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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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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

ICS 27.140 CCS P 555 安 34 4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B34/T 228 89—2021 代 代替 DB34/T T 2289-20155 水利 利工程 程质量 量监督 督规程 程 Speccification for f water cconservan ncy projectt quality suupervision n 2021 - 06 - 08 发布 发 2021 - 07 0 - 08 实施 实 安徽省市场 安 场监督管理 理局 发 布 DB34/T 2289—2021 目 次 前言 .................................. ..................... ........... ................ III 1 ........... .................. 1 范围 .............................. ..................... 2 ...........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3 ........... .................. 1 术语和定义 ........................ ..................... 4 ........... .................. 2 基本要求 .......................... ..................... 4.1 4.2 4.3 4.4 主要依据 ...................... ..................... ........... .................. 质量监督期 .................... ..................... ........... .................. 组织形式 ...................... ..................... ........... .................. 工作方式 ...................... ..................... ........... .................. 2 2 2 2 5 主要工作内容 ...................... ..................... ........... .................. 2 6 ........... .................. 3 质量监督手续 ...................... ..................... 7 ........... .................. 3 质量监督计划 ...................... ..................... 8 ........... .................. 3 项目划分确认 ...................... ..................... 9 ........... .................. 3 监督检查 .......................... ..................... 9.1 9.2 9.3 主要检查内容 容 .................. ..................... ........... .................. 3 监督抽检 ...................... ..................... ........... .................. 3 检查成果处理 理 .................. ..................... ........... .................. 4 10 质量 量检验与评定 定 ................... ..................... ........... .................. 4 11 竣工 工检测备案 ..................... ..................... ........... .................. 4 12 质量 量核备 ......................... ..................... ........... .................. 4 12.1 12.2 13 工程 程验收的质量 量监督 ............... ..................... ........... .................. 5 13.1 13.2 14 核备内容 ..................... ..................... ........... .................. 4 核备程序 ..................... ..................... ........... .................. 4 法人验收的 的质量监督 ........... ..................... ........... .................. 5 政府验收的 的质量监督 ........... ..................... ........... .................. 5 档案 案及信息管理 理 ................... ..................... ........... .................. 6 14.1 14.2 档案管理 ..................... ..................... ........... .................. 6 信息管理 ..................... ..................... ........... .................. 6 附录 A( (规范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 ..................... ........... .................. 7 附录 B( (规范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表 ................... ........... ................. 11 附录 C( (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 ........... ................. 155 附录 D( (资料性)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确认表 表 ................... ........... ................. 166 附录 E( (资料性) 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质量检 检查表 ............... ........... ................. 177 I DB34/T 2289—2021 附录 F(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40 附录 G(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41 附录 H(规范性) 水利工程质量核备表 .................................................. 42 附录 I(资料性) 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质量自评报告 ................................. 43 附录 J(资料性) 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监理评估报告 ................................. 44 附录 K(规范性)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 45 附录 L(规范性)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 46 附录 M(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目录............................................. 47 附录 N(资料性) 原材料检验情况月报表 ................................................ 48 附录 O(资料性) 质量评定情况月报表 .................................................. 49 附录 P(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表........................................... 50 附录 Q(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月报表 .............................................. 51 附录 R(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年度报表............................................. 52 参考文献 .............................................................................. 53 II DB34/T 2289—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34/T 2289-2015《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与 DB34/T 2289-2015 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统一将工程质量“核定”更改为“核备”(见第 1 章、第 5 章、第 12 章、附录 B、附录 D, 2015 年版的第 1 章、第 10 章、5.3、7.4、附录 B、附录 D); b) 删除外观质量评定(见 2015 年版的第 6 章); c) 将 2015 年版的第 5 章 工作程序(见 2015 年版的第 5 章)更改为第 5 章 主要工作内容、第 6 章 质量监督手续和第 7 章 质量监督计划三个章节(见第 5、6、7 章); d) 在第 6 章 质量监督手续章节增加“建设周期长、需分批实施多个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项目 法人报送单项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内容(见第 6 章); e) 将竣工检测章节更改为竣工检测备案,更改了竣工检测备案内容(见第 11 章,2015 年版的第 9 章); f) 增加质量检验与评定章节(见第 10 章); g) 增加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联合检查验收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时限(见 12.2.1); h) 删除质量举报与投诉(见 2015 年版的第 13 章); i) 将项目法人组织验收前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的时间由 5 个工作日改为 3 个工作日(见 13.1) ; j) 法人验收的质量监督中增加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程序和内容(见 13.1.1); k) 修改了《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质量检查表》(见附录 E); l) 增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见附录 B); m) 删除附录《工程质量核定表》(见 2015 年版的表 G.2); n) 增加《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质量自评报告》和《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监理评估 报告》(见附录 I、附录 J); o) 增加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 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欧岩峰、乔业斌、陈政、方玉涛、浦慎远、王维雅、黄忠赤、程乙钊、吴其保、 赵雯、路伟亭、张茹、黄祚继、吴正永、贺敏、吴晶辉、王辉、李世民、席杰、赵贵根、马锡安、廖杰 锋。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15年首次发布为 DB34/T 2289—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I DB34/T 2289—2021 水利工 工程质量监 监督规程 程 1 范围 本文 文件规定了水 水利工程质量 量监督规程的 的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内容、质量监督 督手续、质量 量监督计划、 项目划分 分确认、监督 督检查、质量 量检验与评定 、竣工检测备 备案、质量核 核备、工程验 验收的质量监 监督、档案及 及 信息管理 理。 本文 文件适用于大 大、中型水利 利建设工程质 质量监督,其 其他水利建设工 工程参照执行 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列文件中的内 内容通过文中 中的规范性引 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 少的条款。