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职责 1、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市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 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发送市政府的 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 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省政府、 运城市政府和河津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 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开展 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八)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监管;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收集、 整理和报送工作。 (九)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委 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统一刻制、颁发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 的印章。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参谋助手 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承上启下、协调 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加强和完善对经济调节、市场 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务服务 职能。加大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力度,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 发展。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一) 负责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承担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全市金融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市外事服务工作。 (五)负责武器弹药装备的看管;负责武器弹药装备的 日常维护和数量核对等工作;做好武器弹药装备的出入库管 理,加强仓库日常管理。由人民武装部负责管理民兵武器装 备仓库。 (六)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在编人数 58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53 人。政府 办内设科室 12 个:秘书股、信息股、经济研究室、督查室、 内务股、会务股、行政股、人事股、外事办公室、台港澳办 公室、党建办公室、金融股;政府办综保中心内设科室 4 个, 即治超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外事服务中心、民兵武器装备 仓库。 三、部门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 年度预算收入总计 1480.5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480.55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246.05 万元, 增长 19.93%,主要原因是部分刚性支出列入年初预算;本年 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1480.55 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 1480.55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246.05 万元, 增长 19.93%,主要原因是部分刚性支出列入年初预算。 四、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预算收入 1480.55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 算 1480.55 万元,占 0%;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 占 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 占 0%;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五、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支出预算 1480.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5.51 万 元 , 占 46.98% ; 项 目 支 出 785.04 万 元 , 占 53.02%。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480.55 万元。收入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80.5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 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 1480.55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 1334.49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 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 保障和就业支出 69.6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7.12 万元、住 房保障支出 49.33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480.55 万元,比上年 增加 246.05 万元,增长 19.9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480.55 万元,主要用 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34.49 万元,占 90.13%; 外交支出 0 万元,占 0%;教育支出 0 万元,占 0%;科学技 术支出 0 万元,占 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 占 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9.62 万元,占 4.70%;卫生健 康支出 27.12 万元,占 1.83%;住房保障支出 49.33 万元, 占 3.33%……。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95.5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15.5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 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 79.9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 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 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 通费用、税金 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 筑物购建、办公设 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 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 出等。 九、“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21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同口径减少 34 万元,原因是 8 辆公务用车划拨 给河津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 万元, 比上年减少 3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上年减少(增 加)0 万元。 (注:分项数如有增加,也应说明理由。无“三公”经 费的部门,必须说明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79.93 万 元,比 2022 年预算同口径减少 55.25 万元,减少 40.87%,减 少主要是 8 两公务用车划拨给河津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注:无机关运行经费的部门,必须说明本部门无机关 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64.69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60 万元、政 府采购服务预算 92.69 万元。 (注:无政府采购情况的部门,必须说明本部门没有政 府采购情况。) 十二、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3 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5 个,涉及一 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63.83 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附表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023 年,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6 辆,其中,实物保障用 车 1 辆,一般公务用车 5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账面 原值合计 252.29 万元。 2、房屋情况; 政府办公楼、政府食堂、政府周转房、公用用车平台车 库等,建筑面积 7389.70 平方米,账面原值合计 514.06 万 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政府办土地使用权 1090 万元;通用设备账面原值 355.4 万元;专用设备账面原值 8.86 万元;家具用具账面原值 124.46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 263 万元。 政府办综保中心国有资产账面原值共计 1874379 元,其 中治超信息管理系统 1796200 元, 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 78179 元。 十四、其他说明(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 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参照晋财综〔2021〕34 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 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编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 导性目录工作的通知》 (二) 其他 无 十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 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 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 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 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 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 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 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 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 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 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 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 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 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 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 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 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 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 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