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ICS 03.220.30 S 92 DB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45/T 2051—201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Standard for operation safety assess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2019 - 12 - 25 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1 - 30 实施 发 布 — DB45/T 2051 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评估标准 ........................................................................... 4 6 评估等级 ........................................................................... 4 7 评估结果的运用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6 I — DB45/T 2051 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南 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友清、梁展凡、唐飞、李善钦、朱海、王仕国、李仕成、潘之慧、刘运鹤、 文秋子、韦海和、商小燕、黄钟晖、周天忠、林静、刘建新、吕培印、徐耀德。 III — DB45/T 2051 201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评估要求、评估等级和评估标 准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阶段及正式运营阶段的安全评估、专项评估。初期运营前、正 式运营前安全评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928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GB/T 3001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38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划 GJJ/T 20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DB45/T 1319—201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评价规范 DB45/T 1320—201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南宁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府办〔2019〕27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初期运营阶段 prime operation stage 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且政府批准载客运营之日起,至转入正式运营前的阶段。 1 — DB45/T 2051 2019 3.2 正式运营阶段 official operation stage 经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符合正式运营条件的,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营的阶段。 3.3 运营期间 operation period 包括初期运营阶段及正式运营阶段的期间。 4 基本规定 4.1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获得批准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单位,以及开通运营 的轨道交通线路。 如运营单位有多条线路运营,以其所辖线路的运营安全评估得分算术平均分做为运营单位安全评估 最终得分。 4.2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应为具备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业绩、专业人员等相关规定条件的第三方独立法人,并与 被评估线路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等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有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 安全评估质量能力且从业经历2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运营管理、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 信、信号、机电等专业领域且从业1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安全评估,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负责。主持该 安全评估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安全评估质量的能力,对安全评估报告负 主要责任;参与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对其参与部分负直接责任。 4.3 评估内容 安全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安全管理评估; b) 运营组织与管理评估; c) 车辆系统评估; d) 供电系统评估; e) 线路及轨道系统评估; f) 消防设备评估; g) 机电设备评估; h) 通信系统评估; i) 信号系统评估; j)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评估; k) 自动售检票系统评估; l) 土建设施评估; m) 车辆段及综合基地评估; n) 外界环境评估; o) 应急管理评估。 2 — DB45/T 2051 2019 4.4 评估程序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组织。安全评估应符合以下程序: a) 评估机构应按本规范、评估方法、受评估运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各专业的评估工作方案, 并向运营单位提出自查建议书; b) 运营单位应根据自查建议书,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检查项目提交自查报告; c) 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方案和自查报告,组织专家审阅运营单位的基础资料、现场核查、专题访 谈, 并开展定性、定量的评估工作,形成专业评估报告; d) 评估机构应在专业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安全评估报告; 在评估机构上报安全评估报告后,应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4.5 评估方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应采用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和运营单位自我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现状及安全风险进行分析。 4.5.2 评估宜采用适合各专业特点、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4.5.1 4.6 评估条件 运营期间原则上每3年至少评估一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针对特定线路或设施设备开 展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a) 线路发生重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的; b) 设施设备达到设计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 c) 信号、车辆等关键设备设施故障率指标不能满足 GB/T 30013 4.5.3 条要求、影响运营安全的; d) 信号、车辆等关键设备更新改造完成后投入使用前的; e) 城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4.7 评估报告与整改 评估报告应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的运营安全现状,确定是否具备安全运营或转入正式运 营的条件,并提出评估结论和整改建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按严重程度分为 A 类、B 类、C 类: a) A 类:影响运营安全、设备主要功能未实现的问题; b) B 类:设备设施状态不良或不能达到设计功能、不满足运营需求的问题; c) C 类:影响运营服务、乘客出行、用户使用、维修维护的问题。 4.7.2 针对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被评估单位应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采取安全措施,10 日内提出 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原则如下: a) A 类问题应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 1 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率为 100%; b) B 类问题原则上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 6 个月内整改完毕。6 个月内未能全部完成整改的,其 整改率应大于 75%,且剩余问题不得影响运营安全; c) C 类问题原则上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 12 个月内整改完毕。12 个月内未能全部完成整改的, 其整改率应大于 60%,且剩余问题不得影响运营安全。 4.7.3 被评估单位应根据整改计划积极开展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未完成前被评估单 位应采取安全措施。 4.7.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根据安全评估报告和被评估单位整改报告,开展针对性检查,督 促被评估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7.1 3 — 4.7.5 评估报告格式、内容和要求。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 〔2019〕1 号)附件运营安全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工作基本情况、线路概况、运 营安全现状、运营安全评估意见、其他意见建议、附表。 