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doc
附件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 特殊病认定标准(2022 版) 一、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1.相关病史资料; 2.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结果,并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 诊断标准; (2)因病情或身体情况不能取得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诊 断的患者,需医疗机构专科副主任(含)以上医师签署诊断证 明书和病情说明,根据相关病史资料,并针对提供的影像学资 料(B 超、CT、MRI、X 片等)、肿瘤标记物资料等进行认定; (3)血液学检查、骨髓检查或染色体检查报告等,经专 科医生认定,符合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诊断标准。 二、高血压病(含:高血压病/高血压 3 级/高血压并发症) (一)高血压病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 1、2、4 项。 (二)高血压 3 级/高血压并发症 符合下列 1、2、3、4 中三项或以上。 1.符合《中国高血压指南》高血压的诊断标准; 2.有至少 1 次的 24 小时动态血压监测确认为血压升高(符 — 11 — 合高血压的诊断标准); 3.收缩压≥180 mmHg 及/或舒张压≥110 mmHg; 4.至少存在 1 个以上的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疾病(标准见 下)。 靶器官损害标准,至少符合下列一项: (1)左心室肥厚,符合其中一项:①心电图: Sokolow-Lyon 电压>3. 8 mV 或 Cornell 乘积>244 mV·ms; ②超声心动图 LVMI:男≥115 g/m2,女≥95 g/m2; (2)颈动脉超声 IMT≥0.9 mm 或动脉粥样斑块; (3)颈-股动脉脉搏波速度≥12 m/s; (4)踝/臂血压指数<0.9; (5)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降低[eGFR 30-59 mL/( min·1.73 m2)]或血清肌酐轻度升高:男性 115-133 μmol/L,女性 107-124 μmol/L; (6)微量白蛋白尿: 30-300 mg/24 h 或白蛋白/肌酐比≥30 mg/g(3.5 mg/mmol)。 临床疾病标准,至少符合下列一项: (1)脑血管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脑出血;②缺血 性脑卒中;③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2)心脏疾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冠心病(标准见 冠心病部分);②心力衰竭(标准见心力衰竭部分);③心房 颤动(标准见房颤部分); (3)肾脏疾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糖尿病肾病;②肾 — 12 — 功能受损包括:eGFR<30 mL/( min·1.73 m2 )或血肌酐升高(男 性>133 μmol/L,女性>124 μmol/L)或蛋白尿(>300 mg/24 h); (4)外周血管疾病; (5)视网膜病变:符合其中一项,即:①出血或渗出;② 视乳头水肿; (6)糖尿病。 三、冠心病(含:冠心病/陈旧性心梗/冠心病(心绞痛、 心肌梗塞)) (一)冠心病 符合下列 1、2 项或 2、3 项: 1. 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 有明确的心肌梗死病史; 3. 除外非动脉粥样硬化原因所致的疾病。 (二)陈旧性心梗 符合下列 1、2 项或 2、3 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灌注缺损; 2.有明确的心肌梗死(有肌钙蛋白升高的证据或心电图有 病理性 Q 波)病史≥1 个月; 3.除外非动脉粥样硬化原因所致的疾病。 (三)冠心病(心肌梗塞、心绞痛) 1.心肌梗塞,符合下列(1)(2)项或(2)(3)项: — 13 —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 动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灌注缺损; (2)有明确的心肌梗死证据(有肌钙蛋白升高的证据或 心电图有病理性 Q 波); (3)除外非动脉粥样硬化原因所致的疾病。 2.心绞痛,符合下列(1)(2)项或(2)(3)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 动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有心绞痛症状且有与症状相关的缺血性心电图改变; (3)除外非动脉粥样硬化原因所致的疾病。 (四)冠心病心功能不全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或者心脏 超声显示 EF 下降或较重的舒张功能不全。 2.BNP 或 NT-proBNP 有意义升高。 (五)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有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 (六)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 14 —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有冠状动脉搭桥术病史。 (七)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有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 (八)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治疗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有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 (九)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治疗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有冠状动脉搭桥术病史。 (十)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治疗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有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病史。 — 15 — (十一)冠心病(支架、搭桥)支架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必须有冠状动脉造影或者冠状动脉 CTA 证实的冠状动 脉狭窄≥50%;或者有核医学检查证实的心肌缺血; 2.有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冠脉搭桥术的病史。 四、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治疗(含: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治疗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血小板治疗) (一)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治疗 需在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有明确手术病史(提 供术后心脏彩超、手术记录、病案首页等病历资料),术后需 要长期药物治疗的。包括开胸及微创瓣膜置换手术:1.生物瓣 膜置换;2.机械瓣膜置换;3.经导管瓣膜置入术。 (二)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血小板治疗 需在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既往有明确手术病史 (提供术后心脏彩超、手术记录、病案首页等病历资料),术 后需要长期抗血小板治疗的患者。包括开胸及微创瓣膜置换等 术后需长期抗血小板治疗的: 1.生物瓣膜置换(术后 3-6 个月应用华法林治疗后改为抗 血小板药物治疗); 2.机械瓣膜置换后仍有血栓形成、华法林抵抗、或服用大 剂量华法林(10 mg/天)仍无法达到目标 INR 范围者; 3.瓣膜置换合并 CABG(包含机械瓣或生物瓣); 4.经导管主动脉瓣置入术(包含同期行 PCI 患者)。 — 16 — 五、心功能不全(含: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心里衰竭*级以 上/慢性心功能衰竭/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 (一)慢性心力衰竭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存在器质性心脏病的证据(如心脏扩大,或心室肥厚, 或心脏瓣膜病变,或心脏结构缺损,或高血压,或冠心病,或 肺血管病变及肺动脉高压); 2.有呼吸困难和/或下肢水肿; 3.有肺淤血或体循环淤血的影像学证据; 4.BNP 或 NT-proBNP 升高。 (二)慢性心力衰竭(*级以上)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存在器质性心脏病的证据(如心脏扩大,或心室肥厚, 或心脏瓣膜病变,或心脏结构缺损,或高血压,或冠心病,或 肺血管病变及肺动脉高压); 2.有呼吸困难和/或下肢水肿; 3.有肺淤血或体循环淤血的影像学证据; 4.BNP 或 NT-proBNP 升高; 5.NYHA 分级标准。 (三)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存在器质性心脏病的证据(如心脏扩大,或心室肥厚, 或心脏瓣膜病变,或心脏结构缺损,或高血压,或冠心病,或 — 17 — 肺血管病变及肺动脉高压); 2.有呼吸困难和/或下肢水肿; 3.有肺淤血或体循环淤血的影像学证据; 4.BNP 或 NT-proBNP 升高。 六、心肌病(含:心肌病/特发性心肌病/心肌病(心肌病 类型)) (一)心肌病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有心脏扩大或心肌肥厚的影像学证据; 2.有严重心律失常的动态心电图检查资料; 3.除外冠心病、瓣膜病、高血压、先心病等所致者。 (二)特发性心肌病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有心脏扩大或心肌肥厚的影像学证据; 2.有严重心律失常的动态心电图检查资料; 3.除外冠心病、瓣膜病、高血压、先心病等所致者。 (三)心肌病(心肌病类型) 符合下列三项或以上: 1.有心脏扩大或心肌肥厚的影像学证据; 2.有严重心律失常的动态心电图检查资料; 3.除外冠心病、瓣膜病、高血压、先心病等所致者; 4.扩张型(心脏扩大);肥厚型(心肌肥厚);限制型 (心肌活动受限);浸润型(异常物质沉积)。 — 18 — 七、心律失常(含:心律失常/心房颤动/慢性心房颤动/心 房扑动) (一)心律失常 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室性早搏>10000/24 小时或室性早搏数>10% 24 小时 心搏数; 2.室速或室颤; 3.需要安装心脏起搏器的缓慢性心律失常; 4.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或房扑。 (二)心房颤动 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 (三)慢性心房颤动 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 (四)心房扑动 心房扑动病史≥1 年。 (五)心脏射频消融术后 有心脏射频消融病史。 八、周围血管疾病(含:脉管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血栓 闭塞性脉管炎(营养障碍期和坏死期)) (一)脉管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 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相关病史资料; 2.同时符合下列三项: (1)下肢远端缺血存在:如麻木、怕冷、间歇性跛行、 — 19 — 缺血性溃疡或坏疽等。缺血肢体远端动脉搏动减弱或消失; (2)各种检查证明(血管超声或 CTA),肢体动脉闭塞、 狭窄的位置多在腘动脉及其远端动脉(常累及肢体中小动 脉); (3)排除其它血管痉挛或阻塞性疾病:肢体动脉硬化闭 塞、糖尿病足、大动脉炎、肢体动脉栓塞、雷诺病、外伤性动 脉闭塞症、结缔组织病性血管病、冷损伤血管病和变应性血管 炎等。 (二)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营养障碍和坏死期) 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相关病史资料; 2.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病程分为三期,第二期为营养障 碍期,表现为随着间歇性跛行距离的缩短,患肢出现静息痛, 尤以夜间剧烈而无法入睡。患者皮温明显下降,肢端苍白、潮 红或者紫绀,可能伴有营养障碍的表现比如皮肤干燥、脱屑、 脱毛、指甲增厚变形及肌肉的萎缩和松弛等。体检发现患肢动 脉搏动消失,但尚未出现肢端溃疡或坏疽,交感神经阻滞后会 出现一定程度的皮温升高。 (2)第三期为组织坏死期,患肢肢端发黑,干瘪,溃疡 或坏疽,大多为干性坏疽。患者静息痛明显,无法入睡,出现 消耗症状,若并发感染,坏疽即转为湿性。严重者出现全身中 毒症状。 九、动脉栓塞(含:动脉栓塞) — 20 — 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相关病史资料; 2.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凡有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有心房纤颤或有动脉栓 塞史的病人,如突然出现肢体疼痛伴急性动脉缺血表现和相应 动脉搏动消失也即具有“5P”征者:疼痛、苍白、无脉、麻痹和 感觉异常; (2)彩色多普勒超声、CTA 可明确栓塞部位。 十、动脉硬化闭塞症(含:动脉硬化闭塞症) 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相关病史资料; 2.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存在下肢动脉硬化相关症状:间歇性跛行、肢体疼 痛、溃疡或坏疽等。缺血肢体远端动脉搏动减弱或消失; (2 )ABI(踝肱指数 )≤0.7、彩色 多普勒 超声、 CTA 、 MRA、DSA 等影像学检查显示相应动脉的狭窄达 70%及以上。 十一、银屑病((含:银屑病/银屑病(*型)) 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寻常型银屑病 BSA≥10%或 PASI 评分≥12 分的中重度患 者; 2.确诊为脓疱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 病(除外风湿相关关节损害)的患者。 十二、硬皮病(含:硬皮病、硬斑病) 1.经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确诊,相关病史资料。 2.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 21 — (1)符合硬皮病的临床表现; (2)符合硬皮病的组织病理学证据。 十三、特应性皮炎(含:特应性皮炎)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且 IGA≥3 分,BSA(体表 面积)≥10%的中重度患者。 十四、大骨节病(含:大骨节病)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 1.6 个月以上病区接触史,有多发性、对称性指间关节增 粗或短指(趾)畸形等体征,并排除其他相关疾病者,临床诊 断为大骨节病度Ⅱ度及以上的病例。其他相关疾病包括:骨关 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佝偻病、克汀病、家族性矮小 体型、原发性侏儒、干骺端骨发育障碍、软骨发育不全、多发 性骨骺发育不良等无智力或性发育障碍的矮小体型疾病; 2.掌指骨具有近端或远端多发对称性 X 线征者,X 线诊断 为大骨节病中度及以上的病例。 十五、克山病(含:克山病)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在克山病病区连续生活 6 个月以上,具有心肌病或心功 能不全的临床表现,心功能℃级以上; 2.心电图、胸部 X 线或超声心动图诊断; 3.排除心肌病在内的其他心脏疾病。 十六、苯丙酮尿症(含:苯丙酮尿症)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 22 — 1.新生儿血苯丙氨酸浓度持续>12 μmol/L 和/或血苯丙氨 酸(Phe )与酪氨酸(Tyr )比值(Phe/Tyr )增高,统称为高苯丙氨酸 血症(HPA),需要串联质谱报告单; 2.所有高苯丙氨酸血症者均应进行尿蝶吟谱分析、血二氢 蝶呢还原酶(DHPR)活性测定,以鉴别苯丙氨酸羟化酶(PAH)缺 乏症和四氢生物蝶吟(BH4)缺乏症。需要提供尿蝶呤谱及红细 胞二氢喋呤还原酶活性(DHPR)分析报告; 3.苯丙酮尿症:排除 BH4 缺乏症后,血 Phe 浓度持续> 360μmol/L(>6 mg/dl)两次以上者为 PKU,均应当给予低苯丙 氨酸饮食治疗,需要提供化验单; 4.三甲医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十七、戈谢病(含:戈谢病) 符合同时下列各项: 1.肝脾大,伴或者不伴血小板减少、贫血或者骨髓中戈谢 细胞(海蓝细胞或泡沫细胞); 2.神经系统症状:斜视、动眼神经麻痹、吸吮或者吞咽困 难、角弓反张、认知障碍、发育落后、癫痫、共济失调等; 3.葡萄糖脑苷脂酶活性降低; 4.GBA 基因致病性变异。 十 八 、 结 节 性 硬 化 症 ( TSC ) ( 含 : 结 节 性 硬 化 症 (TSC)) 1.基因诊断标准:正常组织检测出一个 TSC1 或者 TSC2 基因病理性突变; — 23 — 2.临床诊断标准:确诊:二条主要特征或一条主要特征及 二条以上次要特征;疑诊:一条主要特征或二条以上次要特征。 (1)主要特征:色素脱失(大于等于 3,至少 5 mm), 血管纤维瘤(大于等于 3)或头部纤维斑块,指趾甲纤维瘤, 鲨鱼皮斑,多发视网膜错构瘤,多发脑皮层结节或/和放射状 移行线,室管膜下结节,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心中横 纹肌瘤,淋巴管肌瘤病,血管平滑肌瘤;(2)次要特征:斑 斓皮损,牙釉质点状凹陷(大于等于 3),口内纤维瘤(大于 等于 2),视网膜脱色斑,多发性肾囊肿,非肾性错构瘤,骨 骼硬化性病变。 十九、青光眼(含:青光眼) 经二级甲等及以上专科医疗机构或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 构确诊,同时符合 1、2、3 中的两项或以上: 1.眼压升高(非接触眼压计测量值>21 mmHg); 2.视网膜神经纤维层缺损和特征性视盘改变; 3.青光眼性视野损害。 二十、风湿性心脏病(含:风湿性心脏病) 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风湿性单纯性二尖瓣狭窄:超声心动图显示二尖瓣粘连 且增厚,造成二尖瓣口面积缩小至 2.0 平方厘米以下; 2.合并风湿性二尖瓣狭窄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狭 窄、主动脉瓣狭窄可认定为风湿性; 3.不合并风湿性二尖瓣狭窄的二尖瓣和/或主动脉瓣病变, — 24 — 同时符合下列情况可考虑为风湿性:(1)有明确的风湿热病 史且自青年即发病;(2)超声心动图显示瓣膜存在明显的增 厚或开放受限。 二十一、白塞氏病(含:白塞氏病) 1.符合 2014 年修订的白塞氏病国际分类和诊断标准:总 评分≥4 分可以诊断为白塞氏病。 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 (1)病例资料完整:提供住院病历、病历首页; (2)辅助材料包括:白塞病所致的眼部病变或神经系统 病变或血管受累或消化道溃疡等检查结果。 二十二、风湿性多肌痛(含:风湿性多肌痛) 1.符合 2012 年 EULAR/ACR 风湿性多肌痛分类标准。 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 (1)病例资料完整:提供住院病历、病历首页或者历次 门诊就诊记录; (2)辅助材料应包括: CRP、ESR、RF、抗 CCP 抗体、 或肩关节、髋关节滑囊炎、腱鞘炎或滑膜炎的超声影像异常检 查异常报告。 二十三、干燥综合征(含:干燥综合征) 1.符合 2002 年 ACR 或者 2016 年 ACR/EULAR 干燥综合 征诊断(分类)标准;并且包含下面(1)-(8)条中任何一 条:(1)肾小管酸中毒;(2)间质性肺损伤;(3)神经系 统受损;(4)白细胞减少或溶血性贫血或血小板减少;(5) — 25 — 肝功能异常;(6)肺动脉高压;(7)高球蛋白血症;(8)原发 病所致的其他炎性病变:如:血管炎、肌炎、皮炎、浆膜炎、 关节炎、自身免疫性胰腺炎、雷诺现象; 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 (1)病例资料完整:提供住院病历、病历首页或者历次 门诊就诊记录; (2)辅助材料应包括口腔干燥症、干眼症、相关免疫学 检查或唇腺病理阳性结果以及符合干燥综合征系统损害的相 应检查结果。 二十四、皮肌炎(含:皮肌炎) 1.符合 1975 年 Bohan 和 Peter 诊断标准或者 2004 年欧洲 神经肌肉病中心(ENMC)炎症性肌病诊断和分类标准。 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 (1)病例资料完整:提供住院病历以及病历首页; (2)客观证据包括:典型 DM 皮疹伴肌电图或肌炎相关 抗体阳性或者肌肉活检符合皮肌炎改变。 二十五、系统性红斑狼疮(含: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 红斑狼疮伴并发症) 1.符合 2012 年 SLICC SLE 分类标准或 2019 ACR/EULAR 标准。 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 (1)病例资料完整:提供住院病历、病例首页或历次门 诊就诊记录; — 26 — (2)辅助材料应包括:血尿常规、生化指标、相关免疫 学、影像学检查等支持系统性红斑狼疮所致相关系统损害证据。 二十六、系统性硬皮病(含:系统性硬皮病/系统性硬化 症) 1.符合 2013 年 ACR/EULAR 系统性硬化症分类标准; 2.住院病历、病例首页或历次门诊就诊记录。 二十七、多肌炎(含:多肌炎) 1.符合 1975 年 Bohan 和 Peter 诊断标准:(1)肢带肌和 颈前屈肌对称性无力,持续数周至数月,伴或不伴食管或呼吸 道肌肉无力;(2)肌肉活检显示炎性肌肉改变。(3)血清骨 骼肌肌酶升高;(4)肌电图改变;(5)皮肤表现为向阳性皮 疹,Gottron 征,甲周充血性皮疹。符合(1)-(4)项标准可 诊多发性肌炎。 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 (1)病例资料完整:提供住院病历以及病历首页; (2)提供完整病史资料包括肌电图、肌肉活检符合多发 性肌炎改变。 二十八、类风湿性关节炎(含: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 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 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 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1.