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野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智能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野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野县新 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智能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 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野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智能服 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新恒通公路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427 人,营业收入为 1700 万元, 资产总额为 320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 / (标的名称),属于 业)行业;制造商为 收入为 / /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 1,属于 / / 人,营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河南新恒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河南新恒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310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野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智能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 河南新恒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311 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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