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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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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 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2020 年 3 月 9 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 主要途径之一,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研究生课 程学习,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规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 “国科大”)在学研究生有关课程学分、选课、考核及成绩等 课程学习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研究生”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 取的、在国科大正式注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 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 生”)、直博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 , 硕博生、直博生、普博生以下统称为“博士生”。 第三条 国科大研究生的培养贯穿于北京校区集中教 学阶段和研究所的科研实践阶段。集中教学阶段为期一学 年,一般包括秋季、春季和夏季学期。硕士生、硕博生和直 博生须参加集中教学阶段的课程学习;普博生可以参加集中 教学,也可在研究所或教育基地完成课程学习。 1 第二章 学分要求 第四条 国科大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研究生获 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 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课程学习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的学习;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 会实践等部分,由各研究所依据国科大研究生培养方案,结 合学科特点、研究生工作量等因素核定学分和完成期限。 第五条 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位时, 须至少修满 35 学分, 包括课程学习 30 学分和必修环节 5 学分。在课程学分中, 学位课学分不低于 19 学分,其中,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 分,公共学位课 7 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 分。 第六条 硕博生和直博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须至少 修满 43 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38 学分和必修环节 5 学分。在 课程学分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 27 学分,其中,专业学位 课不低于 16 学分,公共学位课 11 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 修课不低于 2 学分。 第七条 在集中教学期间,硕士生课程学习总学分应 不低于 25 学分,硕博生和直博生课程学习总学分应不低于 30 学分,各类研究生须修满公共类课程学分。在集中教学阶 段尚未修满的课程学分,可在研究所的科研实践阶段,修满 申请学位必需的课程学分。 2 第八条 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生、硕博生和直博生, 在秋季和春季学期中,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10 学分。在夏季学期(包括暑期学校)中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少 于 2 学分。 第九条 普博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须至少修满 14 学 分,包括课程学习 9 学分和必修环节 5 学分。在课程学分中, 普博生须至少修读 2 门专业学位课且不少于 4 学分,公共学 位课 5 学分。 第三章 选课要求 第十条 研究生参加课程学习,必须办理注册选课手 续,修完课程并考核合格,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第十一条 研究生在选课时,须按照本学科培养方案的 要求区分专业课程和公共课程、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研 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选定每学期的课程。 第十二条 各类研究生均须修读公共学位课《学术道德 与论文写作规范》。硕士生还须修读公共学位课《自然辩证 法概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硕士学位英 语》 (英语 A) ;普博生还须修读公共学位课《中国马克思主 义与当代》 《博士学位英语》 (英语 B) ;硕博生和直博生须修 读以上 6 门公共学位课。工程硕士研究生除修读硕士生的必 修公共学位课外,还须修读四门非学位课程,即《知识产权》 3 《信息检索》《工程伦理》 《专业英语》 (英语 C)。其它专业 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 第十三条 研究生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培养 方案,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学日历》《中国科学院大学 课程开设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选课系统选定需要修读的 课程并明确是否作为学位课。 第十四条 网络选课结束两周内,研究生本人须认真核 实院系下载打印的《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选课登记表》, 经导师签字确认、研究所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复核盖章后, 由院系审核汇总报教务部备案,作为研究生注册选课和成绩 登录的原始依据。 第十五条 研究生如在选课结束后有增、退选课程的需 求,须由本人向教务部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选课变 更申请表》。增选课程,须在该课程网络选课结束后两周内 或开课两周内办理;退选课程,应在该课程学时完成一半(含 一半)前办理。 