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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99”卓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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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99”卓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doc

《“幸福99”机构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杭州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幸福 99”系列银行理财计划的支持与 信任。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 投资理财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理财业务办理流程 1、营业网点办理流程 (1)、开户。客户首次在银行办理理财业务时需要。 ①客户持公章、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 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填写《杭州 银行理财业务签/解约及账户管理申请表》,交柜面操作人员。 ②柜面操作人员审核无误并录入系统后,在一式二联业务凭证(专用)上打印 签约结果信息,交客户核对并签章确认后加盖业务公章,将客户联交予客户 保管。 (2)、认购、申购、赎回及协议签约、变更与终止。 ①产品认购期(或存续期)内,客户持公章、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 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领取并详 细阅读理财产品的相关销售文件,包括本客户权益须知、《“幸福 99”银行 理财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以及拟办理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 书和风险揭示书,并向销售人员了解理财产品的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理财 产品的期限、理财收益、资金投向、风险及管控措施、适合的客户、信息披 露方式等相关信息,在确定充分理解理财交易的相关权益和潜在风险之后, 认真填写并签署协议书和风险揭示书(开放式及滚动投资系列产品的后续申 购、赎回、及协议变更与终止交易无需签署风险揭示书),填写完毕后交销 售人员审核。 ②开放式产品存续期内,客户需要赎回的,可持公章、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行营业网点填写《“幸福 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 书》后交柜面操作人员办理。 ③柜面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成功交易后在一式二联(专用)业务凭证上 打印交易结果,交客户核对并签章确认后加盖业务公章,将全部客户联、产 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本权益须知装订在一起并加盖骑缝章后交予客户保 管。 2、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机构理财业务办理流程 (1)客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理财业务开办条件 ①已开通企业网银专业版、小企业网银或小企业手机银行的客户; ②已在营业网点完成理财签约手续; (2)、认购、申购、赎回及协议类理财签约、变更或终止 ①首先客户需登陆企业网银专业版、小企业网银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入 理财菜单,并选择交易类型(理财交易或协议理财)及产品代码。 ②若客户未完成理财签约手续,系统将提示客户前往营业网点办理理财账户 签约开户。 ③客户确定满足机构网上银行理财业务开办条件后,再签订《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理财业务网上交易服务协议》,阅知所选择交易的产品说明书、客 户权益须知、协议书条款、风险揭示书。 ④客户填写相关的交易内容(如理财账户、购买金额、赎回金额(产品说明 书约定有赎回条款的产品可做此交易) 、协议理财终止日期等),确认后提交 申请,完成交易。 ⑤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理财交易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与杭州银行 已完成理财协议等相关销售文件的签订,与柜面购买的法律效力一致。 ⑥客户可选择理财查询菜单,查询某期间段在银行办理的所有理财业务信息。 上述理财业务办理流程适用银行自行设计发行的产品。 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方式 1、信息披露渠道 法人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杭州银行网站 (www.hzbank.com.cn)、杭州银行营业网点及理财销售人员。 2、信息披露方式 具体信息披露的方式以产品说明书规定或客户与杭州银行的约定为准。 3、信息披露频率 以产品说明书规定或客户与杭州银行的约定为准。 三、投诉处理与联系方式 客户可以对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与服务提出建议、疑问、异议或投诉, 若有问题,请联系杭州银行理财销售人员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也可 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或党群监察部投诉受理电话。对于工作日受理的 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 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 复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回复。 杭州银行联系方式如下: 法定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邮政编码:310003 收件人:公司金融部或小微金融部 客户服务热线:95398 或 400-8888-508 党群监察部投诉受理电话:0571-85801008 “幸福99”卓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请仔细阅读以下 重要内容: 1、本产品:“幸福99”卓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属于开放式非保本浮 动收益型,投资类型属于组合投资型,产品存续期内不定期开放第i期预约X型理财子单元认 购及到期兑付,每一个子单元封闭运作,每一个子单元的理财期限、理财开始日、理财到期 日及预期理财收益率等要素以《第i期预约X型开放认购要素表》约定为准,产品内部风险评 级结果为R2,面向机构投资者销售。 2、本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及实际理财收益率可能会受制于金融市场交易 对手的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 信托计划受托人和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管理风险、信托财产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运作 过程中的固有风险、市场结算操作风险、票据付款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到期不承兑或不按 时承兑)、票据买入至托回期间发生挂失、止付和冻结等事项的影响而蒙受损失,在极端市 场情况下,若估值日发生投资组合项下投资标的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即估值日 理财财产净值为零,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根据杭州银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 理财本金及实际理财收益率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的概率较低,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 慎投资。 3、在您签约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99”机构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的全 部内容,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同时您还应向销售 银行详细了解本产品的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 等内容,并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适合购买本产品。 风险提示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我单位已充分阅读《“幸福 99”机构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幸福 99”卓 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及本风险揭示书,并已对其作全面、准 确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投资本理财产品需求承担的风险,并自愿承担此风险。 客户(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幸福 99”卓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一、重要须知 本产品与银行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产品面向机构投资者销售。 