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doc
长 安 大 学 2013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 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 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者(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 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 入学之日)并具有中级以上(不含中级)职称,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 b、有 6 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 c、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 3 篇 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被检索; d、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 5 名或二等奖前 3 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按《长安大学选拔 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执行。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的考生请查阅《长安大学 2013 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简章》。 8.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 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且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 报名时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 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 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生计划 我校 2013 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9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 生),目录中各学院招生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学校将严格控制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生的数量。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限招博士生 2 名。适当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 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50%。严格控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攻读博士学位;自 主设置学科每年招生人数最多 2 人。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 年 12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考生(含直博生)登陆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请 准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 书)扫描图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应届硕士本科 毕业生须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在线验证码),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信 息。 2.网上交纳报名费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交纳报名费,交费后研招办予以进行资格初审, 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自行进行报名条件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 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3.资格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 2 资料不完整或者填写有误的考生根据研招办初审后的提示进行修改并再次提 交,资格初审后方可打印《长安大学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 表》。 4.打印《长安大学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2 份,1 份随报名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 份自己留存。 5.寄(送)报名材料 报名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 简表》1 份。 (2) 《长安大学 2013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 份。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 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推荐书要由两位专家分别填写。 (4)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部)印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加盖 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 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 印件)。 (6)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交)和本科毕业证 书复印件(大专毕业以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者不交)。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 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9)报考 201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左侧)好后于 2013 年 1 月 5 日(以当地邮戳 为准)前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考试 1.考试日期 3 2013 年 3 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初试科目 初试的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 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满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请参阅我校《2013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 业目录》。 4.复试 我校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复 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 3 小时, 满分为 100 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六、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硕 士学位论文和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等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当年必须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录取通知书在 2013 年 6 月中旬发放,被录取的新生在 2013 年 9 月一次入学,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录取类别 非在职报考的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已毕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 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邮寄长安大学研招办,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应届硕 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 法执行。 在职报考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 单位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 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4 定向培养博士生(招生对象只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 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 3 年,修读年限为 3-5 年。 七、培养费及奖学金 非在职博士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普通奖学金(9600 元/年)、优秀研 究生奖学金(奖励等级 500 元—3000 元/人不等并颁发荣誉证书,占 25%左 右)。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博士生培养费共计 36000 元(一次性交清),不参 加奖学金的评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不交纳培养费,不参加奖学金的 评定,非在职可享受 9600 元/年普通奖学金。 八、其它 1.报名登记表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 录取,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 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 考生自负。 2.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书及导师事宜请咨询有关招生学院。 3.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 或取消学籍。 4.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奖学金等条目中未涉及到 的内容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 各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 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081401 岩土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01 公路学院 (62 人)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宋老师 029-82334454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823Z2★交通工程 080204 车辆工程 0802Z3★车辆新能源与节能工程 002 汽车学院 (18 人)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周老师 029-82334473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23Z1★物流工程与管理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03 工程机械学院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14 人)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赵老师 029-82334483 0802Z1★工程机械 004 经济与管理学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院(12 人) 0823Z1★物流工程与管理 005 电子与控制工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程学院(4 人) 0823Z3★智能交通与信息系统工程 006 信息工程学院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11 人) 0823Z3★智能交通与信息系统工程 0709Z1★资源与深部地球物理 081401 岩土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Z1★建筑安全工程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6 闫老师 029-82334511 郭老师 029-82334551 康老师 029-82334889 007 地质工程与测 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 绘学院(24 人)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朱老师 029-82339021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081803☆地质工程 0818Z1★地质灾害科学与工程 0818Z3★资源与环境遥感 083002 环境工程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008 地球科学与资 源学院(14 人) 郭老师 070904 构造地质学 029-82339086 0709Z2★地学信息工程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0818Z2★油气田地质与开发 009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2 结构工程 (8 人) 张老师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29-82337200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081403 市政工程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010 环境科学与工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程学院 (15 人) 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 081803☆地质工程 0818Z4★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3001 环境科学 083002 环境工程 0830Z1★环境地质 0823Z2★交通环境与安全技术 7 胡老师 029-82339950 011 建筑学院(2 人) 0814Z2★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程 012 材料科学与工 0823Z2★机械工程材料 程学院(4 人) 0823Z4★道路材料科学与工程 014 理学院(2 人) 0814Z3★计算结构力学 黄老师 029-82337241 白老师 029-82337340 屈老师 029-82334393 带“☆”为国家重点学科,带“★”为学校自主设置学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