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10执恢5号悬赏公告.pdf
0e5081df7f25fa5801815cdfb2fa20b6 (2022)鲁 10 执恢 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路华士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 人刘华英、香港福根发展有限公司返还财产纠纷一案中,因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 请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 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悬赏执行符合法律 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刘华英,女,汉族,1956 年 5 月 8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440301195605083820,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荔 湖花园 B 座 18 楼 E、F 单元。 被执行人:香港福根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铜锣渣 甸街 5-19 号京华中心 1202 室。 法定代表人:刘华英,董事长。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本 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不含保险财产线索)经查 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款物 的 15%作奖金奖励举报人。 -1- 三、涉案标的额 人民币 800 万元。 四、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 五、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 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 提供相同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华英、香港福根发展有限公司财 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金钱给付得以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 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 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 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 况予以保密。严禁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 段获取举报线索!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海连 工作日电话:18563176097、0631-5203718 联系传真:0631-5207234 本院地址:威海市统一路 408 号 邮政编码:264200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