其 其中,注日期的 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 期对应的版本 本适用于本文 文件;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件,其最新版 版本(包括所 所有的修改单 单)适用于本 本 文件。 SL 176 水利水 水电工程施工 工质量检验与 与评定规程 DB34/T 371 水利水电工程 水 程施工质量检 检验与评定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列术语和定义 义适用于本文 文件。 3.1 水利 利工程质量监 监督 qualit ty supervission of water conserva ancy projecct 水行 行政主管部门 门或其授权的 的工程质量监 监督机构(以下 下简称质量监 监督机构)根 根据有关法律 律、法规和技 技 术标准及 及经批准的设 设计文件,对质量责任主体 体履行质量责 责任的行为以 以及工程实体 体质量进行监 监督检查、抽 检,维护 护公众利益的 的行政行为。 3.2 水利 利建设工程质 质量责任主体 体 the subjject of qua ality responsibility ffor water conservancy c y project 参与 与水利工程建 建设的项目法 法人(建设单 单位)、勘察、 、设计、施工 工、监理、设 设备和有关产 产品制造(供 供 应)等单 单位。 3.3 质量 量行为 quality respon nsibility bbehavior 在工 工程建设过程 程中,责任主体履行国家有 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 法 标准规定和合 合同约定的质 质量责任及义 义 务所进行 行的活动。 3.4 监督 督抽检 supeervision sa ampling 质量 量监督机构委 委托有水利行 行业相应资质 质的检测单位 位对原材料、 中间产品和工 中 工程实体质量 量等进行的抽 抽 样检测。 3.5 竣工 工检测 insppection and d testing ffor completion of cons struction 1 DB34/T 22889—2021 项目法 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 质量检测单位 位,在施工过 过程中及完工 工后对工程实施 施相应环节的原材料、 中间产品、构(部)件及 及工程实体质 质量(含水工 工建筑物尺寸 寸、金属结构 构和机电设备 备等)进行全过 过程跟踪 检测的活动 动。 4 基本要求 求 4.1 主要依 依据 如下: a) 国 国家和省有关 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 ; b) 国 国家和省有关 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 法规、规章和 和相关规范性 性文件; c) 国 国家、行业和 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 d) 经 经批准的设计 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及 及其他相关文 文件。 4.2 质量监 监督期 从工程 程开工前办理 理质量监督手续 续开始,到竣 竣工验收委员 员会同意工程 程通过竣工验 验收止。 4.3 组织形 形式 水利工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一般 般由质量监督 督机构成立质 质量监督项目 目组,项目组 组成员应不少 少于2人。 大型工程应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组 组建质量监督 督项目站。 4.4 工作方 方式 一般采 采用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 行。 5 主要工作 作内容 如下: a) 办 办理质量监督 督手续; b) 制 制定质量监督 督计划; c) 检 检查参建单位 位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建 建立和运行情 情况、质量行 行为,抽查工 工程实体质量 量; d) 确 确认工程项目划分; e) 备 备案竣工检测 测方案; f) 核 核备部分临时 时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准; g) 监 监督重要隐蔽 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联 联合检查验收 收情况; h) 开 开展监督抽检 检; i) 列 列席法人验收 收,核备其验收质量结论; ; j) 核 核备外观质量 量评定标准; k) 核 核备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l) 参 参加政府验收 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告或质量监督 督意见; m) 受 受理工程质量 量缺陷备案,参与工程质量 量事故调查处 处理; n) 整 整理质量监督 督工作档案资料并归档。 2 DB34/T 2289—2021 6 质量监督手续 6.1 项目法人应在工 工程开工前到 到相应的质量 量监督机构办 办理质量监督 督手续,填写 写《安徽省水 水利工程质量 量 监督书》,且应符合 合附录 A 的规 规定,同时提 提交以下材料 料: a) 成立项目法 法人的批复文 文件复印件; b) 工程项目的 的初步设计批 批复文件复印 印件及主要施 施工图纸; c) 水行政主管 管部门同意的 的水利工程招 招投标备案资 资料; d) 项目法人与 与监理、勘察 察、设计、施 施工等单位签 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e) 监理、勘察 察、设计、施 施工等单位的 的投标文件(副本)。 6.2 建设周期长、需分批实施多 多个单项工程 程的建设项目 目,在前期办 办理总体项目 目质量监督书 书的基础上, 每个单项 项工程开工前 前,项目法人 人应报送该单 单项工程质量 量监督备案表,作为总体项 项目质量监督 督书的补充, 并应符合 合附录 B 的规 规定。 7 质量监督计划 质量 量监督机构根 根据工程规模 模、主要建设 内容、建设工 工期和监督工 工作实际需要 要编制质量监 监督计划,跨 跨 年度的大 大型建设工程 程,根据工作需要可编制质 质量监督总体 体计划和年度 度计划,明确 确质量监督组 组织和主要监 监 督内容等 等,并以正式 式文件印发,并在主体工程 程开工初期及 及时向参建单 单位进行监督 督计划交底。质量监督计 计 划示例见 见附录C。 8 项目划分确认 项目 目法人应在主 主体工程开工 工前书面报送 送工程项目划分表及说明,质量监督机 机构应在收到 到项目划分书 书 面报告后 后 14 个工作 作日内对项目 目划分进行确 确认,明确主要 要单位工程、 、主要分部工 工程、重要隐 隐蔽(关键部 部 位)单元 元工程,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认表示例见附 附录D,以正式文件印发。 。工程实施过 过程中,需对 对单位工程、 主要分部 部工程、重要 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 工程的项目划 划分进行调整 整的,项目法 法人应在拟调 调整的工程动 动 工前重新 新报送、确认 认。 9 9.1 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 9.1.1 检查各参建单 单位质量管理 理体系。复核 核包括但不限 限于勘察、设计 计、监理、施 施工、设备制造 造(供应)、 检测单位 位资质和现场 场主要人员资 资格;检查包 包括但不限于项 项目法人(建 建设单位)和 和监理、施工 工等单位质量 量 管理体系 系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的 的现场服务体 体系建立及运 运行情况。 9.1.2 检查各参建单 单位的质量行 行为。检查包 包括但不限于 于技术标准特 特别是强制性 性标准(条文 文)执行和工 工 程质量检 检验与评定情 情况。 9.1.3 抽查工程质量 量。抽查包括 括但不限于原 原材料、中间 间产品和构配 配件、金属结 结构、机电设 设备、基础处 处 理、重要 要部位实体质 质量和外观质 质量以及设备 备试运行情况 况。 9.1.4 检查(抽查)内容应符合 合附录 E 的规 规定。 9.2 监督抽检 3 DB34/T 22889—2021 9.2.1 质量 量监督机构可 可委托具有相 相应资质的检 检测单位对监 监督的项目开 开展监督抽检 ,主要抽检原 原材料、 中间产品和 和工程实体质量。 9.2.2 抽检 检结果不合格 格的,质量监 监督机构应及 及时通知项目 目法人,要求 求项目法人组织 织相关单位落 落实整改 措施,并对 对整改结果进 进行核查。 9.3 检查成 成果处理 9.3.1 质量 量监督机构按 按照监督计划 划对工程进行 行监督检查,应准确记录 录工程建设形 象进度、检查 查内容、 发现问题及 及整改要求等,由被检查单 单位有关负责 责人签字确认 认,检查记录 录示例见附录 录 F。被检查单 单位有异 议的,可提 提出书面说明。 9.3.2 质量 量监督检查发 发现违规质量 量行为和工程 程实体质量存 存在问题的,应现场取证 ,指出存在问题,明 确整改要求 求。发现工程 程存在严重质量 量问题时,应 应书面报告项 项目主管部门 门。 9.3.3 项目 目法人应对质 质量监督机构 构提出的问题 题及时进行整 整改,并将整改 改落实情况报 报质量监督机 机构备案。 9.3.4 质量 量监督机构应 应建立监督检 检查发现问题 题清单,示例 例见附录 G,跟 跟踪督促质量 量问题整改落 落实。 10 质量检 检验与评定 10.1 质量 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按 DB34 4/T 371 的规 规定执行。 10.2 现行 行标准未涉及的单元(工序 序)工程质量 量评定标准,项目法人应 应在该单元( 工序)工程实 实施前组 织设计、监 监理、施工等单 单位,根据技 技术标准、设 设计要求和设 设备生产厂商 商的安装操作说 说明书等制定 定质量评 定标准,并 并符合 DB34//T 371 的要求 求,按规定报 报批。 10.3 临时 时工程质量检 检验及评定标准 准核备按 SLL 176 的规定 定执行。 11 竣工检 检测备案 11.1 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组织编 编制竣工检测 测方案,检测 测方案报质量 量监督机构备 备案。 11.2 竣工 工检测阶段性 性检测结论和检 检测报告应报 报质量监督机 机构备案。 12 质量核 核备 12.1 核备 备内容 如下: a) 重 重要隐蔽(关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联合检 检查验收资料 料; b) 分 分部工程验收 收的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 ; c) 工 工程外观质量 量标准及分值、外观质量评 评定结论; d) 单 单位工程验收 收的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 ; e) 工 工程质量缺陷 陷备案表和相关资料; f) 工 工程项目质量 量等级和相关资料; g) 影 影响主体工程 程质量和安全的临时工程质 质量检验及评 评定标准; h) 国 国家、行业标 标准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资 资料。 12.2 核备 备程序 4 DB34/T 2289—2021 12.2.1 质量核备表 表及其附件由 由项目法人在 在下述规定时间内书面报质 质量监督机构 构,质量核备 备表应符合附 附 录 H 的规 规定。 a) 影响主体工 工程质量和安 安全的临时工 工程质量检验 验及评定标准 准、工程外观 观质量标准及 及分值为工程 程 开工初期; b)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联 联合检查验收 收资料为该单 单元工程所涉 涉及分部工程 程验收及水下 下 阶段验收前 前 20 个工作日内; c)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 验收的质量结 结论和相关资 资料在验收通过之日后 100 个工作日内 内; d) 外观质量评 评定结论为评 评定完成后 100 个工作日内 内; e) 工程项目质 质量等级和相 相关资料在完 完成竣工验收 收自查工作之日起 10 个工 工作日内; f) 工程质量缺 缺陷备案为缺 缺陷处理完成 成并质量评定 定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并 个 并在涉及分部 部工程或水下 下 阶段验收前 前。 12.2.2 质量监督机 机构发现项目 目法人报送的 的质量核备资料不齐全的,应书面形式 式一次性告知 知项目法人。 12.2.3 质量监督机 机构应对质量 量评定验收程 程序合规性、监督检查发现 监 现问题整改落 落实、质量资 资料规范性情 情 况等进行 行审核,在 20 2 个工作日内 内书面反馈核 核备意见。 13 工程 程验收的质量 量监督 13.1 法 法人验收的质 质量监督 13.1.1 项目法人应 应成立验收工 工作组,组织 织主要设备出厂验收,并提 提前 3 个工作 作日通知质量 量监督机构, 质量监督 督机构可派员 员列席。验收工 工作组通过现 现场检查,观摩设备现场 观 性能试验,听 听取制造厂家 家质量自评、 监理评估 估报告、检测 测报告,查阅资料,形成出 出厂验收会议 议纪要。机电 电设备应确保 保不是国家明 明令淘汰的高 高 耗能落后 后产品。主要 要设备出厂验 验收质量自评 评报告示例见附录 I,监理 理评估报告示 示例见附录 J。 J 13.1.2 项目法人组 组织重要隐蔽 蔽(关键部位 )单元工程联 联合检查验收 收前,应提前 前 3 个工作日 日通知质量监 监 督机构。质量监督机 机构可派员列 列席。 13.1.3 项目法人组 组织分部工程 程验收前,应提 提前 3 个工作 作日通知质量 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 机构宜派员列 列 席大型枢 枢纽工程主要 要建筑物的分 分部工程验收 收。分部工程 程施工质量评定 定表应符合附 附录 K 的规定 定。 13.1.4 项目法人组 组织单位工程 程验收前,应提 提前 3 个工作 作日通知质量 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 机构应派员列 列 席单位工 工程验收。