁150元/月,110 岁(含110岁)以上150元/月 县级:80-89岁100元/月,90-99岁100元/月,100109岁850元/月,110岁(含110岁)以上1350元/月 2013.6 中央、自治区、县级 东兴市民政局 2020.5 中央、自治区、县级 2020.5 自治区1015元/人/月 2021.5.1 8 自治区:596元/人/月 2021.5.1 8 自治区:半自理/543元/人/月 全自理/1086元/人/月 2021.5.1 8 自治区 东兴市民政局 2021.5 东兴市民政局 2021.5.1 8 自治区 东兴市民政局 2010.1.2 2 独生子死亡家庭:中央360元、自治区610元 独生子伤家庭:中央280元、自治区660元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18.10. 11 市6000元、县本级6000元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14.7.1 8 自治区承担720元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11.11. 3 中央和自治区按8:2分担,其中:中央承担1152元 、自治区承担288元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05.8.3 自治区和县级按6:4分担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07.8.2 2 县本级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10.8.2 2 县(市、区)100元/人/月 县本级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05.8.1 5 自治区和县级按6:4分担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13.11. 18 中央财政:17222元/年 自治区财政:960元/年 市县财政:1826元/年 2020.08 中央财政:16862元/年 自治区财政:720元/年 市县财政:1682元/年 2020.08 中央财政:16862元/年 自治区财政:600元/年 市县财政:1658元/年 2020.08 中央财政:6240元/年 市、县财政:1860元/年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东兴市退役军人事务 局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6720元/年 自治区财政:3240元/年 2021.01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县级财政 东兴市退役军人事务 2020.06 局 中央财政:17222元/年 自治区财政:960元/年 市县财政:1826元/年 2020.08 中央财政:16862元/年 自治区财政:720元/年 市县财政:1682元/年 2020.08 中央财政:16862元/年 自治区财政:600元/年 市县财政:1658元/年 2020.08 中央财政:6240元/年 市、县财政:1860元/年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东兴市退役军人事务 局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6720元/年 自治区财政:3240元/年 2021.01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中央财政 2020.08 县级财政 东兴市退役军人事务 2020.06 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 2016年4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 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 月 术局 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号精神 2017年12 ,所需经费按以下比例分担:自治区所属学校,中 月 央、自治区按5:5比例分担;市所属学校,中央、自 治区、市按5:4:1比例分担;县所属学校,中央、自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 2019年6 术局 月 治区、非贫困县按5:4:1比例分担,中央、自治区、 贫困县按5:4.5:0.5比例分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 2019〕3号精神,所需经费按比例分担:自治区所属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 2019年9 学校,中央、自治区按8:2比例分担;市所属学校, 术局 月 中央、自治区、市按8:1:1比例分担;县所属学校, 中央、自治区、非贫困县按8:1:1比例分担,中央、 自治区、贫困县按8:1.5:0.5比例分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 2019〕3号精神,所需经费按比例分担:自治区所属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 2019年9 学校,中央、自治区按8:2比例分担;市所属学校, 术局 月 中央、自治区、市按8:1:1比例分担;县所属学校, 中央、自治区、非贫困县按8:1:1比例分担,中央、 自治区、贫困县按8:1.5:0.5比例分担。 2017.12. 中央14.75元/亩·年 东兴市自然资源局 10 中央15.75元/亩·年 东兴市自然资源局 2019.6 自治区1000元/亩 市级300元/亩 县级500元/亩(贫困户)、200元/亩(其他造林户 ) 东兴市自然资源局 2020.6 自治区 东兴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 2016.9 中央直补资金 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6.5

防城港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清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