符合 1987 年 ACR 类风湿关节炎分类标准或 2010 年 ACR/EULAR 分类标准; — 27 — 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 (1)病例资料完整:提供住院病历以及病历首页或历次 门诊就诊记录; (2)辅助材料应包括:ESR、CRP、RA 和 ACPA 等实验 室检查以及超声、核磁或 X 线等影像学检查支持类风湿关节 炎所致关节炎和/或 RA 相关系统损害证据; 二十九、脊柱关节炎(含:强直性脊柱炎、脊柱关节炎) 1.符合 1984 年修订的纽约标准或者 2009 年 ASAS 中轴型 SPA 分类标准。 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 (1)病例资料完整:提供住院病历以及病历首页或历次 门诊就诊记录; (2)辅助材料应包括:骶髂关节 X 线或 CT、核磁阳性 结果报告以及 HLA-B27 等支持强直性脊柱炎相关证据。(患 者检查结果中 RA 结果有部分患者不是阳性,并不影响诊 断。) 三十、慢性胃炎(含:慢性萎缩性胃炎) 同时符合下列第 1、2、3 条,可认定,每 2 年复查胃镜, 根据复查胃镜及病理报告再行复核: 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胃镜结果报告为慢性萎缩性 胃炎,表现胃粘膜色泽变淡,皱襞变细而平坦,粘液减少,粘 膜变薄,部分可透见粘膜血管纹理等。 2.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胃粘膜(以胃底、体为主)活 — 28 — 检病理显示固有腺体减少,并可见肠上皮化生、假幽门腺化生 或异型增生。 3.临床表现为中上腹部不适、饱胀、钝痛、食欲不振、嗳 气、反酸等消化不良症状。 三十一、消化性溃疡(含:消化性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 溃疡) (一)消化性溃疡 符合下列第 1、2 条,可认定;如果存在内镜检查禁忌症 时,符合下列第 1、3 条也可认定。要求有客观证据(如内镜 或 X 线)的消化性溃疡患者: 1.病史:表现为慢性病程、周期性发作、节律性上腹痛特 点。NSAIDs 服药史; 2.上消化道内镜检查:胃、十二指肠呈现单个和多个圆形、 卵圆形或不规则溃疡,边缘较规整,周围黏膜充血水肿,溃疡 底部表面覆白苔或黄苔。消化性溃疡包括胃食管吻合口、胃空 肠吻合口或附近溃疡; 3.X 线钡餐造影:具有溃疡的直接征象龛影、黏膜聚集。 (二)胃溃疡 符合下列第 1、2 条,可认定;如果存在内镜检查禁忌症 时,符合下列第 1、3 条也可认定。要求有半年以上反复发作 客观证据(如内镜或 X 线)的胃溃疡患者: 1.病史:表现为慢性病程、周期性发作、节律性上腹痛特 点。NSAIDs 服药史; — 29 — 2.上消化道内镜检查:胃粘膜呈现单个和多个圆形、卵圆 形或不规则溃疡,边缘较规整,周围黏膜充血水肿,溃疡底部 表面覆白苔或黄苔; 3.X 线钡餐造影:具有胃溃疡的直接征象龛影、黏膜聚集。 (三)十二指肠溃疡 符合下列第 1、2 条,可认定;如果存在内镜检查禁忌症 时,符合下列第 1、3 条也可认定。要求有半年以上反复发作 客观证据(如内镜或 X 线)的十二指肠溃疡患者: 1.病史:表现为慢性病程、周期性发作、节律性上腹痛特 点。NSAIDs 服药史; 2.上消化道内镜检查:十二指肠呈现单个和多个圆形、卵 圆形或不规则溃疡,边缘较规整,周围黏膜充血水肿,溃疡底 部表面覆白苔或黄苔; 3.X 线钡餐造影:具有十二指肠溃疡的直接征象龛影、黏 膜聚集。 三十二、炎症性肠病(含: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 罗恩病) (一)溃疡性结肠炎 同时符合下列第 1、2、3 条,可认定;如果存在内镜检查 禁忌症时,符合下列第 1、2、4 条也可认定: 1.二级以上医院,具有半年以上的病史资料记录和相关辅 助检查诊断报告(包括大便培养 3 次); 2.临床表现:粘液脓血便或大便带血、腹痛、里急后重、 — 30 — 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肠外表现; 3.内镜检查和病理组织学检查:符合溃疡性结肠炎诊断; 4.影像学检查:符合溃疡性结肠炎诊断。 (二)克罗恩病 符合下列第 1、2、3 条,或符合下列 1、2、4 条,可认定: 1.二级以上医院,具有半年以上的病史资料记录和相关辅 助检查诊断报告; 2.临床表现:腹痛、腹泻、体重下降、发热、生长发育迟 缓、肠外表现、并发瘘管、腹腔脓肿、肠腔狭窄和肠梗阻、肛 周病变(肛周脓肿、肛周瘘管、皮赘、肛裂等); 3.影像学检查:符合克罗恩病诊断; 4.内镜检查和病理组织学检查:符合克罗恩病诊断。 三十三、布鲁氏菌病(含:布鲁氏菌病)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病史在半年以上: 1.临床表现:发热、多汗、关节痛、头痛、乏力、厌食、 肌痛、体质量减轻、关节炎、脊椎炎、脑膜炎或局灶器官累及 心内膜炎、肝脾肿大、睾丸炎或附睾炎等; 2.有明确流行病学史:存在疑似或确诊动物、患者或污染 动物制品、培养物接触史;生活在布鲁氏菌病流行区;与菌苗 的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等; 3.血液或其他临床标本中分离得到布鲁杆菌属,或筛查试 验及非凝集抗体检测阳性。 三十四、短肠综合征(含:短肠综合征) — 31 —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各种原因引起的广泛小肠切除术或旷置术; 2.具有腹泻、营养不良、酸碱/水/电解质紊乱等营养物 质吸收及代谢障碍为主的临床表现和客观证据; 3.术后小肠剩余长度:小肠剩余长度≤200 cm,术中小肠 系膜缘软尺测量方法、影像学及内镜检查等作为重要的依据。 三十五、病毒性肝炎(含: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活动期/ 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 (一)病毒性肝炎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符合条件(1)和(2),和条件(3)-(6)中至少一 条; 2.无明确病史,但符合条件 2,且其它辅助检查(肝脏活 体组织检查、肝脏 CT/MRI 或瞬时弹性成像技术检查)符合明 显慢性肝炎和肝纤维化表现; 3.既往已诊断为慢性肝炎,已给予药物治疗且需长期用药 (>6 个月)的患者。 (1)病史:既往有慢性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病史, 病程超过 6 个月; (2)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下列条件之一:①HBsAg 及/或 HBV-DNA 阳性;②丙肝抗体及 HCV-RNA 阳性;③HBsAg 阳性伴抗 HDV(IgG 及 IgM)及/或 HDVAg RNA 阳性;④抗 HEV-IgM/IgG,或 HEV-RNA 阳性。 — 32 — (3)有肝炎的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异常,或病毒相关肝外损 害; (4)慢乙肝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年龄>30 岁;②肝硬 化家族史;③肝癌家族史; (5)肝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慢性肝炎和/或明显肝纤维化 (≥G2/S2); (6)肝脏超声或 CT、 MRI 检查符合明显慢性肝炎或纤维化, 或瞬时弹性成像检查符合明显肝纤维化(肝纤维化 2 级以 上)。 (二)慢性肝炎活动期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符合条件(1)和(2),和条件(3)-(5)中至少一 条; 2.无明确病史,但符合条件 2,且其它辅助检查(肝脏活 体组织检查、肝脏 CT/MRI 或瞬时弹性成像技术检查)符合明 显慢性肝炎和肝纤维化表现: (1)病史:既往有慢性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病史, 病程超过 6 个月; (2)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下列条件之一:①HBsAg 及/或 HBV-DNA 阳性;②丙肝抗体及 HCV-RNA 阳性;③HBsAg 阳 性 伴 抗 HDV ( IgGIgM ) 及 / 或 HDVAg RNA 阳 性 ; ④ 抗 HEV-IgM/IgG,或 HEV-RNA 阳性; (3)有肝炎的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异常,或病毒相关肝外损 — 33 — 害; (4)肝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慢性肝炎和/或明显肝纤维化 (≥G2/S2); (5)肝脏超声或 CT、 MRI 检查符合明显慢性肝炎或纤维化, 或瞬时弹性成像检查符合明显肝纤维化(肝纤维化 2 级以 上)。 (三)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符合条件(1)和(2),和条件(3)-(5)中至少一 条; 2.无明确病史,但符合条件(2),且其它辅助检查(肝 脏活体组织检查、肝脏 CT/MRI 或瞬时弹性成像技术检查)符 合中重度慢性肝炎和肝纤维化表现: (1)病史:既往有慢性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病史, 病程超过 6 个月; (2)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下列条件之一:①HBsAg 及/或 HBV-DNA 阳性;②丙肝抗体及 HCV-RNA 阳性;③HBsAg 阳 性 伴 抗 HDV ( IgGIgM ) 及 / 或 HDVAg RNA 阳 性 ; ④ 抗 HEV-IgM/IgG,或 HEV-RNA 阳性; (3)有肝炎的症状、体征和肝功能中重度异常,或病毒相 关肝外损害; (4)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中重度慢性肝炎和/或明显肝 纤维化(≥G2/S2); — 34 — (5)肝脏超声或 CT、MRI 检查符合明显中重度慢性肝炎或 纤维化,或瞬时弹性成像 检查符合明显肝纤维化(肝纤维化 2 级以上)。 (四)慢性乙型肝炎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符合条件(1)和(2),和条件(3)-(6)中至少一 条; 2.无明确病史,但符合条件(2),且其它辅助检查(肝 脏活体组织检查、肝脏 CT/MRI 或瞬时弹性成像技术检查)符 合明显慢性肝炎和肝纤维化表现; 3.既往已诊断为慢性肝炎,已给予药物治疗且需长期用药 (>6 个月)的患者: (1)病史:既往有慢性乙型肝炎病史,病程超过 6 个月; (2)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HBsAg 及/或 HBV-DNA 阳性; (3)有肝炎的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异常,或病毒相关肝外损 害; (4)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年龄>30 岁;②肝硬化家族史;③ 肝癌家族史; (5)肝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慢性肝炎和/或明显肝纤维化 (≥G2/S2); (6)肝脏超声或 CT、MRI 检查符合明显慢性肝炎或纤维化; 或瞬时弹性成像检查符合明显肝纤维化(肝纤维化 2 级以 上)。 — 35 — (五)慢性丙型肝炎 符合下列第 1 条可认定,第 2 条、第 3 条作为参考指标: 1.丙肝病毒标志物:丙肝抗体及 HCV-RNA 阳性; 2.病史:既往有丙型病史,有输血史、不洁穿刺、操作、 手术史,病程超过 6 个月; 3.辅助检查:有肝炎的症状、体征、肝功能异常、影像学 以及肝脏病理学异常改变。 三十六、自身免疫性肝炎(含: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 胆汁性胆管炎(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 (一)自身免疫性肝炎 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同时符合下述条件(1)(2)(3)(4)(5); 2.符合第(1)(2)(3)(5)条; 3.