单 单位工程施工 工质量评定表 表应符合附录 L 的规定。 13.1.5 项目法人组 组织工程竣工 工验收自查前 前,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 个 知质量监督机 机构。质量监 监督机构应派 派 员列席竣 竣工验收自查 查工作,核查 查竣工检测结 结果、缺陷备案、质量监督 督发现问题整 整改落实情况 况等。 13.1.6 质量监督机 机构列席项目 目法人组织的 的验收时,监督 督验收程序和 和验收行为是 是否符合规定 定、验收资料 料 是否规范 范齐全、质量 量监督发现问题是否整改 落实等,并提 提出明确的监 监督意见。存 存在验收程序 序和行为不符 符 合规定或 或质量监督检 检查发现问题 题未整改落实 实而通过验收 收的,质量监督 督机构应向行 行业或项目主 主管部门报告 告。 13.2 政 政府验收的质 质量监督 13.2.1 13.2.2 13.2.3 13.2.4 论。 项目法人申 申请验收前,应提前通知 知质量监督机 机构,使其有充 充足的时间编 编制质量监督 督报告。 质量监督机 机构应参加政 政府组织的验 验收。 质量监督机 机构参加阶段 段验收时,应 应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质量监督机 机构参加竣工 工技术预验收 收和竣工验收 收时,应提交工 工程质量监督 督报告,明确 确工程质量结 结 5 DB34/T 22889—2021 14 档案及 及信息管理 14.1 档案 案管理 14.1.1 质 质量监督机构可参照《水利 利工程建设项 项目档案管理 理规定》(水 水办〔2005〕 480 号)加强 强建设项 目质量监督 督档案管理。 14.1.2 质 质量监督机构应分项目建立 立质量监督档 档案,档案目 目录示例见附 附录 M。 14.2 信息 息管理 14.2.1 项 项目法人应按月向质量监督 督机构报送原 原材料检验情 情况和质量评 评定情况,原材 材料检验情况 况月报表 示例见附录 录 N,质量评定 定情况月报表 表示例见附录 录 O。 14.2.2 质 质量监督机构应掌握所监督 督工程的质量 量状况,并根 根据需要将以 以下情况报上 上级主管部门 门: a) 水 水利工程质量 量监督基本情况表示例见附 附录 P; b) 水 水利工程质量 量监督月报表示例见附录 Q; c) 水 水利工程质量 量监督年度报表示例见附录 录 R。 6 DB34/T 2289—2021 附 录 A (规范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XXXX-XX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工程名称: 项目法人: (盖章)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7 DB34/T 2289—2021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批复概算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工期 初步设计 批准机关、时间、文号 批复的主要 建设内容和规模 8 DB34/T 2289—2021 称 名 资质等级 勘察 单位 职称及 项目负责人 名 证书编号 称 资质等级 设计 单位 职称及 项目负责人 名 证书编号 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注册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 职称及 单位 证书编号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注册单位 注册单位 …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注册专业及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 注册单位 证书编号 职称及 技术负责人 证书编号 施工 单位 职称及 质量负责人 终检工程师 专职质检员 实验员 证书编号 职称及 岗位证书 证书编号 名称及编号 岗位证书 名称及编号 岗位证书 名称及编号 9 DB34/T 2289—2021 项目法人 质量负责人 现场管理机构 质量负责人 质量监督机构审核意见: 1.成立项目法人的批复文件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2.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3.工程项目主要施工图纸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4.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工程招投标备案资料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5.项目法人与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6.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投标文件(副本)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是否具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条件。 是 □ 否 □ 负责人: (盖公章) 年 注 1:经项目法人同意后的人员变更,项目法人应及时重新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注 2:此监督书一式四份,质量监督机构和项目法人各执两份。 10 月 日 DB34/T 2289—2021 附 录 B (规范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XXXX-XX 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年 月 日 11 DB34/T 2289—2021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批复概算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工期 初步设计 批准机关、时间、文号 批复的主要 建设内容和规模 12 DB34/T 2289—2021 名 称 资质等级 勘察 单位 职称及 项目负责人 名 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称 设计 单位 职称及 项目负责人 名 证书编号 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注册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职称及 监理 单位 证书编号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注册单位 注册单位 …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注册专业及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 注册单位 证书编号 职称及 技术负责人 施工 单位 证书编号 职称及 质量负责人 终检工程师 专职质检员 实验员 证书编号 职称及 证书编号 岗位证书 名称及编号 岗位证书 名称及编号 岗位证书 名称及编号 13 DB34/T 2289—2021 备案材料清单 负责人: 项目法人 意 (盖公章) 见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审核意见: 1.工程项目主要施工图纸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2.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工程招投标备案资料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3.项目法人与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4.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投标文件(副本)是否已提供。 是 □ 否 □ 是否具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条件。 是 □ 否 □ 质量监督 机构意见 负责人: (盖公章) 年 注1:经项目法人同意后的人员变更,项目法人应及时重新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注2:此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质量监督机构和项目法人各执两份。 14 月 日 DB34/T 2289—2021 附 录 C (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说明 1 质量监督依据 2 质量监督组织 3 质量监督方式 4 质量监督内容 4.1 施工准备的监督 4.2 施工过程的监督 4.3 质量监督到位点 4.4 工程质量的核备 4.5 工程验收的监督 15 DB34/T 2289—2021 附 录 D (资料性)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确认表 工程项目划分确认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注: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名称前可加“△”标明主要单位工程或主要分部工程。 16 备注 附 录 E (资料性) 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质量检查表 表E.1 参建单位质量体系建立情况检查表 项目法人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序号 1 检查依据 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否 为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专 业技术职称是否符合规定要 求;是否明确质量管理机构 及责任人,质量管理机构人 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 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 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建〔1995〕128 号,2016 年水利部令第 48 号第二次修改) 第十六条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建设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 号) 二、规范项目法人组建 (七)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不得直接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法人单位任 职期间不得同时履行水利建设管理相关行政职责。 四、保障项目法人履职能力 (十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总人数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大、中、小型工程人数一般按照不少于 30、12、6 人配备,其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原 则上不少于总人数的 50%; 项目法人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其中,技术负责人应为 专职人员,有从事类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专业问题,并具备与工程建设 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大型水利工程和坝高大于 70 米的水库工程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或执业资格,其他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执业资格。 检查情况 — 检查项目及内容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工程名称 7 1 8 1 检查依据 2 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制度中是 否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质量 人员职责、质量检查措施等, 是否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 是否制定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 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1 第 25 项。 3 项目法人是否及时办理测量 基准点的交接手续,提供的 测量控制基准点精度是否满 足规范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1 第 25 项。 4 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 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5 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成立现 场设代机构;现场设计人员 及专业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 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380-2006)第 7.2.10 条。