第十六条 研究生如在培养过程中变更专业,须根据新 专业的培养要求修读相关专业课程或变更已修读课程为学 位课或非学位课。 第十七条 研究生如在集中教学阶段确有必要选修其他 高校课程并计入课程总学分,须经研究生所在院系同意后向 教务部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外选课申请表》。每名研究生 4 每学年至多外选 2 门专业类课程。 第十八条 研究生申请重修课程的,须在下一学年研究 生正常选课结束后办理重修手续。 第四章 课程考核 第十九条 研究生在完成选课、修读课程后,必须参加 课程结课考核。 第二十条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四级制(优 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和二级制(通过、未通过)记录。 其中,四级制中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分别对应百分制 成绩中的 86-100 分、70-85 分、60-69 和 0-59 分。考核成绩 低于 60 分、不及格和未通过统称为不合格成绩。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核, 须事先向教务部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缓考申请表》办理缓 考。缓考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登录。研究生须在教务部批准 缓考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缓考,否则该课程成绩记为 0 分、不 及格或未通过。 第二十二条 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时,研究生可以申请 补考一次或重修一次;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或在考核中违 纪,该课程成绩记 0 分、不及格或未通过,且不得参加该课 程的补考,但可重修一次该课程;补考或重修成绩在成绩单 中予以标注。 5 第二十三条 补考一般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完 成。原则上,应由原主讲教师负责补考试卷命题,试题难易 程度应与原试题保持一致,考核方式应与原考核方式一致。 研究生通过课程补考后,成绩按“60 分”、“及格”或“通过”登 录。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因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对课程学习成 绩不满意申请重修课程时,经院系审批同意后,须向教务部 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课程重修申请表》,并参照《中国科 学院大学关于接收旁听生的规定》的标准缴纳重修费,结课 考核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登录。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所修读课程的 网络教学评估。研究生参加评估后,方可在选课系统查询相 应课程的考核成绩;未参加评估,只可查询不合格成绩。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如对所修课程的成绩有异议,可在 成绩公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开课院系申请复查,同一门课 程只可复查一次。由开课院系联系主讲教师对异议事项进行 调查后,给出明确答复。 第二十七条 硕士生如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合 格,须重修不合格的学位课程。重修后仍有一门学位课不合 格的,或修读年限内累计出现三门及以上学位课不合格的, 须按照研究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博士生如有一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合格,须 6 重修不合格的学位课程。重修后仍不合格的,或在修读年限 内累计出现两门及以上学位课不合格的,须按照研究生管理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研究生须自觉遵守课程考核纪律,不准以 任何方式作弊。违者按照研究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成绩认定 第三十条 研究生申请通过免修免考、免修考试获得博 士学位英语(英语 B)成绩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博士学位英语免修免考 参加国科大统一命题的入学英语考试的普博生,如入学 英语成绩大于或等于 70 分,可申请免修免考,通过审核后 按实际入学成绩认定为博士学位英语成绩。此项申请只在入 学年度的 9 月份办理。 (二)博士学位英语免修考试 未参加博士学位英语课程学习的博士生或已经通过硕 士学位英语的硕士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国科大组织的博士学 位英语期末考试,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每位研究 生只有一次免修考试机会;未通过免修考试的,只能选择修 读课程获得博士学位英语学分。 第三十一条 普博生只能在入学年度的 9 月份申请博士 学位英语和博士政治成绩转换,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 7 可按实际成绩认定: (一)硕士就读于中国科学院系统内教学科研单位,毕 业后又考取了中国科学院系统内单位的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期间在国科大集中教学阶段修读了博士学位 英语和博士政治,且博士和硕士入学年度差在五年之内(含 五年); (三)成绩转换后,硕士期间学分仍符合硕士毕业要求。 第三十二条 普博生只可在课程修读、免修免考、免修 考试、成绩转换中选择一种方式获得博士学位英语学分。 第三十三条 研究生经批准选修其它高校课程,须持外 选课开课单位研究生教务部门开具的正式成绩单,到教务部 登录成绩。如外选课的成绩记录方式与国科大成绩记录方式 不一致,由院系根据外选课程特点,参照所在学科相近课程 的考核难易程度换算为国科大的成绩记录方式。 第三十四条 研究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的计算方法为:GPA=所学课程学分绩点总和 ÷所学课程学分数总和;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数×学分 数,考核成绩采取二级制记分的课程,不计入 GPA 统计。研 究生课程成绩等级与绩点换算关系表将另行发布。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部负责 8 解释。原《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暂行 规定》(校发教字〔2015〕45 号)同时废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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