符合第(1)(2)(4)(5)条; 4.依据 AIH 综合诊断积分和/或 AIH 简化诊断标准分值 ≥7: (1)血清氨基转移酶水平>3 ×ULN; (2)γ-球蛋白或 IgG>1.5 xULN; (3)血清自身抗体:抗核抗体(ANA)阳性,或伴抗平滑 肌抗体(ASMA)、抗抗肝肾微粒体抗体(LMK1)、抗肝胞 质抗原(LC-1)抗体阳性; (4) 肝组织学见中重度界面性炎及汇管区淋巴-浆细胞浸 润,或并发肝细胞玫瑰花环样改变和淋巴细胞穿入现象; — 36 — (5)排除病毒性、遗传性、代谢性、胆汁淤积性及药物损 伤性肝病。 (二)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 符合下列两项或以上: 1.存在胆汁淤积的生化证据(ALP、GGT 异常),且影像 学检查排除肝外或肝内大胆管梗阻; 2.抗线粒体抗体(AMAs)/AMA-M2 阳性,或其他 PBC 特异性自身抗体(抗 gp 210 抗体、抗 sp 100 抗体)阳性; 3.肝组织病理学有非化脓性破坏性胆管炎和小胆管破坏。 (三)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符合条件(1)(4),且(2)(3)中至少符合一条; 2.符合条件(4)(5): (1)胆管成像具备 PSC 典型特征; (2)胆汁淤积的临床表现及生物化学改变(ALP、GGT 异常); (3)炎症性肠病(IBD)临床或组织学证据; (4)典型 PSC 肝脏组织学改变; (5)除外其他因素引起继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三十七、慢性胰腺炎(含:慢性胰腺炎) 同时符合第 1、2 项,且 3、4 中至少符合一项: 1.反复发作的上腹部疼痛病史持续一年以上; 2.影像学检查(超声、CT、MRCP、ERCP、超声内镜 — 37 — 等):显示胰腺萎缩、胰管结石、胰腺多发钙化、主胰管不规 则扩张、胰腺假性囊肿、胰源性门脉高压等特征; 3.胰腺外分泌功能不全:具有脂肪泻、体重减轻、营养不 良等临床表现,或实验室检查具有胰腺外分泌功能不全的证据; 4.胰腺内分泌功能不全:符合糖尿病的诊断,即空腹血糖 ≥7.0 mmol/L 或随机血糖≥11.1 mmol/L 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 验 2 小时血糖≥11.1 mmol/L。 三十八、非病毒性肝炎类--肝豆状核变性(含:非病毒性 肝炎类--肝豆状核变性)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符合下列条件三项或以上; (1)不明原因肝功能异常或神经系统症状及/或角膜 K-F 环; (2)血清铜蓝蛋白减少,血清铜、24 小时尿酮增多, Coombs 阴性溶血性贫血,典型头颅 MRI 异常; (3)ATP7B 检测到突变基因; (4)肝组织病理学可见铜沉积。 2.综合评估,计算 Leipzig 评分≥4: 三十九、肝硬化(含: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肝炎 肝硬化) (一)肝硬化 符合下列 1、2 项或第 1、3 项: (第 4、5 项作为参考指标) — 38 — 1.具有慢性肝功能受损的临床特点(症状、体征、化验检 查等); 2.具有门脉高压的客观证据(食管胃静脉曲张、脾功能亢 进症等); 3.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具有肝硬化特征(如假小叶和再生结 节生成); 4.病史:多种原因长期导致的肝损伤:如病毒性肝炎、酒 精性肝病、代谢性肝病、免疫性肝病、遗传性肝病等; 5.影像学检查(B 超、CT、MRI、瞬时弹性成像等)具有 肝硬化的征象。 (二)肝硬化失代偿期 符合下列 1、2、6 项或第 3、6 项: (第 4、5 项作为参考指标) 1.具有慢性肝功能受损的临床特点(症状、体征、化验检 查等); 2.具有门脉高压的客观证据(食管胃静脉曲张、脾功能亢 进症等); 3.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具有肝硬化特征(如假小叶和再生结 节生成); 4.病史:多种原因长期导致的肝损伤,如病毒性肝炎、酒 精性肝病、代谢性肝病、免疫性肝病、遗传性肝病等; 5.影像学检查(B 超、CT、MRI、瞬时弹性成像等)具有 肝硬化的征象; — 39 — 6.同时具有食管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腹水、肝性脑病、 肝肾综合征等表现。 (三)慢性肝炎肝硬化 符合下列 1-4 项或第 1-3、5 项: (第 6 项作为参考指标) 1.病史:既往有慢性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病史, 病程超过 6 个月; 2.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下列条件之一:(1)HBsAg 及/ 或 HBV-DNA 阳性;(2) 丙肝抗体及 HCV-RNA 阳性; (3) HBsAg 阳性伴抗 HDV(IgG 及 IgM)及/或 HDVAg RNA 阳性;(4) 抗 HEV-IgM/IgG,或 HEV-RNA 阳性; 3.有肝炎的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异常,或病毒相关肝外损 害; 4.具有门脉高压的客观证据(食管胃静脉曲张、脾功能亢 进症等); 5.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具有肝硬化特征(如假小叶和再生结 节生成); 6.影像学检查(B 超、CT、MRI、瞬时弹性成像等)具有 肝硬化的征象。 四十、儿童先心病(含:儿童先心病) 需在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依据相关病史、体征 及辅助检查资料证实(提供心脏彩超、心电图、X 线影像学等 资料,一般可作出诊断,必要时需行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 — 40 — 等明确诊断)。 四十一、下肢慢性静脉功能不全(含:下肢慢性静脉功能 不全/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综合征) (一)下肢慢性静脉功能不全 1.于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相关病史资料; 2.符合下列两项: (1)存在患肢酸胀、沉重、水肿、痉挛、皮肤瘙痒、足 靴区皮肤色素沉着、静脉扩张、湿疹、溃疡等症状。CEAP 分 级在 5 级以上即包括皮肤改变并伴有愈合或活动性溃疡; (2)通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静脉造影、CTV、MRV 等检查手段明确存在深静脉瓣膜反流。 (二)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综合征 1.于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相关病史资料; 2.符合下列两项: (1)发生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 6 个月,存在患肢酸 胀、沉重、水肿、痉挛、皮肤瘙痒、足靴区皮肤色素沉着、静 脉扩张、湿疹、溃疡等症状。CEAP 分级在 5 级以上即包括皮 肤改变并伴有愈合或活动性溃疡; (2)通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静脉造影、CTV、MRV 等检查手段明确存在髂股静脉闭塞及深静脉瓣膜反流。 四十二、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后(含: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后) 1.于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有明确心脏起搏器安置病史,提 供手术记录等重要病例资料; — 41 — 2.需要进行定期复诊临床观察或药物治疗。 四十三、精神病(含:精神病/精神障碍/精神病**类型) 1.相关病史资料。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精神科的住院的诊疗记录≥1 次;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 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 1 年以上门诊的诊疗记录; 2.符合 ICD-11 中 6A20 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023 年开 始使用 ICD-11 标准,此前使用 ICD-10 标准); 3.相关检查单(头颅 CT(非必要项)、脑电图、心电图、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生化、甲功、激素六项); 4.相应量表筛查(PANSS、ADL、BPRS、CGI-S、MMSE、 SAS、SDS、SDSS、CDSS、GAF)。 四十四、重症精神病(含:重症精神病/重症精神病**类 型/重症精神症) (一)精神分裂症 1.相关病史资料。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精神科的住院的诊疗记录≥1 次;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 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 1 年以上门诊的诊疗记录; 2.符合 ICD-11 中 6A20 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023 年开 始使用 ICD-11 标准,此前使用 ICD-10 标准); 3.相关检查单(头颅 CT(非必要项)、脑电图、心电图、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生化、甲功、激素六项); 4.相应量表筛查(PANSS、ADL、BPRS、CGI-S、MMSE、 SAS、SDS、SDSS、CDSS、GAF)。 — 42 — (二)偏执性精神病(妄想性障碍) 1.相关病史资料。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精神科的住院的诊疗记录≥1 次;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 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 1 年以上门诊的诊疗记录; 2.符合 ICD-11 中 6A24 妄想性障碍诊断标准(2023 年开 始使用 ICD-11 标准,此前使用 ICD-10 标准); 3.相关检查单(头颅 CT(非必要项)、脑电图、心电图、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生化、甲功、激素六项); 4.相应量表筛查(PANSS、ADL、BPRS、CGI-S、MMSE、 SAS、SDS、SDSS、CDSS、GAF)。 (三)分裂情感性障碍 1.相关病史资料。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精神科的住院的诊疗记录≥1 次;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 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 1 年以上门诊的诊疗记录; 2.符合 ICD-11 中 6A21 分裂情感性障碍诊断标准(2023 年开始使用 ICD-11 标准,此前使用 ICD-10 标准); 3.相关检查单(头颅 CT(非必要项)、脑电图、心电图、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生化、甲功、激素六项); 4.相应量表筛查(PANSS、ADL、BPRS、CGI-S、MMSE、 SAS、SDS、SDSS、CDSS、GAF)。 (四)双相障碍 1.相关病史资料。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精神科的住院的诊疗记录≥1 次;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 — 43 — 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 1 年以上门诊的诊疗记录; 2.