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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广旅局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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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广旅局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

文物保护工作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编制单位: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编制时间:2020 年 1 月 15 日 项目编码:357-6201-YXN-827W 遵化市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文物保护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 遵化市文物管理所 主管部门 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考评类型 事前考评□ 事中考评□ 事后考评☑ 考评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考评□ 考评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考评组☑ 2020 年 1 月 15 日 2 财政考评组□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万广宝 地 遵化市文化北路 址 联系电话 13933414416 邮编 064200 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9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9 其中:中央财政 0 其中:中央财政 0 省财政 市县财政 19 市县财政 其它 19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12.99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文物保护工作经费 16 9.99 办公用房租赁 3 3 支出合计 19 12.99 3 三、项目考评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遵化市文物管理所将重点抓好如下文物保护工作:1、全面维修大石峪长城,2019 年 内完成主体维修工程。2019 年 3 月,经过招投标重新产生施工单位,取得河北省文物局关 于大石峪长城维修工程的开工许可。督导施工公司和监理公司,2019 年 4 月开始施工,2019 年底完成大石峪长城维修工程的主体工程。2、结合北京金融街集团,完成汤泉福泉寺遗址、 孝庄文皇后行宫遗址、观音殿遗址勘测工作,指导该公司科学保护福泉寺遗址、孝庄文皇 后行宫遗址、观音殿遗址等。2019 年,金融街集团的建设重点应为复建福泉寺和孝庄文皇 后行宫。为确保文物不受损失,拟在该公司拆除汤泉疗养院门诊楼、疗养楼、办公楼后, 组织专家对原福泉寺遗址、孝庄文皇后行宫遗址、观音殿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工作,确保历 史文物的安全出土。在此基础上,积极指导该公司,进行福泉寺、孝庄文皇后行宫的复建 等保护工作。3、继续督导洪麟阁故居、《救国报》社旧址抢险加固工程施工工作。2019 年 3 月,洪麟阁故居、《救国报》社旧址抢险加固工程第二期将开始施工,我所将认真履行建 设管理方的职责,督导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进行施工,争取 2019 年 5 月完工。 项目绩效考评得分表 一级指标 1 得分 一级指标 2 得分 项目总得分 45 47.5 92.5 1、一级指标 1 考评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1 总分 50 份,自评得分 45 分。得分情况: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 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目标。 2、一级指标 2 考评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2 总分 50 分,自评得分 47.5 分。得分具体情况: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起到积 极推动作用。 (三)考评发现的问题: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附件 4 四、考评人员 姓名 严海波 周志军 万广宝 李永 杨术臣 考评组组长: 职称/职务 单 位 主任科员 文广旅局 副局长 文广旅局 馆所长 文广旅局 会计 文广旅局 办公室 文广旅局 严海波 2020 年 1 月 15 日 自评单位负责人或考评机构负责人: 高海稳 2020 年 1 月 15 日 5 五、主管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遵化市文物管理所将重点抓好如下文物保护工作:1、全 面维修大石峪长城,2019 年内完成主体维修工程。2019 年 3 月,经过招投标重新产生施工单位,取得河北省文物局关于 大石峪长城维修工程的开工许可。 督导施工公司和监理公司, 2019 年 4 月开始施工,2019 年底完成大石峪长城维修工程 的主体工程。2、结合北京金融街集团,完成汤泉福泉寺遗 址、孝庄文皇后行宫遗址、观音殿遗址勘测工作,指导该公 司科学保护福泉寺遗址、孝庄文皇后行宫遗址、观音殿遗址 等。2019 年,金融街集团的建设重点应为复建福泉寺和孝庄 文皇后行宫。为确保文物不受损失,拟在该公司拆除汤泉疗 养院门诊楼、疗养楼、办公楼后,组织专家对原福泉寺遗址、 孝庄文皇后行宫遗址、观音殿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工作,确保 历史文物的安全出土。在此基础上,积极指导该公司,进行 福泉寺、孝庄文皇后行宫的复建等保护工作。3、继续督导 洪麟阁故居、《救国报》社旧址抢险加固工程施工工作。2019 年 3 月,洪麟阁故居、《救国报》社旧址抢险加固工程第二 期将开始施工,我所将认真履行建设管理方的职责,督导施 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进行施工,争取 2019 年 5 月完工。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6 绩效评价工作组采取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 三、项目总体评价 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 项工作目标,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项目绩效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19 年度,计划资金 19 万元,实际到位资金 12.99 万元, 到位率 68.37%。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按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进比例执行拨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市文广旅局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按照《新预算法》和 《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发法律法 规,并严格按照先关财务法律法规执行资金支出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一是及时排查处理文物安全隐患。认真贯彻省文物 局的有关指示精神,从 3 月 1 日起,利用近 1 个月的时间, 对我市 1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东陵,4 处省级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永旺塔、流杯亭、保安塔、洪山口古戏楼,4 处唐山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麟阁故居、救国报社旧址、 蜈蚣坝、长城抗战烈士陵园以及 18 处遵化市级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和文管所库藏文物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 7 排查,及时处理了能力范围内可以排除的各种隐患。二是以 文化遗产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加强文物保护法知识的宣传力 度。2019 年 6 月 8 日,是我国第十四个文化遗产日。我所利 用近 1 个月的时间,深入我市马兰峪、平安城、党峪、铁厂、 小厂、侯家寨、汤泉等重点乡镇,利用集市贸易的时间,向 农民群众发放文物法知识宣传小册子近 1500 份,大大提高 了农民群众对文物及文物保护法的了解程度,使他们充分认 识到保护本辖区内文物的重要性。三是继续加强长城保护工 作,定期和不定期对长城沿线进行巡查。采取定期(每季度 1 次)和不定期巡查的方式,继续对长城沿线的 7 个乡镇: 东陵乡、马兰峪镇、汤泉乡、西下营乡、兴旺寨乡、侯家寨 乡、小厂乡,及长城沿线的 32 个行政村,加大巡查力度, 以防止各种破坏长城行为的发生。四是制作《遵化市不可移 动文物分布图》。利用 2 个月的时间,精心制作了《遵化市 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图》,清楚地标明了分布在我市各乡镇、 各行政村的不可移动文物,注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级 别、分布位置,使观者一看即明。五是完成大石峪长城抢险 保护工程方案修改及重新招投标工作。委托河北省古建所编 制了《遵化市大石峪长城抢险保护工程设计变更》,在此基 础上请遵化市编审所编制了大石峪长城招投标工程量清单 和招标底价,于 11 月 8 日成功组织了新的招投标,产生了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8 (2)提高了全民文化素养,提高了全民阅读率,基本公 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极大的丰富了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满足了基层群众 对文化艺术生活的需求。 五、我市 2019 年文物保护工作经费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 标。 六、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已在政府 信息专栏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与建议 对照项目执行节点督促项目实施,并会同财政局及时下 达资金分配文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到位。 