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安监[2017]150号 关于印发揭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揭阳 全生产监 市 财 理局Π ∥ 局 揭 安监 〔2017〕 15θ 号 揭 阳市安全监管局 揭阳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 揭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 法的通知 各县 (市 、 区 )安 全监管局 、财政局 : 为加 强安仝 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 ,鼓 励举报安全生产 重大事 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及 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 ,制 止和 惩处非法违 法行为 ,依 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国 发 〔2θ 1θ 〕23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强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 的通知 》(国 办 发 〔2θ 15〕 2θ 号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 《中共 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的通知 》(安 监总财 〔2θ 12〕 63号 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 民政府 关于进 —步加 强安全 生产 工 作 的意 )、 见》(粤 发 〔2011〕 13号 )、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财政厅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的通绅》(粤 女监|0⒓ jⅢ i0⒐ 专|)|1旅 :中 菸揭叩市季 揭阳市丨 1】 ) θ 政麻攵革进⊥步加浊妾全生产土作的实施意苋》(揭 委发 〔’ ^冬 揭阳市安全生 |产 4軎 )等 文件的要求,络 合我市实际,制 订了 《 ∴、| ' , | | | | 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 ,请 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1.揭 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 2∴ 安全 生产举报信 .息 …Ⅲ 凳记表 . 3.举 报奖励金审批表 4.举 报奖励金领取单 冬 〃 揭 阳市 局 月8 公开方式 :主 动公 开 揭 阳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2θ 17年 9月 8日 印发 附件 ⒈ 揭阳市安全 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笫一条 为加 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 ,鼓 励举报安全生 产 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 法行为 ,及 时发现并排除 重大 事故隐 患 ,制 止和惩 处非法违法行为 ,依 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 以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国 发 〔2θ 1θ 〕23号 )、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的通知》(国 办发 〔2θ 15〕 2θ 号 )、 《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 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的通知》 (安 监总财 〔2θ 12〕 63号 )、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 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的意见》(粤 发 〔2θ I1〕 13号 )、 《广 东省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 4〕 2θ 号 ) 关于印发安全 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的通知 》(粤 安监 (2θ ⊥ 和 《中共揭 阳市委 揭 阳市人 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 作的实施意见》(揭 委发 (2011〕 4号 )等 文件 的要求 ,制 定本 办法。 笫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 山、道路交通 、危险化学 品、 烟花爆竹 、建筑施 工、冶金机械等行 业和领 域 涉及 的安仝生产事 项。 笫三条 任何单位 、组织和个人 (以 下统称举报人 )有 权 向 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负责安全 生产 监督管理的部 门和其他 负有 安 仝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以 下统称安全监管部 门 )举 报安全 生产 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笫 四条 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举报奖励 活动 ,应 当遵循方便群 众 、分级负责 、适 当奖励的原则 。 笫五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 重大事故隐患 ,是 指危 害和整 改难度较大,应 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 经过一定时间整改 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生产 经营单位 自 身难 以排除的隐患。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 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 安全 、水 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 以及核与辐 射安全 、特种设 各安全 等领 域的安全 生产 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 ,依 照其 规 定。 笫六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行为 ,按 照国家安全 (安 监总政 监管总局 印发 的 《安全 生产 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法 〔2θ 11)158号 )规 定的原则进行认定 ,重 点包括 以下情形 和 和行为 : (一 )无 安全生产相关证照 、 安全生产相关证 照不全或过期 、 超许可 范围从事 生产经营建设 活动 ,以 及倒卖 、出租 、出借或 以 其他形 式非法 转让安全生产相关证 照的。 (二 )关 闭取缔后又擅 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 关未关或关闭 不到位 的。 (三 )停 产整顿 、整合技 改未 经验收擅 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 设项 目安全设施 、职业卫生 ” “三 同时 规定的。 (四 )瞒 报谎报事故 ,以 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 限予 以整治的。 (五 )拒 不执行安全监管 监察指令 、抗拒安全 执 法 的。 (六 )未 按 规定依 法持有特种作 业操作资格 证而上 岗作 业 、 非法用 工 的。 (七 )作 业规程不完善 ,缺 乏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 ,以 及现场 管理混乱 、违章操作 、违章指挥 和违反劳动纪律 的。 (八 )安 全 生产 工 艺系统 、技术装备 、监控设施 、作 业环境 、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九 )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 全 、责任不明确 、措 施不落实 、 整改不到位 的。 (十 )重 大基 础 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 、管 理措 施落实不 到位 的。 (十 一 )应 急救援 队伍 、装备不健 全 ,应 急预案制定修 订演 练不及 时,以 及 自救装各 配备 不足 、使用 培训不够 的。 (十 二 )新 材料 、新设计 、新装各 、新技术未 经安全检测核 准投入使用 的。 (十 三 )其 他违反安全 生产 法律 、法规 、规章的生产经菅建 设行为 。 笫 七条 举 报人举 报的安全 生产 重大事故隐 患和非法 违 法 行为,属 于安全监管 部门没有发现 ,或 者 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 定依 法处理 ,经 核查属实的,给 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 笫八条 举报事项应 当客观真实 ,举 报人对其提供举报 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 ,不 得捏造 、歪曲事实 ,不 得诬告 、陷害他人 ◇ ” “ 举报人 可 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 电话 1235θ 、市民 “234r,或 以书信 、电子邮件 、传真 、走访等方式 者 服务热线 ⊥ 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笫九条 安全监管 部 门应 当建 立健 全安全 生产 重大事故隐 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 的受理 、核查 、处理 、协调 、督办 、移送 、 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并 向社会公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子邮箱 、传真 电话和 奖金领 取办法。 笫十条 举报处理 工作应 当遵循下列原则 : (一 )调 查核 实情况时,不 得 出示举报材料原件 或者复 印件 , 不得暴露举报人 ;除 调查 工作需要外 ,不 准对手写的 匿名信 函鉴 定笔迹。 (二 )宣 传报道和奖励举 报有功人员,除 本人同意外 ,不 得 公开或泄露举报人 的姓名 、单位等个人信 息。 (三 )在 调查核实结束后 10日 内,除 无法联系举报人外 , 应 当采取适 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 第十 一条 核 查处理安全 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 为的举报事项 以及对举报人的奖励 ,按 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 )各 级安全监管 部 门负责受理本行政 区域 内的举 报事 项。 (二 )各 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直接核 查处理辖 区内的举报事 项。 (三 )举 报事项不属于本 单位受理范围的,接 到举报 的安全 监管部门应 当告知举报人 向有处理权的单位举报 ,或 者将举报材 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并 采取适 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 (四 )受 理举报的安全监管 部 门应 当及 时核 查处理举报事 项 ,自 受理之 日起 6θ 日内办结;情 况复杂的,经 上 一级安全监 管部门批准 ,可 以适 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θ 日,并 告知举报人延期理 由。 笫十二条 经调查属实的,受 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 门应 当按 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 (一 )对 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 为的,奖 励 2θ θ元 至 4θ θ元 。 θ θ元 至 ⒛θ (二 )对 举报瞒报 、谎报一般事故的,奖 励 1θ θ θ元;举 报 元;举 报瞒报 、谎报较 大事故的,奖 励 2θ θθ元至 3θ θ θ元 ;举 报瞒报 、谎 θ元至 5θ θ 瞒报 、谎报重大事故的,奖 励 3θ θ θ元。 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奖 励 5θ θ 笫十 三条 多人 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 最先受理举报的安 全监管部门给予最先提 出举报的有功实名 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 多人联名举报 同一事项 的,奖 金可 以平均分 配,由 实名举 报 的第一署名 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 的其他署名 人领 取 奖金 。 同一举报人在各级安全监管部 门举报 同一事项的,由 最先受 理 的安全监管 部门奖励 ,不 给予重复奖励 。 笫十 四条 举报人接 到领 奖通知后 ,应 当在 6θ 日内凭举报 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 取奖金 ;无 法通知举报人 的,受 理举报 的安全监管 部 门可 以在一定 范围内进行公 告 。逾 期未领 取 奖金 者 ,视 为放弃领 奖权利 。 第十五条 奖金 的具体数 额 由负责核查 处理举报事项的安 全监管部 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并 报上 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奖励 经 费在年度安全 生产专项预算资金 中统筹 安排 ,专 款专用 ,接 受监察 、财政 、审计等部 门的监督检查 ,发 现问题 ,依 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笫十七条 受理举报 的安全监管 部 门应 当依 法保护举报人 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 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 、工作单位 、家 庭住址等情况;严 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 露或者转 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 第十八条 本办法 由揭 阳市安全 生产 监督管 理局和揭 阳市 财政局负责解释 。 笫十九条 揭 阳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举报受理地址:揭 阳 市榕城 区临江北路市机 关办公大院 2号 楼 8楼 ;举 报受理科室 : 执法监察分局 ;举 报受理 电话 :” 35θ 、12345,传 真: 8%8330; 举报 电子信箱 :jyajbg旬 21cn,com。 笫二十条 本办法 自公布 之 日起施行 。 附件 ⒉ 安个生产举报信息登记表 编号 举报 人姓 名 : 举报 人 电 活 举报 H寸 问 举报 人地址 举 报 主 要 内 容 受 理 举报 部 门拟 办意 见 用 冂 月 冂 局领艹 审批 意 见 句÷ 附件 3∶ 举报奖励 金审批表 司 丬钅扌 R日 寸氵 电话 举扌 艮 'k 受理人 受理单位 (附 :举 报信息 ) 举报 情况 举揪内容 经 办人 经 办部氵 j 核实怙况 核查 (附 :处 理泱定执法义 氵〉 情况 处理 决定 ll没 金额 佤 !"冽 ”\ 奖励 建议 经办人 年 经办 部门 审核 意见 财务 部门 审核 意见 局领 导审 批 : 川 日 亻 刂 日 「 丿 o 丨 午 川 H 午 川 日 附件 ⒋ 举报奖励伞领取单 单位 午 : 举报估息纠i弓 举报信息名称 举报 奖励 金额 ¥: 财务审核 领款人 讪 丨 :明 人 月 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