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GB/T 50379-2018)第 4.4.4 条。 6 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建立设 计文件、图纸签发制度,单 项设计技术交底制度、设计 变更审核及签发制度等,是 否在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执 行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 节,是否设置外委成果的质 量把关环节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五条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 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2017 年修订) 第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的质量负责。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 (办监督〔2020〕124 号 )附件 1-2 第 7 项、第 11 项。 检查情况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检查项目及内容 — 序号 检查依据 7 监理单位是否具备营业资 格,资质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 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 8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 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是否符 合要求,是否按投标承诺到 位;主要监理人员变更是否 报项目法人(项目建管单位) 批准,变更后的人员是否符 合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3.1.3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7 项。 9 监理单位是否制定有效的质 量控制制度,是否制定或明 确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是否编制有效的监理规划和 监理实施细则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4.1.2~4.1.5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99 项。 10 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对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作 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进行审 查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4.3.1 条。 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营业资 格,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是否满足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 体系的监督检查。 11 检查情况 — 检查项目及内容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9 1 0 2 检查依据 1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 责人、终检工程师、质量负 责人等执业资格是否符合要 求,是否按投标承诺到位; 变更后的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13 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有效的质 量保证制度,如岗位责任制、 检验与评定制度等;是否明 确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质 量责任人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 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17)第 4.2.1 条、第 4.2.2 条。 14 检测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 的资质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 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6 号,2019 年第二次修正) 第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15 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执业资格 (职称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核定部令第 36 号,2019 年第二次修正) 第四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 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16 检测单位是否制定质量管理 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6 号,2019 年第二次修正) 第十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 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17 主要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的营 业执照是否满足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 体系的检查。 第三十五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18 主要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现场 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是 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参照水利部办公厅《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办监督〔2019〕211 号)中 5.2 条:主要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现场 人员配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 19 安全监测单位人员配备是否 满足要求;是否建立质量管 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规范》(SL/T 782-2019)第 6.2 节。 参照水利部办公厅《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办监督〔2019〕211 号)中 5.2 条:安全监测等其他单位现场人 员配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 检查情况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检查项目及内容 — 序号 项目法人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监理单位 质量检测单位 主要设备 制造安装单位 安全监测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1 2 2 2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1 是否及时报送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3.3.1 条~第 3.3.3 条。 2 是否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签订质量责任书和公示质量 责任人;是否组织对质量管 理人员进行质量法规、标准 和强制性条文等业务培训; 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质 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的 标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 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 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 业等处罚。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 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1 第 67 项。 3 是否组织设计、施工、监理 等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相关 人员是否规范签字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 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 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检查情况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和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 号) (八)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负首要责任,应承担以下主要职责:8.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 理机构和参建单位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资金支付、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以及水 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4 — 工程名称 检查依据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表E.2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检查情况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6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条 件、内容、程序等是否满足 要求;验收是否及时、规范;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是否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 第 3、4 部分。 经核备后再组织下一阶段验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1 第 收;验收鉴定书内容、签字、 61 项。 盖章是否完整,对工程验收 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提出处理 意见 7 是否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 查主要设备质量,进行设备 出厂联合验收;相关设备质 保资料、性能试验报告是否 齐全,能否客观反映设备质 量状况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08)第 10.2 条。 — 5 是否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 查核定重要隐蔽(关键部位)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并填写签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5.3.2 条。 证表;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能否客观反映隐蔽工程实际 情况 检查情况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3 2 4 2 检查依据 8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 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及外观质量评定等是否在规 定时间内将验收结论报质量 监督机构核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5.3.2 条。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第 3.0.7 条、第 4.0.11 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3.7 条。 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贯 彻执行情况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国科〔2012〕546 号) 第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强制性条文。 