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蜡苗木质量分级
ICS 65.020.40 B 61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2061—2012 白蜡苗木质量分级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Fraxinus 2012 - 03 - 08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37/T 2061—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林木种苗站、惠民县苗木协会、济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大成、赵书祥、张建国、房堃、包志强、李兴、王学荣、李辉。 I DB37/T 2061—2011 白蜡苗木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蜡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苗圃露地培育的白蜡(梣属树种)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CJ/T 24-1999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苗木种类 播种苗、嫁接苗、移植苗等种类划分,执行GB 6000-1999的标准。 3.2 苗龄 苗木的年龄。以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使用GB 6000-1999的规定。 示例:1-0 表示 1 年生播种苗,未移植。 2-2 表示 4 年生移植苗,播种后生长两年,移植后又培育 2 年。 2-2-2 表示 6 年生移植苗,播种后生长两年,又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 2 年。 2(3)-2-2 表示 7 年生移植苗,3 年根 2 年干嫁接苗,又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 2 年。 注:(3)指播种后在原地生长根的年龄。 3.3 一批苗木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 木(简称苗批)。 3.4 1 DB37/T 2061—2011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直径;嫁接苗为嫁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3.5 胸径 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0cm处的直径。 3.6 苗高 从苗干基部至顶芽基部的苗干垂直长度。 3.7 根系长度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 3.8 干通直度 苗干基轴与理想通直苗干中轴的吻合度。 3.9 冠径 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使用CJ/T 24—1999的规定。 3.10 枝下高 树冠的最下分枝点到苗干基部的垂直高度。 3.11 主枝 由苗干发出的形成苗冠的骨干枝。 3.12 侧枝 由主枝发出的形成苗冠的分枝。 4 4.1 分级要求 苗木等级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2 DB37/T 2061—2011 4.2 合格苗木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胸径)和苗高确定。 4.3 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的以根系、地径(胸径)和苗高三项指标分 级。 4.4 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苗干直、色泽正常、健壮、充分木质化、无明显机械损伤。 4.5 分级时,首先以根系所达到的级别确定苗木级别。 4.6 合格苗分Ⅰ、Ⅱ两个等级,由地径(胸径)和苗高两项指标确定,在苗高、地径(胸径)不属同 一等级时,以地径(胸径)所属级别为准。 4.7 分级后要做好等级标志。 5 5.1 检测方法 抽样 起苗后苗木质量检测要在一个苗批内进行,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按表1规则抽样。 表1 5.2 苗木检测抽样数量 苗木株数 检测株数 500~1000 50 1 001~10 000 100 10 001~50 000 250 50 001~100 000 350 100 001~500 000 500 500 001 以上 750 检测 5.2.1 地径、胸径用游标卡尺或围尺测量,如测量的部位出现膨大或干形不圆,则测量其上部苗干起 始正常处,读数精确到 0.1cm。 5.2.2 苗高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自地径至顶芽基部,读数精确到 1cm。 5.2.3 根系长度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从地际处量至根端,读数精确到 1cm。 5.2.4 根幅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以地径为中心量取其侧根的幅度,如两个方向根幅相差较大,应垂 直交叉测量两次,取其平均值,读数精确到 1cm。 