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 于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 进住建领域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 构建全省“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 示精神和对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届五 次全会精神,围绕全省发展,立足太忻建设,按照“三年成型、 五年成势”的总体目标,完善住房体系、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宜 居水平;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安全韧性;保护历 史文化、塑造特色风貌,传承历史文脉;建设公园绿地、开展绿 色建造,推动绿色发展;建设信息平台、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 智慧发展;支持转型升级、优化工程审批,提升城市活力,打造 宜居、韧性、人文、绿色、智慧、活力太忻,将太忻一体化经济 区建设成为全省高品质宜居宜业宜游发展样板,形成引领山西中 部城市群发展的引擎。 — 2 —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城市住房建设 1.加大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住房保障力度。面向城镇住房、收 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住房和货币补贴并举,加强公共租赁 住房保障。以太原市为重点,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 体,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 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筹集一批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 步提高基本住房保障能力。 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督促指导太原、忻州 2 市落实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山西中 部城市群住房政策互通共享,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范围内的居民购 房享受同等住房支持政策。积极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鼓励引 导房地产企业按照“控高度、降密度、降容积率,建设装配式结 构、近零能耗、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符合完整居住社区标准”的思 路,加快发展改善性住房,提升城市居住品质。 3.推动太原、忻州两市跨市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率先 实现全程网办。在实现全省房屋网签信息实时共享的基础上,督 促指导太原、忻州两市公积金中心升级改造核心业务系统,率先 实现跨市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全程网办。为缴存职工提供 优质高效便捷服务,让广大缴存职工获得感、幸福感成色更足。 (二)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4.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3 — 五年攻坚行动,建立老旧小区信息库,科学编制与各地经济社会 发展相协调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和计划。因地制宜采取不同 的更新改造方式,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要求,分类推进 实施。重点抓好建筑节能、燃气等安全设施、充电桩等基础类内 容,优先将养老托幼、日间照料、社区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建设作为提升改造内容。2023 年,太原和忻州计划改造城镇老 旧小区 737 个,涉及户数 121458 户,涉及楼栋数 3004 栋,涉及 建筑面积 995.81 万平方米。 5.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制定发布我省《完整居住社区建 设标准(试行)》,积极推动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有关要求 纳入规划审批环节,强化标准落地实施。推动太原、忻州开展完 整居住社区试点建设,配置完善基本生活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 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构建安全便捷、设施完 善、管理智能、全龄友好的完整居住社区,进一步提升居住品质。 (三)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6.构建互联互通的道路交通体系。提高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通 行效率,加强太原和忻州交界地区市政道路的顺畅连接,建设快 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系统,不断提高路 网密度,到 2025 年,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 到 8%。提升城市的微循环能力,打通城市运行的“毛细血管” 和“神经”,疏堵保畅。建设人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构建连 续、通畅、安全的城市慢行系统。加强机场、车站、大型商业中 — 4 — 心、停车场等城市重要节点周边的道路及交通设施建设,打造高 效、便捷、畅通的交通环境。 7.提高供水供应保障程度。推进供水设施和管网的改造建 设,完善供水能力建设,提高供水供应保障程度,满足区域人口 用水需求。加快推进上原地表水厂、大盂地表水厂及供水配套管 网、服务维抢修基地设施建设,提升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公共供水 能力。同时为供水管网日常巡视、维护及应急抢险提供保障。扩 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有序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 井,提高公共供水有效供给。改造使用落后材质或超期服役供水 管网,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检查和改造,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到 2025 年,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 98%以上,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 9%,新建供水水厂 2 座,新增城市供 水能力 18.6 万立方米/天。 8.推进城市污水工程设施提标提效。推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 扩容建设,指导太原市、忻州市按照“八分饱,有余量”原则补 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控制设施负荷率不高于 80%,区 内其他县不高于 85%,为汛期污水全收集留出处理余量。加快推 进太原市、忻州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消除盲点,打通堵点,分 别建立联通、联动、联调的污水收集管网运转体系;启动老旧破 损污水管网更新修复工程,逐步消除箱涵、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 道、砖混结构涵洞、明渠等类型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提升污水 收集效能。推进太原市、忻州市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的 — 5 — 建设,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9.推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共建共享。坚持区域联动、科学规 划、统筹建设、设施共享的原则,统筹规划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处 理设施。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制定出台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建设规划,推动太原、忻州中心城区有效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能力,依法依规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工作,鼓励利用既有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推动农村生活垃 圾纳入城市垃圾焚烧厂处理。发挥城市垃圾焚烧处理厂对周边村 庄的辐射吸纳作用,鼓励城边村、城郊村生活垃圾焚烧治理。提 高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10.持续做好城镇燃气、供热保障工作。巩固城镇燃气行业 专项整治成果,推进信息化、智慧化平台建设,提升城镇燃气监 管力度。加快阳曲集中供热热源厂项目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提 升城镇供热的稳定运行水平。 11.推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做好 布局谋篇,按照《山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方案》,逐步推 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 海绵城市标准体系,正确引导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支持太原市建设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 点带面加快推进山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步伐。指导太原市、忻州市 结合城市易涝点治理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实施项目,在水系整 治、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园林绿地、管网改造等项目中全面落 — 6 — 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 2025 年,太原市、忻州市城市建成区 50%以上的面积逐步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四)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12.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压紧各方 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管 控。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管控,推进消防审验技 术服务市场化工作,不断提高审验效率。 13.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维护。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 治,重点对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和受地质灾害 影响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住房重大安全风险隐 患。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依法 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完善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14.