10 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实施 设计变更或支解设计变更规 避审批;是否存在不按照规 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 报批工程设计变更文件;设 计变更文件编制或审批管理 是否规范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 号) 第五条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变 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支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变更,应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 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用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审批。报水利部审批的重大设计变更,应附原初步设计文件报送单位的意见。 第十七条 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项目主管部门 认为必要时可组织审批。设计变更文件审查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11 是否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 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检查 发现问题是否提出明确整改 意见;是否及时将检查发现 问题整改到位(时间节点前 是否督促完成);检查记录是 否完整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 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1 第 17 项、第 35 项、第 38 项。 12 工程质量等级认定情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5.3.1 条~第 5.3.5 条。 13 竣工检测(全过程检测)安 排落实情况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第 8.3.1 条。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 734-2016)第 3.0.2 条、第 3.0.3 条。 检查情况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检查项目及内容 — 序号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14 有无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 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 工程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15 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 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 件、设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16 对典型、严重或重复出现的 质量缺陷,是否组织分析、 吸取教训,是否提出预防措 施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1 第 34 项。 17 历次检查、巡查、稽察所提 出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是 否针对整改意见提出的质量 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 改责任;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及时;是否建立整改台账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7﹞341 号) 第三十二条 被稽察单位应根据整改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整改情况。 参照水利部办公厅《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办监督〔2019〕211 号)第 7 条: 1.督促项目法人及时报送质量缺陷备案表。 2.监督检查质量问题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5 2 6 2 序号 勘察、设计单位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是否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签 订质量责任书和公示质量责 任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 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 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 业等处罚。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2 设计文件、图纸签字、盖章是 否齐全(按质量体系完整性签 字、盖章),施工图纸是否存 在“错、缺、碰、漏”等现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五条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 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2 第 19 项。 3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提出 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方案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4 是否参加重要隐蔽(关键部 位)单元工程联合检查验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5.3.2 条 勘察单位是否提供地质编录;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2 第 47 对不合格工程、不合格项目是 项。 否存在同意验收的情况 1 — 工程名称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表E.3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检查情况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5 是否按制定的规章制度开展 勘察设计服务;是否按工程进 度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土建、金结、机电等专业交叉 时,设代服务衔接是否到位, 是否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是否 进行设计文件技术交底,需设 计人员参加的各类验收是否 参加;设计通知是否及时;设 计变更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技 术标准要求,审核签发是否及 时、规范;能否及时解决设计 问题,工作记录是否完整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 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2 第 22 项、第 37 项。 对质量监督、质量检查、质量 巡查和稽察等发现的质量问 题是否及时整改或整改是否 到位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2017 年修订)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的质量负责。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 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 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2 第 50 项。 6 检查情况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7 2 8 2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 表E.4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监理单位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1 是否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签订 质量责任书和公示质量责任人;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等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存在挂名、 不履职或长期不在岗现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 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 责任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 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 得进入行业等处罚。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 的法律责任。 监理合同等。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9 项。 2 是否针对工程特点编写监理规 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 则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 无质量控制要点、控制措施;是 否明确质量目标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 288-2014)第 5.1.5 条、第 5.1.6 条、附录 A.1.1、附录 A.1.4、附录 A.2、附录 B.1.2。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16 项。 3 投标文件承诺的检测仪器和设 备落实情况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6.2.14 条。 《监理投标文件》等。 4 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测量 方案、成果进行批准和实地复核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6.2.8 条第 2 款、第 3 款。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21 项、第 30 项。 检查情况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5 是否按规范和合同要求对质量 实施有效控制;是否存在批准或 默认施工单位使用错误的混凝 土(砂浆)配合比或配料单;是 否按规定对混凝土拌和质量进 行监督检查;是否按规范要求进 行旁站、巡视监理,现场监理工 作是否规范;对明显的质量问题 是否及时发现或对发现的质量 问题是否及时下发监理指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6.2.10 条、第 6.2.11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49 项、第 51 项、第 65 项。 6 是否执行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 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及工序检 验制度;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数 量和频次是否满足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1.11 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 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6.2.13 条第 2 款,6.2.14 条第 2 款、第 3 款。 7 是否优先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 准,执行的技术标准是否现行有 效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 288-2014)第 6.2.3 条。 检查情况 —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9 2 0 3 检查依据 8 监理日志是否认真记录施工现 场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 工环境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 况;监理月报、有关文件编制、 审核、签发是否及时、规范,能 否全面、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 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附录 D.1.2 、附录 D.2、附录 E.5、第 4.3.1 条。 