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监察委员会.doc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 2015 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关于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市监察局和区委、 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 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政府颁发 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镇乡(办事 处)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 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 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 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 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 序办理);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 对监督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1-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 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 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 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 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 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 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构不 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镇乡、办事处党 (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察局 派驻区直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不含区管干部)职 务的任免和审核区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 (九)承办上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 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谯城区纪委监察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 包括本委局机关决算和事业单位纠风办决算,单位个数与年初预 算一致。 纳入谯城区纪委监察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共 2 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2-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纪委监察局本级 2 纠风办 三、区纪委监察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收入总计 949.6 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 额和年初结转结余) ,支出总计 949.6 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 结转结余) 。与 2014 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 94.42 万元,增 长 11%,主要原因:2015 年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人员 经费增加较多。 (二)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871.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70.3 万元, 占 99.9%;其他收入 0.8 万元,占 0.1%。 (三)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89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97 万元,占 88.9%;项目支出 99.8 万元,占 11.1%。 (四)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870.3 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 结转和结余) ,支出总计 887.6 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 余) ,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1.67 万元 和 110.88 万元,分别增长 13%和 14.3%,主要原因: 2015 年 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开支比 2014 年增加较大。 -3- (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887.6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99%。 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10.88 万元,增长 14.3%。 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开支 比 2014 年增加较大。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04.71 万元,支出决 算为 89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节俭了日常经费开支。其中基本支出 797 万元,占 88.9%;项目支出 99.8 万元,占 11.1%。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2015 年度决算 699.3 万元,比 2014 年增加 78.25 万元,增长 12.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开支比 2014 年增加较大。其中:“行政运行”决算 430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 单位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决算 40.9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 基本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大案要案”决算共计 228.4 万元,主要用于在查处全区大要案件中,办公费、办案人员食宿、 办案车辆运行、办案人员补助支出;委(局)信访件办理、案件 初核、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其它日常工作开展 的办公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 年度决算 98.2 万元,比 2014 年增加 14.67 万元,增长 17.6%,主要原因 2015 年全省实行社 -4- 会保险体制改革,退休人员普遍涨资。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决算 98.2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 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5 年度决算 26.3 万元, 比 2014 年增加 3.21 万元,增长 1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总额 比 2014 年增加较多。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 23.3 万元,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 业单位医疗”决算 1.8 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 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 1.2 万元,主要用于 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 “住房保障支出”2015 年度决算 63.9 万元,比 2014 年增加 14.85 万元,增长 30.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总额比 2014 年增加较多。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 63.9 万元,主要用于局 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87.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4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 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 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 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 费 239.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5- 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 (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 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 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 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 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监察局 2015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 年度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 239.8 万元,主 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区纪委监察局 2015 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谯城区纪委监察局共有车辆 10 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 年,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 则,对 1 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 470 万元。 全年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涉及财政资金 470 万元。 -6- 评价结果显示, 评价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九)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 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 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7-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52.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0.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1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 明 谯城区纪委监察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为 5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3%。为全面反 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 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为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6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6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5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 2014 年度决算相 -8- 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0.6 万元, 与 2014 年度决算相比, 减少 0.4 万元,下降 40%。下降原因 2015 年按照“八项规定” 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2015 年谯城区纪委监察局国内公 务接待共 8 批次,73 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有关业务指导和工 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 委省政府 30 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 例》 、 《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公〔2013〕 132 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2.1 万元,与 2014 年度 决算相比,减少 5.97 万元,下降 10.2%,下降的原因是日常工 作减少了公务运行车辆开支。2015 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 工作的监督检查、政策调研、信访件办理、案件初核等。2015 年,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 保有量为 10 辆。 联系方式: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qcjw007@163.com。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