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办发 〔2017〕34号__★__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__印发 《关于实施 “云岭英才计划” 的意见》__的 通 知.pdf
云办发 〔 2017〕34 号 ★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 《 关于实施 “ 云岭英才计划 ” 的意见 》 的 通 知 各州 、 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 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 局 , 各人民团体 : 《关于实施 “云 岭 英 才 计 划 ” 的 意 见 》 已 经 省 委 、 省 政 府同意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结合实际 , 认真贯彻执行 。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发至县 ) 2017 年 6 月 9 日 — 1 — 关于实施 “ 云岭英才计划 ” 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 , 加大高层次人才 (团队 ) 培 养引进力度 , 为云南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 现 就实施 “云岭英才计划 ” 提出如下意见 。 一 、 总体要求 (一 ) 基本原则 。 坚 持 需 求 导 向 , 着 力 提 升 人 才 培 养 引 进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 坚持服务发展 , 着力强化人才对经济 社会发展的带动促进和支持保证作用 。 坚持高端引领 , 着力 优化全省人才素质和队伍结构 。 坚持跟踪问效 , 着力加强目 标管理和绩效约束 。 坚持各方联动 , 着力发挥政府 、 社会和 用人单位作用 。 (二 ) 目标任务 。 围 绕 全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求 , 用 5 年 左右时间 , 力争有重点地培养 、 引进和支持 200 名左右 “云 岭高层次人才 ”、100 名左右 “云岭高端外国专家 ”、1000 名 左右 “云 岭 青 年 人 才 ”、100 个 左 右 “云 岭 高 层 次 创 新 创 业 团队 ”。 争取通过 10 年左右的努力 , 培育造就一支创新创业 有成效 、 示范带动作用强 、 支撑引领效果好的高层次人才队 伍 , 推动云岭大地成为人才实现价值 、 发挥作用 、 贡献才智 的沃土 。 — 2 — (三 ) 引进对象 “云岭英才计划 ” 包括 4 个专项 : 1 . 云岭 高 层 次 人 才 。 一 般 在 55 岁 以 下 (院 士 除 外 ), 具有博士学位 , 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引进后须全职在云 南连续工作不少于 5 年 ,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1) 国内外顶尖人才 。 主要包括 “两院 ” 在职院士 、 欧 美等发达国家在职院士及国际性重大人才奖项获得者 。 ( 2)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 主要包括国家 “千人 计划 ” “万人计划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 入选者 ; “国家杰 出青年基金 ” 获得者 ;“百千万人才工程 ” 国家级人选 。 ( 3) 国家 级 重 大 人 才 奖 项 获 得 者 。 国 家 最 高 科 学 技 术 奖 , 国家自然科学奖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 奖 、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排名一 、 二位 ; 与前述层次相当奖 项。 ( 4) 其他高层次人才 。 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 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首席科学家或 项目主要负责人 ; 自然科学 、 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具有国际领 先地位 , 或拥有核心技术 、 专有技术 , 能显著提升我省研究 及创新水平 ; 有国内外知名企业 、 高校 、 科研单位及相关机 构关键岗位 研 发 或 技 术 管 理 经 历 , 担 任 过 高 级 技 术 管 理 职 务 ; 符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与前述层次相当的各类高 层次人才 。 — 3 — 2 . 云岭 高 端 外 国 专 家 。 非 中 国 籍 , 一 般 在 65 岁 以 下 , 具有较高学历学位 , 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引进 后须在云南连续工作不少于 3 年 、 每年不少于 6 个月 , 且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 ( 1) 有国外高校 、 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研发或 技术管理经历 , 某一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 ( 2) 在国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 职务 , 具备较强技术创新或经营管理能力 。 ( 3) 拥有国际领先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关键技术 , 有持 续创新或成果转化能力 、 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 ( 4) 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端外国专家 。 3 . 云岭 青 年 人 才 。 一 般 在 40 岁 以 下 ,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 引进后须全职在云南连续工作不少于 5 年 , 且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 ( 1)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 、 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机构有正 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 , 取得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教学或科 研工作经历 。 ( 2) 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经 营管理职务 。 ( 3) 掌握核心专利或技术发明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 4) 在 国 外 知 名 高 校 、 科 研 单 位 或 相 关 机 构 , 攻 读 博 士 、 从事博士后研究或时间不少于 1 年的访问学者等回国人 — 4 — 才。 ( 5)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 且具有成为该领域 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 符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的其他青年人才 。 