八、我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九、附件 附件 1:年初预算项目预算表 附件 2:三定方案 9 附件 1: 项目支出预算 357005 遵化市文物管理所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合 功能分 类科目 编码 大 类 合 计 一般 公共 预算 拨款 128.1 2 28.12 个 人 家 庭 补 助 项 目 9.12 9.12 专 项 事 务 100.00 专 项 事 务 19.00 小 类 计 长城保护员 补助 遵化市博物 馆、美术馆建 设资金 文物保护工 作经费 2070202 2120803 2070202 个 人 家 庭 补 助 项 目 专 项 业 务 项 目 专 项 业 务 项 目 10 资 金 来 源 国有 基金预 资本 算 拨 经营 款 预算 拨款 100.0 0 100.00 19.00 财政 专户 核拨 其他 来源 收入 附件 2: 遵办字〔2019〕7 号 中共遵化市委办公室 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唐山清东陵保护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工) 委、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 体: 《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 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遵化市委办公室 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30 日 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厅、唐山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 遵化市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唐办字 〔2018〕29 号)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简称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遵 化市体育局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唐山市委、遵化市委 关于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 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 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体育、 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文化、体育、文 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 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指导全 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 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和监管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 施建设。组织遵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 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营销 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12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 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体 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 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 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 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 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智慧文化、体育、文物、 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 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 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 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 场发展。对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 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 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市文化、体育、 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 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 市考古、文物修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 13 目的实施;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进全市文 物事业发展。 (十一)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 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 广告播放。 (十二)负责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 监看、监测的监管,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 调度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 跨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 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 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代表 市政府签订对外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合作协 定;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 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遵化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五)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 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 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建设工 作。 (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布局设置全 市竞技体育训练项目,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科研以及教 14 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承办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 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负责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 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督察全市高危性体育项目的安 全生产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与市行政审批局职责分工。 (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 “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管责任,避免 监管缺失,做好本部门的决策、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工作, 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行政审批局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要建立行政审批结果及监管结果通报制度,实现审批部门 和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确保审批、监管及时 衔接和工作的连续性。 (二)市行政审批局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之间要加强 工作联系,建立部门间协商制度。市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 过程中需要现场勘查、论证、听证等相关资料的,市文化广 电和旅游局要积极配合,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 责,及时将上级对口部门涉及政策,会议培训等相关文件, 告知市行政审批局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审批相关事项 的办理工作。 第五条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 15 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政务公开、机 要保密、信访、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定拟订全市 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 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各类专项 资金的管理。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广电和旅游政策 措施。组织起草有关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 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文物、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 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市文化、体育、文 物、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教育;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 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宣传 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文化和体育科。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 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 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遵化特色的艺术团体,推动全市 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 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市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 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公共 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 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16 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 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市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 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 作;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方面年统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 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推 动落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群众体育组织网络、设 施网络、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 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指导人群(行业)体育协会的组建及活 动开展;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和使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推行社会 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以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 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指导城市社区、农村行 政村体育协管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 划;负责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竞技 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负责组队参加国家和省体育比赛和 综合性运动会,组织举办全市运动会和市级单项体育比赛; 统筹协调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拟订全市青 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拟订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完 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全市 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项目 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以及国家、省高水平后备人才 17 基地建设,指导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负责裁判员、运动员 的注册和有关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运动员、教练员队伍的管 理和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体育科研 工作;承办唐山市下达的有关奥运事务。