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保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pdf
公告编号:2016-030 证券代码:834777 证券简称:中投保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炎勋 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投融资担 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有关规定: 1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③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⑤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 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不得再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②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 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③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3)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不得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①最近三十六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 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②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③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 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④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4)公司已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 行信用评级。 (5)公司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公开发行债券方案如下:: (1)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 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 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 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 3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 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的具 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6)发行价格或其确定方式/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7)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经监管部门批 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8)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0)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一切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 关的事宜,除上述方案涉及的授权事项外,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 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期限、是否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和递延支付利息权以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债 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配售安排、还本付 息的具体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以及强制兑付事件条款、 评级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的场所,以及其他与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事宜; ②执行就本次发行及申请上市而做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执行、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选择并委聘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并决定其服务费用, 确定承销安排,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编制申请文件并向有关监管机构办理相关申 报事宜及程序性工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 在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已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 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③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 5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作适当 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④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 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指定本次债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等。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 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不存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所述的情形,具备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4、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手续后,可以一次发行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和每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 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 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 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的具 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7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6)发行价格或其确定方式/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7)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 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8)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一切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 关的事宜,除上述方案涉及的授权事项外,包括但不限于: ①决定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 8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配售安排、还本 付息的具体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及上市交易的场所,以及其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事宜; ②执行就本次发行及申请上市而作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执行、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选择并委聘涉及的各 类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报送有关 申请、备案文件,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 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挂牌转让、存续 期管理的相关事宜;在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已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 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③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 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作适当 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④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 批准本次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 10 公告编号:2016-030 议案内容: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中 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