5.2.5 4.4 的内容用感官检测。 6 检验规则 6.1 苗木成批检验。 6.2 检验地点限在起苗的苗圃进行。 6.3 检验时间限在起苗后 48 小时内完成。 6.4 检验允许误差不得超过 5%。 6.5 检验结果不符合 6.4 规定,应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6.6 检验结束后,填写苗木检验证书(表 2)。凡出圃的苗木,均应附苗木检验证书,向外县调运的 苗木要经过检疫并附检疫证书。 3 DB37/T 2061—2011 表2 苗木检验证书 编号 苗木种类 树种 批号 起苗日期 数量 苗龄 其中 I 级 包装日期 Ⅱ级 发苗日期 苗木检疫 种子(条、根、穗)来源 苗圃土壤 作业方式 发苗单位 育苗地点 检验人: 负责人: 检验日期: 4 DB37/T 2061—2011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白蜡播种苗木质量等级表 表A.1 白蜡播种苗木质量等级表 苗 木 等 I 级苗 序 苗木 号 种类 Ⅱ级苗 地径 > 根系 苗高 cm 长度 根幅 > cm cm > > 地径 苗高 cm cm 长度 根幅 cm cm 1-0 1.0 120 10 20 0.8~1.0 80~120 8~10 2-0 1.5 200 15 30 1.2~1.5 120~200 12~15 25~30 播种苗 2 Ⅰ、Ⅱ 根系 苗龄 cm 1 级 综合控 级苗 制指标 百分 率 15~20 树干直,充分 木质化。 75 80 5 DB37/T 2061—2011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白蜡芽接苗木质量等级表 表B.1 白蜡芽接苗木质量等级表 苗 木 等 I 级苗 序 号 苗木 种类 1 苗龄 级 Ⅱ级苗 Ⅰ、Ⅱ 根系 根系 地径 苗高 cm cm 长度 > > cm cm > > 根幅 地径 苗高 cm cm 1(2)-0 2.0 250 15 25 1.5 2(3)-0 3.0 300 20 30 2.5~3.0 200 级苗 制指标 百分 率 长度 根幅 cm cm 10~15 20~25 芽接苗 2 综合控 200~300 15~20 25~30 树干通直,充 分木质化。 85 85 6 DB37/T 2061—2011 C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白蜡移植苗木质量等级表 表C.1 白蜡移植苗木质量等级表 苗 木 等 级 I 级苗 Ⅱ级苗 Ⅰ、Ⅱ 序 苗木 号 种类 苗龄 胸 径 cm > 苗高 cm > 根 干 幅 通 cm 直 > 度 冠幅 胸径 苗高 cm cm cm > 根 干 幅 通 cm 直 冠幅 综合控 级苗 制指标 百分 率 cm 度 冠 形 丰 1 1-2 2.5 250 40 通 直 80 2.0-2.5 2.00-250 40 直 60~80 满、充分 90 木质化, 无 检 疫 1-3 2 2-2 4.5 400 60 通 直 120 3.5-4.5 350-400 60 直 对 象 病 100~120 虫害,无 90 明 显 机 1-4 3 2-3 6.5 550 80 通 直 械损伤, 180 5.5-6.5 450-550 70 直 150~180 冠 高 比 移植 4 苗 90 0.4 以上 枝 下 高 1-4-1 7.5 450 80 通 直 100 7.0-7.5 400~450 75 直 70~80 一致;苗 90 冠匀称, 3~5 个 主 枝 均 5 1-4-2 10.5 550 90 通 直 250 9.5-10.5 450~550 80 直 200~250 匀分布, 90 具侧枝; 无 检 疫 对 象 病 6 1-4-3 12.5 600 110 通 直 350 11.5-12.5 550~600 100 直 250~~300 虫害,无 明 显 机 90 械损伤。 7 DB37/T 2061—2011 DD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白蜡芽接移植苗木质量等级表 表D.1 白蜡芽接移植苗木质量等级表 苗 木 等 级 I 级苗 序 苗木 号 种类 苗龄 胸 径 cm > 1 1(2)-1 3.0 苗高 根幅 cm cm > > 300 30 Ⅱ级苗 干 冠 通 幅 直 cm 度 > 通 直 50 胸径 苗高 根幅 cm cm cm 干 通 直 综合控制 Ⅰ、Ⅱ 指标 冠幅 级苗百 分率 cm 度 2.5-3.0 250~300 25~30 直 40~50 冠形丰满、 95 充分木质 2(3)-1 2 1(2)-2 4.5 400 40 通 直 50 4.0-4.5 350~400 35~40 直 40~50 化,无检疫 95 对象病虫 害,无明显 2(3)-2 3 1(2)-3 2(3)-3 4 芽接 1(2)-4 6.5 8.5 550 600 60 80 通 直 通 直 150 6.0~6.5 500~550 50~60 直 120~150 以上。 200 7.5-8.5 500~600 70~80 直 苗 95 150~200 苗 2(3)-2-1 8.0 400 80 通 直 95 冠高比 0.4 移植 5 机械损伤, 100 7.0-8.0 350~400 80 直 100 高 2.8-3.2m 95 处截干,枝 下高一致; 6 2(3)-2-2 10.0 500 90 通 直 300 9.0-10.0 450~500 90 直 苗冠匀称, 250~300 3~5 个主 95 枝均匀分 布,具侧 枝;无检疫 7 2(3)-2-3 12.0 600 110 通 直 350 11.0-12.0 550~600 110 直 300~350 对 象 病 虫 害,无明显 95 机械损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