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运行【2021】4号 关于提交2021年夏、秋季学期文化素质选修、文化素质核心、新生研讨及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的通知.pdf
教学运行〔2021〕4 号 关于提交 2021 年夏、秋季学期文化素质选修、文化素质 核心、新生研讨及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开课单位: 2021 年夏、秋季学期文化素质选修、文化素质核心、新生研讨及 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自 3 月 31 日起可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 填报,请教学秘书组织本单位相关课程教师在系统中及时确认是否开 课并进行审核。 开课教师网上确认时间:2021 年 3 月 31 日 10:00~4 月 7 日 23:00。 操作步骤: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开课计划→开课确认 →选中课程类型及学期进行填报。 各单位教学秘书审核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 7:00~19:00。 请开课教师认真阅读开课确认具体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1. 请开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时间过期系统将 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确认工作。 2. 公共选修课安排时间:晚上授课,填写星期*,9-10(或 9-11) -1- 节;周末授课,填写星期六(或星期日),具体节次。夏季学期可根据 课程情况适当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白天授课(可能发生因学生课程冲突, 导致选课人数不足的情况)。 3. 为减少重复选课和预选后退课情况,公共选修课程取消预选环 节,在专业课、实验课选课之后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人数不足的课 程可参加开学初的补选。补选后人数仍不足 10 人的课程,教师需要提 交申请,并经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才可继续开课,未申请继续开课的 课程,教务处统一做停课处理。 4. 教师网上确认开课时,可在“选课要求”一栏内填写对学生的 要求或简述课程授课形式(没有要求则填“无”)。请在“排课要求” 中填写课程起止周、上课时间、节次、教学班分配(分多个教学班的, 一定写清楚每个教学班的上课时间、节次)、教室类型等内容。 5. 课程有教师团队的,若分别开课请分别确认;若合讲一门课, 由一位教师确认即可,但在“排课要求”中要填写清楚合讲教师各自 起止周及学时分配。 6. 邀请校外人员授课严格按照《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 管理条例》执行,具体准入手续办理可咨询教研处。 7. 夏季学期可第一周开课,秋季学期上课起始周不得早于第二 周;教务处会根据节假日及大型考试时间对教师填写的起止周做适当 调整。 8. 教师上课地点如果选择非教学楼,任课教师自行联系借用教 -2- 室,并填报在排课要求中。 9. 各单位教学秘书审核提交后,需打印以上公共选修课程开课计 划,并由教学秘书、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学运行 中心(行政楼 312 室)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人:温喜宝(86403265)。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2021 学年<夏>/<秋>季学期校历 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 2021 年 3 月 31 日 -3- 附件: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2020/2021 学 年 <夏 >季 学 期 校 历 ( 2021 年 夏 季 学 期 4 周 , 暑 假 4 周 ) 周次 1 2 3 4 周一 12 19 26 2 9 周日 18 25 8 15 22 29 月份 1 七月 (1) (2) (3) (4) 16 23 30 八月 标准 5 九 = = = = 注 : =:寒暑假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2021/2022 学 年 <秋 >季 学 期 校 历 ( 2021 年 秋 季 学 期 19 周 , 寒 假 6 周 ) 周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 (2) (3) (4) (5) (6) 周一 6 13 20 27 4 11 18 25 1 8 15 22 29 6 13 20 27 3 10 17 24 31 7 14 21 周日 12 19 26 3 10 17 24 31 7 14 21 28 5 12 19 26 2 月份 标准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 注 : ☆:节假日 9 16 23 30 6 13 20 27 一月 二月 ∨ = = = = = = ∨:考试 =:寒暑假 -4- (1 月 31 日除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