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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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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谈判文件.doc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 政府采购编号:LJCG-F202303210080 招 标 编 号:LYJK-ZFCG-2023-004 采 购 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1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2 六、确认 .......................................................................3 七、询问及质疑 .................................................................3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3 附件:确认通知 .............................................................4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5 第二节 谈判须知正文 ...........................................................11 一、说明 ..................................................................11 二、谈判文件 ..............................................................12 三、响应文件 ..............................................................1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5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20 七、政府采购政策 ..........................................................20 八、其他规定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34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43 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20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2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22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23 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24 附件 4-1 报价表 ...........................................................24 附件 4-2 分项报价说明 .....................................................50 附件 4-3 分项报价明细表 ...................................................50 五、采购需求的响应 ............................................................26 附件 5-1 响应-览表 ........................................................26 六、合同条款偏离表 ............................................................27 七、采购需求偏离表 ............................................................53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29 附件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9 附件 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0 附件 8-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31 附件 8-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57 九、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34 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60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6 十二、最后报价 ................................................................37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8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 装(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 2、政府采购编号:LJCG-F202303210080 3、招标编号:HNYC-CG-2023-024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 01 购及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1237476.92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 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 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 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 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 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明复印件; (4)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 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 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 ④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5日10:00前(北京时间),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谈判邀 请、谈判确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扫描发送至邮箱(2596099710@qq.com),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 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即视为领取成功。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09 时 2 3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浏阳经开区康宁路紫星广场政务中心(管委会对面)三楼 305 开标室。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 2023 年 4 月 5 日 10:0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 加谈判采购。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 〔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 109 号 (3)联系人:张玲 (4)电话:0731-8320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 504 栋 205 室 (3)联系人:李娜 (4)电话:15974236466 3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确认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谈判邀请, (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4 月 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 1.1 款 采购项目 第 2.1 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 联系人:张玲 电话:0731-83202988 采购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第 2.2 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 系人 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 109 号 电话:0731-83202988 联系人:张玲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3 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 话、联系人 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 504 栋 205 室 电话:15974236466 联系人:李娜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 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 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 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 第 3.1 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 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 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 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 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 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 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 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 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 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 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 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 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 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 ④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 效期内;(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 证处于有效期内。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 3.2 款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否 □供应商库抽取 第 3.3 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网上公告征集 □专家采购人推荐 第 5.1 款 现场勘察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 发生的意外自负。 二、谈判文件 第 6.3 款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 10.3 款 采购项目预算 1237476.92 元 第 10.6 款 报价的其他要求 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 第 11.1 款 保证金 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 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 投标保证金。 第 12.1 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第 13.1 款 分包 90 日(日历日) 不允许分包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件 1 份(提供以 U 盘 为载体的,签字盖章后的正本 PDF 扫描件。) 第 14.2 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以上文件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其中电子 文件也须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副本可为 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响应文件须胶 装。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第 15.2 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第 17.1 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浏阳经开区康宁路紫星广场政务中心(管委 会对面)三楼 305 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第 21.4 款 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无 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第 27.2 款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 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第 33.1 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liuyang/)、 《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http:\\letz.changsha.gov.cn\) 第 35.3 款 履约担保 不需要提供 七、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 5%-10%的价 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第 37.2(1) 项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 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期)内的: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 除比例为 5 %。 8 条款号 第 37.2(2) 项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 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应给予 5%-10% 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招标文 第 37.3(1)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 项 例 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 第 37.3(2)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 项 价格折扣比例 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 4%-6%的价格折扣,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 37.7 款 进口产品 / 八、其他规定 第 38.1 款 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 15000 元,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 构支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 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第 39.1 款 其他规定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 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 录的网上打印件。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 定。 10 第二节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 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4 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外,还应 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附录 1)或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 录 2)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第一章的格式向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现场勘察 5.1 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5.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 己负责。 5.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1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6.