DB45/T 2051 2019 5 评估标准 按表1评分。 序号 1 2 3 评估内容 安全管理 运营组织与管理 车辆系统 表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标准评分总表 评估指标 总分 按附录 A 75 80 80 优秀≥90% 分≥67.5 分≥72 分≥72 评分标准 80%≤良好<90% 60%≤合格<80% 60≤分<67.5 45≤分<60 64≤分<72 48≤分<64 64≤分<72 48≤分<64 不合格<60% 分<45 分<48 分<48 续 表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标准评分总表( ) 序号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评估内容 供电系统 线路及轨道系统 消防设备 机电设备 通信系统 信号系统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自动售检票系统 土建设施 车辆段及综合基地 外界环境评估 应急管理 合计 评估指标 总分 75 75 75 65 65 80 65 65 75 70 60 95 1100 优秀≥90% 分≥67.5 分≥67.5 分≥67.5 分≥58.5 分≥58.5 分≥72 分≥58.5 分≥58.5 分≥67.5 分≥63 分≥54 分≥85.5 ≥990 评分标准 80%≤良好<90% 60%≤合格<80% 60≤分<67.5 45≤分<60 60≤分<67.5 45≤分<60 60≤分<67.5 45≤分<60 52≤分<58.5 39≤分<62 52≤分<58.5 39≤分<62 64≤分<72 48≤分<64 52≤分<58.5 39≤分<62 52≤分<58.5 39≤分<62 60≤分<67.5 45≤分<60 56≤分<63 42≤分<56 48≤分<54 36≤分<48 76≤分<85.5 57≤分<76 ≥880 ≥660 不合格<60% 分<45 分<45 分<45 分<39 分<39 分<48 分<39 分<39 分<45 分<42 分<36 分<57 <660 6 评估等级 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a) 优秀:考核成绩≥990 分且单项指标得分均达到指标分值的 80%或以上; b) 良好:考核成绩≥880 分且单项指标得分均达到指标分值的 70%或以上; c) 合格:考核成绩≥660(含)且单项指标得分均达到指标分值的 60%或以上; d) 不合格:考核成绩<660 分或单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指标得分未达到指标分值的 60%。 4 — DB45/T 2051 2019 7 评估结果的运用 安全评估结果可作为运营单位优化安全服务、运营考核、运营补贴拨付、是否具备转入正式运营条 件的重要参考依据,运营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5 — DB45/T 2051 2019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见表A.1。 表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不低于上 1 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制。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保障安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9 符合要求 全运营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 3 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考 三档(0%) 10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主要领导负责 2 二档(100%~0%) 核和奖惩。 制定并及时修订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2)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3)安全 例会制度;4)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 制度;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6)事 4 故统计报告制度;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规章制度的制定 大部分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9) 安全管 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并发放到 理(75 各岗位。 分) 企业主要负责 人和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 5 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专(兼)职安全管理 5 符合要求 部分不具备 不具备相应安 全知识和管理 人员具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 能力 定期开展本单位设施或场所危险源的辨 识和确定工作。对危险源进行建档管理, 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制度,建立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 6 未定期开展危险 6 符合要求 册,对于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风险隐患及 源辨识、未建档、 不符合要求 未完善相关制度 时整改,并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报告。 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 7 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 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 5 符合要求 未按时限要求开 展或未建档 不符合要求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制定计划并开 展安全培训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 培训学时未达规 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定要求、未对重 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 5 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8 符合要求 安全考核及安全 景审查或未建 立健全培训档案 转岗人员及时进行岗前培训,并对列车驾 背 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信号工、 通信工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 景 审查。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建立健全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定期检 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制度 和技术管理体系,并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点岗位人员进行 从业人员未经 安全生产培训 合格 合格的,不得从事岗位工作)及安全背 9 主管部门备案;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 安全管 理(75 分) 10 11 12 测 并保存记录。 规章制度的制定 大部分符合,大 7 符合要求 系 测 维护检 期检 , 不符合要求 测记录大部分符 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查、检 评估,及时 智 部分设施设备定 合要求。 有 建立城市轨道交通 能管理 统,对所 过 区域和关键设施设备进行监 管,具备运行控制、关键设施和关键部位 监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应急处置、 安全监控等功能,并实现运营单位和各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有 关规定和等级保护要求,加强列车运行控 制等关键系统信息安全保护。 按照规定划定保护区;在具备条件的保护 区设置提示或者警示标志;组织专人在运 营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安全巡查。 对外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 备,对承包承租方进行资质审查。与外来 施工(作业)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 运营 程、 7 符合要求 未建立 能管 能满足大部分要 理 统;未落实 求;落实 系 网络安全有关 全 关规定和等 规定和等级保 网络安 有 护 级保 要求 护区划定、警 示标志设置、巡 保 5 符合要求 查等大部分符合 要求 6 符合要求 智 智能管理系统功 —— 护要求 护区; 未设置提示或 者警示标志;未 组织巡查 未划定保 不符合要求 各自的安全责任。 7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分标准 评估指标 满分 社 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并报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报告履 3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个别项目不符合 均不符合要求 (两个以上) 8 均有建立 个别未建立 8 已经具备 具备一 3 已经具备 8 已经建立 一档(100%) 向 会 13 行情况。 14 15 16 17 18 8 线路负荷应能满足列车交路、运行计划、 运输能力应与线路的设计能力和实际客 流量相匹配,列车平均拥挤度应不大于 130%,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 律及网络化运输组织要求,合理编制运行 图,并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 案。同时应定期对线网及线路客流开展调 查与统计分析,提出线网及线路的运能运 量改善计划,并切实落实。 调度应建立相对完善、而且独立较为全面 的行车组织规则或同等效力的应急处置 规章文件,并对各类应急规章定期根据现 场形势变化开展评估、修订,满足现场的 应急需求。 运营组 中央指挥系统应具备中央和车站控制两 织与管 种模式,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有一种模 理(80 式起到主导作用。