4 . 云岭 高 层 次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 拥 有 一 定 数 量 成 员 , 引 进后团队在云南连续创新创业不少于 5 年 , 至少 1 名核心成 员入选 “云岭高层次人才 ”,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1) 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 具有重 要学术影响或技术优势 。 ( 2) 拥有可产业化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 。 ( 3) 具备突破重大技术 、 科技难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 果转化能力 , 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 二 、 经费补助 (四 ) 工作生活补 贴 。 引 进 人 才 , 经 认 定 并 正 式 履 行 工 作合同后 , 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 1 . 入选 “云岭高层次人才 ”, 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100 万 元 。 其 中 , 引 进 “两 院 ” 在 职 院 士 200 万 元 ; 引 进 “千人计划 ” 按中央标准同等配套 。 2 . 入选 “云岭高端外国专家 ”, 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 贴 50 万元 。 3 . 入选 “云岭青年人才 ”, 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50 万元 。 — 5 — 4 . “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 成员 , 入选前述三类人 才的 , 给予相应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 5 . 引进人才 到 我 省 工 作 后 , 符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特 殊 生 活补贴 ” 条件的 , 给予相应补贴 。 (五 ) 项目 经 费 支 持 。 引 进 人 才 (团 队 ) 在 我 省 领 办 、 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的 , 择优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 经费额度 一次性核定 , 按本意见确定的在云南最低服务年限 (创新创 业年限 ) 实行年度平均拨付 。 人才 (团队 ) 所在单位按不低 于 1∶1 配套 。 1 . “云岭高层次人才 ” 领衔的项目支持经费 , 经评审认 定自 然 科 学 类 最 高 500 万 元 、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类 最 高 100 万 元。 2 . “云岭高端外国专家 ” 领衔的项目支持经费 , 经评审 认定最高 100 万元 。 3 . “云岭青年人才 ” 领衔的项目支持经费 , 经评审认定 最高 100 万元 。 4 . “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 的项目支持经费 , 经评 审认定最高 3000 万元 。 (六 ) 人才培养激 励 。 行 政 、 工 资 关 系 隶 属 我 省 的 各 类 人才 , 在我省工作期间新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或获得国 家级重大人才奖励 , 直接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 。 1 . 新入 选 “两 院 ” 院 士 500 万 元 ; 新 入 选 国 家 “万 人 — 6 — 计划 (杰出人才 )” “长江学者 ”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 “百 千万人才工程 ”100 万元 ; 新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 按中央 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同等配套 。 2 . 新入选 与 前 述 相 当 的 国 家 级 重 大 人 才 项 目 或 获 得 国 家级重大奖励 , 经审核 , 一次性奖励最高 50 万元 。 三 、 创业支持 (七 ) 发展 基 金 。 整 合 财 政 、 社 会 、 企 业 、 个 人 多 元 投 资资金 , 设立省级人才发展基金 , 由省属投融资企业管理运 作 , 主要用于入选人才创新创业投资或融资支持 。 鼓励各类 创业风险投 资 机 构 对 入 选 人 才 创 新 创 业 提 供 投 资 、 融 资 支 持 。 建立创新创业跟投机制 , 对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初 创 企 业, 经 评 审 符 合 条 件 的, 由 发 展 基 金 按 风 险 投 资 额 20% 跟投 。 (八 ) 贷款贴息 。 为入选人才在云 南 创 业 提 供 贷 款 贴 息 扶持 。 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 , 经审核符合条件 的 , 给予贷款贴息 , 从省级人才发展基金中列支 。 鼓励我省 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 , 为入选人才创新创业开展 股权质押贷款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服务 。 (九 ) 住房保障 。 实 行 政 府 与 用 人 单 位 共 同 分 担 , 以 购 (租 ) 房货币化补贴 、 人才公寓为主的人才 住 房 保 障 。 入 选 人才经评审 , 可按云南省现行 政 策 , 按 层 次 分 别 享 受 50 万 元 、30 万元 、20 万 元 购 房 补 贴 及 对 应 工 作 经 费 资 助 。 鼓 励 — 7 — 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 、 产业园区 , 在符合国家规定前提下 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公寓 , 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 (十 ) 办公用房 。 入 选 人 才 创 办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在 云 南 设立研发机构总部 , 经认定符合条件予以立项的 , 按有关规 定给予办公用房补贴 。 (十一 ) 科研经费 。 入选人才获得 的 省 级 财 政 科 研 项 目 资金 , 简化预算编制科目 , 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 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 提高间接费用比重 , 核 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 例 :500 万元 以 下 的 部 分 为 20% ,500 万 元 至 1000 万 元 的 部分为 15% ,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为 13% 。 加大对科研人 员的激励力度 , 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 。 