符合 ICD-11 中双相障碍 I 型(6A60)和双相障碍 II 型 (6A61)诊断标准(2023 年开始使用 ICD-11 标准,此前使用 ICD-10 标准); 3.相关检查单(头颅 CT(非必要项)、脑电图、心电图、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生化、甲功、激素六项); 4.相应量表筛查(HCL-32、YMRS、MDQ、ADL、BPRS、 MMSE、SAS、SDS、HAMD、HAMA、GAF、SDSS、自杀 量表)。 (五)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1.相关病史资料。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精神科的住院的诊疗记录≥1 次;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 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 1 年以上门诊的诊疗记录; 2.符合 ICD-11 智力发育障碍诊断标准(2023 年开始使用 ICD-11 标准,此前使用 ICD-10 标准);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 神障碍,还需至少符合下列一项: (1)精神病性症状:约 4%~6%的患者出现,一般症状较 单调,思维和妄想内容贫乏。 (2)行为障碍:多动、冲动、自伤等,有的表现刻板、 无目的行为,有的表现本能意向亢进。 (3)心境障碍:可表现为抑郁或躁狂发作,但患者很难 准确表达心境变化。 3.相关检查单(头颅 CT、脑电图、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包 — 44 — 括血常规、生化、甲功、激素六项); 4.相应量表筛查(PANSS、ADL、BPRS、MMSE、SAS、 SDS、HAMD、HAMA、SDSS、韦氏智力检测量表、GAF)。 (六)癫痫所致精神障碍(CCMD-3 诊断标准) 1.相关病史资料。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 精神科的住院的诊疗记录≥1 次;省、市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 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 1 年以上门诊的诊疗记录; 2.符合 CCMD-3 中癫痫所致精神障碍(02.6)诊断标准; 3.相关检查单(头颅 CT(非必须项)、脑电图、心电图、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生化、甲功、激素六项); 4.相应量表筛查(PANSS、ADL、BPRS、CGI-S、MMSE、 SAS、SDS、HAMD、HAMA、SDSS、GAF)。 四十五、阿尔茨海默病(含:阿尔茨海默病) 1.三级医疗机构或二级及以上专科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资 料; 2.核心临床标准: (1)起病隐袭,症状在数月至数年中逐渐加重; (2)有明确的认知损害病史,符合痴呆诊断标准(存在临 床检查证实的与认知损害有关的日常生活能力的下降); (3)表现为遗忘综合征(学习和近记忆下降,伴 1 个或 1 个以上其他认知域损害)或非遗忘综合征(语言、视空间或执 行功能三者之一损害,伴 1 个或 1 个以上其他认知域损害); (4)头颅核磁共振(MRI)显示双侧颞叶、海马萎缩(非 — 45 — 必须提供资料)。 3.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痴呆。 四十六、癫痫(含:癫痫) 1.三级医疗机构或二级及以上专科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资 料; 2.核心临床标准:符合(1)(3)或(2)(3)。 (1)相关病史住院或门诊诊治资料; (2)近一年出现两次以上痫性发作; (3)脑电图描记报告符合癫痫的诊断标准。 四十七、多发性硬化(含:多发性硬化) 1.经三级医疗机构神经内科住院确诊; 2.符合下列各项: (1)典型临床症状:反复发作的视神经炎、脊髓炎、局 灶性脑功能障碍; (2)血清和/或脑脊液脑脊液寡克隆区带阳性; (3)头颅、脊柱核磁共振检查支持炎性脱髓鞘改变; (4)排除其他能够更好解释患者临床表现的其他疾病。 四十八、烟雾病(含:烟雾病) 1.二级及以上专科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资料; 2.血管介入治疗病史资料; 3.头颈上胸 CTA 或头 MRA 提示脑血管病符合烟雾病的特 征(颅底大动脉闭塞,伴有烟雾血管形成)。 四十九、脑梗死(含:脑梗死/脑梗死后遗症/脑血管病后 — 46 — 遗症/脑出血后遗症) 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脑血管病诊疗资料; 2.有急性脑血管病史(6 个月以上)并经 CT 或 MRI 证实; 3.肌力三级及以下,有构音障碍、吞咽障碍、失语、血管 性痴呆等后遗症状。 五十、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含:颅内/外血管支架 植入术后) 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血管介入治疗病史资 料; 2.头颈上胸 CTA 或头 MRA 提示脑血管病的特征、颈部血 管超声提示明显血管狭窄。 五十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含:蛛网膜下腔出血后 遗症) 1.蛛网膜下腔出血诊疗资料; 2.有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6 个月以上)并经 CT 或 MRI、 腰穿等辅助检查证实; 3.存在共济失调、二便失禁、痴呆、偏瘫(肌力三级及以 下)、意识障碍等后遗症状。 五十二、帕金森病(含:帕金森病/震颤麻痹/帕金森氏综 合征) (一)帕金森病/震颤麻痹 1.三级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资料; 2.符合下列各项: — 47 — (1)隐袭起病,逐渐进展。 (2)有静止性震颤、肌强直、运动迟缓三项症状中的两 项; (3)多巴胺能药物治疗有效或部分有效。 3.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帕金森综合征。 (二)帕金森氏综合征 1.三级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资料; 2.符合下列各项: (1)隐袭起病; (2)有静止性震颤、肌强直、运动迟缓三项症状中的两 项。 五十三、脑瘫(含:脑瘫) 1.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神经康复科诊断证明、评估报告、头 颅核磁。 2.由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康复科认定,具备以下四项必备条 件、两项参考条件。 (1)必备条件①中枢性运动障碍持续存在:婴幼儿脑发 育早期出现,主要特征为抬头、翻身、坐、爬、站和走等大运 动功能和精细运动功能障碍,或显著发育落后;②运动和姿势 发育异常:包括动态和静态以及俯卧位、仰卧位、坐位和立位 时的姿势异常;③反射发育异常:主要表现有原始反射延缓消 失和立直反射/矫正反射及平衡反应的延迟出现或不出现,可 有病理反射阳性;④肌张力及肌力异常:可通过检查牵张反射、 — 48 — 静止性肌张力、姿势性肌张力和运动性肌张力来判断。 (2)参考条件①有引起脑瘫的病因学依据。②头颅影像 学佐证( MRI 、CT 、 B 型超声)(52%~92%)。 五十四、运动神经元病(含:运动神经元病/肌萎缩侧索 硬化症(ALS)) 1.三级医疗机构相关病史诊断证明资料; 2.符合下列各项: (1)隐匿起病,缓慢进展; (2)表现肌无力或肌萎缩,伴或不伴有肌束震颤; (3)上下运动神经元受累征象,无感觉障碍; (4)典型神经源性改变肌电图(近 2 年病历资料); 五十五、重症肌无力(含:重症肌无力) 1.三级医疗机构相关病史诊断证明资料; 2.符合下列各项: (1)典型临床症状:波动性骨骼肌无力,活动后加重、 休息后减轻; (2)抗胆碱酯酶药物试验阳性; (3)肌电图报告支持重症肌无力; (4)血清抗 AchR 抗体阳性(非必备条件)。 五十六、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含: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1.三级医疗机构相关病史诊断证明资料; 2.符合下列各项: (1)典型临床症状:进行性近端肌无力; — 49 — (2)血清肌酸激酶升高或肌电图提示肌源性损害; (3)肌肉病理提示肌营养不良样改变; (4)基因检测发现相关基因突变。 五十七、脑血管病(含:脑血管病) 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脑血管病住院治疗病 历资料; 2.头颅 CT 或 MRI 提示脑血管病的证据,颈部血管超声提 示血管狭窄; 3.血管介入治疗病史资料; 4.头颈上胸 CTA 或头 MRA 提示脑血管病符合烟雾病的特 征、头颈上胸 CTA 或头 MRA 提示脑血管病、颈部血管超声 提示明显血管狭窄。 五十八、神经系统其他疾患(含: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 /血管性痴呆) (一)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 1.三级医疗机构经神经内科住院确诊; 2.符合下列各项: (1)典型临床症状:反复发作的视神经炎、脊髓炎、局 灶性脑功能障碍; (2)血清和/或脑脊液抗 AQP4 抗体阳性/抗 MOGIgG 抗 体阳性; (3)头颅、脊柱核磁共振检查支持炎性脱髓鞘改变; (4)排除其他能够更好解释患者临床表现的其他疾病。 — 50 — (二)血管性痴呆 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脑血管病诊疗资料; 2.有急性脑血管病史并经 CT 或 MRI 证实; 3.有明确的认知损害病史(3-6 个月以上),符合痴呆诊 断标准(存在临床检查证实的与认知损害有关的日常生活能力 的下降),经检查证实痴呆与脑血管病相关。 五十九、贫血(含: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一)再生障碍性贫血 符合下列各项: 1.全血细胞减少(或 1 至 2 系减少),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2.骨髓多部位穿刺显示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造血细胞减 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 3.骨髓活检增生减低,造血细胞减少,脂肪细胞和/或非造 血细胞增多; 4.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全血细胞减少。 (二)溶血性贫血 符合下列各项: 1.有溶血性贫血的临床表现,DAT 阳性,除外其他类型 的溶血,可诊断为温抗体型 AIHA; 2.如 DAT 阴性,但临床表现较符合,肾上腺皮质激素或 切脾治疗有效,除外其他溶血性贫血,可诊断为 DAT 阴性的 AIHA; 3.有雷诺现象,冷凝集素效价显著增高,或 DAT C3 型 — 51 — 阳性、抗 IgG 阴性,可诊断为冷凝集素综合征; 4.有血红蛋白尿或 Rous 试验阳性,D-L 抗体阳性可诊断 为阵发性寒冷性血红蛋白尿。 六十、白血病(含:急性髓系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 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混合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 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急 性嗜碱粒细胞白血病、浆细胞白血病、肥大细胞白血病、慢性 中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毛细胞白血病、 幼淋巴细胞白血病、大颗粒淋巴细胞白血病) 符合下列各项: 1.