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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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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办法.doc

长安大学 2012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办法 长安大学欢迎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 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 2012 年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 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 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 3.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 者优先;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 毕业证书。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①《长安大学 2012 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正反 面打印),下载《申请表》请注意区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 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复印件;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申请人于 9 月 20 日前寄(送)至长安大学 研招办。 2.我校研招办组织有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同意后,通知申 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 9 月底。 四、复试 1.复试一般为口试,包括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时需进 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 2012 年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 生办公室签发(封面上须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的校验码;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以教 育部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陕西省内高校报名点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到长安大学现场确认)。未 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录取。申请人并于 11 月 15 日 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长安大 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 4 月份,请申 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02.117.64.78/zhaosheng,参照统考考 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 2012 年 6 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校接收的所 有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2.如在 2012 年 7 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 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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