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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实验室勤工助学岗位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 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 院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 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二、实验室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时,需明确勤工助学岗位的工 作内容、流程和管理制度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 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四、实验室每学期必须对聘用的勤工助学学生进行针对本实验室的安 全教育岗前培训,同时将培训内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各实验室要与勤工助学学生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学生工作处 备案后方可上岗。 六、勤工助学上岗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七、实验室要加强消防教育,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和 高压、高温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 定。切实保障用工学生安全。 八、实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和考核, 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辞退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用工实验室、上岗学生各执一份,学生工作处抽 查。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勤工助学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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