拟订全市体育产业 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 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 指导、组织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 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 位(场所)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旅游发展科。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 发和保护。负责全市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指导、推进 全市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市重点 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产品创 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市级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 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市旅游产业投 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拟订全市旅 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拟订全市旅游品牌推广规 划,制定品牌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旅游对外及 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承办旅游对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 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旅游领域交流 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负责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负责旅游方面年统工作。 承担全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 (四)文物广电和市场管理科。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 参与起草文物保护方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世界文化遗 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 同相关部门审核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协相关部门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不 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文物修缮工作, 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市级文物 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 间的交流与协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方 面年统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 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 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 理;承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的申报、广播电视台 变更台标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及广 播电视台影视文艺节目统一供片工作;组织对播出机构、传 送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违规查处工作。指导网 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 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 置工作。指导全市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 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 IP 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行业的监管。拟 订全市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突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 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 展;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监管。研究制定广播 19 电视宣传政策、规划并督导落实;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 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监管理论文 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与播出;组织开展公益宣 传,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制作、播出进行管理;指导 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 对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宣传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督导 检查,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及违规查处工作。 配合上级部门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对国 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以及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内容进行审 查;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鼓励、引导、扶持遵化电视 剧精品生产。拟订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广播电视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全市广播 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广播电视装备技术提升; 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和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 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并推 进建设;协调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 指导协调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 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推进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推进广播 电视“户户通”工程并实施监督;对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视 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扶持,承担对口支援、救灾及美丽乡村建 设等方面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扶贫工作;配合上级 部门负责境外人员参与节目录制管理、对国外人员参与制作 国产电视剧进行审查;负责广播电视方面年统工作。对全市 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行 20 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 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文化和 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市旅游经济 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 导、推动整合组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指导、监督 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 域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负责文化市场方面年统工作;负责安 全生产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六条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 11 名。正 股级领导职数 5 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 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七条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 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遵化市委机构编 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遵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 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施行。 2019 年 1 月 30 日印发 中共遵化市委办公室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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