中央指挥系统在信号系 分) 统(移动闭塞/进路闭塞)瘫痪的情况下, 各岗位人员应采用人工办理闭塞的行车 组织方式保障列车最大限度的运营,应制 订电话闭塞法或其他行车组织方式条件 下的降级运营方式,并确保安全、可行、 有效。 列车运行方式,列车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 和人工控制两种操作模式,并在任何情况 下都有一种模式起主导作用。 故障操作规程,应制定简洁、可操作性强 的车站、司机、调度操作手册,相应手册 中应包含日常设备的操作说明、信号、列 车故障的故障处理指南,并定期进行修订 和完善。同时应制订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 作业办法,应明确规定的行车各岗位(含 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站长、车站值班员、 列车驾驶员、信号和线路维修人员)的具 体作业要求,并切实落实执行。 二档(100%~0%) —— 三档(0%) 不符合要求 均未建立 种 均不具备 具备一 种 均不具备 部分未建立 均为建立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19 20 评估指标 加强客流监测及大客流组织,车站应制定 常态化大客流的预警机制及应对客流组 织措施;同时车站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 大客流组织应急措施。 可能发生大客流时,应当按照预案要求及 时增加运力进行疏导;大客流可能影响运 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采取限流、封站、 甩站等措施,并及时告知公众,其中封站、 暂停运营措施还应当向城市轨道交通运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4 已经制定 部分制定 未制定 4 已经制定 部分制定 未制定 8 符合要求 4 已经制定 部分制定 未制定 3 已设置 部分设 置 无设置 3 已建立 部分建立 无建立 4 已建立 部分建立 无建立 营主管部门报告。 过 广播、视频设备、网络等多种 方式按照下列要求向乘客提供运营服务 和安全应急等信息;车站、区间应合理设 置必要的应急疏散设施设备,站厅、站台、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口、人行疏 散通道拐弯处、安全出口和交叉口等处沿 通道长度方向每隔不大于 20m 处应设置 运营组 醒目的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距地 织与管 面高度应小于 lm;区间隧道内应设置疏 理(80 散指示标志。 分) 车站应该建立乘客安全管理制度,在易发 生事故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或专人引导 或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应设置盲道、轮椅 通道、垂直电梯等无障碍设施);对特殊 人群在车站乘车应有相应的指引或建立 通 标识、 21 22 —— 不符合要求 专人负责制度。 公共服务场所设置乘客安全监控系统,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能够监控车站及列 车所有客流集中部位和意外情况易发部 位,同时在控制中心应该能够随时调用列 车和车站的视频。 开展乘客安全宣传教育,对乘客进行安全 乘车常识的宣传教育,宣传紧急情况下正 确疏散以及逃生自救知识,同时应定期开 展专题乘客乘车安全宣传活动。 票务组织上,应建立完善的票款、票卡等 管理工作机制,对日常和突发事件情况下 票务处理措施进行明确。 在 23 24 25 9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突 置机制,根据非正常行车 作业办法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的要求做好各类突发事件时的行车和客 运组织工作,并定期针对各类型的故障开 展演练,提高各行车岗位人员的应急水 平。 人员培训,应建立调度、司机、车站等行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4 已建立 部分建立 无建立 8 已建立 部分建立 无建立 4 已建立 部分建立 无建立 4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3 建立 发事件处 26 运营 27 组 车岗位人员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应包括业 织与管 务流程、应急救援指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 理(80 处置。培训方式应包括授课、模拟演练、 分) 实操演练和现场学习等方式,同时还要开 展不定期和定期的专业知识评估。 键 素质评估体系,对调 度、司机等关键岗位人员应经过专业、系 统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 具备在应急或突发事故情况下,保持冷 静、快速制定应对预案和组织救援的能 力,并且应定期开展心理压力测试。 车辆正常运行时的功能和性能应满足行 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同时应具备故 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救援的条件。 车辆的电气和机械制动功能正常,应能保 证各种工况下所需要的制动力。 车辆内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措施应可靠。 列车应急疏散功能正常,应急标识、应急 疏散操作指引应清晰且张贴在明显位置。 车辆系 列车两端的防爬装置应完好,车体底架两 统(80 端撞击能量吸收区无可见裂纹,相应的保 分) 护装置功能应正常。 车下悬挂设备箱盖板导常打开时,存在侵 限可能的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受电弓 受流的列车,车顶受电弓安装区域应有绝 缘措施,防止异常短路放电;全自动运行 系统的列车排障装置的功能应正常。 车钩内缓冲装置的功能应正常,能量吸收 的能力应与车体撞击能量吸收区的能力 相匹配。 建立关 岗位人员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10 ——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 ——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部分 标识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 未设 或不 2 符合要求 —— 未设 或不 3 符合要求 —— 无 不符合要求 置 齐 全 置 齐 全 不符合要求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评估指标 辆 意外分离时,车辆应能自动 实施紧急制动。 客室车门的非零速闭锁的功能应正常,确 保行驶中的列车车门锁闭;车门的再开门 防 夹功 能应 正常 ,防 夹性 能指标应符合 GB/T 7928的有关规定。 构架、车轴在探伤检测后的保证期内不应 发生任何形式的损伤和裂纹。 列车的所有空气压缩机组/液压装置工作 应正常,当一台机组/装置失效时,其余 压缩机组/液压装置应能满足整列车的供 气要求。 驾驶台设远光/近光头灯选择开关,头灯 的照度在列车最高运行速度时实施紧急 制动停车处应不低于 2 lux;尾灯的照度 应能满足在后续列车最高运行速度时实 施紧急制动停车处的距离能清晰可见。 车辆系 蓄电池应能满足不低于车辆紧急用电 统(80 45min 的供电要求。 分) 电气设备的过电压、过电流、过热保护功 能应正常。 凡散发热量的电气设备,在其可能与乘 客、乘务人员发生接触处应有隔热措施, 其外壳或防护外罩外面的温度应符合 GB/T6771 有关规定。 在列车车 间 满分 二档(100%~0%) 三档(0%)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5 . < 列车退出 ≤ 0.4 次/百 正线运营故障率 > 0.5 次/百万 万车公里 ≤ 0.5 次/百万 车公里 车公里 0.3< 列车退出 ≤ 0.3 次/百 正线运营故障率 > 0.4 次/百万 万车公里 ≤ 0.4 次/百万车 车公里 公里 9 符合要求 0 4 退出正线运营故障:初期运营阶段不 应大于 0.4 次/万车公里。 退出正线运营故障:正式运营阶段不 . /万车公里。 列车 应大于 0 3 次 厢地板铺层、座椅、扶手、隔热隔音材 料、装饰及广告材料等应具有不燃或阻燃 性能;各电路的电气设备联结导线和电缆 应具用低烟、低毒、无卤阻燃性能。 一档(100%) 4 列车 44 评分标准 车 45 —— 不符合要求 11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同 型 满分 辆 维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应根据不 车 及设备建立车 的 修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12 制度,各级修程的实施应符合列车运营年 公里数的要求。修程应根据车辆 部件的升级和更新定期进行修订和修改。 车辆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关键岗位的上 车辆系 岗证应达到一定的等级要求。 统(80 车辆检修计量器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分) 计量法》进行检定。 应制定轮轨、弓网等突发故障的应急抢险 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并建立相 关制度规范;应急抢险处置设备应定期进 行维护检修和标定,保证功能正常。 各变电所均应有两路独立可靠的电源供 电,一级负荷应确保由双电源供电,主变 电所和牵引变电所数量应满足负载需要。 当有外电源点退出、相邻外电源点跨区供 电时仍能满足负载需要。 供电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范;供电系统 运行对当地电网的影响应符合相关要求, 供电系统注入公共电网系统的谐波含量 值,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在地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及材料,应选用体 积小、低损耗、低噪声、防潮、无自爆、 低烟、无卤、阻燃或耐火的定型产品。 供电系 供电系统应具备完备、可靠的继电保护和 统(75 自动装置,且上下级动作时限应匹配。 分) 在双边供电情况下,供电系统的容量应满 足线路高峰小时列车最小行车间隔的牵 引用电量。 建有科学的巡视检査制度,定期进行巡查 监控,包括变电所巡查,接触网步巡、车 巡及接触网(轨)动态检测,建立相应记 录台帐,并对数据进线统计分析。 变电所设备应按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标 准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或功能性试验,试 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接触网(轨) 系统设备应经过冷热滑才能投入使用。 供电系统故障率不应高于 0.16 次/万列 公里。 