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文库(kunmingchi.com)你想要的内容这里独有!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pdf

巴黎右岸Proven▼4 页 618.704 KB下载文档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pdf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pdf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pdf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pdf
当前文档共4页 下载后继续阅读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pdf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真实、完整, 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 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并现 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 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根据对公司股东名册、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的查验,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4,183,44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97%。 除公司股东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金杜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列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均按照会议议程逐 项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