有明确的各种类型白血病诊断证明,三年以内病历、就 诊用药资料; 2.具备血象、骨髓象、免疫学检查等诊断白血病的实验室 检查材料; 3.经住院治疗、放化疗后病情未完全缓解,仍需门诊强化 治疗,或间歇期后继续化疗,鞘内注射、放疗者。 六十一、交界性肿瘤门诊治疗(含: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诊断需满足两个必要条件和一个确 定标准。 1.必要条件: (1)持续一系或多系血细胞减少:红细胞 ( HGB<100g/L) 、 中 性 粒 细 胞 ( 中 性 粒 细 胞 绝 对 计 数 <1.8×10^9/L)、血小板 (PLT<100×10^9/L); — 52 — (2)排除其他可以导致血细胞减少和发育异常的造血及 非造血系统疾患。 2.确定标准: (1)发育异常:骨髓涂片中红细胞系、粒细胞系、巨核 细胞系中发育异常细胞的比例≥10%; (2)环状铁粒幼红细胞占有核红细胞比例≥15%或≥5%同 时伴 SF3B1 基因突变; (3)原始细胞:骨髓涂片中达 5%-19%或外周血涂片 2-19%;MDS 常见染色体异常。 (4)辅助标准:①流式细胞术检查结果显示骨髓细胞表 型异常,提示红细胞系和(或)髓系存在单克隆细胞群;②骨 髓活检切片的形态学或免疫组化结果支持 MDS 诊断;③基因 测序检测到 MDS 相关基因突变,提示存在髓系细胞的克隆群 体。 六十二、血液及造血器官 涉及免疫机制的疾患(含:粒 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噬血细胞综合 征) (一)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 临床表现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可分为轻度 > 1.0 ×10^9 /L、中度(0.5-1.0) ×10^9/L 和重度<0.5×10^9/L。 (二)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符合下列各项: 1.至少 2 次血常规检查显示血小板减少,血细胞形态无异 — 53 — 常; 2.脾脏一般不增大; 3.骨髓检查显示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但有成熟障碍; 4.除外其它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 (三)嗜血细胞综合征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当 患 者 符 合 下 列 两 条 中 的 任 何 一 条 时 可 诊 断 HPS (HLH): 1.分子生物学检查符合 HLH(例如存在 PRF 或 SAP 基因 突变); 2.符合下列五项或以上:(1)发热超过 1 周,热峰> 38.5℃;(2)脾肿大;(3)两系或三系血细胞减少(血红蛋 白<90 g/L,血小板<100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0 ×109/L) (婴儿:血红蛋白<100 g/L);(4)高甘油三酯血 症(TG≥3 mmol/L)或低纤维蛋白原血症(FB<1.5 g/L); (5)骨髓或淋巴结可见噬血细胞;(6)NK 细胞活性下降或 缺乏;(7)血清铁蛋白升高(SF≥500 µg/L);(8)血清可 溶性 CD25(即可溶性 IL-2 受体≥2400 U/mL)。 六十三、血友病(含:血友病) 1.三级医疗机构相关病史诊断证明资料; 2.出血时间、PLT 计数及 PT 正常,且符合下列任意两项: (1)APTT 延长; (2)F℃活性减低; — 54 — (3)F℃活性减低。 六十四、紫癜(含: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 少性紫癜/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限定人群) 符合下列各项: 1.至少 2 次血常规检查显示血小板减少,血细胞形态无异 常; 2.脾脏一般不增大; 3.骨髓检查显示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但有成熟障碍; 4.除外其它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 六十五、多发性骨髓瘤/骨髓瘤门诊治疗(含:多发性骨 髓瘤/骨髓瘤门诊治疗) 提供相应的血液及骨髓等的检查结果。可参考以下诊断标 准。诊断标准:骨髓单克隆浆细胞比例≥10%或组织活检证明 有浆细胞瘤,且有 SLIM、CRAB 特征之一。 六十六、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含: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同时符合 1、2、3 项,第 4 项为非必须项: 1.血小板计数(PLT)≥450×109/L; 2.骨髓活检示巨核细胞高度增生,胞体大、核过分叶的成 熟巨核细胞数量增多,粒系、红系无显著增生或左移,且网状 纤维极少轻度(1 级)增多; 3.不能满足 BCR-ABL+慢性髓性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 症(PV)、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和其 — 55 — 他髓系肿瘤的 WHO 诊断标准; 4.存在 JAK2,CALR 或 MPL 基因突变。 六十七、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含: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符合(1)(2),和符合(3)(4)(5)中任意一项; 2.符合(1)和符合(3)(4)(5)中任意两项。 (1)男性 HGB>185 g/L,女性 HGB>165 g/L,或其他红 细胞容积增高的证据[HGB 或红细胞比容(HCT)大于按年龄、 性别和居住地海拔高度测定方法特异参考范围百分度的第 99 位,或如果血红蛋白比在无缺铁情况下的基础值肯定且持续增 高至少 20g/L 的前提下男性 HGB>170 g/L,女性 HGB>150 g/L]; (2)有 JAK2V617F 突变或其他功能相似的突变(如 JAK2 第 12 外显子突变)。 (3)骨髓活检:按患者年龄来说为高度增生,以红系、 粒系和巨核细胞增生为主; (4)血清 EPO 水平低于正常参考值水平; (5)骨髓细胞体外培养有内源性红系集落形成。符合两 条主要标准和一条次要标准或第 1 条主要标准和 2 条次要标准 则可诊断 PV。 六十八、朗格罕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含:朗格罕细胞组 织细胞增生症) 符合 1-4 项任意两项、5-7 项任意一项加第 8 项。 — 56 — 1.可同时侵犯多处骨骼,疑为本病时,应摄颅骨、肋 骨、 长骨 X 线片及胸片; 2.多侵犯下颌骨,约一半以上的病例牙槽突首先破坏,造 成多个牙松动。原因不明的多个牙松动是本病的重要特征,可 同时发生在上、下颌牙槽突; 3. 患处牙龈常充血、水肿,糜烂或形成经久不愈的溃疡, 有口臭和血性唾液等; 4.有时本病的最初症状为无明显外伤史的病理性骨折,此 类骨折多能自行愈合,不引起严重并发症; 5.少数患者末稍血中嗜酸粒细胞计数呈周期性增高, 应 在 2-3 周内连续每日进行末稍血嗜酸粒细胞计数检测; 6.进行放射治疗时,病变转归发生较快,骨组织恢复较迅 速; 7.依据 X 线表现特点辅助诊断; 8.对颌骨病灶。 六十九、慢性活动性 EB 病毒感染(含:慢性活动性 EB 病毒感染) 符合下列各项: 1.持续或反复发作的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样症状持续 超过 3 个月; 2.外周血或组织病变中 EBV-DNA 载量升高; 3.组织或外周血中的 T 或 NK 细胞受 EB 病毒感染; 4.排除其他可能的诊断,如原发性 EB 病毒感染(传染性 — 57 — 单核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疾病、先天性免疫缺陷、肿瘤 性疾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其他需要免疫抑制 治疗或潜在免疫抑制的潜在疾病。 七十、慢性肾功能衰竭(含: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 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肾功能不全门诊血液透析治疗/腹 膜透析治疗/尿毒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 度)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慢性肾脏病≥3 个月; 2.肾功能异常:血肌酐 133 µmol/L-707 µmol/L 或 eGFR 应 用 CKD-EPI 公式计算 10 mL/min-60 mL/min。 (二)肾功能不全门诊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慢 性肾衰竭透析阶段) 1.符合慢性肾衰竭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标准:(1) 严重肾功能受损:血肌酐>707 µmol/L,或血尿素氮>28.6 mmol/L , 或 eGFR < 10 mL/min ( 糖 尿 病 肾 脏 病 eGFR<15 mL/min);(2)严重水潴留症状或体征:高度水肿、充血性 心 力 衰 竭 等 ; ( 3 ) 严 重 电 解 质 、 酸 碱 失 衡 : 血 钾 ≥6.5 mmol/L;代谢性酸中毒 HCO3<13 mmol/L 或动脉血 PH<7.2; (4)明显尿毒症症状,经非透析治疗不缓解;(5)肾移植后 急性排异导致肾衰竭或慢性排异导致移植肾失功。符合上述条 件之一者可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疗; — 58 — 2.有透析记录的病历复印件; 3.有本专业医师出具的需进行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的诊断证明。 七十一、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炎/慢性 肾脏病 CKD3-4 期)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慢性肾小球肾炎病史≥3 个月,并提供相关资料; 2.临床表现:尿检异常(蛋白尿、血尿)、水肿、高血压 等; 3.有慢性肾小球肾炎的病理学改变,除外继发性肾小球肾 炎和遗传性肾小球肾炎。 七十二、肾病综合征(含:肾病综合征)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大量蛋白尿(24 小时尿蛋白定量>3.5 g); 2.低白蛋白血症(血浆白蛋白<30 g/L); 3.肾活检符合下列病理改变:微小病变性肾小球病、系膜 增生性肾小球肾炎、IgA 肾病、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膜性 肾病及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 七十三、器官移植术后治疗(含: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含骨髓移植)/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 排异治疗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器官 移植)/肾移植术后/肝脏移植术后/心脏移植术后/肺移植术后/ 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59 — (一)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 1.有器官移植病史(包括肝/肾/心/肺等各种器官的移植手 术); 2.需要长期抗排斥等治疗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 (二)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含骨髓移植) 1. 