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自学和公共课插班重修名单的通知.doc
关于核对自学重修和公共课插班重修 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字〔2009〕15 号《关于 2008~2009 学年第二学 期重修工作的通知》,现公布自学重修和公共课插班重修学 生的名单(详见附件),请各院(系)通知学生核查,如有 问题,请学生本人在 3 月 31 日前到教学行政科(新行政楼 A310 室)更正,过后教务处将不接受任何变更请求。 另,请务必告知相关同学,本学期将严格执行“未经网 上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的原则,未上网报名 的同学届时将失去重修考试资格。 特此通知。 三江学院教务处 2009 年 3 月 24 日 附件一:公共课插班重修名单(08-09-2) 附件二:自学重修学生名单(0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