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操作手册.doc
新乡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采购需求管理操作手册 一、采购需求管理 (采购人) 关于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2021〕22 号)。采购人报计划前,需添加采购需求管理(网上商 城项目除外)。 1、 采购需求管理新增 打开【计划管理】-【采购需求管理】 菜单。点击右上角“增加” 按钮,进入采购需求管理新增页面 录入采购需求管理信息,录完信息后,点右上角“保存”按钮, 保存信息。 注意:项目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如果计划备案时需要发布意向公告, 采购需求管理的项目名称必须和意向公告发布的采购项目名称相同。上传附件格式必须为 PDF 格式,附件为非必填项。 2、采购需求管理修改 在“采购需求管理”列表中,找到相应的信息,点击操作中的 “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修改信息后保存。 3、采购需求管理删除 在“采购需求管理”列表中,找到相应的信息,点击操作中的 “删除”按钮,出现是否确认删除提示框,点击“确认”按钮,进行 删除 4、采购需求管理提交 在“采购需求管理”列表中,找到相应的信息,点击操作中的 “提交”按钮。提交采购需求管理信息。 注意:在需求管理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提交后监管单位可以查看)只 能查看详情。 二、采购计划备案关联采购需求管理 1、采购计划备案新增 打开 【计划管理】-【采购计划备案】菜单,点击右上角“增加” 按钮,进入采购计划申报信息页面 录入采购计划基本信息,选择采购需求管理项目。 注意事项: (1)添加采购需求管理信息(网上商城除外) 需要选择需求管理的项目,需求管理的项目名称与本项目名称必须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