限和运行 —— 4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6 符合要求 有演练记录,无 总结 不符合要求 8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6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负 计 荷 算偏小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巡视制度不全或 未建立相关制 记录不全 度和记录 5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键 关 岗位达到等 级要求的 80% 个别设备参数不 符合规定 部分设备实验漏 项 ——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58 59 评估指标 电力监控系统应功能完善,具备对设备遥 控、遥信和遥测的功能。 接触网工、变电所值班、巡视维护或操作 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应持符合国家电力 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要求的证件上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4 符合要求 4 均持证上岗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4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个别功能未调试 完成 持证 部分人员未 上岗 岗。 供电设备检测试验用的仪器仪表应按照 国家标准定期校测,绝缘工器具定期检测 合格后才能使用。 接地、安全标识应完整、清晰,配备必要 供电系 的安全工具(绝缘工器具),并放置到位。 统(75 变电所内、外部设备间整洁,设备间距符 分) 合地铁设计规范要求,电缆沟及隐蔽工程 内清洁、无杂物,变电所外部满足防火要 求,具备巡视和检修条件。 电缆孔洞应封堵,供电设备房间安装有防 鼠板,悬挂电缆走向标识牌。 供电系统维修班组应根据供电设备沿线 分布特点合理设置,发生故障时能快速反 应、及时处置。 建立有供电系统的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包括维修与保养手册、部件功能描述、 配线图、模拟电路板、设备台账和供电设 备易损件清单等。 曲线应保持圆顺,线路曲线正矢偏差满足 列车平稳安全的运营要求。 在行车条件有较大变化,或曲线发生木枕 压切、混凝土枕挡肩破损、钢轨不正常磨 ,应通过实测行车速度,重新 线路及 耗检等情况下 算曲线超高 ,必要时应提出列车限速要 轨道系 求。曲线地段不得出现反超高现象。 统(75 轨道尽端应设置车挡,车挡应符合国家标 分) 准的要求,车场线车挡应满足检修工艺和 试车要求,车挡设置应预留足够的安全距 离。 路基结构应保持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并 满足防洪、排水要求。 二档(100%~0%) 个别仪器仪表或 绝缘工器具遗漏 送检或检测日期 已过期 标识不齐或安全 工具不齐 项 部分 不达标 项有漏缺 正线未设置维修 班组或设置不合 部分 三档(0%)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理 7 齐 制度、记录 全 项有漏缺 部分 未建立相关制 度和记录 4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7 符合要求 个别曲线钢轨有 出现曲线地段 磨耗 反超高现象 7 符合要求 —— 4 符合要求 有个别缺陷 不符合要求 距离不足 安全 不符合要求 13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岔 照 隔 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 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 1391mm,护背距离 (辙叉翼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 不得大于 1348mm。 轨枕、扣件等轨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 度、适量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承受车辆最 大动荷载作用,应能固定钢轨,抵抗横向 和纵向位移。 混凝土道床面应平整、清扫干净不得有积 水,道床面横向排水坡度应不小于 3%。 通钢轨接头轨缝不超标、接头无错牙, 线路及 普 轨缝均匀,不得出现连续三个瞎缝。 轨道系 线路与轨道系统相关设备设施养护维护 统(75 应具有维修规程、大修规程、安全规则等 分)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4 符合要求 有部分偏差 7 符合要求 ——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均持证上岗 4 三档(0%) 道 查 间 ( 70 71 72 73 74 规章制度。 有 对线路及轨道系统故障信息应有记录、有 分析、有纠正和预防措施。 应有完善的线路及轨道系统的保养制度、 巡检制度。 应有完善的维修配件检验制度与检验记 75 检修人员应具 上岗资格。 76 77 78 录。 维 质量信息应有记录、有分 析、有纠正和预防措施。 检测维修设备应经过质检,有检修制度。 消防设备、系统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与有 关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应经消防产品国家 检测机构检测,获得有效的型式检测报 对 修配件的 79 80 81 不符合要求 均不符合要求 水坡度设置偏 均不符合要求 小 个别接头轨缝过 均不符合要求 小 排 规章制度不全 无相关制度 ——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记录不完善 不符合要求 7 符合要求 制度不合理 不符合要求 7 符合要求 制度不合理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措施不完善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6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告。 消防设 备(75 分) 82 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按照预定模式控 制消防救灾设备的启、停,应能正确显示 运行状态,应能在火灾情况下正确联动消 防应急广播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 防火卷帘与电动挡烟垂帘、售检票系统、 门禁系统、自动扶梯和电梯等。并应能显 示运行状态。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83 84 85 86 87 消防设 88 备(75 分) 89 90 91 评估指标 系统压力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计 量检测校验。 在地下车站出入口或新风亭的口部等处 明显位置应设水泵接合器,并在距其 15m~40m 范围内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 水池取水口。 消防泵其流量与扬程等水力特征应符合 产品技术规定。消防泵运转时应无较大振 动及异常声响,消防泵房内管路,阀门及 泵体应有明显的标识。 车站站台层两端的各一侧应设置专用消 防器材箱,箱内消防水带、水枪等设施应 配置齐全。箱门标识醒目,设置的位置应 便于取用。设施未遮挡。 站厅、站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楼 梯、疏散通道、区间隧道、车站控制室、 设备值班室、控制中心大楼及车辆基地单 体建筑疏散楼梯间等处应设置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灯具应有与一般照明相区分的 标志。 车站疏散楼梯台阶侧立面,应设置视觉连 续的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车站及地下商业开发与周边相邻建筑物 相连接时,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地铁开 发的商业区域应与车站站厅划分为不同 防火分区。 应对所属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保养,建立记录档案;车站、主变电站、 控制中心、物资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应建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部分 标识 无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设备 遮挡或不易 未设 或不 取用 全 3 符合要求 部分 漏未设 置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个别遗漏未区分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个别站点遗漏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8 符合要求 7 均持证上岗 4 符合要求 遗 —— 个别遗漏建档 置 齐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档案。 第 测 出 测报告,检测出的问题应有记录、分析、 纠正和预防措施。 消防设备每年进行 三方检 并 具检 92 93 94 消防设备设施检修从业人员、操作人员应 接受过相关技能培训,并具有上岗资格。 车站、主变电站、控制中心、物资仓库等 消防重点部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 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问题分析与 部分 整改 持证 部分人员未 部分建立和落实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15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室 24h 双人值班制度,落实 消防巡查制度。留存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对消防设施的状况、存在火灾隐患以及火 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等有书面记录。 值班人员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证书, 能正确操作消防联动设备。 被评估单位应按照法规规定建立义务消 防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电梯、压力 容器、压力管道等在用特种设备应依法办 理使用登记,按规定开展维保及定期检 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从业人员应按照 相关国家法规要求取得上岗资格。 扶手带外缘、扶自动梯工作点周围障碍物 应符合 GB50157 的有关规定。电梯各项设 施应符合 GB50763 的有关规定。 设备的各项安全保护装置设置齐全,定期 测试功能确保动作灵敏、功能可靠,并留 存测试记录。 所有自动扶梯、电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在显 著位置张贴图示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 项、使用须知等安全防护标识。 