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心补充预算公开文本市场执法中心.pdf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 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1 年单位预算公 开补充公开文本 1 目 第一部分 录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 中心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 中心 2021 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表 8.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 1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表 14.特定项目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 中心 2021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 第一部分 沈阳市苏家屯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 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 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区级专项规划的立 项管理,会签或联合上报需报区政府批准的规划,衔接需要 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 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 度机制。 (二)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 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 提出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 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 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 告。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 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 化。 (四)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 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 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 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3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 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 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 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 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 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 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七)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 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规 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区级审批权限内的政府 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备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导 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 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 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 国际合作。牵头组织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 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 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 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 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平衡全区工业发展规划, 4 参与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研究并组织实施交 通运输发展规划,推进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 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 规划,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 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解决全区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 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负责 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 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 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 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 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 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 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 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 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区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 关政策措施。发挥产业创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人才创新创 业。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创新型人才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 5 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十二)负责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 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 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 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 施。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依法负责全区石油 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 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 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 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 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和信息动员工作。 (十四)协调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 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五)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 之间的关系,综合协调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循环 经济等相关工作,在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 建设方面争取上级支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落 实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促进节水、促进城市垃圾和污水 处理产业化的价格扶持政策,并依法指定我区相关配套措 施。 (十六)拟订全区价格改革及定价、调价方案并组织实 施。拟订区管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贯彻 实施国家、省和市的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拟订全 6 区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按授权制定和调整全区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执行价格听证制度。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 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全区重要商品 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 (十七)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 实施我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 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协调管理我区粮食、棉花和 食糖储备,负责储备粮棉行政管理。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 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置国家投资项 目,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 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 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 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 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 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 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 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苏家屯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7 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沈阳市苏家屯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是独立预 算的二级单位 8 第二部分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 执法中心 2021 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9 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8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总计 合计 合计 快检车检测试剂 更新 一般公 共预算 15 15 15 21.06 21.06 21.06 4.32 4.32 4.32 政府性 国有资 财政专 基金预 本经营 户管理 算 预算 资金 基层所快检室及 快检车仪器补充 采购 快检实验检测人 员培训、食品安全 上年结转结余 快检宣传费 10 单位资 金 合计 一般公 共预算 政府性 国有资 财政专 基金预 本经营 户管理 算 预算 资金 单位资 金 表 12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 单位名称 支出功能分 购买服务项 类(类级) 目名称 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对 应项目(三级目录代码 一般 总计 合计 及名称) 公共 预算 合计 食品安全 快检车检测试 监管 剂更新 食品安全监 管 基层所快检室 及快检车仪器 补充采购 15 15 15 21.0 21.0 21.0 6 6 6 上年结转结余 政府 国有 财政 性基 资本 专户 单位 金预 经营 管理 资金 算 预算 资金 一般 合计 公共 预算 政府 国有 财政 性基 资本 专户 单位 金预 经营 管理 资金 算 预算 资金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表 13 备注:按照区财政局安排,我单位在 2021 年度未纳入部门整体绩效安排, 所以此表无数据。 11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年度预算收入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 年度预算支出 人员类项目 其他运转类项目 公用经费类项目 特定目标类项目 对应项目 预算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主要任务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年度绩效指标 12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时限 特定目标类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2021 年 13 备注: 表 14 按照区财政局安排,2021 年度此表填写 50 万以上项目,我单位无 50 万以上项 单位:万元 目,所以此表无数据。 项目(政策)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预算资金情况 总体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 14 运算 符号 指标值 度量 单位 完成时限 第三部分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 执法中心 2021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 中心 2021 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 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 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拨款收入、上级补助及附 属单位上缴收入、财政结转资金、单位上年净结余、单位事 业收入、单位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 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执法中心 2021 年收 支总预算 813.24 万元,比 2020 年收支总预算 761.18 万元 增加 52.06 万元,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绩效预算相应增加。 二、关于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 中心一般公共预算 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 8.7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 万元; 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2021 年预算数比 2020 年预算数减少 0.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 2020 年预算数无变化, 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 15 2020 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是由于公车数量和运行标准均无 变化;公务接待费比 2020 年预算数减少 0.2 万元,主要是 由于人员变化按照预算定额相应变化。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 年中心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813.24 万 元,比 2020 年预算增加 52.06 万元,增加 6.84%。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 年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 中心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6.0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 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 算 36.06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 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本级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 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 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21 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台,安排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事务 16 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本级 2021 年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 定目标类项目。 1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 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 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 入”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18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 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 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 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 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 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 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 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 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 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19 金。 1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