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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申请与承诺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经审阅你分中心产权挂牌转让资料和《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 〔2014〕167 号),并实地踏勘标的现场后,已清楚本次挂牌转让的程序及交易标 的物,本人申请参加贵分中心以上挂牌转让标的的竞买,在提交本申请书的同时, 本人已按照你分中心规定的时间将规定的保证金缴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担保。如 我方未确定为竞得方且没有出现违约情况的,同意原路返回打入资金账户。我方依 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将严格遵守《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该交易项目的《网络竞价 须知》、全部挂牌公告内容、本竞买申请与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我方对本次交易项目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委托人的商业信息(指经贵分中心 及交易项目委托人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我方已按照贵分中心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我方对所填写 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同意贵分中心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相关规定,在必要时可将我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对外公开。 4、我方已了解并同意交易项目委托人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 任及相关解释。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受让以前,我单位(人)已对标的物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已完全了解标 的物的现状、法律状态和存在的瑕疵和其他情况,同意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 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 我单位(人)已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和保管环境限制而带来的各种风 险,同意对因未充分了解标的物存在瑕疵而引起的相关争议和法律纠纷负完全责任 并承担相应损失。 (3) 我单位(人)清楚并同意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负有完全保管责任,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为政府交易平台,主要负责组织双方资产转让,只对交易法 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5、我方同意根据贵分中心确定的交易方式,按照《网络竞价须知》及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交易。如最终确定我方为竞得方,并同意在在公告或《惠州市产权电 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正式成交手续、支付成交价款;同意在办理正式成 交手续后,在公告或《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 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 6、我方承诺不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操纵转让价格。 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我方如果违反上述承诺,贵分中心有权不予返还我 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我方参与本次项目交易的资格,包括在本次项目交易 活动中已取得的买受人资格。如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交 易中心和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的,我方还将另行支付赔偿金。 8、如因上述承诺事项不实或违反上述承诺的,我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 责任。贵分中心不需对我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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