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 应急救援电话和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 急修、投诉电话等。 电梯维护和检修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的 执业资质;检修人员应有上岗资格,并定 期接受技术培训。 站台门系统绝缘材料、密封材料和电线电 缆应采用递延、无卤的阻燃材料。 站台门系统应具有障碍物探测功能,能够 探测到厚度 5mm~10mm,且最小宽度为 40mm 的硬障碍物。 站台门应能与信号系统联动,实现站台门 的正常开/关功能。站台门故障率不应高 于 1 次/万次。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5 符合要求 无书面记录 4 均持证上岗 部分人员未 不符合要求 6 符合要求 无演练记录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个别设备未能联 动或显示错误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个别无测试记录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个别遗漏未设置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个别遗漏未设置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部分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部分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部分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实行消防控制 95 消防设 备(75 96 分) 97 98 99 100 101 机电设 备(65 102 103 104 105 106 16 分) 不符合要求 持证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淹 系 有 中心(OCC)、车控 室和现场三级监视和车控室(远程控制)、 防淹门控制室(就地控制)二级控制的功 能;防淹门控制室、车站控制室应能够实 现对防淹门的开/闭的决策和具体操作的 全部功能与控制中心监视功能。 防淹门应与牵引网供电系统实现联动,确 保关门时,该区段停止牵引供电,并确保 该区段停止列车运行。 防淹门系统除了具有关闭闸门截断隧道 的功能以外,还包括区间水情监测、状态 监视、报警、闸门控制等。 站台门控制室、端门司机立岗处应有明显 的安全标志、使用标志和应急情况操作指 示。 防淹门机房应贴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和应急情况下的操作流程和方法的指示。 车站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应与消防给水系 统分开设置,并利用市政水压供水,当水 压或水管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装置 和贮水调节。 车站、区间及车辆基地应有完善的排水系 统,并应满足防洪、防淹要求。 地铁车站生活及粪便污水应单独排放;车 辆基地附近无城市污水排水系统时,生产 废水、生活污水应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后排放。 地铁通风空调系统的通风、供冷、湿度控 制、防排烟系统应符合 GB50157、 GB50736、GB50016 的规范的相关规定。 通风空调系统管材与保温材料、消声材料 应采用 A 级不燃材料,并具有防潮、防腐、 耐老化和无毒的性能。 地下车站公共区的二氧化碳浓度日平均 浓度应小于 1.5‰,地下车站设备与管理 用房内二氧化碳浓度日平均浓度应小于 1.0‰。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2 符合要求 部分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部分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部分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 均持证上岗 个别遗漏未设置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个别遗漏未设置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个别遗漏未设置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2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防 门 统具 控制 107 108 109 110 111 机电设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备(65 分) 17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满分 空 系 口 尘 消毒和卫生学检测;车站按照当地政府要 求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排风亭、新风亭以的布置应符合城市的主 导风向,排风井、活塞风井与进风井、其 他建筑物之问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10m; 新风井与出入口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净 距不应小于 6m;排风井之间、活塞风井 之间以及排风并与活塞风井之间的水平 净距不得小于 5m。 进风风亭应设在空气洁净的地方。距风亭 风口 5m 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阻挡风口。 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应有相应的 上岗资格,并应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检 查人员对控制中心和车站控制室管理人 员操作防排烟模式操作正确性和熟练程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2 符合要求 个别遗漏 2 符合要求 —— 2 符合要求 —— 3 均持证上岗 部分人员未培训 3 符合要求 缺少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缺少制度或记录 不符合要求 3 均持证上岗 部分人员未 持证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3 应定期对通风 调 统管道及风 除 、 118 119 120 机电设 备(65 分) 121 三档(0%) 不符合要求 置 齐 未设 或不 全 不符合要求 熟练 或不 不符合要求 度进行评估。 息 养 维修等 维护工作,应建立台账和进行记录分析。 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检修规程及故障 处理应急处理程序,对应急功能定期检查 并留存检查记录。 设备操作人员与检修人员(含委外单位人 员)应具有上岗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技术 对设备的检查、故障信 、保 和 122 123 124 培训。 应符合 的 关规定。 126 要求。 127 通信 系 统(65 128 129 130 18 GB50157、GB50382、GBT30012、 有 通信系统采用的设备和线缆应满足国家 对环境、安全及电磁兼容方面有关标准和 125 分) 系 h 断运行,各项功 通信 统应确保 24 不间 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传输系统不仅能满足控制中心、车站以及 辆段之间的传输需求,同时要为多线路 之间的传输需求预留传输接口。 传输系统应具有自愈保护功能,自愈时间 应小于 50ms。 无线通信系统不应受外界的电磁干扰,无 线覆盖质量和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车 台账 —— 不符合要求 线缆不满足 部分 国家相关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未达到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未预 留传输通道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愈 50ms 小 自 时间未 于 区域覆盖质 部分 量未达到要求 无自愈功能 不符合要求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评估指标 无线通信系统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 标准的制式,其采用的工作频段及频点应 经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批准。 无线通信系统其信号覆盖应涵盖综合运 营协调中心(COCC)、线路控制中心(OCC)、 车站、变电所、线路区间、线路联络线、 线路折返线、车辆段和停车场。 公务电话系统应能对特种业务进行呼叫, 能自动转接到市话网的“119”、“110”、 “120”,并具备电话跟踪功能。 广播系统具备控制中心调度人员和车站 值班员对地铁工作人员、乘客的行车安 全、防灾、紧急疏散等广播功能。行车和 应急广播的区域应统一设置,应急广播应 优先于行车广播。 时钟系统至少能够同时接收外部全球卫 星定位系统(GPS)以及北斗卫星定位系 统的基站信号,为地铁工作人员、乘客以 通信系 及地铁提供标准统一的时间信息。 统(65 通信系统设备应满足通信设备对供电质 分) 量的要求应按一级负荷进行供电。 专用通信各系统(除乘客信息系统、门禁 系统)后备电源时间不少于 2h,乘客信 息系统、门禁系统后备电源时间不少于 1h。 根据国家反恐法的要求,视频监控系统视 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90d。 视频监控系统应在站厅层公共区、站台层 公共区、出入口等地方设置监视装置。 应根据各通信子系统的基础设施、设备的 特性确定包括维修检修人员、维修模式、 维护技术规范在内的维修组织方式,应建 立设备维护和检修的制度。 通信设备维修人员应接受过相关技能培 训,并具有上岗资格。 通信维修班组应制定工作职责与维修管 理办法,监理日常维修记录、设备及设备 维修台账和设备故障记录等。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2 符合要求 —— 3 符合要求 个别地方未覆盖 3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6 符合要求 5 5 不符合要求。 动 部分不能自 转 接 三档(0%) 不符合要求 动 接 不能自 转 急广播未优于 广播 不符合要求 时 不统一 钟 不符合要求 采 类负荷供电 不符合要求 蓄电池连续 供电少于 2h 不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应 行车 部分设备 用二 部分 区域应设置 监视装置 部分 维修组织和规程 不健全 不符合要求 维 组织、规程等 未建立相应 修 制度 均持证上岗 部分人员未 持证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只有部分维修记 录、台账和故障 不符合要求 记录 19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动 系 有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认证证 书》。 