9 是否组织对工程金属结构件、永 久设备的进场验收,有无验收记 录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6.2.6 条第 5 款。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 176-2007)第 4.3.4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93 项。 10 是否及时复核工序、单元、分部 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是否存在 单元(工序)工程未经检验合格 即默许下道工序施工的现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5.3.1~5.3.4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57 项。 11 是否对质量缺陷的处理实施监 督、检验及验收,检验和验收有 无记录,是否齐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3.5 条。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6.2.15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3 第 102 项。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情况 — 序号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E.5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序号 施工单位 检查依据 1 是否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签订质量责任书和公示质量 责任人;是否与下属作业队 和职能部门签订工程质量责 任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 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 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 业等处罚。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4 第 16 项。 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 要人员变更是否经项目法人 同意,变更后是否具备同等 资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终检工程师、质量负责 人是否根据工作需要驻工地 现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 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投标文件等。 3 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建〔1995〕128 号,2016 年水利部令第 48 号第二次修改) 第十四条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 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检查情况 — 检查项目及内容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工程名称 1 3 2 3 检查依据 4 工地实验室设立情况,施工 计量器具是否经计量部门检 定或率定,试验员是否持证 上岗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1.2 条、第 4.1.3 条。 5 关键施工参数是否由实验室 或工艺试验确定,如粗粒料 填筑相对密度试验等是否规 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17)第 10.2.2 条、第 10.5.2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4 第 78 项。 6 施工期是否进行观测,并对 观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 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5.1.1 条第 5 款、第 5.1.4 条第 5 款。 7 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优先执 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执行 的技术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 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8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 件及材料是否执行见证、取 样试验制度,自检数量及频 次是否满足设计、施工技术 标准、合同约定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1.11 条。 《印发<关于安徽省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水质〔2001〕426 号)。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1.9 条、第 4.1.11 条。 9 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 明书及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 证书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 进行检验;进场建筑材料、 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 是否进行进场检验及报验, 检验、检测结果是否真实、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 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1.6 条、第 4.5.5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4 第 60 项。 检查情况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检查项目及内容 —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10 工序、单元工程检验、自评 和报验是否及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3.5 条。 11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 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情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5.3.2 条。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是否存在 不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单 元(工序)工程质量未进行 评定或评定不合格即进行下 一单元(工序)施工,评定 表填写是否存在错误、漏项、 缺项、或签字不全等不规范 行为;施工质量报验是否弄 虚作假;施工资料是否真实、 有效,施工档案资料签字是 否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19 年第 714 号修改)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2017 年第 49 号修改)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 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第 4.3.3 条、第 6.2.10 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1.6 条、 第 4.3.5 条、第 4.5.5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4 第 70 项、第 104 项。 13 是否进行质量缺陷记录和备 案;质量缺陷处理是否符合 质量标准,是否通过验收或 返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第 4.4.3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1-4 第 85 项、第 89 项。 14 现场原材料、中间产品、预 埋件材料、构配件等现场存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17)第 8.4 节、第 8.5 节。 放是否规范,是否出现结块、 锈蚀、污染、破损等 12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3 3 4 3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表E.6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1 基 础 处 理 工 程 质 量 2 土 石 方 工 程 质 量 项目法人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灌注桩(搅拌桩等)桩位偏差、桩径、 桩顶高程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钢 筋笼保护层厚度、钢筋规格、数量及预 留长度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预留 混凝土试块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桩 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是否满足规范和 设计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SL 633-2012)第 8.0.5 条及设计文 件。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1 第 21 项、第 25 项、第 26 项、第 29 项、第 33 项、第 34 项。 防渗墙墙体质量开挖检查(混凝土截渗 墙墙体厚度、完整性、连续性,水泥土 截渗墙墙体厚度、连续性、完整性、均 匀性)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 174-2014)第 13.0.8 条。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第 7.3.7 条、第 7.4.9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1 第 35 项。 基面清理和处理中坟墓、洞穴、水井、 泉眼、沟槽、有害裂隙等是否按规定处 理,基坑(槽)长、宽、底部标高偏差 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基坑边坡是 否出现失稳、滑塌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 631—2012)第 4.2.3 、第 4.2.4 条。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 399-2007)第 3.2.1 条第 3 款。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2 第 34 项、第 38 项、第 40 项。 土方(碎石土)填筑中土料、砂砾料、 堆石料等填筑料材质、粒径、土石比例、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 631-2012)第 6.1.2 条、第 6.2.6 条。 级配等质量指标是否合格,含水率、铺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设厚度等参数是否符合碾压试验要求, 3-2 第 68 项。 是否夹杂草根、树根、建筑垃圾等杂物 — 序号 工程名称 检查情况 2 土 石 方 工 程 质 量 3 混 凝 土 及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质 量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结合面处理是否到位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 631-2012)第 6.2.4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2 第 75 项。 堤、坝工程是否存在坡面变形、沉陷、 滑塌或存在纵向裂缝;反滤体是否出现 塌陷、土体流失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水安监〔2017〕344 号)附 件 3 堤防及防护结构稳定性不满足规范要求,且已发现危及堤防稳定的现象(隐患编号 SY-F004) 、坝体有宽 度大于 5 mm 的纵横向裂缝;或坝体有冲缺,且深度大于 50 cm;或坝坡出现大面积滑坡、塌陷(SY-NK002)、 坝体发生管涌或下游坝坡出现流泥、出浑水、出清水但有沙粒流动(SY-NK003)。