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各教学院部成立教材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pdf
贵州商学院教务处文件 黔商院教发〔2022〕117 号 关于学校各教学院部成立教材工作指导委员会的 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水平,严格规范教材编写、教材审 核、教材选用和使用程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贵州商学 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黔商院发〔2021〕99 号)、《贵州 商学院教材工作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黔商院发〔2022〕 72 号)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各教学院部组织成立教材工作 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材工作分指委”),具体事宜通 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各教学院部党总支书记、院长是教材工作第一责 任人,对教学院部教材编写、审核、选用和使用工作把关和 监督。 (二)各教学院部成立教材工作分指委,设主任委员及 委员,主任委员一般由教学院部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委 员由各教学院部分管领导、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担任 (且应包含校外专家),且分指委人数应为单数,教学科研 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秘书。 二、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院部组织成立教材工作分指委,并在院内 完成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各教学院部填写“XX 学院(部)‘教材工作指导 委员会’人员备案表”(附件 1),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确认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相关备案材料请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 16:00 之前 报送至教务处思齐楼 123 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gzsxyjwc@gzcc.edu.cn。 联系人:刘尧尧 联系电话:18798702061 教务处 2022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XX 学院(部)“教材工作指导委员会”人员备 案表 贵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 年 10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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