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ATC)应包括列车 自动监控(ATS)子系统、列车自动防护 (ATP)子系统和列车自动运行(ATO)子系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投入运营的列车运行自 控制 统,应具 143 144 三档(0%) 8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8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个别子系统无冗 余或热备切换稳 定性不够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民用无线通信对 列车运行产生轻 微干扰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统。 146 信号设 147 系 备 统 (80 148 149 150 151 20 系 中凡涉及行车安全的子系统或 设备应满足“故障导向安全”的基本原则。 系统中主要行车设备或子系统的计算机 系统应采用多重冗余技术(双机热备、三 取二、二乘二取二等),热备切换时间应 不影响设备工作的连续性,应做到无扰切 换。 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CBTC 系 统)应具备防御民用无线设备对 CBTC 系 统干扰的有效措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信号系统应具有降级使用的灵活控制模 式,应具备降级运行模式。 运营线路上的所有车站,都应纳入 ATS 子系统的监控范围,OCC 工作站(CATS) 应能够监控全线;设备集中站可监控所管 辖车站。ATS 控制操作工作站应采取授权 管理措施保证控制命令输出的正确性和 唯一性,不得出现多个控制工作站在同一 时间内对同一目标实施控制。 ATS 子系统应具备列车运行进路自动触 发、自动调整、时刻表编辑、运行图绘制 等行车组织功能。 信号系统故障(列车无法以 ATP 模式运 行、部分区段无速度码或道岔失去表示) 的故障率不应高于 1 次/万列公里。 信号 统 145 分) 4 个别功能无法实 现 —— 系 生较大干扰 对 统运行产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系统实现列车运行自动防护的全 部功能。能根据线路状态、道岔位置、前 行列车位置等条件,实现列车速度控制, 防止列车超速,确保追踪列车之间的安全 行车间隔距离,实现列车自动追踪运行。 ATP 子系统应在确认列车准确停于对位 停车点后,零速时才能向列车送出“开门” 信息;并应实现列车车门和站台门的联 动。列车车门和站台门没有关闭,车载 ATP 不得出现列车自动启动。 AT0 子系统应确保在 ATP 子系统的安全保 护下,根据 ATS 子系统的指令,实现列车 的自动驾驶和列车在区间运行的自动调 整功能,确保达到要求的设计间隔及旅行 速度。 联锁设备按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控制轨旁 的道岔和信号机,为列车运行建立进路, 确保进路上轨道区段、道岔、信号机等之 间的安全联锁。对于涉及安全的操作应采 取安全保证措施。对于来自操作设备的错 误操作,应具备有效的防护能力。 正线联锁设备应具有自动触发进路的功 能,能根据轨道区段占用检测设备的状态 确定列车的运行位置。 为了保证列车的运行,应保证车地双向信 息传输的连续性,保证信息传输的不间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ATP 子 152 153 154 信号设 155 备 系统 (80 分) 156 157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个别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性有不足 连续 性 连续 差 断。 158 159 160 地 系 网与蓝网相互独立,互为 冗余,各网段之间应有访问规定要求。 能对正线车站及轨旁设备、车辆段/停车 场设备、车载设备以及车地通信设备进行 实时监督、记录和故障报警,并应能准确 报警到板级。 电源系统设备应具有两路输入电源,在两 路输入电源倒闸切换或中断时,不间断电 源(UPS)应通过后备电池向系统设备提 供不间断供电。 车 通信 统红 —— 警功能不 部分报 行 ——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1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22 评估指标 满分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应具备节能 运行管理功能。 3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能接收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FAS)车站火灾信息,执行车站 防烟、排烟模式。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能监控车站逃生 指示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能监控各排水泵 的启动、停止、运行时长,监视各排水泵 房危险水位。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具备执行阻塞通 风模式功能,在设置综合监控系统的线路 环境与 应与综合监控系统联动执行阻塞通风模 设备监 式功能,未设置综合监控系统的线路应具 控系统 备接收列车阻塞信息,执行阻塞通风模式 (65 功能。 分) 车站应配置车站控制室紧急控制盘(IBP 盘)作为 BAS 火灾工况自动控制、扶梯急 停控制的后备措施,其操作权高于车站和 中央工作站,盘面应以火灾工况操作为 主,操作程序应简便、直接。 地下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下位机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应冗余设置, 高架车站的 PLC 宜冗余设置。 火灾工况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具备 消防切非联动功能,切除出入口电扶梯的 电源及垂直梯电源,同时切非需要考虑直 梯迫降至安全层的需求,并经过充分的测 试。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或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应通过消 防主管部门验收。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完全符合要求 不完全符合要求 三档(0%) 不符合要求 过 1 处火警 个别设备(除排 信息接收不到 或超出 3 个设 烟风机)未按模 式表要求启动 备未按模式表 要求启动 未具备监控设备 超过 80%设备无 小于 20% 法监控。 超 4 完全符合要求 3 完全符合要求 未具备监控设备 3 完全符合要求 小(除区间水泵、 任一区间水泵 出入口水泵)于 无法监控 20% 过 1 个阻塞 模式无 个别设备未按模 或超过法3 个执设行 式表动作 备未按模式表 要求动作 超 3 2 完全符合要求 完全符合要求 限低于 易 IB中央P盘权 级和车站 设备遮挡或不 操作 级 置 部分遗漏未设 2 完全符合要求 冗 切换时间 过长 或 余 置冗余 未设 迫降即 未完成 3 完全符合要求 3 完全符合要求 馈 息 切除电源或未 切除出入口电 扶梯电源 监控和反 信 不完善 —— 过 收 未通 验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170 171 172 评估指标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设有软件同步更 新机制,保持中央(如有)、车站、现场 及相关通讯网络设备软件版本有序更新, 软件修改后应有修改记录,并进行存档备 份,数据库应定期备份。 应定期开展中央级(如有),车站级 IBP 盘的联动测试,并留存测试记录。 换乘站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不宜独立 设置,若独立设置的应设置消防联动机 满分 4 3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完全符合要求 修改记录不全 完全符合要求 173 置软件同 步更新机制 未设 联动测 试且无测试记 未开展 录 3 完全符合要求 3 完全符合要求 制。 环境与设备监控设备应有明显名称标识, 检修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员标识,安全警示 标志、使用标志和应急情况操作指示。 测试记录不全 三档(0%) 联动机制不 消防 完善 不符合要求 个别标识或指示 超过 10%标识或 不全 指示不全 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应进行相应 与 试 后 环境与 业,并应进行有计划的技术和理论知识培 设备监 训,应定期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考 控系统 核。 (65 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检修规程及应急 分) 处理程序。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各项设备应有合 格证书,并有进行定期检査的记录。 对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故障信息应有记 录、统计分析、整改和预防措施,有关记 录应保留至少 24 个月。 应对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故障率高的 模块进行消耗预测及建立最低库存储备。 应区分单一品牌和型号的维修配件和可 通用型维修配件,对单一品牌和型号的维 修配件应建立配件停产和供货中断的预 防机制,对通用型维修配件应选择有资质 的维修配件供货商,并对供货商建立评估 淘汰机制。 应建立维修配件入库检查验收和定期检 查制度。建立维修配件更换记录,并跟踪 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使用情况。 的岗前培训 考 ,合格 方可上岗作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5 完全符合要求 个别培训记录不 全 任一人员岗前 试 培训考 不合 格上岗作业 个别制度或规程 任一制度或规 不全 程缺 失 3 完全符合要求 4 完全符合要求 检查记录不全 5 完全符合要求 故障记录不全 不符合要求 6 完全符合要求 个别机制不全 不符合要求 3 完全符合要求 更换记录不全 不符合要求 任一设备未具 证 备合格 书 23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180 181 182 评估指标 动售票机(TVM)设备须 3C 认证或出厂 合格证。 每座车站在邻近残疾人服务设施的检票 口至少设置一处可服务残疾人的人工或 自动检票通道。 车站售检票设备数量配置应按近期高峰 客流量配置,并预留远期高峰客流量所需 设备的供电,预埋套线及安装位置等条 自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检 183 184 185 186 187 三档(0%) 5 件。 票口的通过能力应与相应的楼梯、自动 扶梯的通过能力相适应,每个检票口的单 向检票机的数量应不少于 2 台。 