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2 第 99 项、第 105 项。 混凝土施工缝是否存在乳皮、未成毛面 或未露粗砂、清理不彻底、缝内夹渣、 新旧混凝土结合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等现象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 (SL 632-2012)第 4.2.2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26 项。 止水片(带)的搭接长度、焊接质量是 否满足规程规范或设计要求,止水片 (带)是否出现破损或膨胀条失效现象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第 4.5.4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41 项、第 43 项。 混凝土表面是否出现气泡、麻面、水波 纹、砂线等问题,边角区域、钢筋密集 区域、止水带周边等部位是否存在骨料 架空、孔洞、蜂窝等现象。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第 4.7.3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60 项、第 61 项。 检查情况 —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5 3 6 3 检查依据 混凝土外露面或迎水面是否出现错台, 混凝土结构是否出现裂缝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第 4.7.3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65 项、第 69 项。 预应力施工中灌浆材料、工艺、浆液配 合比、灌浆压力值、灌浆量、灌浆的回 浆比重和进浆比重、封锚是否满足规范 或设计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第 8.2.4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80 项、第 84 项。 混凝土预制梁、渡槽等大型构件是否出 现裂缝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第 11.4.4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84 项。 桥梁的伸缩缝是否出现局部破损、堵 塞、渗漏、变形、开裂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88 项、第 98 项。 《公路桥梁伸缩装置通用技术条件》(JT/T 327-2016)第 6.1.1 条。 泄水孔及排水管是否出现局部破坏、堵 塞、阻水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98 项。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 JTG/T D33-2012)第 3.0.12 条。 管(涵)身段或结构缝漏水 《给排水管道施工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第 9 节。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3 第 115 项。 检查情况 — 检查项目及内容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3 混 凝 土 及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质 量 4 砌 、 护 工 程 及 防 、 排 水 工 程 质 量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预制板(块)铺砌是否平整,是否出现 磕碰掉角、断裂等现象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 634-2012)第 10.0.8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4 第 21 项。 混凝土面板衬砌是否出现裂缝、错台, 衬砌板伸缩缝部位有杂草异物等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第 6.5.2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4 第 30 项、第 31 项。 密封胶注胶时,是否存在缝内杂物未清 理干净、涂胶基面潮湿,填充不饱满、 粘结不牢、未压实抹光、边缘不顺直等 现象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第 6.4.3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4 第 42 项。 排水设施安装中排水管是否顺畅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 634-2012)第 10 节。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 (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4 第 59 项。 锚喷支护中的锚杆锚固深度、抗拔力、 锚孔孔径等是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 633-2012)第 7.2.6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4 第 91 项。 检查情况 —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7 3 8 3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序号 5 金 属 结 构 及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质 量 平面闸门门轨和底坎的纵横轴线和高 程的安装误差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 求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 635-2012)第 5.2.2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10 项。 止水装置密封是否严密,通过任意 1 m 长度水封范围内漏水量是否超过 0.1 L/s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08)第 8.5.4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30 项。 液压启闭机安装中贮油箱、油泵、油缸、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 635-2012)第 17.3.2 条。 油管路系统是否漏油,油温温度计是否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正常、温度指示是否准确,启闭试验及 3-5 第 38 项、第 48 项、第 51 项。 液压试验是否有渗漏 固定式卷扬机等安装中钢丝绳是否有 碰刮现象,定、动滑轮运转是否存在不 灵活、卡阻现象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 635-2012)第 15.3.2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67 项。 启闭机开度或荷重仪表显示是否正确, 钢丝绳末端固定是否规范、缠绕是否有 序且无跳槽;卷扬机是否固定牢靠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 635-2012)第 15.3.2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81 项、第 90 项、第 93 项、第 120 项。 供水泵吸入口是否存在堵塞或叶轮卡 涩现象,出力不足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81 项、第 90 项、第 93 项、第 120 项。 序号 5 金 属 结 构 及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质 量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供水泵吸入口是否存在堵塞或叶轮卡 涩现象,出力不足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81 项、第 90 项、第 93 项、第 120 项。 泵站配套管道、阀门、法兰密封是否严 密,出现漏水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SL 317-2015)第 7.1.2 条、第 7.1.3 条、第 7.4.1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124 项、第 128 项。 泵站机组油箱、油管路等部位是否出现 渗漏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SL 317-2015)第 8.2.1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136 项。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控制保护装置电 气测量仪是否校验、指示是否正确,端 子板(排)固定是否牢固、标志是否齐 全清楚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SL 638-2013)第 17.2.2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157 项、第 159 项。 供电系统施工中柴油发电机是否出现 故障,能否正常运行 接地装置施工中接地或避雷装置的连 接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第 10.11.12 条。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计技术规范》(SL 511-2011)3.7.6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183 项。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SL 638-2013)第 10.2.2 条。 《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 年版)(办监督〔2020〕124 号)附件 3-5 第 191 项。 项目法人 勘察单位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施工单位 9 3 DB34/T 2289—2021 附 录 F (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项目法人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参建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其他单位 工程形象进度 主要检查内容 发现问题 及监督要求 项目法人 现场管理机构 勘察单位 相关单位 参加人员签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其他单位 监督检查人员 注: 其他单位参加人员签名时应注明所属单位。 40 时间 年 月 日 DB34/T 2289—2021 附 录 G (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整改结果 序号 通知文件(文号) 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 整改措施 全部 部分 落实 落实 未落实 1 2 3 4 5 6 7 8 9 10 … 41 DB34/T 2289—2021 附 录 H (规范性) 水利工程质量核备表 水利工程质量核备表 工程名称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核备内容 质量结论 序号 核备工程名称 报备结论 核备结论 1 2 3 4 5 6 7 … 项目法人 审 查 人: 审查意见 技术负责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 机构核备意见 核 备 人: 机构(或项目)负责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两份,表后附工程质量核备资料,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完成后,质量监督机构和项目法人各执一份。 42 DB34/T 2289—2021 附 录 I (资料性) 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质量自评报告 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质量自评报告 1 主要设备概况 2 拟验清单 3 设备制造执行依据 4 质量自评内容 4.1 原材料质量 4.2 部件、元件质量 4.3 外购(协)件质量 4.4 设备整体质量 5 制造过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情况 6 自评结论 要求:设备制造厂家根据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及技术标准对原材料、焊接、热处理、部件性能、整 体性能等实测实量指标是否满足要求进行逐项自评(机电设备应确保不是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产 品),出具质量自评报告。 