本产品预期理财收益率有科学、合理地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但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本产品主要风险为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在极端市场情况下,若估值日发生投资组合项下投资标的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 最不利情况,即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为零,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杭州银行对理财本金及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请投 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杭州银 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 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本说明书、《“幸福 99”机构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及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的《“幸 福 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 99”卓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若网上银行等电子渠 道购买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与杭州银行已完成理财销售文件的签订),将共同构成客户与杭州银行之间的理财计划交 易合同。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 议或意见,请联系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398)。 二、产品特性 本产品属于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存续期内不定期开放第 i 期预约 X 型理财子单元认购及到期兑付,每一个子 单元封闭运作,有固定期限,到期分配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i 代表子单元的期数,X 代表子单元的封闭天数, 每一个子单元的基本要素通过《第 i 期预约 X 型开放认购要素表》(以下简称“要素表”)确定,所有子单元的募集资金 通过理财专户集中管理运作,统一估值与核算。 三、释义 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产品:指“幸福 99”卓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 发行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 产品托管人: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银行:指直销银行和代销银行。直销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产品无代销银行。 要素表:指《第 i 期预约 X 型开放认购要素表》,是本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约定第 i 期预约 X 型理财子单元的 基本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开放规模、认购期、封闭开始日、封闭结束日、封闭期限、预期理财收益率、开放地区范围及 开放渠道等,要素表将在杭州银行网站进行公示,若客户持有的要素表与公示内容不一致,应以网站公示为准。 四、产品风险评级:R2 R5 R4 R3 R2 R1 风险程度 本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杭州银行 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 R2。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 法律约束力。 五、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幸福 99”卓越增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 销售渠道 可通过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认购(具体以要素表约定为准,要素表未约定的按此规定) 适合客户 产品存续期 本产品面向机构客户发售,销售地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杭州、上海、北京、深圳、南京、合肥、宁波、舟 山、绍兴、桐乡、德清、温州、衢州、金华、丽水(具体以要素表约定为准,要素表未约定的按此规定)。 本产品的存续期为 10 年,自产品成立之日起计算,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或延长产品期限,第 1 期预约 X 型理财子单元的封闭开始日即为产品成立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产品总规模 不超过 200 亿元(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规模上限) 认购期 指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认购期,具体以要素表约定为准(其中认购期最后一天为第 i 期预约 X 型登记日, 登记日当天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付活期利息) 认购期结束,如第 i 期预约 X 型认购金额未达到 2000 万元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杭州银行经合理判断有 产品成立 权宣布该期单元不成立。产品不成立时,客户可于原定的理财开始日起自由支取理财本金,认购期利息按 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理财开始日 指第 i 期预约 X 型的封闭开始日。 理财到期日 指第 i 期预约 X 型的封闭结束日。 理财期限 指第 i 期预约 X 型自封闭开始日(含)至封闭结束日(不含)的封闭天数(若第 i 期预约 X 型提前终止的 则至实际终止日) 理财本金 理财收益率 起点认购金额 指投资者参与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认购资金。 指适用于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理财收益率,是本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本金计算理财期限内收益而适用的收 益率,以年收益率表示,换算为日收益率,按年收益率除以 365 计算,预期理财收益率以要素表约定为准。 起点 5 万元整,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 1 万元的整数倍(具体以要素表约定为准,要素表未约定的按此 规定)。 第 i 期预约 X 型封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 提前终止权 行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或提前终止部分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产品提前终止时所有处于存续期的 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相应将提前终止。 工作日 融资服务 国家法定工作日 客户在第 i 期预约 X 型封闭期内不能提前支取本金及收益,但可将第 i 期预约 X 型向杭州银行申请质押贷 款(具体以要素表约定为准,要素表未约定的按此规定)。 理财本金在理财封闭开始日前交存于销售银行的,至理财封闭开始日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息。第 i 期 其他规定 预约 X 型封闭期结束日(或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客户成功认购后,理财本金立即自动冻结,客户不得要求支取和使用。 六、投资管理 1、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产品为组合投资型,杭州银行将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放等高流动性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同业存放、拆借、质押式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 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融资类信托计划、债权融资类资产管理计划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收益 权、股权投资、新股及可转债申购等权益类投资;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投资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类资产 权益类资产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债券及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同业存款等 债权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 等 股票收益权,股权投资、新股及 可转债申购信托等 30%-100% 0%-70% 0%-30% 上述投资比例可在(-10%,+10%)区间内浮动,由杭州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因市场变化导致投资比例 超出该范围,杭州银行将在网站和网点对具体调整情况和允许客户提前赎回的条件及办理方式进行公告。 