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 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 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 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 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8.一般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 准。 8.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8.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1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五、采购需求响应 六、合同条款偏离表 七、采购需求偏离表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九、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最后报价 9.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 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报价要求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谈判文件第三章 提供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0.2 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10.3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0.4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 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0.5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6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1.保证金 11.1 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1.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定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13 还的除外。 11.4 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3.分包 13.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谈判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3.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 13.3 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4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或盖章。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 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4.2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 盘或光盘 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 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 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4.3 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 响应文件无效。 14 14.4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 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4.5 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 PDF 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 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 15.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5.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 15.1 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 16.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 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17.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1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 25.3 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 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8.供应商资格复核 18.1 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 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5 18.2 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19.谈判小组 19.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19.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0.3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0.谈判程序 20.1 谈判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 本章第 23 条进行。 20.2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 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20.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21.响应文件审查 21.1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1.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1.3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谈判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谈判,但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 性变动内容的除外。 21.4 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澄清 22.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 16 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谈判的规定 23.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 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 23.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3.3 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 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 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4.退出谈判 24.1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 11.4 款规定退 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4.2 供应商参与谈判,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5.最后报价 25.1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本章第 21.2 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 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 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 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下列情形,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可以不与供应商谈判,直接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1)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 (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谈判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谈判的。 17 25.3 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6.不合理报价 26.1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27.提出成交供应商 27.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 27.2 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 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 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 效。 27.3 最后报价的评审 (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 37 条等相关规定 进行价格扣除。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 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 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3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29.谈判的特殊情形 29.1 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 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9.2 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18 30.谈判终止 3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 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 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重新评审 31.1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 新评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 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2.保密及串通行为 32.1 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 32.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 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 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 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19 33.成交信息的公布 3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 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4.询问及质疑 3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4.2 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 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 〔2019〕20 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成交通知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5.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 35.3 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 金不予退还。 36.签订合同 36.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 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6.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政府采购政策 37.政府采购政策 37.1 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20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 37.2 优先采购: (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 (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 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 37.3 价格评审优惠: (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 的货物,价格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7.4 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 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 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 “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7.5 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 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37.6 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 37.1 款、第 37.2 款、第 37.3 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或《长沙市两型产品政 府采购目录》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 (3)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21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7.7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 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 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 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 37.8 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八、其他规定 38.代理服务费 38.1 采购代理服务费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39.其他规定 39.1 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 2、项目预算及内容: 2.1 采购项目预算: 1237476.92 元 2.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踏墈现场,并根据 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 货物的制造、包装、保险、运输、保管、调试、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技术支 持、培训、人工、人员安全、人员保险、税金、利润、管理、备品备件等所有费 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 带来的风险。 二、项目清单及说明 序 号 1 2 材料名称 技术参数 环网柜基础 1.C15 商品砼垫层,厚度 150mm; 2.M10 水泥砂浆砌 240mm 砖墙; 3.井壁内侧 1:3 水泥砂浆抹面; 4.含槽钢制作及安装; 5.两个防盗铸铁井盖井座 1000*1000mm; 6.C25 商品砼混凝土顶板,含φ14 双向@150 钢筋网片制安及模板 安拆; 7.含基础外露部分贴面砖 600mm 高; 8.含人工挖基坑土方、运距包干; 9.内空尺寸 1500*5500*1500mm. 10.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环网柜基础 防凝露 单 位 数量 上限价 合价 (元) (元) 14103.4 座 1 套 1 1308.89 1308.89 座 3 7643.28 22929.84 8 14103.48 1.含防火堵料、防火隔板、防水胶、 网格布、防火漆等(详见设计图纸). 2.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1.直线电缆井, 2.井内空净尺寸: 3000mm*1500mm*1500mm; 直线电缆井 3 3000*1500*1 500 3.垫层:C15 砼垫层; 4.井壁:M10 水泥砂浆砌 240 砖墙, 井壁内侧 1:3 水泥砂浆抹面; 5.梁、板:C25 钢筋混凝土有梁板; 6.钢筋采用Φ10mm 双层双向钢筋, 布设间距 200mm; 7.井盖:球墨铸铁盖板 (1680mm*840mm); 8.含模板、钢筋制安; .