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告知书(2021-2号).doc
海政办依申请[2021]2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乔玉柱: 本机关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收到您通过电邮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信息:1.海城市岔沟镇英守村 2010-2020 年度粮食补贴说明及发放明细;2.海城市岔沟镇英守村 2010-2020 年 度误工补偿情况说明及发放明细;3.海城市岔沟镇英守村 2010-2020 年度青山工程情况说明及补贴发放明细;4.海城市岔沟镇英守村 2010-2020 年度水管员聘请说明及公开情况;海城市岔沟镇英守村 2010-2020 年度村干部及村民代表选举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事实。海 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掌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第十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 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 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 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 条: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 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 方面的政府信息。综上,请你向海城市岔沟镇人民政府申请上述信息 公开。联系电话:3755009,地址:海城市岔沟镇人民政府。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海城市人 1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