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政办60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pdf
HYFS01—2022—0003 源政办〔2022〕60 号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国办 发(2022)2 号)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 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青政办(2022)47 号)和《西宁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宁 政办〔2022〕89 号)精神,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 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湟源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 1 —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面实行行 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 单,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 率和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更大范围激发市场主体 活力和创造力,为奋力谱写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湟源篇章营造良 好的审批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底前,构 建形成衔接国家、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目标任务。于 10 月底前编制公布县级行 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中央层面、省级层面、市级层面依法设定在 我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 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根据上级 事项清单,组织编制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审改部门备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必须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依据等基本 要素。在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级实施的事项 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 规范。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按改革实际情况 明确基本要素。 (二)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2 年底前,对 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各部门要加强与省 — 2 — 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依照省市级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行政许 可事项实施规范,对我县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 范,明确子项、办理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 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 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政府有关部 门制定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照行政许 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 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 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 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各部门要大力清 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许可和其 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 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 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 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牵头负责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进行动态管理,及 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级清单作 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权责清单、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 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 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同步 更新、同频共振。对中央层面设定、我县已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 — 3 — 的,重新编入清单。对实施层级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相冲突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实施层级编 制清单。 (四)加强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与省市 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依照省市级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管规 则和标准,制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地方性法规 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具体承办部门制定公布监管规则和标 准。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 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 政策,并将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管理, 提升监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 案,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未明确监管职责的,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涉及实行相对 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对多 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 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县人民政府 决定。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工 作落地落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行政许 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通报各部门清单 编制进展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重点督办。 — 4 — (二)做好工作衔接。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行业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管理工作,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主动加强与上级 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细化相关要素,科学制定实施规范, 推动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 系。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要及时将工作情况反馈县政府办 公室,对各方面遇到的问题,县政府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强化监督问效。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要加强对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畅通 投诉举报渠道,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清单之外实施行政许可 的,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 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西宁市湟源县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版, 213 项)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5 —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6 — 2022 年 10 月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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