43 DB34/T 2289—2021 附 录 J (资料性) 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监理评估报告 水利工程主要设备出厂验收监理评估报告 1 主要设备概况 2 审核拟验设备清单 3 审核设备制造执行依据 4 评估内容 4.1 资料审查情况。 审核设备制造厂家原材料、部件、元件、外购(协)件的质保资料,包括合格证、实测实量 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质量自评的支撑性材料。 4.2 质量检查情况。 依据监理抽检、跟踪检测结果,对出厂设备原材料、部件、元件、外购(协)件进行质量评 估。 5 制造过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情况 6 评估结论 要求: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在设备制造过程中见证设备厂家部分原材料、焊接、热处理、部件性 能、整体性能试验,并依据抽检、跟踪检测结果复核设备相关指标是否满足要求逐项评估(机电设备应 确保不是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产品),出具评估报告。 44 DB34/T 2289—2021 附 录 K (规范性)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量 评定日期 项次 单元工程种类 工程量 单元工程个数 自 合格个数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中优良个数 备注 1 2 3 4 5 … 合计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本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优良率 为 项目法人认定意见 复核意见: 审查意见: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监理工程师: 现场代表: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个,优良率为 %。原材料质量 品质量 ,中间产 量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 ,机电产品质量 。质量事故及质量 缺陷处理情况: 年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月 日 总监或副总监: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 评定人: (盖公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盖公章) 年 月 年 月 日 (盖公章) 年 月 日 日 45 DB34/T 2289—2021 附 录 L (规范性)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单位工程量 评定日期 质量等级 序 号 合格 优良 8 2 9 3 10 4 11 5 12 6 13 7 … 分部工程共 个,全部合格,其中优良 个,优良率 外观质量 应得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部工程名称 号 1 年 质量等级 序 分部工程名称 自 合格 %,主要分部工程优良率 分,实得 分,得分率 优良 %。 %。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 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观测资料分析结论 施工单位自评等级: 监理单位复核等级: 项目法人认定等级: 评定人: 复核人: 认定人: 项目经理: 总监或副总监: 单位负责人: 年 46 月 日 (盖公章) (盖公章) (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DB34/T 2289—2021 附 录 M (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目录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目录 序号 资料名称 1 工程质量监督书及有关材料 2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3 项目划分报送及确认文件 4 参建单位质量抽查表、监督检查记录 5 工程质量核备资料 6 竣工检测(全过程检测)方案和报告、监督抽检报告 7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 *阶段验收质量监督意见 9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文件及整改回复文件 10 *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11 *其他应归档的质量监督有关资料 份数 备注 注:标“*”者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归档,其他为应归档条目。 47 8 4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工程原材料检验情况 — 附 录 N (资料性) 原材料检验情况月报表 月报表 填 报 人: 填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进场日期 进场数量 施工自 检测单位名称 检组数 及资质等级 检验结果 年 月 是否 监理平行 检测单位名称 报验 检测组数 及资质等级 日 检验结果 附 录 O (资料性) 质量评定情况月报表 月报表 填报人: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填报日期: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 已完成单元 验收结论 总数 工程数量 已评定单元工程数量 合格 优良 优良率 本月完成单元 工程数量 年 月 日 本月评定单元工程数量 合格 优良 优良率 —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9 4 0 5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 附 录 P (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表 质量监督机构: 填报人: 工程名称 批复概算 填报日期: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时间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项目法人 现场管理机构 质量负责人 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工程概况及 质量控制要点 质量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附 录 Q (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月报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报表 填报人: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质量等级 总数 填报日期: 本月验收分部工程数量 年 月 日 累计验收分部工程数量 工程完成及验收情况 合格 优良 优良率 合格 优良 优良率 合计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 1 5 2 5 1 2 0 2 9 8 2 2 T / 4 3 B D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 序号 合计 工程项目名称 本年度监督项目总数 个,完成 其中优良 个,分部工程优良率 — 附 录 R (资料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年度报表 年度报表 填报人: 工程项目 质量等级 个,已验收 %。 单位工程名称 个,项目优良率 填报日期: 单位工程 质量等级 分部工程 总数 %;已验收单位工程 已验收分部工程数量 合格 个,其中优良 优良 优良率 个,单位工程优良率 年 工程完成及 验收情况 月 日 批复概算 (万元) %;已验收分部工程 个, DB34/T 2289—2021 参 考 文 献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4]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建〔1995〕128号) [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8]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国科〔2012〕 546号) [9]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7﹞341号) [10]《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水安监〔2017〕 344号) [1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 检查办法(试行)两个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19〕139号) [12]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 [13]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 [14]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办监督〔2019〕211号) [15]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5个监督检查办法问题清 单(2020年版)的通知》(办监督〔2020〕124号) [16] GB/T 50380-2006 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17] GB/T 14173-2008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18] 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9] GB 50265-2010 泵站设计规范 [20] GB/T 51033-2014 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21] GB/T 50430-201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22] GB/T 50379-2018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23] DL/T 5215-2005 水工建筑物止水带技术规范 [24] JGJ 18-20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5] JGJ 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26] JGJ 79-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27] JGJ 107-2016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28] JTG/T D33-2012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29] JT/T 327-2016 公路桥梁伸缩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0] SL 381-2007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31] SL 399-2007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2] SL 223-200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33] SL 511-201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计技术规范 [34] SL 631-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 [35] SL 632-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 [36] SL 633-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53 DB34/T 22889—2021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54 SSL 634-2012 水利水电工 工程单元工程 程施工质量验 验收评定标准 准--堤防工程 程 SSL 635-2012 水利水电工 工程单元工程 程施工质量验 验收评定标准 准--水工金属 属结构安装工 工程 SSL 638-2013 水利水电工 工程单元工程 程施工质量验 验收评定标准 准--发电电气 气设备安装工 工程 SSL 174-20144 水利水电工 工程混凝土防 防渗墙施工技 技术规范 SSL 260-20144 堤防工程施 施工规范 SSL 288-20144 水利工程施 施工监理规范 范 SSL 677-20144 水工混凝土 土施工规范 SSL 317-2015 泵站设备安 安装及验收规 规范 SSL 734-2016 水利工程质 质量检测技术 术规程 SSL/T 782-2019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 监测系统运行 行管理规范 TTB 10113-1996 粉体喷搅 搅法加固软弱 弱土层技术规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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