有器官或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病史(包括肝/肾/心/肺 等各种器官的移植手术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 2. 需要长期抗排斥等治疗。 (三)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器官移植)认 定标准 1. 有器官移植病史(包括肝/肾/心/肺等各种器官的移植 手术); 2. 需要长期抗排斥等治疗。 (四)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器官移植) 1. 有器官移植病史(包括肝/肾/心/肺等各种器官的移植 手术); 2. 需要长期抗排斥等治疗。 (五)肾/心脏/肝脏/肺移植术后 1.有肾/心脏/肝脏/肺脏移植病史; 2.需要长期抗排斥等治疗。 (六)肺移植术后抗排异 1.有肺脏移植病史; 2.需要长期抗排斥等治疗。 — 60 — 七十四、骨髓纤维化(含:骨髓纤维化) 符合下列 1-3 项,同时符合 4-7 项中的任意一项并需要临 床治疗的: 1.骨髓活检可见巨核细胞增生及异型性,伴随网硬蛋白和 (或)胶原纤维化; 2.Ph 染色体阴性,不符合 PV、CML、MDS 或其他髓系 肿瘤诊断标准; 3.存在 JAK2.MPL、CARL 等阳性;或不存在克隆性标记 也不存在继发性骨髓纤维化的疾病; 4.临床有脾肿大; 5.外周血出现幼粒细胞、幼红细胞; 6.外周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7.贫血。 七十五、脊髓空洞(含:脊髓空洞) 符合下列各项: 1.脊髓受损节段的相应体表出现一侧或两侧痛触觉分离 性感觉障碍。延髓空洞症有球麻痹及颜面浅感觉分离症状; 2.MRI 或 CT 检查可见明确的脊髓中央管的扩张影像,排 除脊髓内肿瘤; 3.肌电图示神经源性损害; 4.多有植物神经损害表现:如霍纳症,夏科氏(Charcot)关 节及皮肤营养性溃疡; 5.可有脊柱畸形及弓形足。 — 61 — 七十六、骨坏死(含:股骨头坏死) 符合 1,同时符合 2、3、4、5 中任意一项: 1.具有典型的临床表现和体征; 2. X 线表现股骨头密度不均或塌陷; 3. CT 出现骨小梁断裂,不连续,囊性变,骨硬化带包绕 坏死区或骨修复,软骨下骨断裂; 4. MRI T1 加权像软骨下带状(也称线状)低信号影或 T2 加 权像呈双线征; 5.放射性核素检查显示股骨头坏死。 七十七、慢性骨髓炎(含:慢性骨髓炎) 符合 1,同时符合 2、3、4、5 中一项或以上: 1.具有典型慢性骨髓炎临床表现,如皮肤窦道,色素沉着, 皮温高,伤口渗出液细菌培养阳性等 2. X 线片骨质有溶解吸收、硬化、死骨形成或炎性骨痂; 3. CT 片显示窦道形成、死骨、骨溶解; 4. MRI 示 T1 为低信号,T2 为高信号; 5.放射性核素骨扫描符合典型骨髓炎表现。 七十八、艾滋病(含艾滋病) 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经认证的医疗机构确证实验 室出具确证报告,符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指征或既往已接收抗 逆转录病毒治疗者,并经定点医院确诊为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 病毒感染者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患者; — 62 — 2.成人、青少年及 18 月龄以上儿童:血清人类获得性免 疫缺陷病毒抗体筛查实验阳性和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补 充实验阳性(抗体补充实验阳性或核酸定性检测阳性或核酸定 量大于 5000 拷贝/mL 或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分离实验阳 性),并经定点医院确诊为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或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患者; 3.18 月龄及以下儿童:为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母 亲所生和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分离实验结果阳性或两次 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第二次需在出生 6 周 后进行)、有医源性暴露史和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分离实 验结果阳性或两次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七十九、骨质疏松(含:骨质疏松)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绝经后女性、年龄大于 50 岁的男性,骨质疏松降低程 度符合骨质疏松标准,T≥-2.5; 2.当出现脆性骨折,尤其是出现髋部和椎体的脆性骨折, 不依赖于骨密度的检测,临床上即可诊断骨质疏松症, 而在 肱骨近端、骨盆和前臂远端发生了脆性骨折,即使骨密度测量 显示的骨量即骨 DXA 骨密度测量值的低于-1.5--2.5 标准值也 可以诊断。 八十、腰椎间盘突出(含:腰椎间盘突出) 符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症状与体征且具有下列影像学表 现: — 63 — 1.X 线片生理曲度改变; 2.CT 或 MRI 显示椎间盘突出或脱出,硬膜囊受压和神经 根移位。 八十一、肺间质病(含: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进展性伴 纤维化型间质性肺病(PPF)) (一)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IPF) 1.符合间质性肺病基本条件:如咳嗽、气短活动受限,除 外其他已知病因; 2.HRCT 表现为 UIP 或可能 UIP 类型; 3.经肺活检病理确诊或至少经两名或以上三级医院呼吸 专家会诊确定。 (二)进展性伴纤维化型间质性肺病(PPF) 符合下列两项或以上。 1.曾诊断为非 IPF 间质性肺病,近来 3-6 月咳嗽、呼吸困 难等临床症状加重,考虑为间质性肺病进展; 2.肺功能检查。肺活量 FVC 较上一年下降 5%,或者弥散 功能 DLCO SB 下降超过 10% ; 3.肺部 HRCT 证明在原来病变基础上,出现进展性纤维化 改变:如磨玻璃影增加伴牵张性支气管扩张、出现细网格样改 变或原有网格样病变增粗、蜂窝样病变、肺容积进一步缩小等 纤维化特征。 至少经两名或以上三级医院呼吸专家会诊确定。 八十二、肺源性心脏病(含:继发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 — 64 — 性肺动脉高压肺源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包括继发于慢性 肺部疾病与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导致肺心病) (一)继发于常见肺部疾病的肺心病 1.明确的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支 气管扩张症、严重肺结核病、肺间质性疾病、胸廓畸形、肺动 脉栓塞症等慢性胸肺疾患与相关诊断证据(如肺功能、胸部影 像等); 2.超声心动图、心电图、胸部影像学符合肺动脉高压、右 心室扩张、甚至反复右心衰竭征象。 (二)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性肺心病 1.没有发现肺动脉高压已知继发病因; 2.符合肺动脉高压影像学、超声心动图等诊断条件; 3.三级医院呼吸专家确诊。 八十三、肺动脉高压(含动脉型肺动脉高压) 符合下列第 1-3 项中任意一项,同时符合第 4 项: 1.在海平面,静息状态下,右心导管检查测量,平均肺动脉 压(mPAP)≥25mmHg,且肺动脉契压(PAWP)≤15mmHg 及肺血管阻力(PVR)>3Wood 单位。 2.超声心动图检查:三尖瓣反流速度>3.4m/s 或肺动脉收 缩压(sPAP)≥40mmHg。 3.超声心动图检查:2.8m/s<三尖瓣反流速度≤3.4m/s, 且下列三个超声征像至少满足两个:①右室左室内径比例>1; ②肺动脉直径>25mm;③下腔静脉直径>21mm,吸气时塌 — 65 — 陷(深吸气时塌陷率<50%或平静吸气时塌陷率<20%)。 4.排除其他 4 类肺动脉高压疾病:①左心疾病所致肺动脉 高压 ②呼吸系统疾病和(或)低氧所致肺动脉高压 ③肺动脉 阻塞性疾病所致肺动脉高压 ④未明和(或)多因素所致肺动 脉高压。 八十四、结核病(含:活动性肺结核/耐药性肺结核病/肺 外结核) 1.相关病史资料; 2.痰结核菌涂片或痰结核菌培养阳性; 3.痰结核菌涂片或痰结核菌培养阴性,但胸部影像学检查 发现异常者,需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临床有结核中毒症状或呼吸道症状(低热、盗汗、 消瘦、咳嗽、咳痰或咯血等); (2)胸部影像学检查符合肺结核特点; (3)痰 TB-DNA(+); (4)经抗结核诊断性治疗有效者; (5)肺外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结核病变者。 4.初治 1 年;复治 2 年,如病情需要延长复治期,额外申 请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 1 年。 八十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含:慢性阻塞性 肺疾病) 符合下列各项: 1.既往有长期大量吸烟史和/或环境职业污染及生物燃料 — 66 — 暴露史;表现呼吸困难、活动受限,慢性咳嗽或咳痰症状; 2.胸部影像学符合阻塞性肺气肿表现。如透亮度增加、肺 容积增大,肺大泡等肺气肿表现。 八十六、支气管扩张症(含:支气管扩张症) 符合支气管扩张症诊断且第 2 条为必备条件。 1.幼年重症肺炎或成年后严重肺结核等病史; 2.反复咳脓痰,间断咯血史; 3.肺部 CT 符合支气管扩张症表现; 4.结合病史与肺部影像学表现,由呼吸专家综合判断。 八十七、支气管哮喘(含:支气管哮喘) 1.反复发作气急、喘息、胸闷或咳嗽等相关症状,多与接 触变应原、化学性刺激、冷空气、物理、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运动等有关; 2.典型患者在发作时可以听到双肺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 期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患者可以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确诊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试验阳性,特别是症状不典型 患者: (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一秒钟用力呼气容积(FEV1) 增加 12%以上,且 FEV1 增加绝对值≥200 mL; (2)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 (3)PEF 变异率≥20%。 5.除外其它疾病所引起的气急、喘息、胸闷和咳嗽。 — 67 — 八十八、新冠肺炎功能障碍(含:新冠肺炎功能障碍/新 冠肺炎康复治疗) 既往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伴有呼吸功能、心脏功能、 躯体功能、心理功能以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等。 (一)呼吸功能障碍 1.主要表现:可表现为呼吸困难、活动后气短,喘息、胸 闷,咳嗽咳痰无力,以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弥散量降低伴低 氧血症或呼吸衰竭为主要表现; 2.功能评估:(1)症状评估:即改良的医学研究理事会 (呼吸困难量表 mMRC)评价;(2)活动耐力评估:即 6 分 钟步行试验(6MWT)和心肺运动负荷试验(CPET)评估; (3)静态肺功能评估:即肺通气功能和弥散功能;(4)动脉 血气或无创脉氧饱和度评价:即动脉氧分压和氧饱和度等评价 患者的缺氧程度。 (二)心脏功能障碍 1.主要表现:心悸、胸闷、活动后气促、劳力呼吸困难, 还可出现心前区不适及心绞痛,多与活动有关。心率增快或减 慢,可出现多种心律失常。导致心功能障碍的原因与新型冠状 病毒对心脏的直接损伤有关,也可继发于新冠肺炎导致的肺功 能障碍,以及重型、危重型患者长期卧床、制动所致的废用性 功能减退。此外,还可与合并基础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 糖尿病等有关; 2.功能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和医院自身的条件,有条件者 — 68 — 可采用 CPET 评估心脏功能,如无相应条件,可采用 6MWT、 台阶试验、代谢当量活动问卷等进行评估。同时应结合患者疾 病临床情况,如原发病、基础疾病,心电图、心脏彩超、心肌 酶谱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躯体功能障碍 1.主要表现:表现为全身乏力、易疲劳、肌肉酸痛,部分 可伴有肌肉萎缩、肌力下降等。多见于危重、重症型新冠肺炎 出院患者,由于长期卧床、制动所引起的继发性躯体功能障碍; 2.功能评估:采用 Borg 自觉疲劳量表、徒手肌力检查、 徒手平衡功能评定等进行评估。 (四)心理功能障碍 1.主要表现:(1)情绪反应:焦虑担心害怕、情绪不稳 定、抑郁悲伤、无助与愤怒;(2)认知改变:一些患者会有 感觉失真、无法集中注意力、犹豫不决、自责等;(3)行为 障碍:失眠、回避行为、过度进食、过量饮酒、自伤甚至自杀 行为;(4)生理反应:可能会出现因情绪而引起的心慌、头 痛、肌肉酸痛、消化不良,胃胀,反胃,食欲下降等心身反应。 2.功能评估:(1)抑郁症筛查量表 9 项(PHQ-9):由 9 个项目组成,采用 0-3 分的 4 级评分法。总分在 0-4 分为无抑 郁症状,5-9 分为轻度抑郁,10-14 分为中度抑郁,15 分以上 为重度抑郁;(2)广泛性焦虑量表 7 项(GAD-7):由 7 个 项目组成,采用 0-3 分的 4 级评分法。总分在 0-4 分为无焦虑 症状,5-9 分为轻度焦虑,10-14 分为中度焦虑,15 分以上为 — 69 — 重度焦虑;(3)匹兹堡睡眠问卷:为自评量表,用于评定近 一个月睡眠质量,按照 0-3 等级计分,总分范围 0-21 分,得 分越高,表示睡眠质量越差;(4)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清单 (PCL-C):是我国《创伤后应激障碍防治指南》推荐的版本, 为自评量表,包括 17 个项目,分为 1-5 级评定,分数越高, 代表 PTSD 发生的可能性越大。 (五)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 1.主要表现:部分病情较重、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可能 无法独立完成穿脱衣、如厕、洗澡等; 2.评估方法:采用改良巴氏指数评定表等进行评估。 八十九、糖尿病(含:1 型糖尿病/2 型糖尿病/糖尿病/糖 尿病(并发症)/糖尿病(合并症)) (一)1 型糖尿病认定标准 具有多尿、多饮、多食和体重减轻等糖尿病症状或急性酮 症酸中毒住院治疗史,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 mmol/L,或 三 次 以 上 不 同 时 间 空 腹 血 糖 ≥7.0 mmol/L , 或 OGTT 2h PBG≥11.1 mmol/L,病史半年以上,有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诊 断记录,并至少符合下列两项: 1.年龄小于 30 岁; 2.空腹或餐后的血清胰岛素或 C 肽浓度明显降低或缺如; 3.出现自身免疫标记:如谷氨酸脱羧酶(GAD)抗体,胰 岛细胞抗体(ICA),人胰岛细胞抗原 2 抗体(IA-2A)等。 (二)糖尿病(并发症) — 70 — 本项糖尿病包括 1 型糖尿病、2 型糖尿病、单基因糖尿病, 继发性糖尿病,未定型糖尿病具有多尿、多饮、多食和体重减 轻等糖尿病症状或急性酮症酸中毒住院治疗史,任意时间血浆 葡 萄 糖 ≥11.1 mmol/L , 或 三 次 以 上 不 同 时 间 空 腹 血 糖 ≥7.0mmol/L,或 OGTT 2h PBG≥11.1 mmol/L,病史一年以上。 提供住院资料(病例首页及出院记录)或半年内不少于 3 次的 门诊就诊记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糖尿病心血管病变:高血压、心衰、冠心病的临床检查 证据; 2.脑血管病变:有脑卒中临床诊断及头 CT 或脑核磁显示 脑血管病变; 3.糖尿病肾病:随机尿 UACR≥30 mg/g 为尿白蛋白排泄增 加,eGFR<60 mL·min-1·(1.73m²)-1,在 3-6 个月内重复检查, 3 次中有 2 次异常; 4.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散瞳眼底检查诊断糖尿病视网膜病 变,或眼底检查有明显糖尿病黄斑水肿; 5.糖尿病神经病变:有客观检查的异常如:神经电图、感 觉神经定量检查、体感诱发电位; 6.糖尿病足病:膝以下溃疡伴周围神经病变或下肢血管病 变 ABI<0.9。 九十、痛风(含:痛风) 血清尿酸水平>420 µmol/L,具备痛风性关节炎临床表现, 同时提供特征性影像学检查或关节滑液检查,并提供一年内不 — 71 — 少于 3 次的门诊就诊记录或住院记录。 九十一、甲状腺功能异常(含: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 腺功能亢进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甲亢 性心脏病) (一)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具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临床表现和体征; 2.TT3、TT4、FT3、FT4 降低; 3.TSH:原发性甲减升高,继发性甲减降低或正常; 4.需要长期药物替代治疗。 (二)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具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临床表现和体征; 2.血清 TT3、TT4、FT3、FT4 升高,TSH 降低,TRAb 阳 性; 3.甲状腺彩超:弥漫性肿大、血流增快,呈“火海症”; 4.需要口服药物或放射碘治疗; 5.每 3 年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三)甲状旁腺功能减退 同时符合下列第 1、2 项,或同时符合第 3、4 项: 1.具有手足搐搦反复发作等低钙血症常见的表现和体征; 2.生化检验:低血钙,高血磷,血清 PTH 升高或降低或 不成比例的正常,且能排除肾功能不全、急性胰腺炎、药物 — 72 — (如双膦酸盐、迪诺塞麦等)、维生素 D 缺乏等引起的甲状 旁腺功能减退; 3.有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的家族史; 4.有甲状腺或甲状旁腺手术史。 (四)甲亢性心脏病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符合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诊断标准; 2.心脏异常体征:心脏增大;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 3.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心脏病变。 九十二、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含:腺垂体功能减退症/ 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皮质 醇增多症/垂体性侏儒症/垂体瘤) (一)腺垂体功能减退症 符合下列 1、2 项(第 2 项中一条以上标准),或符合第 3 项: 1.具有乏力、纳差、头晕、精神异常、嗜睡等非特异性症 状和/或头痛、视野异常、视力异常等占位性表现和体征; 2.腺垂体激素检测: (1)腺垂体-性腺轴功能减退:雌二醇水平降低,黄体生 成素(LH)和卵泡刺激素(FSH)水平降低或正常; (2)腺垂体-生长激素轴功能减退:IFG-1 低于正常,生 长激素水平降低或正常; (3)腺垂体-肾上腺轴:血、尿皮质醇低于正常,血浆 ACTH — 73 — 水平正常或降低; (4)腺垂体-甲状腺轴:血 TT3、TT4、FT3、FT4 低于 正常,血 TSH 水平正常或降低; 3.既往有垂体手术、放疗,颅脑创伤等病史,产后大出血 病史等。 (二)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符合下列 1、2 项(第 2 项中一条以上标准),或符合第 3 项: 1.具有皮肤黏膜色素沉着,全身虚弱消瘦,伴有低血压、 心脏缩小,女性腋毛、阴毛稀疏或脱落等表现和体征; 2.血、尿皮质醇水平低于正常,血浆基础 ACTH 水平明显 升高,可有低钠血症; 3.有自身免疫性肾上腺炎或结核病病史。 (三)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有高血压和/或低钾血症的临床表现; 2.血浆及尿醛固酮增高,而血浆肾素活性、血管紧张素Ⅱ 降低,ARR 比值>30,且不被高钠负荷和卡托普利所抑制; 3.螺内酯能纠正电解质紊乱并降低高血压。 (四)皮质醇增多症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具有向心性肥胖,满月脸,水牛背,皮肤菲薄、紫纹等 表现; — 74 — 2.血皮质醇分泌增多,失去昼夜分泌节律,且不被小剂量 地塞米松抑制。 (五)垂体瘤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具有肿瘤占位效应和局部压迫症状(头痛、视力减退、 视野缺损等)及激素分泌异常相关症状(ACTH 瘤:腹型肥胖、 皮肤紫纹、面部痤疮、骨质疏松等;GH 瘤:肢端肥大症、巨 人症等;PRL 瘤:闭经、溢乳、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等;TSH 瘤:体重减轻、心慌、多汗、烦躁等); 2.生化检验:ACTH 瘤:血、尿皮质醇分泌增多,失去昼 夜分泌节律,且不被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GH 瘤:血清 GH 及血 IGF-1 水平超过正常范围且不被 OGTT 试验抑制;PRL 瘤:血清 PRL 水平大于正常上限 3 倍或血清 PRL 水平高于正 常且除外药物(吩噻嗪、三环类抗抑郁药、甲氧氯普胺、α甲基多巴、雌激素等)的作用、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慢 性肾衰竭和下丘脑病变等;TSH 瘤: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 而血 TSH 水平不低; 3.垂体核磁共振发现病变。 九十三、椎管狭窄症(含:椎管狭窄症(颈,胸,腰椎管 狭窄症)) (一)颈椎管狭窄 1.颈部疼痛和颈部发僵,颈部活动受限; 2.有根性疼痛者出现上肢放射性疼痛或麻木。伴上肢肌力 — 75 — 减弱、肌肉萎缩,腱反射减轻或消失,压颈试验阳性,臂丛牵 拉试验阳性,椎间孔挤压试验阳性; 3.脊髓受压可出现四肢麻木无力,可伴下肢踩棉花感,精 细动作难以完成,躯干部感觉异常,膀胱和直肠功能障碍,甚 至瘫痪。腱反射活跃、病理反射阳性; 4.少数患者可出现头痛、头晕、胃肠道不适、心血管症状 等。 (二)腰椎管狭窄 腰痛伴坐骨神经痛,多数患者出现间歇性跛行,可伴下肢 感觉障碍、肌力减弱、大小便障碍。常见腰椎前凸变平、活动 范围减少,腰椎前屈不受限、过伸或侧屈时可诱发症状。直腿 抬高试验多为阴性。 (三)胸椎管狭窄 出现胸背部疼痛,胸腹部及双下肢感觉障碍,双下肢肌力 下降、行走不稳、大小便无力或失禁,甚至出现下肢瘫痪。可 出现下肢肌张力增高、腱反射活跃、病理征阳性。 (四)辅助检查 1.X 线平片:生理曲度出现异常,椎间隙狭窄,椎体前、 后缘骨赘形成、椎管狭窄、脊柱不稳等改变; 2.CT、MRI 检查可较明确显示椎管狭窄、神经受压; 3.四肢及肛门肌电图有助于神经损伤部位的定位和鉴别 诊断。 — 76 —

附件: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