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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期间调整现场评估工作流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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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期间调整现场评估工作流程的通知.pdf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文件 中物联评估字[2022]6 号 关于在疫情期间调整现场评估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地方评估办: 目前国内疫情呈现流行范围广、规模性疫情与散发疫情 交织的态势。为严格落实各省市防控责任,非必要不出省、 市出差,同时满足行业内 A 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需求,中物 联评估办现针对疫情期间开展 A 级企业评估工作提出以下要 求,请各地方评估办严格执行。 1.截至 4 月 30 日之前,允许各地方评估办在划定的工 作范围内自行安排当地审核员组织开展 1A 至 4A 级物流企业 现场评估工作。在此期间原则上,中物联评估办暂不安排外 派异地审核员参与现场评估。 2.评估计划的报送、制作和下发仍然按照原有评估流程 规定执行。 3.评估工作必须在做好防范措施情况下进行,在防疫条 件允许、低风险地区开展。 4.现场评估流程仍需严格按照评估工作文件规定的流 程执行,确保评估质量,不得以疫情为借口放松要求,简化 流程。 5.现场评估过程中,评估组加强监督,所有与会人员全 程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6.在现场评估工作用餐环节,审核员就餐一律采取分餐 制,不建议企业安排桌餐或聚集性用餐。 7.现场评估结束后,请于一周内将现场评估材料寄回中 物联评估办。 8.在中物联已下发评估计划、现场评估工作正在进行的 地区,如遇突发疫情,评估组需立即停止评估工作并报中物 联评估办等待后续安排。 9.各地方评估办要积极关注本地区的疫情风险防控信 息,及时与中物联评估办保持信息畅通。 10.本通知规定的以上要求仅适用于现场评估日期安排 在 4 月 30 日之前的企业评估工作,4 月 30 日之后评估工作 的安排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再行通知。 2022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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