在紧急疏散情况下,应能在车站控制室紧 急控制盘(IBP 盘)操作控制所有检票机 闸门释放,检票机工作状态显示应与之相 自动售 匹配。 检票系 自动售检票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统 (65 (FAS)联动,检票机闸门可在启动站厅及 分) 站台火灾工况下由 FAS 系统联动自动释 放。应定期对火灾工况下的自动联动功能 及车站控制室紧急控制盘(IBP 盘)控制 的所有检票机闸门释放的功能进行测试, 确保其有效性。 自动售检票系统线槽应具备防水功能,各 车站线槽需进行灌水测试,确保线槽无渗 水点。 检票机对乘客应有明确、清晰、醒目的工 作状态显示。 二档(100%~0%) 期客流配置 近期客流配置满 近不满足要求 且 足要求但未预留 留远期高 远期高峰客流设 未预 峰客流设备安 备安装条件 装条件。 部分不能满足要 求 部分不能满足要 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部分不能满足要 4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9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动联 求,不能自 动,或未定期开 展测试 测试或未有测 未 试记录 部分显示不全或 标识不全 闸 全部 门不能 动 启 自 开 不具备防 水功 能 不符合要求 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应进行相应 与 试 后 业,并应进行有计划的票务安全、操作技 术和理论知识培训,应定期进行基本理论 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应建立票务安全的培训、预防和检查机 的岗前培训 考 ,合格 方可上岗作 188 189 24 制。 部分不能满足要 求 部分不能满足要 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满分 升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应建立相应软件版本,软件 级,程序源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算 机 版本管理有序,程序升级正确,程序源代 码及算法的安全。 自动售 应建立检修规程和检修工艺,并定期组织 检票系 检修规程和检修工艺核查,修订工作,确 统 (65 保检修规程和检修工艺适应设备最新的 分) 状态的要求。 对自动售检票系统故障信息应有记录、统 计分析、整改和预防措施,有关记录应保 留至少 24 个月。 车站设计应满足客流需求,并应保证乘降 安全、疏导迅速、布置紧凑、便于管理, 同时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和防 灾等设施。 车站的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应满足规范 要求。车站出入口、疏散通道地面出口和 无障碍电梯地面标高与室外地面高差应 满足规范要求。 直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厢地板面高度处 车辆轮廓线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 100mm, 曲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厢地板面高度处 廓线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 180mm。 土建设 车在辆轮 站台计算以外的车站结构立柱、墙等与 施(75 站台边缘的距离,应满足限界要求。 分) 地面、高架车站应采取噪音、振动的综合 防治措施。当采用声屏障时,宜同时满足 功能和城市景观要求。 设置的各种导向、事故疏散、服务乘客的 标志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车站出入口应满足进出站客流和事故疏 散的需要。 在桥面净空界限范围内不得有桥跨结构 的构件或其它建筑物侵入。 桥梁的孔径和桥下净空应保持满足排泄 洪水、泥石流、漂流物以及所跨越的铁路、 公路、航道的立交要求。 代码,逻辑和 法的控制 制,确保程序 部分不能满足要 不符合要求 8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7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求 部分不能满足要 求 部分不能满足要 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5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评估指标 桥下限高标识和桥下限高防撞门架应完 好。 桥梁主体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 满足安全运营需求,其动力性能应满足桥 上线路平顺和列车安全运行的要求。 声屏障的立柱应完好无裂纹,与桥梁挡板 连接良好,固定螺栓无松动。 地下结构的净空尺寸应符合地铁建筑限 界要求,并满足使用及施工工艺要求,同 时应计入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位移的影 。 土建设 隧响因素 道衬砌及附属桥隧建筑物有无明显变 施(75 形。 分) 盾构隧道管片接缝、吊装孔有无漏水、喷 水、淌水或严重渗水、渗油。 联络通道内应设置甲级防火门,防火门主 体、铰链等应满足防火和结构受力要求。 车站出入口、风亭、区间人防门按照相关 要求定期维护。 隧道沉降变形的监测应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包含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以 及分析要求等内容的监测体系。 应制定隧道结构沉降变形超标情况的应 急处置措施。 停车库根据车辆的受电方式设置架空接 触网或地面接触轨时,列检库和月检库的 架空接触网列位之间和库前隔离开关或 分段器应完好,送断电、信号显示和音响 警示能正常运行。 车辆段 停车场牵引供电系统能根据作业和安全 及综合 区供电。 基 地 要求实行分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消防设施应完善,材 ( 70 料、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现行有关防火规范 分)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4 符合要求 未安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个别松动 不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个别点漏水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6 符合要求 检 不完善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装完成 不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有小量变形,不 影响安全 测 措施不合理、不 完善 基本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的规定。 辆段与综合基地配备的抢险救援设施、 设备和专用车辆应满足抢险救援需求;应 设救援办公室,受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指挥。 车 214 26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216 217 218 220 221 222 223 224 辆段与综合基地设置的防避雷击系统 应完好。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总平面布置、房屋设计 和材料、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现行有关防火 规范的规定。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按标准要求制作的警 示冲标、限速/限高标、停车位置标、坡 度标和百米标等标志完好。 车辆段轨道设备应保持完好,满足日常列 车 215 219 评估指标 车运作要求。 合基地的排水系统应保持完 辆段 车好辆段与综 、畅通,满足防洪、防淹要求。 及综合 合基地的运输道路及消防道 基 地 车路辆段与综 应保证畅通,并且不少于两处与外界道 ( 70 路相连通的出入口应畅通。 分) 车辆段应根据需要设置视频监控,并定期 对其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状态完好。 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红线范围内应设置完 好的围闭网,并配置有防爬、防剪等功能。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总体平面图清晰。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内相关设备设施养护 应具有专门的维修规程、安全规则等规章 车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3 符合要求 基本完好 4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好 基本满足要求 4 符合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规章不完善 不符合要求 8 符合要求 规章不完善 不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记录不完善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有巡查机构和管 无巡查机构和 理制度,但巡查 管理制度,或均 记录台帐不全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存在个别缺失 基 轨道设备 本完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制度。 225 226 227 228 有 辆段与综合基地运作规则。 应有完善的抢险物资、抢险工器具保养制 定,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设立安全保护区的巡查机构,建立安全保 护区作业管理制度及安全巡查记录台账。 应 完善的车 外界环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对轨道交通安 境评估 全保护区内项目在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 (60 可手续前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分) 外部作业为基坑、矿山法隧道、盾构法隧 道、大型顶管等工程时,应据《城市轨道 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CJJ/T202) 相关规定确定其影响等级。 6 外 项 资料进行审查。 