含机械开挖、人工回填;余土外运, 运距包干; 9.含拆除原有井体,废渣外运,运 距包干。 10.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4 5 6 7 8 电力电缆 YJV22-3*300 1. 型号:ZC-YJV22-3*300; 2. 电压等级:10KV; 3.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户内电力电 1.型号:3*300 户内电缆终端头; 缆头 3*300 2.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户内高压肘 1.型号:3*300 户内高压肘型头; 型头 3*300 2.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电力电缆中 1.型号:3*300 电缆中间头; 间头 3*300 2.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防火堵料 m 1.名称:防火堵料; 2.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防火涂料 2.部位: 电缆; 00 893.66 1172481. 92 个 2.00 995.74 1991.48 个 1.00 1440.61 1440.61 个 2.00 2528.87 5057.74 kg 25.41 9.30 236.31 55.07 14318.20 1.名称:防火涂料; 9 1312. kg 3.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260.0 0 1.电缆标识牌、铭牌制作及安装(按 10 电缆标识牌 实结算); 2.材质:不锈钢; 块 23.00 29.24 672.52 组 1.00 158.29 158.29 m 40.00 56.74 2269.60 根 4.00 127.01 508.04 3.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11 独立接地装 置调试 1.独立接地装置调试(结算时需提 供调试报告); 2.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1.名称:接地干线; 12 接地母线 2.材质:-50X5mm 镀锌扁钢; -50*5 3.安装部位:基础; 4.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1.材质:镀锌角钢; 13 2.规格:L50mmx50mmx5mm 接地极 L50*5*2500 L=2500mm; 3.基础接地形式:垂直接地; 4.单价含安装、税费、运费等。 合计(大写:壹佰贰拾叁万柒仟肆佰柒拾陆元玖角贰分) 1237476. 92 备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公布的预算单价及预算总价,本清单中综合单价(招 标上限单价)已包含所有完成该项工作的设备材料费、检测费(包含电力电缆、电缆头、 接地装置等检测)、材料运费、施工安装费、保险、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2、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否则响应无 效。 三、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 章制度。 2.2 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 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2.4 施工应遵守相关安全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3.测试验收 3.1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合格的检测报告。 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 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 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 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2.1 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1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3.1 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4 小时內排除故障。 3.2 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7×8 小时的现场支 援。 3.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 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 的备品备件。 5、培训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 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五、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 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响应文件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 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 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商品(货物),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并达 到采购人的需求标准,同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技术上的指导直至采购人能 够正常使用该商品(货物)。 六、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1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天内到货,到货后 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不 得以预付款到账时间作为交货依据)。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作为货款预付款,安装完 毕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及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合同金额 95%,整体项 目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与法律 纠纷)1 个月内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 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3、本项目质保期:整体项目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 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成交供 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 扣。 ※4、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电缆采购和安装、环网柜基础等建设完成后配合电力局 的环网柜安装,项目整体通过电力局验收,并送电至环网柜。环网柜由国网公 司提供,涉及的材料运输、安装、调试、接地、验收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 自行负责。 5、为确保顺利实施完成项目,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期间发 生的意外自负。 6、中标人须在供货前提供所有产品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才能安排生产或采购, 且所有的安装、摆放要求,中标人须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7、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清单和服务要求进行投标 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 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编号(年度+部门+序号):20 -FWNS- 号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采购合同(货物类) 项目名称:_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 采购单位: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湖南·浏阳 签订日期:20 年 月 第一节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代理采购 。 (2)采购方式:_竞争性谈判__。 (3)采购计划编号:_LJCG-F202303210080 __。 (4)项目名称:金阳烯碳外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_。 (5)项目内容:包含约 1312 米电缆、环网柜基础等____。 2.合同标的及金额 (1)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2)具体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含税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注:如标的数量有增减的按实结算,但结算增加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 1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天内到货,到货后 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不得 以预付款到账时间作为交货依据)。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及说明书、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货 物清单电子档)送至交货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4.付款 (1)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作为货款预付款,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 验收合格及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合同金额 95%,整体项目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维修纠 6 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与法律纠纷)1 个月内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 购人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对此 甲方不构成违约,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售后服务 5.1 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时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乙方负责货物调试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乙方必须指派技术人员现场驻点,技术人员须 解决试运行期间的任何问题,且乙方授权该技术人员签署试运行相关的文件。 5.3 保证现场维护响应时间在 24 小时以内,紧急需求要求在 2 小时以内响应。 5.4 承诺提供 12 个月内 7×24 小时的免费维保服务,包括提供对用户在此期间系统的运行维 护和技术支持,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5.5 免费服务期满后,乙方确保有能力以优惠价格为甲方提供长期、不间断的技术服务支持 (标准不得低于免费服务的水平),具体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6 维护: 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3)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 (4)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 (5)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6)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7)其他乙方为提供维护服务所必要的内容。 甲方有权对上述内容提出异议与意见,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到位。 6、质量保证 6.1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 格证。 6.2 质保期为_两_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期限内维修、更换到位,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更换,费用从 未支付价款中扣除,超过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支付。 6.3 乙方于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 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6.4 本合同项下货物所使用材料、设备、系统来源合法合规,且为全新原厂正品,具备产品 合格证。 6.5 货物的整套系统具备甲方要求的所有功能,并通过甲方或有关部门的测试,稳定性强。 7 6.6 货物安装、运行后应该美观整洁,布线规整有序,若施工安装处有破损的,乙方应于安 装后立即自费恢复原样。 7、验收标准 7.1 验收程序:根据浏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浏 财发〔2014〕32 号)规定,按□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组织验收。 7.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 报告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3 甲方在验收货物时,可随机抽取部分货物,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乙方承担检 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全部货物。 7.4 本项目按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货物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检验。测试过程中因 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等产生 的费用以及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项目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 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5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 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7.6 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出现包装破损、货物损坏等情形的,甲方 有权直接拒绝验收、接收,乙方自行处理该批货物并再次交货,履行期限不予顺延。货物验收合 格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8、其他要求及说明: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设备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 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加的其它设备费用。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程量,乙方不得就甲方工 程量的调整主张任何权利。 9.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9.1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纠纷解决期间,无争议的条款双方仍需继续履行。 10.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 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必须由双方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予以确认); (2)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8 (4)响应文件;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对该项文件作出的补充、修改,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 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 的协议、信函、纪要、签证、备忘录等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任何不属于上述的其他文 件均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除非双方同意签认作为合同文件的补充。 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要求,如清单内数量有增减的按实结算,但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合 同总价的 10%;如清单提供未全的,由乙方自行补充,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予另行支 付。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货物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 加的其他货物费用。 11.