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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人社〔2020〕28号乐清市人力社保局_乐清市医保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乐清市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的通知(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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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人社〔2020〕28号乐清市人力社保局_乐清市医保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乐清市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的通知(2).pdf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 清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文件 乐人社〔2020〕28 号 关于做好 2020 年度乐清市社会保险个人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制度,切实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浙江省社 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 2020 年度(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申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我市各用人单位应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前,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单独参加工伤保 险)的人员申报 2020 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本人 2019 年 1 月至 12 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精确到元。 同一年度内,个人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1- 二、申报方式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单位,提高申报率,2020 年度缴费工资采 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登陆温州市社会保险网上 申报系统(http://wzws.wzhrss.gov.cn/sionline/)进行网上在 线申报; 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到所属社保、医保经办机 构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后,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二)窗口申报 暂未能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单位,应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前,到所属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领取《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 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前向所属社保、医保 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市社保中心(城区人力社保所) 地址:乐成街道伯乐东路 888 号行政服务中心西南附属楼一 楼社保窗口,联系电话:61881220。 (二)市医保中心 地址:乐成街道伯乐东路 888 号行政服务中心西南附属楼一 楼医保窗口,联系电话:61600996。 (三)市人力社保局柳市分局、柳市医保经办窗口 地址:柳市镇溪桥西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社保电话:55661752,医保电话:62776551。 -2- (四)虹桥人力社保所、虹桥医保经办窗口 地址:虹桥镇振兴南路 61 号,社保电话:62360037,医保电 话:62373600。 (五)北白象人力社保所、北白象医保经办窗口 地址:北白象镇东兴东路 1 号,社保电话:62961862,医保 电话:62961864。 (六)大荆人力社保所、大荆医保经办窗口 地址:大荆镇环城东路 176 号,社保电话:57578526,医保 电话:57578527。 (七)清江人力社保所、清江医保经办窗口 地址:清江镇人民北路 47 号,社保电话:62277052,医保电 话:62277059。 (八)经济开发区人力社保所、经济开发区医保经办窗口 地址:经济开发区清亲公园党群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电话: 62813905,医保电话:62813906。 (九)东城人力社保所、东城医保经办窗口 地址:石帆街道办事处,社保、医保电话:62128803。 (十)仙溪人力社保所、仙溪医保经办窗口 地址:仙溪镇下北阁村仙溪电信局 1 楼,社保、医保电话: 62181610。 参保单位 2020 年 1 月 1 日(含)后办理新增、再参保、转入 等人员,不属于本次缴费工资申报范围,其当年缴费工资按用人 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逾期未申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 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暂按该职工 2020 年 6 月缴费工资的 110% -3- 确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 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 60%确定;高于 300%的,按 300% 确定。 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 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各参保单 位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以适当方 式在本单位内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再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瞒报、漏报缴费工资的,将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社会 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职工发现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 资不实的,可要求单位予以纠正,也可以向人力社保、医保行政 部门举报。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 清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2020 年 4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4- 2020 年 4 月 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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