外 项 交资料未进行 进行影响等级计 审查,未进行影 算,但判断有偏 响等级计算,或 差 均不符合要求 对 部 目提交 3 符合要求 对 部 目提 27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护区内从事外部 作业时,督促作业单位应会同轨道交通运 营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防护 方案,针对影响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外部 作业,督促作业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 施安全防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安全防护方案和应急预 案由作业单位负责组织专家审查)。 重大影响外部作业实施前后督促外部作 业单位针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开展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 229 230 3 符合要求 —— 未督 3 符合要求 —— 未督 3 符合要求 —— 未督 现状调查工作。 较 者运营单位认为有必要 的,督促作业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 进行安全评估。评估报告需通 过 专家 审 促 促 施工作业对轨道交通安全影响 大、城市 轨道交通建设或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8 外界环 境评估 (60 分) 查。 护区内建(构)筑物施工项目 作业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 建立安全保 护区风险应对措施和管理制 建立安全保 度。 外部作业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净距, 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允许的振速、 附加荷载、结构变形均满足 CJJ/T202 及 现行有关地方标准的要求。 督促外部作业设计单位应提供满足城市 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保护的设计文件, 明确相关保护控制指标、技术措施和既有 结构监测要求。 督促外部作业评估单位按规范要求应在 外部作业的设计、实施全过程提供真实可 靠、满足要求的成果,现状评估、工后评 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3 3 2 促 有建立信息台 未建立信息台 账,或均不符合 符合要求 账,但有缺漏或 要求。 更新不及时 有措施和管理制 无措施和管理 制度,或均不符 符合要求 度,但有缺项或 合要求 缺乏可操作性 对不符合规范 对不符合规范 要求的指标提 要求的指标未 —— 出意见并要求 提出意见 整改 2 符合要求 —— 未督 2 符合要求 —— 未督 促 促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促外部作业监测单位应编制并实施城 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监测方案,提供监测 数据和分析报告,及时反馈轨道交通运营 单位并保证其可靠性和及时性。 督促外部作业施工单位应编制并实施城 市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及其应急预案。 督促外部作业监理单位应制定城市轨道 交通结构保护监理细则,并按照细则监督 施工单位落实城市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 满分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督 237 238 239 案。 240 241 242 243 244 析 地 然灾害条 分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 的自 特 件及 点。 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外界环 针对自然灾害特点并重点结合相关建 境评估 (构)筑物、设备、设施采取安全对策和 (60 措施。 分) 建(构)筑物和设备设施的自然灾害安全 防护设施应完整、有效。 建立自 然灾害安全防护装置并有记 定期检查自 录。 急 挥机构,明确职责,并制定应 急预案,定期检查、保养、更新、补充应 急物资和装备,并有记录。 2 符合要求 —— 未督 2 符合要求 —— 未督 2 符合要求 —— 未督 2 3 3 析 246 息 灾害级别,在规 建立信 报告程序,根据 定时间内及时上报。 建立 制 效,符合要求 依据不足 不符合要求。 机制不全面或缺 无机制,均不符 乏可操作性 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个别遗漏 不符合要求 要求 机 有 3 符合要求 3 符合要求 5 符合要求 5 促 无分析报告,均 建立应 指 245 促 分 报告缺 或 分 报告符合 符合要求 析 促 项 有防护设施,但 无防护设施,或 个别出现缺损、 不符合要求 失效 有检查及处理, 无或检查及处理, 无记录,不符 但记录不全 合要求 有机构、预案及 无机构、预案及 落实相关检查和 相关检查和处 处 , 记录不 置,或无记录, 全 不符合要求 置 但 有建立信息报告 程序,未按级别 或规定时间内上 报 息 未建立信 报 告程序,不符合 要求 29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评估指标 急 体系,制定综 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 案;组织专家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应急预案(应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 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 JT/T 满分 突 评分标准 一档(100%) 二档(100%~0%) 三档(0%) 建立运营 发事件应 预案 247 1051 要求。 理(95 析 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必要时做好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书 面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预案变更情况。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配备专业应急救援 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人员, 配置应急值班,完善应急值守和报告制 度,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响应,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现场工作 人员应当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开展现 场先期处置,引导乘客快速疏散,通知受 分) 影响单位。 有 符合要求, 12 急 应 预案每 3 年至少进行 1 次评估,分 248 249 应 急管 急救援,在应急过程中,为最大限度降 低运营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 事态扩大,而采取的先期处置紧急措施或 行动。 定期组织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其中综 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应 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应 急演练。演练总结及评估上报主管部门。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地面和高架 线路等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 志,按照规定在车站、车辆配备灭火器、 报警装置和必要的救生器材,并确保能够 正常使用。 发生事故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 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严肃 追究相关责任人。 编制、评审、 归档 体系 案 251 252 253 30 充 10 符合要求 —— 准备不 分、完 8 符合要求 —— 响应不及时、 8 符合要求 —— 8 符合要求 应 250 急 未建立应 预 不完整 演练频次未达要 求 整 失 有 缺 救援不及时、有 缺失 组织演练 未 量 配备数 未达要 6 符合要求 器材过 求或部分 未配备 期 息迟报或 事故信息瞒报、 未严肃追究相关 迟报 责任人责任 事故信 10 符合要求 — DB45/T 2051 2019 续 表 A.1 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序 评估内 号 容 254 255 评估指标 满分 恢复运营,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完毕, 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有关专家评 估确认具备运营条件后,运营单位为恢复 正常运营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明 确职责,定期检查、保养、更新、补充应 急物资和装备,并有记录。 5 5 评分标准 一档(100%) 复有序 送 逐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 报告程序,根据事件级别,在规定时间内 256 应 257 急管 不符合要求 机构不健全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理(95 分) 未及时完善报告 5 符合要求 条 息谎报、瞒报 信 析 与事故原因,未 未开展分 完 及时完善制度及 善工作 未定期分 故障 定期 地 息迟 程序或信 报、漏报 及时上报。 组织对重大故障和事故原因进行分 析,不断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 制度以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档(0%) 恢 恢复不及时 符合要求, 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重大故障和 事故报 制度,并 二档(100%~0%) 5 符合要求 急 置 析 应 处 : 运营单位落实 方法规管理 例要求 ) 急 2)开展风险评估、调查工作; 3)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 4)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情况。 运营单位应组织开展以下培训: 1)应急预案的培训; 2)预案队伍的培训。 应急档案建立情况:应建立应急台账、资 料整理和归档。 1 应建立应 责任制; 258 259 260 合计 5 符合要求 不完整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不完整 不符合要求 4 符合要求 不完整 不符合要求 1100 注:第二档介于100%和0%之间,按内插法以满足或达标项数量占该项得分比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DB 45/T 2051―20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