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监测与治理行业—自律倡议书》 -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pdf
中华环保联合会 VOCs 专业防治委员会向全体会员发出《VOCs 监测与治理行 业-自律倡议书》(简称倡议),呼吁业内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倡议》提出“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信守合同;自觉抵制低价恶性竞争, 维护好市场秩序;尊重同行,加强互助、合作、共赢;立足长远,提高技术和 服务水平,共同努力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益和社会责任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VOCs 监测与治理行业 自 律 倡 议 书 各位委员单位和会员代表们: 今天是 VOCs 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成立的第一天。我们将充分发挥在 VOCs 废气治理领域的优势,全面、科学、准确的解决当前 VOCs 防治过程中面临的各 项问题。推进 VOCs 污染防治行业积极健康、科学有序的发展。 中国是重信义的国度,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构建和谐社会 的一件大事。专委会携手所有会员企业一起提高诚信意识、弘扬诚实守信的优 良传统、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行业自律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 VOCs 污 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在此倡议: 一、 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遵循国家和行业的发展规划,弘扬中 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 二、 诚信经营,信守合同,恪守承诺,不搞虚假宣传。 三、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格质量管理,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以 假充真,不以次充好。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四、 加强商业道德建设。遵守商业道德,信守合同,友好合作,公平竞争。绝 不为企业自身利益而侵害、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杜绝弄虚作假、见利忘 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 五、 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自主创新,不以不正当方式获取、 使用或者披露同行的商业秘密。不盗用、冒用他人的专利和专用技术,不 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专利权。 六、 企业经营者应努力创造自主品牌,不假冒他人商标,不诋毁或冒用他人的 厂名、厂址和产品名称,不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七、 企业经营者应确立公平合理的商品价格,不以不正当低价销售商品或参与 竞争;不以低价倾销的策略不当谋取市场地位。 八、 企业经营者应廉洁经商,不采用商业贿赂的手段销售或购买商品,不在商 品经营的任何环节索贿、收贿或行贿。 九、 倡导文明竞争,净化市场环境。严格执行财政部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杜绝不合理低价竞标行为。不搞价格欺诈,不 正当联合定价等价格作弊行为;不采取区域封锁,欺行霸市等不正当竞争 行为。维护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十、 尊重同行,以诚相待,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不以任何方式损害竞争对 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十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专委会和会员单位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 责任,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注重环境保护,热心公益事业。 十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遵循市场活动的公平性原则,绝不采取不正当 手段逃避检查和监督。 中华环保联合会 VOCs 专业防治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