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阀控式密闭胶体蓄电池技术要求.doc
蓄电池技术要求 1 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热电 201 电房 220V 直流系统的阀控式密封胶体铅酸蓄电池组, 它提出了蓄电池组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 及供货现场技术服务。 1.2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 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 其相应服务。 1.3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偏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 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 投标人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要求、标准,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 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 的标准执行。 1.5 投标人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 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技术要求 2.1 标准 2.1.1 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 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 除非另有特别说 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2.1.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标准、国际单位制(SI)标准以及电力行业标准(DL)。 2.1.3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要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 设备应遵循以下最新版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 GB 13337. 1-1991 《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GB 2900. 11-1988 《电工名词术语 DL/T 5120-2000 蓄电池名词术语》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YD/T99-1996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IEC 896-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2.1.4 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蓄电池定货技术条件》 上述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投标人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 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人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 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人超越。 2.1.5 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投标人应将矛盾情况提交招标人,以便在开 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2.1.6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 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2.1.7 投标人所供设备除满足以上及相关的标准外还应满足有关的安全、消防、环 境保护等标准。 2.1.8 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直流屏更换蓄电池时现场安装及调 试的指导工作。 2.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2.2.1 蓄电池组的技术数据 2. 2. 1.1 主厂房 220V 蓄电池组(每台机组一组) 蓄电池容量 500Ah (10 小时放电率) 蓄电池只数 108 只(每组) 蓄电池组额定电压 Un 220V 每只蓄电池的浮充电压 2.15~2.3V 每只蓄电池的均衡充电电压 2.30V~2.40V 共1组 2.2.2.2 安装方式:立式安装 3 设备规范 3.1 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 3.1.1 型式:阀控式密闭胶体铅酸蓄电池,品牌:德国阳光、德国荷贝克、 德国 BAE(OPZV) 3.1.2 单体电池额定电压 2V 3.1.3 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 2.15~2.3V 3.1.4 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 2.30V~2.40V 3.2 技术性能要求 3.2.1 蓄电池运行环境温度在-10℃~+45℃条件下,其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 求。 3.2.2 正常使用条件下,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 18 年,蓄电池采用管状正极板。 3.2.3 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 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于 0.95C10,第五次循环应达到 C10,放电终止电压 1.87V。 3.2.4 投标人应提供蓄电池接线板及其附件。 3.2.5 蓄电池终端接头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电缆软连接,连接线为阻燃型绝缘材料, 并具有防腐蚀措施。 3.2.6 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采用优质材料,强度高、耐腐蚀性强、 外观光泽亮丽、阻燃型。阀控型的阀控阀采用优质材料,结构独特,开启/闭 合压力正确。 3.2.7 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平滑光洁、无异常变形裂缝、裂纹及污迹, 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溢出。 3.2.8 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与使用 寿命相适应。 3.2.9 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二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超过 20mV (2V 蓄电池)。 3.2.10 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 1kPa~10kPa 范围内, 开阀压力应在 10kPa~49kPa 范围内。 3.2.11 二个蓄电池之间连接条的压降,3I10 时不超过 8 mV。 3.2.12 蓄电池在允许的倍率大电流放电后,极板、极柱不应变型及熔断,其外观不得 出现异常。投标人提供蓄电池在不同时间下倍率放电电流的技术参数。 3.2.13 蓄电池封置 90 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 85%。 3.2.14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 95%。 3.2.15 蓄电池具有很强的耐过充能力和过充寿命。以 0.3I10 电流连续充电 160h 后, 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3.2.16 蓄电池在-30℃和 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3.2.17 投标人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 3.2.18 蓄电池在使用期间不需加酸、加水和测电解液比重。 3.2.19 蓄电池组应按 8 度地震烈度考虑设备的设计能承受并保持结构的完整性。 3.2.20 电池热消散能力要能防止热失控的发生。 3.2.21 每组蓄电池间的所有连接件均由投标人提供。 3.2.22 蓄电池的附件属供货范围内,附件的配置必须满足蓄电池组正常工作的功能。 技术数据表 投标人应填写下列技术参数,并保证其提供设备的性能、特性与以下填写的 内容一致。 序号 项 目 蓄电池型号: 1 制造厂/原产地: 蓄电池容量(Ah) 2 1h 率放电容量(Ah) 3h 率放电容量(Ah) 10h 率放电容量(Ah) 3 25℃时蓄电池(浮充状态下)寿命 (年) 4 蓄电池气体复合效率 5 每月自放电率 (%) (%) 电池盖密封工艺 6 极柱密封工艺 电池开路电压差 (mV) 7 电池浮充电压差(mV) 8 电解液吸附系统方式 9 单体电池额定电压 10 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V/只,25℃) (V) 投标方提供 11 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V/只,25 ℃) 12 蓄电池正常浮充电电流(mA) 13 蓄电池均衡充电电流(A) 14 蓄电池开阀压力 (kPa) 15 蓄电池闭阀压力 (kPa) 16 蓄电池内阻 27 蓄电池间连接板电阻(mΩ) 正极板结构 28 负极板结构 (mΩ/只)

附件3:阀控式密闭胶体蓄电池技术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