2、投资策略 本产品采用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追求适度收益的投资策略,重点配置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以持有到期为主, 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和产品的流动性管理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交易类资产及现金类资产。产品拟投资的各项资产均比照 杭州银行自营业务标准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审批准入及后续管理。 3、估值原则和估值方式 (1)估值原则:交易类金融资产按照估值日的公允价值计算,持有到期类金融资产按账面成本加上至估值日止的应收 利息性收入计算。 (2)估值方式:活期存款及货币市场类工具以估值日的本金估值;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同业存放、同业 拆借及同业借款等债券类资产按照账面成本加上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的应计利息估值;固定收益类信托及信托受 益权按照所涉标的信托计划的信托份额加上自成立日至估值日止按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尚未分配的信托收益估值;银 行承兑汇票按照票面金额加上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的应计贴现利息估值。 (3)本说明书未明确约定估值方法的品种,由发行银行和产品托管人共同商定估值方法。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在任何情况下,杭州银行如采用上述规定的方法对理财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 如果杭州银行认为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理财财产公允价值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与产品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 价值的价格估值。 七、本金及理财收益 1、理财收益测算 本产品为每一个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设定预期理财收益率,并在要素表中明示。预期理财收益率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 为:依据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设立时本产品项下的各类或拟配置的各类金融资产的投资比例和运行情况,测算各类金融 资产构建的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在考虑扣除产品托管费及管理费后,从而测算出该封闭单元的预期理财收益率。测算 示例如下:假设以第 1 期预约 185 天型为例,设立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1-7 日,依据上述测算方式,该单元设立时的资 产组合年化收益率为 6.19%,在扣除产品托管费及管理费后,理财收益率预期为 5.10%,具体测算方式见下表: 资产配置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投资期限 资产预计年化投资收益率 现金及货币市场类工具 3000 3.00% 活期 0.95% 银行间债券(投资级以上) 50000 50.00% 2年 6.50% 同业借款 30000 30.00% 半年 6.05% 资产管理计划 10000 10.00% 1年 7.00% 银行承兑汇票 7000 7.00% 5 个月 5.60% 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 100000 100.00% - 6.19% 产品托管费率 - - - 0.025% 产品管理费率 - - - 待季度计提时确认 以上测算仅为资产组合在指定期间的业绩表现,不代表未来,仅供投资者认购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参考,不作为该单元 最终实际收益率的支付依据。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封闭期结束时,理财收益率将根据当日所投资资产组合的实际运作情 况确定。 2、本金及理财收益分配 (1)期间分配 产品存续期间,每一个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封闭期结束日(或实际终止日,该日即为估值日),杭州银行将依据本说明 书约定的估值方式计算理财财产净值,并根据本产品的实际运行情况,确定该单元的实际理财收益率,并向所有认购该 单元的投资者分配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如有),分配方式如下: 若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客户预期理财权益总值,表明本产品在估值日处于能够满足全部投资者理财本金及预期理财收 益的状态,产品运行情况正常,则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实际理财收益率完全达到预期,银行将按照客户预期理财权益 足额向认购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投资者分配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若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客户预期理财权益总值,表明本产品在估值日处于无法满足全部投资者理财本金及预期理财收 益的状态,产品运行情况不正常,银行将提前终止本产品,并按照以下终止分配条款进行产品清算分配。 (2)终止分配 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终止日即为估值日),银行将依据本说明书约定的估值方式计算估值日的理财财产净值,并根 据产品终止日的实际清算情况,确定所有未分配的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实际理财收益率,并向所有投资者分配理财本 金和理财收益(如有),分配方式如下: 若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客户预期理财权益总值,表明本产品在估值日处于能够满足全部投资者理财本金及预期理财收 益的状态,产品运行情况正常,则所有未分配的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实际理财收益率完全达到预期,银行将按照客户 预期理财权益足额向所有投资者分配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若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客户预期理财权益总值,表明本产品在估值日处于无法满足全部投资者理财本金及预期理财收 益的状态,则所有未分配的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实际理财收益率没有达到预期,可能为零,甚至出现本金亏损,银行 将以理财财产净值为限,按以下方式对所有未分配的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进行分配: 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分配资金总额=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客户预期理财权益÷客户预期理财 权益总值 此时, 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实际理财收益率=(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分配资金总额-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认购资金总额)÷ 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认购资金总额×365÷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实际存续天数 3、投资者所得收益 (1)计算公式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理财收益率×理财期限÷365 (2)计算示例 假定投资者认购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 5 万元,理财收益率为 6.00%,理财期限为 185 天,则投资者理财收益为 50000× 6.00%×185÷365=1520.55 元(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4、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1)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收益 (2)风险示例 本理财计划本金及实际理财收益率可能会受制于金融市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 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信托计划受托人和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管理风险、信托财产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 资运作过程中的固有风险、市场结算操作风险、票据付款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到期不承兑或不按时承兑)、票据买入 至托回期间发生挂失、止付和冻结等事项的影响,若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小于客户预期理财权益总值,则实际理财收益 率将低于预期,可能为零,也可能为负,若估值日发生投资组合项下投资标的完全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即 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为零,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 5、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封闭期结束日(或实际终止日),杭州银行将在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应得收 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指定理财账户(若终止日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适用假期为中国公众假期。) 