科研类差旅 、 会议 费用不受零增长限制 。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 , 结 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 在 2 年内由项目承担 单位统 筹 安 排 用 于 科 研 活 动 的 直 接 支 出 ;2 年 后 未 使 用 完 的 , 按规定收回 。 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 经费 , 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 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 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 (十二 ) 设备采购 。 入选人才所在 单 位 可 根 据 入 选 人 才 科研需求 , 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 , 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 评审专家 。 简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剂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 审批流程 。 对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 。 — 8 — (十三 )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 入选 人 才 领 办 创 办 的 创 新 创业企业 , 符合条件的按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单 位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入选人才个人奖励的 , 科技人员所获科技成果技术入股股权归个人所有 , 获奖人员 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 取得按股权 、 出资 比例分红或股权转让 、 出资转让所得时 , 应依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 。 (十四 ) 成果转化 。 鼓励入选人才 在 我 省 域 内 转 化 科 技 成果 。 职务发明成果收益按照有关规定划归参与研发的人才 及其团队所有 , 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 入选人才在转化科技 成果时 , 获 得 奖 励 比 例 不 低 于 转 化 收 益 的 50% , 不 受 所 在 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 、 不纳入所在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 四 、 引才激励 (十五 ) 特设岗位 。 简 化 引 进 人 才 招 录 程 序 , 入 选 人 才 到党政机关工作 , 可按规定采取聘任制公务员等 方 式 办 理 ; 到事业单位工作 , 可按规定以直聘或特设岗位方式引进 。 入 选人才符合规定 , 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聘任 ) 引进单位 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业绩突出 、 成效 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 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 技术职称 。 鼓 励 简 化 程 序 、 特 设 岗 位 , 有 重 点 地 引 进 一 批 “名师 、 名医 、 名家 、 名匠 、 名 (校 、 院 、 所 ) 长 ”。 (十六 ) 市场化引才 。 积极引进国 内 外 知 名 人 才 中 介 机 — 9 — 构和国际国内知名孵化器 、 加速器等创业服务机构 。 认定一 批规模大 、 业绩好 、 诚信度高的专业化中介服务组织 , 作为 实施 “云岭英才计划 ” 的合作单位 。 (十七 ) 引才平台 。 人才公共服务 机 构 可 有 计 划 地 设 立 海内外招才引智工作站 , 引进人才 (团队 ) 符合条件的 , 可 申报列入 “云岭英才计划 ”。 鼓励我省高校 、 科 研 院 所 和 企 业依托国内外发达地区对应机构 , 在当地合作建立办学和研 发机构 , 吸引使用优秀人才 (团队 )。 (十八 ) 服务保障 。 经 评 审 认 定 , 符 合 条 件 的 培 养 引 进 人才 , 享受 “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 道 ” 有 关 服 务 。 省人才服务中心设立 “一站式 ” 服务窗口 , 为入选人才提供 代收代办等 相 关 服 务 。 用 人 单 位 可 为 入 选 人 才 配 备 行 政 助 手 。 入选 “云 岭 高 层 次 人 才 ” 的 , 直 接 列 为 “省 委 联 系 专 家 ”。 定期组织人才国情省情研修考察 、 咨询服 务 及 健 康 体 检 、 休假疗养等活动 , 引导人才弘扬爱国奉献精神 、 严守学 术道德规范 , 胸怀全局 、 矢志报国 、 模范引领 。 (十九 ) 柔性引才 。 鼓励用人单位 采 取 灵 活 多 样 形 式 柔 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 弹性使用 、 软性管理 、 个性服务 , 按照 云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 推进院士 (专家 ) 工作站建设 , 鼓励建立联合 、 区域 、 行业工作站 , 同等享受 建站支持和项目资助 。 加大博士后站建设力度 , 鼓励博士后 研究人员在云南创新创业 。 — 10 — 五 、 工作机制 (二十 ) 责任分工 。“云岭英才计划 ” 在省人才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下 ,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 , 各责任部门根据本意 见 , 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 实施 。“云岭高层次人才 ”“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 由省 科技厅负责 ; “云岭青年人才 ”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 责 ;“云岭高端外国专家 ” 由省外国专家局负责 ;“人才培养 激励 ” 由省委组织部负责 。“创业支持 ”“引才激励 ” 涉及的 支持政策及责任分工 , 按现行规定办理 。 (二十一 ) 申报评审 。“云岭英才计划 ” 每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集 中 申 报 评 审 。 用 人 单 位 持 相 关 资 格 证 明 和 项 目 资料向各责任部门申报 。 各责任部门分口组织专家评审 , 报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认定 。 引进人才符合 “云岭高层 次人才 ” 第 ( 1) ( 2) 项 条 件 的 , 经 申 报 、 责 任 部 门 审 核 、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直接认定 , 不再组织评审 。 拟申报人才 (团队 ) 须为申报起始日前 2 年内引进到我 省工作 , 或起始日前 2 年内在我省工作期间入选国家级重大 人才项目 、 获得国家级重大人才奖项的人才 。 同一人才 (团 队 ) 申报同一项目最多不超过 2 次 , 不得同时重复申报 “云 岭高层次人才 ”“云岭高端外国专家 ”“云岭青年人才 ” 以及 人才培养激励支持 。 