词语含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节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浏阳经开区康平路 159 号 地址: 电话:0731-82728090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0731-82728090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91430181685024557H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10 年 月 日 第二节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 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有企业等。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 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 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采购 合同协议书及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 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 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采 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11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 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 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 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 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 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 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 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 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采购监管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 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 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 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12 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 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采购合同专 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 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 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 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 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 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 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 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 的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 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13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 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 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 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 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 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 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 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 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 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 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 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每逾期一日赔偿费按合同金额 的千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 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 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 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 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4 17.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 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 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 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 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 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15 22.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 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16 第三节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 第 1.2(6)款 第 5.1 条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项目现场 甲方指定地点。 履行合同的时间、 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天内到货,到货 后 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不得以预付款到账时间 作为交货依据)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交货方式: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 9.2(1) 款 质量保证期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第 9.2(3) 款 响应时间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付款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 作为货款预付款,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 第 13.3 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 式和条件 验收合格及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合同金额 95%, 整体项目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维修纠纷、 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与法律纠纷)1 个 月内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 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第 14.2(5) 款 伴随服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第 21.2 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按合同协议书执行。 第 25.1 条 合同未尽事项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7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目录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五、采购需求响应 六、合同条款偏离表 七、采购需求偏离表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九、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最后报价 18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招标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 年 月 19 日 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谈判文件条款号 审查内容及标准 20 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对应内 容的册及页码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号: (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招标编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 ),签字代表 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 包 谈判,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 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三、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四、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 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第 74 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 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七、我方的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 。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 (供应商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 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 号、招标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23 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 4-1 报价表 报价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 其他内容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24 _ 附件 4-2 分项报价说明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附件 4-3 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金额(元)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服务内容 (或项目特征描述) 品牌/产地 数量/单位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报价(元): 备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五、采购需求的响应 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 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1 响应-览表 响应一览表 包 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主要技术服务要 求(主要技术参数 或规格) 26 数量 (项台套) 服务 备注 时间 地点 六、合同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包 项目名称: 号: 序号 包名称: 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 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 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 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_日 27 七、采购需求偏离表 招标编号: 包 项目名称: 号: 序号 包名称: 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 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 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如未逐条如 实应答,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_日 28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 37 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 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 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 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 产总额。 29 附件 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0 附件 8-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31 附件 8-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二节第 37 条规定提供 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 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 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 32 附页 1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招标编号: 包 项目名称: 号: 包名称: 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 / / / / / / / / 节能产品 小计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两型产品 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政府采 购政策价格扣除。 2、栏目 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 利润等。 3、栏目 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 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九、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附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如有提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说明: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二节第 18.1 款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文件提供更 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 34 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5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36 十二、最后报价 说明: 1、最后报价按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第 25 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 4-1、附件 4-3 提供。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同时将附件 8-1、附件 8-4 的附页 1 清单表中 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 (不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37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 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请投标人在对应类型处勾选)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 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 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供应商名称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登记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济性质 姓名 姓名 签字或盖章 签字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手机号 3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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