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doc
青岛市财政局文件 青财金〔2023〕5 号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报送 2022 年度地方金融企业 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 为做好 2022 年度全市证券类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及 时掌握银行类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质量等 基础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编报 2022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 报表(证券类)的通知》 (财金〔2022〕147 号)要求,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况表、固定资 - 1 - 产情况表、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保险 费用缴纳情况表、基本情况表、金融企业境外业务形成资产统计 表、金融企业国有股东信息统计表、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 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整表以及绩效评价加 减分事项表等 19 部分(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 4、附件 5、附件 6、附件 7) ,适用于境内各类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证券类金 融企业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各区(市)财政局要与同级金融监管部门对接,重新 梳理本区(市)地方金融企业信息,并将新成立地方金融企业及 时纳入 2022 年度决算范围。 (二)本套报表是证券类地方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各地方金融企业要按照编制说明 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证券类金融企业应全级次填报财务决算报表。在境内 外设立的子公司,按本套报表的统一格式填报;总公司负责统一 填报合并报表。 (四)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 有关证券类金融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特点,有关交易事项在本 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示或在编制说明中没有反映的,企业 应按照有关财务规章、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 原则,进行分析后归并在相关的科目或项目中填报,并在财务报 - 2 - 表附注中说明。 (五)各区(市)财政局应按规定的基本格式、体例和要求 (见附件 3),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分析本地区金融企 业的基本财务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各区(市) 财政局应将银行类、证券类、担保类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报表 数据汇总后撰写一套财务分析报告。 (六)各区(市)财政局需填报汇总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 表。此表在软件中自动生成,各区(市)财政局在进行户数核对 时,根据软件中提供的标识分析变动原因。 (七)地方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资 料以及对基础数据进行调整的说明材料。金融企业应当提供真实、 全面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地方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 计师或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和相关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此数据作为年末 各企业绩效评价依据。 (八)地方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情况表,其中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实际控 股金融企业按照国家所有者权益填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其他 金融企业比照相关规定填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资本保值增 值率。各区(市)财政部门要编报本地区或本企业(国有)资本 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 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年初数据调整事 - 3 - 项、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原因分析,以及其他需要报告 的情况。 三、本套报表的报送要求 各区(市)财政局于 2023 年 4 月 1 日之前,向市财政局报 送本地区或本企业汇总财务决算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区(市)财政局报送数据前应通过软件各项审核, 包括“公式审核” 、 “表完整性检查” 、 “户数核对”等内容,特别 是“与上年数据核对”必须保证一致。 (二)各区(市)财政局报送 2022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 料时,应向我局正式行文,并按行文文件、财务分析报告、 (国有)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 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打印) 、户数变动分析表、纳入地方国有 资产报告范围的一级单位明细表的顺序装订,其中:财务决算报 表为汇总报表,无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三)以上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并 盖章,否则无效(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视为无效) 。 (四)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 文档须同时报送至 jrc_qdczj@163.com。 (五)凡规定需要有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应附报中介机构 审计报告。 四、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验审 各区(市)财政局和市级地方金融企业要认真、及时完成 2022 - 4 - 年度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汇总、分析等工作,并 携带决算报送资料按时参加集中验审(具体通知另行印发) 。市财 政局将对各单位 2022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开展情况 进行总结,并按照不同档次予以通报。 五、其他事项 (一)2022 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软件已发至青岛市金 融企业报表 QQ 群(555682800),请及时下载。 (二)请各地方金融企业将财政部审核后的 2021 年决算数 据导入 2021 年决算软件,覆盖原有数据,并在 2022 年决算软件 中提取封面代码、提取上年数据,保证期初数据准确性及一致性 后再进行 2022 年数据的填报。 (三)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 金融处联系。 联系人:王晓丽 联系电话:85855175 E-mail:jrc_qdczj@163.com 附件:1.2022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 2.2022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编制说明 3.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分析报告参考格式 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 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 6.绩效评价报表 - 5 - 7.绩效评价报表编制说明 青岛市财政局 2023 年 2 月 8 日 ──────────────────────────── 青岛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8 日印发 ────────────────────────────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