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持保护第一,持续开展历史 文化遗产普查、公布、挂牌,做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完善保护 名录;加快推进太原、代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繁峙永丰街历史 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全面做好保护评估,为保护工作开展提 供科学依据;实施保护修缮利用工程,持续改善遗产地人居环境, 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15.打造高品质“城市客厅”。指导太原、忻州围绕太忻一 体化经济区建设,积极探索做好超大体量公共建筑、重点地段和 超高层地标建筑设计方案的论证备案管理,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 7 — 打造城市精品建筑。指导太原、忻州尊重城市自然山水环境,加 强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依托城市滨水空间、历史风貌地段、 公共建筑集中区、大型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打造城市特色片区,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营造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将城市风貌有关 指标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导太原、忻州在城市体检过程中,查 找城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积极推动城市风貌品质提升。 (六)推动生态绿色发展 16.构建均衡共享的公园绿地系统。指导太原市、忻州市以 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大人口密集的中心区、老城区 的公园绿地建设,构建大、中、小布局合理的多层级公园绿地体 系,通过绿道将城市广场绿地、大型公园、社区公共绿地、口袋 公园等串联成网,构建结构完整、级配合理、均好分布、功能完 善的绿地系统;尊重自然地形,应用乡土树种,丰富植物种类, 建设各具特色、层次丰富、四季有景的园林景观。完善城市公园 服务功能,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游憩、健身、安全等多功能综合需求。 17.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制定《山西省城乡建设领 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城市、县城和乡村低碳建设,推动城 乡建设绿色发展。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按照绿 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 层建筑执行三星级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大型 公共建筑要优先采用钢结构,稳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加大 创新引领,推动 BIM、可再生能源、装配式、智能建造等绿色技 — 8 — 术创新和集成应用,培育绿色建筑创新项目。 18.管控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严格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扬 尘管控,要求市级住建部门对工程项目扬尘治理情况实施网格化 动态管理,督促项目扎实做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 对施工现场已完全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施工现场采取湿法 作业的,以及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 先进的,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数或免予现场 检查。 (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9.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太原、忻州推进城市运 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 汇聚共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 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 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2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 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 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支持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 以基层执法中队为重点,选树一批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 (八)打造住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 21.持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营造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深入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壮大 建筑业企业队伍整体实力,发挥骨干企业资金技术优势,加快工 — 9 — 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带动提升行业整体实力。发挥奖励 资金激励效应,吸引外省具有施工特级资质(综合资质)企业迁 入,支持太忻相关建筑业企业申请特级资质。持续加大建筑市场 监管力度,强化对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市场主体 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分包和挂靠转包等建筑市场领域违 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22.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改革, 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缩短项目开工时间。加强工程建设项 目竣工联合验收,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简化实行联合验 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太原市、忻州市试行对 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九)提升乡村建设管理水平 23.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接续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补齐运维指导短板,推动建制镇生活 污水处理厂(站)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切实提高专业化运营管 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达标排放。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镇 区常驻人口 2000 人以上的建制镇逐步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24.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 圾收运处置设施,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或 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合理确定设施类型、数量和规模,因地制 宜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就 近处理。压实运行维护企业或单位的责任,加强垃圾收集点(站) — 10 — 的运行管护,确保垃圾规范投放、及时清运。力争农村生活垃圾 收运处置体系覆盖 98%以上的自然村。 25.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传统村落集 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实施示范引领、数字展现、保护传承、 品牌建设专项行动,打造精品项目。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传统 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完成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现有 15 个中国传 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全覆盖。推动数字化成果参与传统建筑修复改 造、人居环境改善、乡村风貌整治,打造一批数字化保护特色成果。 26.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落实“一办法一标准”,指导 太原,忻州市强化农房建设监管服务。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加强技术指导,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经济一 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建立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发展建设 工作专班,完善专班信息报送制度,形成统筹协调、分工明确的 工作机制,为扎实做好涉厅工作任务做好组织保障。 (二)加强工作协调 推动形成省市纵向联动机制和横向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及 时对接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同和配合省 有关部门,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太 忻一体化经济区发展建设。加强对太原、忻州两市督促指导,全 — 11 — 面掌握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如 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大培训力度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涉及 我厅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会同专 班处室加大住建系统干部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科学设置培 训内容,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扩大培训覆盖面,引导和 帮助住建系统干部丰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干部推动太忻一体化 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 12 — — 19 — 抄送:山西省太忻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太原市人民政府、忻州市人 民政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 — 2022 年 12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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