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海城市政法委 2019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负责人签字: 闻英夫 财务负责人签字: 徐世群 单 位 公 章: 目 第一部分 录 海城市政法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政法委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城市政法委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城市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政法 委、综治办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 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全局性部 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 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 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 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 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 实。 7、组织、推动政法、综合治理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 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 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含中层 正职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 有关案件。 9、指导下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 10、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社会管理创新万千百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协 调组织各镇(区)、各部门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社 会管理机制、制度,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政法委属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委政法委机关 第二部分 海城市政法委 2019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政法委 2019 年海城市部门决算说明文本.XLS 第三部分 海城市政法委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520.15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40.25 万 元,减少 7.18%,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88.27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 388.27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主要是会计培训中心会计证年检等收入。 5.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万元,主要是农业开发办项目管理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31.8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 13.15 万元,项目支出结转 118.73 万元。 (二)支出总计 442.7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4.21 万 元,增加 3.31%,包括: 1.基本支出 289.59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38.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万元,公用经费 支出 50.95 万元。 2.项目支出 153.14 万元,主要包括财政干部培训费、设 备维修、网络维护费、综改办工作经费、零星修缮、报刊费; 设备维护费、核算软件用纸及办公用纸、低值易耗品费用、 工作服更新;政府性基金征收运行费、网络运行维护和相关 资料费、票据运输发放费、非税改革系统运行流程费、专项 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经营支出 0 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77.42 万元 主要是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结转和往年度结转的司法救助资 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海城市政法委 2019 年整体财政拨 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 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42.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9.59 万元,项目支出 153.14 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42.73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2.42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33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 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3.17 万 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卫生健 康支出 13.17 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2.42 万元,包括: (1)司法支出 153.74 万元,主要是行政工资等支出。 (2)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0 万元,主要是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3)事业运行 0 万元,主要是事业工资等支出。 (4)其他工作事务支出 0 万元,主要是办公业务费、房屋 修缮、车辆等支出。 2. 教育支出 0 万元,包括: 其他进修及培训支出 0 万元,主要是会计培训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33 万元,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33 万元 4. 农林水支出 0 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支农会计培训等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包括: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0 万元,主要是对企业科所涉上级 及本级专项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是否合理合规使 用进行专项审计。 (2)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0 万元,主要是对企业 科所涉上级及本级专项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是否 合理合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6. 住房保障支出 13.17 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 13.17 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包括: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0 万元,主要是原南台粮库电费及看守人 员工资。 8、其他支出 249.27 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 249.27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7.7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1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62 万元。2019 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8 年减少 1.51 万元,减少 16.32%, 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和使用次数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 1.12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市指导业务及 检查工作、加班餐费等,2019 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30 批 次,140 人,1.12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6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 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62 万元。2019 年 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海城市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0.95 万元,比 2018 年增加 2.67 万元,增加 5.53%,主要原因是日常 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海城市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城市政法委共有车辆 2 辆, 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2 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 车 0 辆;无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 年项目支出没有需要的绩效评价项目,所以项目支出 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 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 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 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 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 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 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 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 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 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 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 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 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 (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 (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 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 (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 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 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 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 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 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 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 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 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 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 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 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 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 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 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 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 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 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 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 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 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 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 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 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 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