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编制说明.docx
四川省宜宾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社会福利院职能简介 宜宾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 1951 年,隶属宜宾市民政局, 主要承担宜宾市城镇的“特困”老人的收养,以及由市救助 站寻找不到家庭无家可归的智障成年人员和市儿童福利院 已成年的智残障孤儿的收养工作,同时,开展社会失能、半 失能及失智老人休养工作。发挥国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 培训、兜底的作用。 (二)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和党风廉政工作新机制。全面加 强党对养老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市 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开展“流动党员之家”系列活动, 坚持执行每月 15 号为“主题党日”制度,全面推广开放式、 体验式组织生活,坚持“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标准, 集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培训和考核,确保发展党员质 量。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 党,做好党内监督,强化监督制约,为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提 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2、持续深化养老服务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健全完善养老人才队伍培训体系,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和社区 养老服务,入驻城镇中心社区等公办养老机构延伸服务工作; 试行开展农村养老延伸服务、针对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开展 养老服务;加强对县(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业务培训和指 导。 3、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中心建设工作。坚持标准化建 设助力养老事业发展。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 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国家标准启动筹备“五星”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结合实 际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开展慢性病管理、康复功能、临终关 怀等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 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 (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 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实施普惠性 休养入住;抓住《四川省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工作为契机持 续提高食堂膳食服务满意度;加强推进“智慧民政”智慧养 老终端应用全覆盖信息化录入和数据化管理工作。 4、新建养护楼工作。继续做好前期审批及实施工作。 力争在 3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24 年投入使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会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 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收支总预算 2237.45 万元,比 2021 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491.92 万元,主要原因 是根据宜编办〔2020〕214 号文件,我院划转四川省永兴茶 厂 3 名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增加了养老休 养人员的床护费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收入预算 2237.45 万元,其中: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87.43 万 元,占 39.66%;事业收入 1350.02 万元,占 60.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支出预算 2237.4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11.45 万元,占 13.92%;项目支出 1926 万元, 占 86.0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887.43 万元, 比 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 43.81 万元,主要原因 是根据宜编办〔2020〕214 号文件,我院划转四川省永兴茶 厂 3 名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87.43 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27.55 万元、卫生健康支 出 18.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1.79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87.43 万 元,比 2021 年预算数增加 43.81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 我院特困人员经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27.55 万元,占 93.25%;卫生健 康支出 18.1 万元,占 2.04%;住房保障支出 41.79 万元, 占 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 年预算数为 12.15 万元, 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 算数为 29.58 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在职人员的基 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 (项)2022 年预算数为 200 万元,主要用于:满足了政府需 要安置的特困人员,为其提供生活起居和护理服务,基础医 疗服务和精神娱乐服务,对老年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 事业单位(项)2022 年预算数为 585.82 万元,主要用于: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 位医疗(项):2022 年预算数为 13.5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 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 4.6 万元,主 要用于: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2 年预算数为 41.7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 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11.45 万 元,其中: 人员经费 290.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 工改 保留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医疗补助、独生子女 父母奖励、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20.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 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党建工作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2.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 护费 10 万元。2022 年市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 (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 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 2021 年预算减少 9.3%。主要是因 为新冠疫情,减少外出。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的工作接待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 2021 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3 辆,其中:轿车 1 辆,小型载客汽 车 1 辆,其他车型 1 辆。 2022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用于公务用 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特困人员、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和日常业务等工作的正 常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 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社会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 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 2022 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 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底,市社会福利院共有车辆 3 辆,其中, 公务保障用车 3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套)。 2022 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 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 年市社会福利 院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 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 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展的离退休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 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 (项):反映机构养老专项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 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 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 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 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 疗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 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 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 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 1.单位收支总表 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 6.2022 年市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