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文库(kunmingchi.com)你想要的内容这里独有!

3.行政强制-农经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xls

Every Moment Of My Life2 页 22.5 KB下载文档
3.行政强制-农经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xls3.行政强制-农经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xls
当前文档共2页 下载后继续阅读

3.行政强制-农经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xls

附件3 千山区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理情况一览表 权利类别:行政强制 序 号 1 2 事项名称 项目 对不符合规定的动 物、动物产品采取 的隔离、查封、扣 押等措施 对经检测不符合畜 产品质量标准的畜 产品采取的查封、 扣押措施 子项 设定依据 办 理 流 程 前置要件及办 理时限 责任事项 1.催告责任: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 义务的,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 告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告知当事人有陈 辩、申诉的权利。 2.决定责任: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 决定的,行政机关做出对违法从事捕捞活动 的物品暂扣的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强制以书 面形式做出,送达当事人,告知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 在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当事人自觉履行决定 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 的,撤销行政强制。 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 3.执行责任: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 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一)对动物 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 1、审批 、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向当事人出具 ;(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 2、出具隔离、 法律文书,告知行政强制的理由、依据以及 动物产品进行处理;(三)对依法应当 查封、扣押决定 办理时限:30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并在现 书 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四 场检查笔录中对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予以记 3、执行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 载。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 4、依法处理 应当使用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封条就地或者异 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五)查验 地封存。对查封、扣押物品应当开列物品清 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六)进入有关 单,由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字 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 或者加盖公章。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 有关的资料。 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或者 擅自转移、处置。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 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 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 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 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1申请 2审批 3出具查封、扣 押决定书 4执行 5依法处理 同上 行使主体 ( 责任主体) 备注 农经局 千山区动 物卫生监 督所执行 农经局 委托千山 区畜产品 安全监察 所 农经局 委托千山 区畜产品 安全监察 所 办理时限:30日 3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 是假劣兽药采取的 查封、扣押措施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兽医行 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有 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 1.审批 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自采 2.出具隔离、 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 查封、扣押决定 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 书 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3.执行 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 4.依法处理 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暂停 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由国务院兽医行 办理时限:30日 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作出 决定。 同上 4 对有证据证明不符 合乳品质量安全标 准的生陷入及有关 场所和物品采取的 查封、扣押措施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 1.审批 条第四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 2.出具隔离、 主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 查封、扣押决定 职权:(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 书 符合入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鲜乳;(五 3.执行 )查封涉嫌违法从事生鲜乳生产经营活 4.依法处理 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收购、 贮存、运输生鲜乳的车辆、工具、设备 办理时限:30日 。 同上 农经局 委托千山 区畜产品 安全监察 所

相关文章