经核实重复申报的 , 取消申报资格 。 已 入选省级人才引进项目的 , 不得重复申报 。 — 11 — (二十二 ) 资金保障 。“云岭英才计划 ” 涉及的一次性工 作生活补贴及人才培养激励经费 , 由各责任部门预算 , 省人 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 , 统一向省财政申报 , 列 入各责任部门次年预算 ; 项目支持经费 , 由各责任部门按照 “统筹现有 、 归口 核 算 、 分 别 申 报 、 按 年 拨 付 ” 原 则 , 经 评 审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各责任部门分别向 省财政申报预算 。 省财政每年给予一定 “云岭英才计划 ” 工 作经费 , 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 , 根据工作情况 拨付省委组织部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省科技厅 、 省外 国专家局 , 专项用于 “云岭英才计划 ” 组织实施 。 (二十三 ) 规范管 理 。 各 责 任 部 门 要 明 确 标 准 、 规 范 程 序 、 严肃纪律 , 确保 “云岭英才计划 ” 实施的公正性 、 公信 力 、 透明度 。 加强入选人才 (团队 ) 定期考核 、 绩效评估和 跟踪监管 , 建立退出机制和诚信公告机制 , 对弄虚作假骗取 入选资格 , 未按规定履行合同 , 违反职业道德 、 学术不端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 , 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 取消 “云岭英 才计划 ” 相关待遇 , 并按服务年限扣减 (收回 ) 一次性工作 生活补 贴 、 项 目 支 持 经 费 等 。 用 人 单 位 具 体 负 责 入 选 人 才 (团队 ) 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 , 与人才 (团队 ) 签订 服 务 合 同 , 明确目标任务 , 约定权利义务 , 积极创造条件 、 搭建舞 台 , 促进人才 (团队 ) 作用发挥 。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 — 12 — 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 (云办发 〔 2009〕10 号 )、 《云南省引 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云组发 〔 2009〕12 号 )、 《云 南省高端科技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 (云 科 发 〔 2014〕9 号 ) 及 “高端外国 专 家 引 进 计 划 ” 不 再 实 施 。 “云 岭 系 列 ” 人才培养项目 , 按现行规定执行 。 附件 :“云岭英才计划 ” 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分解 — 13 — — 14 — 二、经费补助 一、总体要求 工作名称 附件 (四)人才培养激励 (三)项目经费支 持 (二)工作生活补 贴 (一)引进对象 “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支持经费 “云岭青年人才”领衔的项目支持经费 “云岭高端外国专家”领衔的项目支持经费 “云岭高层次人才”领衔的项目支持经费 符合条件 的 入 选 人 才,享 受 “云 南 省 高 层 次 人 才 特 殊生活补贴” “云岭青年人才” “云岭高端外国专家” 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 协助单位 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 省委 宣 传 部、省 发 展 改 革 委、省教育厅、省 财 政 厅、省 省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 厅、省 卫 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人才所 在 单 位 按 省科技厅 1∶1 配套 省财政厅,人才所 在 单 位 按 省外国专家局 1∶1 配套 省财政厅,人才所 在 单 位 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1 配套 省财政厅,团队所 在 单 位 按 省科技厅 1∶1 配套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外国专家局 省科技厅 “云岭高层次人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云岭青年人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组织申报评审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云岭高端外国专 家”。制 定 具 体 实 施 办 法、组 织 申 报评审 “云岭高层次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制 定 具 体 实 施 办 法、 组织申报评审 省科技厅 牵头单位 “云岭高层次人才”。制 定 具 体 实 施 办 法、组 织 申 报 评审 工 作 内 容 “ 云岭英才计划 ” 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分解 — 15 — 五、工作机制 四、引才激励 三、创业支持 工作名称 人才 (团队)所在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委组织部、 省科技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外国专家局 (十五)引才平台 (十六)服务保障 (十七)柔性引才 (十八)资金保障 (十九)规范管理 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外国专家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四)市场化引才 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 省委组织部、人才(团队) 所在单位、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三)特设岗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省公共 资源交易管理局 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金融办 省金融办 协助单位 省科技厅 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 省属投融资公司、 省财政厅 省属投融资公司、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牵头单位 (十二)成果转化 (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十)设备采购 (九)科研经费 (八)办公用房 (七)住房保障 (六)贷款贴息 (五)发展基金 工 作 内 容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2017 年 6 月 12 日印发

云办发 〔2017〕34号__★__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__印发 《关于实施 “云岭英才计划” 的意见》__的 通 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