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docx
附件 2 省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省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指,在地方人民 政府主导下建设,统筹本地区主要城市各服务平台间互联互 通、资源共享,集聚服务资源、集成服务手段,促进功能互 补、减少重复建设,降低服务成本、形成服务品牌。主要采 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共享数据 资源中心等,具有简捷、快速的信息分类检索与交互功能, 实现在线和呼叫接转、协同响应,以及服务供需对接与配置。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设实体性的公共服务平台。 一、对城市平台的服务协同 (一)实现互联互通。运用现代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 保证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与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 通,为资源共享、服务协同提供基础条件支撑。 (二)加强服务协同。依托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 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中心等,实现分级收集维 护服务信息、组织共享服务资源,实现多点呼叫、灵活接转, 快速响应、就近服务。 (三)完善日常管理。督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制度 建设,监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加强数据统计、业 务管理、问题收集、信息汇总、工作部署工作,保证资源共 享和协同运转的良好机制。建立服务评价和奖励机制,确保 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运转效率。 二、对服务资源的统筹协调 (一)提高统筹能力。充分发挥通讯、信息技术优势, 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其与服务机构区域总部互联互通, 统筹政策、服务资源、行业、产品、市场等各类信息,优化 服务资源配置,促进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提高服务平台网络 的整体服务能力。 (二)挖掘共性需求。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区域 总部的主动性,全面收集区域内城市服务平台服务信息,主 动挖掘企业共性需求,总结特色服务产品经验,组织开发专 门服务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广和集中服务,降低服务 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三、对社会服务的引导带动 (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协 议联合或建立服务联盟等方式,与专业化服务机构建立合作 机制,组织或引导服务资源,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服务需求。 (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认定一批业绩突出、信誉良 好、公信度高的示范服务机构,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服 务机构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服务规范,不断开发特色服 务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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