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新冠防指〔2020〕101号关于印发广西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 控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指 挥 部 桂新冠防指〔2020〕10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 高三初三年级 2020 年春季学期 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各高等 学校: 《广西高三初三年级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已经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 年 3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高三初三年级 2020 年 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三、初三年级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结 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 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 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精心谋划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 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广西中小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 疫情防控,确保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全区高三、初三年级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正式开学。中小学 校(含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其他学段、 其他年级和高校,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和错时开学错 峰返校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稳妥有序开学复课。 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及区直技工 学校研究确定并按程序备案。 三、主要工作 (一)方案准备。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制定高三、初三年级 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后, — 2 — 于 3 月 23 日前报上一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各学校要进一 步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 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 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 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 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康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 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 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 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区外师生员 工返桂要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 14 天的要求。列入高风险、 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 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防疫准备。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 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自 3 月 23 日起至开学前,学校要至少 进行 2 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 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 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 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 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 开窗通风。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 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 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 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 — 3 — 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物资准备。各地要切实做好防控物资和设施保障工 作。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 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 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 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 防控物资“专物专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 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 消毒液等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 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 洗手需求。 (五)返校准备。各学校要制定本校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 案,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防疫工作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员工返岗 返校。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校医等参加校园 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在 3 月 23 日前提前返岗。要制定开学当日学 生返校方案,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 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 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六)教学准备。各学校要有序开展开学前线上教学活动, 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 学校要把大班额划分成小班额上课,班级之间教室要相对隔离。 做好学生住宿安排,适当拉开学生床位间隔。制定错时作息表, 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 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 — 4 — 面开学复课前暂不开展线下培训。 (七)应急准备。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 确 1 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 热症状的师生。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 1 次疫情应急处置演 练,明确处置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将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在 校园醒目位置。开学后,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 可疑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 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 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 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各职能部 门工作职责,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地要组成学校开学评估验 收工作组,逐校开展学校开学检查验收,确保开学工作万无 一失。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 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 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围绕确保师生开学安 全的目标,积极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 开展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落实学校定点医院,指导学校开 展疫情防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 — 5 — 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加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 宣传部门要加强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 好社会氛围;网信部门负责涉教育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信息 监测和处置;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 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 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 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 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 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 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 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 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 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 级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必须履 行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师生员工个人责任。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 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 做好体温检测、隔离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各地做 好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 强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 6 — 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交通 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成立开学工作督导组,对各地各学校 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治区开学 工作督导组要对每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要对每个县 (市、区)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对每所学校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 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 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 培训,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 — 7 — 抄送: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指挥部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8 — 2020 年 3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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