八、税费规定 1、理财计划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理财计划财产 承担;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若银行以其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银行对理财计划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前述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投资于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人自行缴纳。但若根据法令的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 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承担的税费时,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2、产品托管费:以固定管理费方式收取,于第 i 期预约 X 型到期日从理财财产中支付,平常不计提,计算方式为:托 管费=∑支付日当日到期的第 i 期预约 X 型认购资金总额×0.025%×第 i 期预约 X 型实际存续天数÷365。 3、产品管理费:以浮动管理费方式收取,于管理费支付日从理财财产中支付,平常不计提,计算方式为:管理费=支 付日理财财产净值-支付日客户预期理财权益总值。 九、风险提示 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以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收益。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会 受制于金融市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信托计 划受托人和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管理风险、信托财产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运作过程中的固有风险、市场结算操作 风险、票据付款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到期不承兑或不按时承兑)、票据买入至托回期间发生挂失、止付和冻结等事项 的影响,造成实际理财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收益可能为 0,甚至发生本金损失。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管理风险:由于杭州银行受技能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 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 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在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封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 流动性风险。 5、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上升,本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6、早偿风险:如杭州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则投资者可能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开放认购期届满,该单元的募集资金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 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杭州银行合理判断有权宣布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不成立。 8、信息传递风险:本产品在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杭州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条款的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条款的约定及时登录杭州银行网站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95398)或到营业网点查询。如果 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 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包括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等)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 外,投资者预留在杭州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杭州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 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9、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 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十、风险监测和控制措施 本产品拟投资的各项资产均由杭州银行严格参照自营业务标准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审批准入及后续管理, 产品存续期间杭州银行将紧密跟踪资产组合的运作情况,并根据市场情况,合理控制和调整资产组合中持有到期类资产、 高流动性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比例,从有效防范和控制产品与之相关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 十一、信息公告 1、杭州银行将在第 i 期预约 X 型封闭期结束日(或实际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在银行网站和网点发布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终止分配公告。 2、杭州银行将在产品存续期内在每季度的前 5 个工作日内,在杭州银行网站和网点发布产品的季度运行公告。 3、杭州银行如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或提前终止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将于实际终止日提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在 银行网站和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杭州银行将在产品存续期内在杭州银行网站对本产品说明书和要素表予以公示,若客户持有的销售文件与网站公示 的产品说明书不一致,应以网站公示为准。 十二、产品认购 1、认购手续:在第 i 期预约 X 型认购期内,机构客户请凭签署好的《“幸福 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向杭州银行申 请认购理财。 2、资金划付:第 i 期预约 X 型封闭开始日,杭州银行将按照《“幸福 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中约定的认购金额从 客户理财账户中进行资金扣划,无需与客户进行最后确认,无需客户另行授权。 3、认购撤单:第 i 期预约 X 型认购期内允许认购撤单。 4、第 i 期预约 X 型单元的开放规模有限,售完即止。 十三、咨询(投诉)电话:95398;4008888508 “幸福 99”卓越增盈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 第 16209 期预约 92 天型开放认购要素表 尊敬的客户: “幸福 99”卓越增盈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第 16209 期预约 92 天 型单元的基本要素约定如下: 开放认购名称 卓越增盈第 16209 期预约 92 天型 开放认购编号 ZG16209 开放规模 不超过 50000 万元 认购期 2016 年 6 月 6 日 封闭开始日 2016 年 6 月 7 日 封闭结束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理财期限 92 天 预期理财收益率 3.90% 其他 不质押 注: 1、本要素表是客户与杭州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要素表将在杭州银行网站和网点进行公示,并以网站公示内容 为准。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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