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x
《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规划背景 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服务生态文明建 设和绿色矿业发展,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等,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 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编制了《青 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对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落实和细化,是加强和改善青岛 市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指导区(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期为 2020 年,2021 年至 2025 年为规划期,展望到 2035 年。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实施以来,基础地质 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一定成果;矿产开发总量调控与结构 调整效果显著,开发布局更加合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矿 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矿产资源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规划的主要指标基本 - 1 - 完成。 (二)新形势与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青岛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率先走在前列,城市经济总 量显著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青 岛市矿产资源工作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规划》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供给能力”、 “加快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建立更高效、更公正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 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国家资源 安全战略、节约优先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结合青岛实际,以矿业高 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 动力,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科学调 控矿产资源供给,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推动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提供矿产资源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建设山海城共融之城,加快绿色勘查实施,全面推进 绿色矿山建设,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共赢。 坚持科学统筹。加强陆海统筹,落实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 - 2 -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总体布局,科学统筹部署矿业经济,促进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鼓励科技创新,引导矿山企业采 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的生产管理方式,促进资源开发转型升级。推 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矿业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化转型,促 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放管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 作用,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放管 服”改革,推行极简政府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 “互联网+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塑造高效青岛制 度新优势,保障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八章 31 节,内设 9 个专栏。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青岛 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从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 山与智能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划,制定了八 个主要目标: 一是拓展地质工作服务支撑领域。进一步加强重要成矿区(带)基础 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深入开展近海海域、海岛、海湾等基础地质调查。 二是强化战略性和优势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开展金、石墨、地热、矿 泉水等矿产资源的勘查评价,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预期新发现大中型矿 产地 1 处,新增查明金金属量 5 吨,石墨矿物量 20 万吨,提高矿产资源 - 3 - 保障程度。 三是实行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管理。到 2025 年,全市固体矿产年开发 总量在 2400 万吨左右,其中金矿石量 120 万吨、铁 90 万吨、石墨矿石量 100 万吨、饰面用花岗岩 550 万吨、建筑用石料 1500 万吨;矿泉水年开 发总量在 70 万立方米左右。并根据实际供需情况及上级政策调整情况, 实时调整相关指标。全市固体矿产采矿权数量控制在 49 个以内。 四是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 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落实能源资源 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结合青岛市经济社会发 展需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合理确定青岛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 局。提高勘查开采准入条件,提升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压减小型矿山 数量,形成保护优先、功能合理、管控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到 2025 年,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 65%。 五是加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 设备,创新开采、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共伴生矿产 资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 六是推进矿业绿色智能发展。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 设;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支持矿山企业 智能化设备改造升级,优选具备条件的大中型矿山开展智能化建设试点, 推动全市矿业绿色智能发展。 七是保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建立矿业权人履行矿区生态 保护修复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基本建立市、区(市)、矿山企业矿山地 - 4 - 质环境监测体系。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全 市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新机制。完成《青岛市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 年)》确定的治理目标。 八是深化矿产资源领域管理改革。深化矿产资源领域市场化法治化改 革,建立更高效、更公正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落实政府主导、企业参与、 市场竞争、合同管理、登记生效的矿业权出让制度体系,严格限制矿业权 协议出让,积极推进竞争性出让、“净矿”出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 改革,精简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工作方法,提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和 服务水平,塑造高效青岛制度新优势,推动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取 得突破性、系统性、标志性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管理、抓好监 督评估、完善政策支持、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力度等六项保障措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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